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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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二、 该房屋租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 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如不续租,须在租赁期满 之前通知甲方。
三、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 )。
1.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2. 乙方按 月度 / 季度 / 半年度 / 年度 支付房租,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四、 租赁期间,甲方需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宽带费等费用。
五、 水表: 电表: 燃气表:
其它设施、设备: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 作为违约金。
2.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或改变动房屋结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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