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湖小学危房拆除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西湖乡西湖小学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苏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西湖小学危房拆除 二、工程地点: 西湖小学校园内 三、工程内容:地面原建筑物拆除,所有拆除废料的外运。四、承包范围:西湖小学校园内两栋废旧土木结构教室拆除 。五、承包形式:承包方拆除包工,拆除两栋废旧教室,并清除该建筑物所有建筑垃圾,拆除两栋废旧教室的建筑物的所有建筑材料归承包方。六、拆除工程的
2、总价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 )。乙方在该项拆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开票税金有乙方支付)。第二条:工程工期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21日,总工期为 一周 ,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开始拆除施工。第三条:甲乙方工作职责一、甲方责任: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二、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3、因乙
3、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第四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天。第五条:安全施工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第六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