1、分公司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因分公司业务工作需要,由我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管理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开发总公司分公司公章一枚、负责人名章一枚、分公司财务章一枚。为保持分公司印鉴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总公司利益,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保证严格履行总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分公司印章、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随意放置印章。如果因保管不慎出现丢失、损坏或被盗,立即报告总公司总经理,并承担给总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我所管理的印章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超出下列范围我拒绝盖章,否则我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规盖章给总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分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为:上报税务相关材料;上
2、报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材料(异地备案、企业评先、报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上报工商部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申报、年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等);银行账户年检资料。超出上述内容需用印应向总公司总经理书面请示批准。三、保证不在下列印章禁用范围内盖章,否则我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印章的禁用范围: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专业技术资料、任何的收入证明。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四、印章使用管理必须做到印章使用登记率100%,差错率为0。每季度将印鉴使用登记簿原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核查。五、尽量避免携印外出,特殊情
3、况确须携印外出办理公务时,应由本人亲自携带,使用后在第一时间将印章安全带回。六、每次印章使用完毕,应及时上锁保管,以防止印章遗失,防止本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误盖印章。此种情形下的管理责任由本承诺人承担。五、使用印章不符合规定,我愿接受总公司通报批评并愿接受分公司年度协议书的责任约定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由此造成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我本人进行赔偿。七、其他违规使用印章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样由我本人承担。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公司保留一份,总公司办公室一份,承诺人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保管印章印模分公司公章印模:责任人签名: 日期:分公司负责人名章印模:责任人签名: 日期:分公司财务章印模:责任人签名: 日期:公章使用单位: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 话:日期: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