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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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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1.0.1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发明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方面发展学校环境,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一般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建筑设计。第1.0.3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效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第1.0.4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依据各地域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原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第1.0.5条 学校建筑设计除实施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第二章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

2、校址选择第2.1.1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地段。校内应有部署运动场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条件。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地段。学校和各类污染源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防护距离要求。三、学校关键教学用房外墙面和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和机动车流量超出每小时270辆道路同侧路边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需采取有效隔声方法。四、学校不宜和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场所毗邻。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学校,不受此限制。第二节 学校用地第2.2.1条 学校用地应包含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 线为界。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含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含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整片运动场地。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含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第2.2.2条 学校建筑用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学校建筑容积率可依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多少确定。

4、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宿舍用地。有住宿生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三、学校自行车棚用地应依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四、在采暖地域,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堆放用地。第2.2.3条 学校运动场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要求: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四、运动场地长轴宜南北向部署,场地应为弹性地面。五、有条件学校宜设游泳池。第2.2.4条 学校绿化用地:

5、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学校田径运动场尺寸 表2.2.3 学校类型 小学 中学 师范学校 幼儿师范学校 跑道类型 环行跑道(m) 直跑跑道(m) 注:1.中学学生人数在900人以下时,宜采取250m环形跑道;学生人数在1200-1500人时,宜采取300m环形跑道。2.直跑道每组按6条计算。3.在市中心区中小学校,因用地确有困难,跑道设置可合适降低,但小学不应小于一组60m直跑道;中学不应小于一组100m直跑道。第三节 总平面布局第2.3.1条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第2.3.2条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

6、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络方便、互不干扰。第2.3.3条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部署。第2.3.4条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位置。第2.3.5条 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出300辆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第2.3.6条 建筑物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自然通风。二、南向一般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三、两排教室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长边和运动场地间距不应小于25m。第2.3.7条 植物园地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喂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

7、筑物。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组成和平面部署 第3.1.1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组成,应依据学校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一般教室、试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老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风雨操场应依据条件和情况设置。第3.1.2条 教学用房平面,宜部署成外廊或单内廊形式。第3.1.3条 教学用房平面组合应使功效分区明确、联络方便和有利于疏散。第二节 一般教室 第3.2.1条 教室内课桌椅

8、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课桌椅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550mm。课桌端部和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二、前排边座学生和黑板远端形成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宜小于mm;教室最终一排课桌后沿和黑板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大于600mm横向走道。第3.2.2条 一般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第3.2.3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9、求: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二、黑板下沿和讲台面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三、黑板表面应采取耐磨和无光泽材料。第3.2.4条 讲台两端和黑板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第三节 试验室 (I) 通常要求第3.3.1条 物理、化学试验室可分边讲边试试验室、分组试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试验室可分显微镜试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试验室三种类型。依据教学需要及学校不一样条件,这些类型试验室可全设或兼用。第3.3.2条 试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

10、要求: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试验桌,每个学生所占长度不宜小于600mm;试验桌宽度不宜小600mm。二、四人双侧物理试验桌,每个学生所占长度不宜小于750mm;试验桌宽度不宜小于900mm。三、岛式化学、生物试验桌每个学生所占长度不宜小于600mm;试验桌宽度不宜小于1250mm。四、老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2400mm,宽不宜小于600mm。第3.3.3条 试验室室内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第一排试验桌前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学生和黑板远端形成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终一排试验桌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二、两试验桌间净距离:

11、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超出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三、中间纵向走道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四、试验桌端部和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第3.3.4条 试验室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试验室及其隶属用房应依据功效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多种电源插座。二、试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三、化学试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物解剖试验室地面应设地漏。第3.3.5条 演示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演示室宜容

12、纳一个班学生,最多不应超出两个班。二、演示室应采取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老师演示台面中心。每排座位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三、演示室宜采取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距不应小于850mm。每个座位宽度宜为500mm。(II)化学试验室第3.3.6条 化学试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试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隶属用房。第3.3.7条 化学试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试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部署。二、试验室内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一面应设挡风方法;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三、试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通风柜,当有二个以上化学

13、试验室时,最少应有一间试验室设置通风柜。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四、试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抢救冲洗水嘴。五、试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安全方法。(III)物理试验室第3.3.8条 物理试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试验员室等隶属用房。第3.3.9条 物理试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做光学试验用试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内墙面宜采取深色。二、做光学试验用试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IV)生物试验室第3.3.10条 生物试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试验员室等隶属用房。第3.3.11条 生物试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试验室窗宜为

14、南向或东南向部署。二、试验室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大于350mm室内窗台。三、试验室显微镜试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V)隶属用房第3.3.12条 试验室隶属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试验室分开设置隶属用房位置应靠近所属试验室。二、化学试验室隶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和准备室合并设置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三、化学试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方法。四、物理试验室隶属用房宜分开设置。五、物理试验室试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六、生物试验室隶属用房,除试验员室可和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部署,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

15、鼠等方法。第四节 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I)自然教室第3.4.1条 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隶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第3.4.2条 自然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最终一排课桌后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9500mm。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和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依据功效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四、教室向阳面宜设置宽度大于350mm室内窗台。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镜线。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和教室相通。 (II)史地教室第3.4.

16、3条 史地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隶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标本等位置。第3.4.4条 史地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二、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教室内宜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三、设置简易天象仪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III)美术教室第3.4.5条 中小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室等隶属用房组成。第3.4.6条 美术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二、对有些人体写生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方法。三、教具贮存室宜和美术教室

17、相通。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应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和水池。(IV)书法教室第3.4.7条 书法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书法桌应全部采取单桌排列,其排距:中师、幼师不宜小于1200mm;中小学不宜小于950mm。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二、室内宜设挂镜线、水池、窗帘盒及电源插座。第五节 音乐教室、琴房第3.5.1条 音乐教室宜设隶属用房乐器室。第3.5.2条 音乐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内地面宜设2-3排阶梯,亦可做成阶梯教室。二、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及老师示教琴位置。第3.5.3条 中师、幼师应按教学要求设置钢琴琴房。琴房内应设电源插座,并应考虑室

18、内音响和隔声设计。第六节 舞蹈教室第3.6.1条 舞蹈教室宜设器材贮藏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隶属用房。第3.6.2条 舞蹈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每间教室不宜超出20人使用。二、教室内在和采光窗相垂直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大于2100mm(包含镜座)通长照身镜。其它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400mm。三、窗台高度不宜低于900mm,并不得高于1200mm。四、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窗帘盒及挂镜线。五、采暖设施应暗装。第七节 语言教室第3.7.1条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隶属用房。第3.7.2条 当控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

19、,窗设置应能满足老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位要求。第3.7.3条 语言学习桌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三、语言学习桌端部和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净距离,不应小于120mm。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600mm。第3.7.4条 教室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第八节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第3.8.1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老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隶属用房。第3.8.2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平面宜部署为独立教学单元

20、。二、微机操作台宜采取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围部署。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部署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五、室内地面宜采取能导出静电功效材料。六、当室外周围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方法。第3.8.3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第九节 合班教室第3.9.1条 合班教室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第3.9.2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贮存、修理等隶属用房。第3.9.3条 合班教室地面,容纳两个班可做平地面;超出两个班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第3.9.4条 合

21、班教室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终一排课桌后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二、前排边座学生和黑板远端形成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六、教室课桌椅宜采取固定式。课椅宜采取翻板椅。第3.9.5条 在计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120mm;前后排座位宜错位部署

22、。第3.9.6条 当教室设置一般电影放映室时,放映孔底面标高和最终排座位地面标高高差不宜小于1800mm;最终排地面和顶棚或结构突出物距离不应小于2200mm。第3.9.7条 放映白昼电影合班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放映室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1/41/2。二、安装透射幕洞口宽度应为教室长度1/6;洞口高宽比应为1:1.34;洞口底面标高和讲台面距离不宜小于1200mm。三、放映室墙面及顶棚面宜采取无光泽暗色材料。第3.9.8条 装备电教设施合班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设施和窗帘盒。第十节 风雨操场第3.10.1条 风雨操

23、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器材室、老师办公室及男、女更衣室等隶属用房。第3.10.2条 室内活动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室内活动场类型应依据学校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3.10.2要求。 项目 面积m2 净高m 使用说明 小学 中学 中师 幼师 类型 小型 360 不低于6.0 容1-2班 - 中型(甲) 650 不低于7.0 - 容1-2班 中型(乙) 760 不低于8.0 - 容2-3班 大型 1000 不低于8.0 - 容3-4班 二、室内活动场设施、设备应依据学校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0mm。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四、室内活动场不应采取

24、刚性地面。固定设备埋件不应高出地面。第3.10.3条 体育器材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和体育老师办公室和体育老师更衣室相邻部署。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出入口。三、体育老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第十一节 图书阅览室第3.11.1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老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第3.11.2条 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平静并和教学用房联络方便位置。二、老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三、老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老师人数1/3。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1/20;中学宜为全校学

25、生人数1/12;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1/6。第3.11.3条 书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20-3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700册。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30-4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600册。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80-10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400-500册。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方法。第十二节 老师办公室、休息室第3.12.1条 老师办公室平面部署,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第3.12.2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老师休息室。第3.12.3条 老师办公室和老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

26、等。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4.1.1条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第4.1.2条 广播室窗宜面向操场部署。第4.1.3条 保健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保健室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部署。保健室大小应能容纳常见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验要求。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依据条件可设观察室。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 第4.2.1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员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I)厕所、淋浴室第4.2.2条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

27、所。第4.2.3条 教职员厕所应和学生厕所分设。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出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15计算。第4.2.4条 当有条件时,学校厕所应采取水冲式厕所。学校水冲厕所应采取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第4.2.5条 教学楼内厕所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厕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方法。第4.2.6条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小学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

28、女生应按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90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600mm长盥洗槽)计算。第4.2.7条 严寒及严寒地域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II)饮水处第4.2.8条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第4.2.9条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宽度。(III)学生宿舍第4.2.10条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第4.2.11条 学生宿舍不应和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部

29、署,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第4.2.12条 学生宿舍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第4.2.13条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方法。第4.2.14条 宿舍盥洗室盥洗槽应按每12人占600mm长度计算;室内应设污水池及地漏。第4.2.15条 宿舍女生厕所应按每12人设一个大便器。(或长1100mm大便槽)计算,男生厕所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500mm长小便槽计算。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中学、中师、幼师女厕所内,宜设有女生卫生间。(IV)食堂第4.2.16条 餐厅和厨房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

30、干扰教学用房正常使用。第4.2.17条 食堂餐厅和厨房,应设部分走读生吃午饭、热饭和课间加餐设施。第五章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结构 第一节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第5.1.1条 学校关键房间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1要求。关键房间使用面积指标 表5.1.1 房间名称 按使用人数计算每人所占面积(m2) 小学 一般中学 中等师范 幼儿师范 一般教室 1.10 1.12 1.37 1.37 试验室 - 1.80 2.00 2.00 自然教室 1.57 - - - 史地教室 - 1.80 2.84 2.00 美术教室 1.57 1.80 1.94 2.84 书法教室 1.57 1.50

31、 1.94 1.94 音乐教室 1.57 1.50 - 1.94 舞蹈教室 - - 2.00 6.00 语言教室 - - 2.00 2.00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1.57 1.80 0.95 2.00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隶属用房 0.75 0.87 1.37 0.95 演示教室 - 1.22 1.00 1.37 合班教室 1.00 1.00 - 1.00 注:1.本表按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中师、幼师每班40人计算。2.本表不包含试验室、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隶属用房面积指标。3.本表一般教室面积指标,系按中小学校课桌要求最小值,小学课桌长度按1000mm,

32、中学课桌长度按1100mm测算。第5.1.2条 一台钢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二台钢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第5.1.3条 试验室设试验员室时,其使用面积每人不应小于4.5m。第5.1.4条 阅览室使用面积应按座位计算,老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2.1m,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1.5m。第5.1.5条 教员休息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老师办公室每个老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第5.1.6条 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2.7m计算。学生宿舍贮藏间使用面积,宜按每生为0.10-0.12m计算。第二节 层数、净高 第5.2.1条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出四层;中学、

33、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出五层。第5.2.2条 学校关键房间净高,应符合表5.2.2要求:关键房间净高 表5.2.2房间名称 净高(m) 小学教室 3.10 中学、中师、幼师教室 3.40 试验室 3.40 舞蹈教室 4.50 教学辅助用房 3.10 办公及服务用房 2.80 注:1.合班教室净高依据跨度决定,但不应低于3.6m。2.设双层床学生宿,其净高不应低于3m。第三节 建筑结构第5.3.1条 教学用房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室、试验室靠后墙门宜设观察孔。二、有通风要求房间门,均应设可开启上亮。三、门宜采取坚固、耐用材料制作,并宜设置固定门扇定门器。第5.3.2条 教学用房窗设计应符合

34、下列要求:一、教室、试验室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mm,并不宜高于1000mm。二、教室、试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三、教室、试验室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四、风沙较大地域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试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五、二层以上教学楼向外开启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和安全方法。六、炎热地域教室、试验室、风雨操场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百叶窗。第5.3.3条 严寒地域教室、试验室地面宜采取热工性能好地面材料。语言教室应做防尘地面。舞蹈教室宜做有弹性架空木地板地面。第5.3.4条 学校用房墙裙高度

35、应符合表5.3.4要求:关键房间墙裙高度 表5.3.4房间名称 墙裙高度(m) 教室、试验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门厅、走道、楼梯间 1.00-1.20 风雨操场、舞蹈教室 2.10 厕所、饮水间、盥洗室、保健室、食堂和厨房 1.20-1.50 淋浴室 1.80-2.00 第5.3.5条 三层以上教学楼,宜设垃圾管道。第5.3.6条 采暖地域教学用房散热器宜暗装,并宜设散热器罩。第六章 交通和疏散 第一节 门厅第6.1.1条 教学楼宜设置门厅。第6.1.2条 在严寒或风沙大地域,教学楼门厅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挡风间或双道门深度,不宜小于2100mm。第二节 走道第6.2.1

36、条 教学楼走道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二、行政及老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1500mm。第6.2.2条 走道高差改变处必需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显著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取扇形踏步。第6.2.3条 外廊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不应采取易于攀登花格。第三节 教学楼楼梯第6.3.1条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第6.3.2条 楼梯不得采取螺形或扇步踏步。每段楼梯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和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第6.3.3条 楼梯梯段净宽度大于3000mm

37、时宜设中间扶手。第6.3.4条 楼梯井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出200mm时,必需采取安全防护方法。第6.3.5条 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取易于攀登花格栏杆。第四节 安全出口第6.4.1条 教室安全出口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第6.4.2条 教学用房及其隶属用房不宜设置门槛。第七章 室内环境第一节 采光第7.1.1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应符合表7.1.1要求: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 表 7.1.1 房间名称 采光

38、系数最低值(%) 玻地比 要求采光系数平面 一般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 1.5 1:6 课桌面 试验室、自然教室 1.5 1:6 试验桌面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1.5 1:6 机台面 琴房 1.5 1:6 谱架面 舞蹈教室、风雨操场 1.5 1:6 地面 办公室、保健室 1.5 1:6 桌面 饮水处、厕所、淋浴 0.5 1:10 地面 走道、楼梯间 0.5 - 地面 注:1.整年阴天数在200天以上,早上八时云量在七级以上地域,教学及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玻地比不应低于1:4.5;临界照度为4000Lx。2.走道、

39、楼梯间应直接采光。第7.1.2条 教室光线应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当教室南向为外廊,北向为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关键采光面。第7.1.3条 房间内各表面应采取浅色装修。室内各表面反射系数值应符合表7.1.3要求:房间内各表面反射系数值 表7.1.3 表面名称 放射系数(%) 顶棚 70-80 前墙 50-60 地面 20-30 侧墙、后墙 70-80 课桌面 35-50 黑板 15-20 第二节 照明第7.2.1条 凡学校建筑均应装设人工照明。第7.2.2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要求,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学校用房平均照度 表7.2.2 房间名称 平均照度(Lx)

40、 要求照度平面 一般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 150 课桌面 试验室、自然教室 150 试验桌面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200 机台面 琴房 150 谱架面 舞蹈教室 150 地面 美术教室、阅历室 200 课桌面 风雨操场 100 地面 办公室、保健室 150 桌面 饮水处、厨房、走道、楼梯间 20 地面 第7.2.3条 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黑板灯对学生和老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第7.2.4条 教室照明光源宜采取荧光灯。对于识别颜色有较高要求教室,如美术教室等,宜采取高显色性光源。第7.2.5条

41、 教室不宜采取裸灯。灯具距桌面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阶梯地面合班教室除外)。灯管排列应采取长轴垂直于黑板方向部署。第7.2.6条 坡地面或阶梯地面合班教室,前排灯不应遮挡后排学生视线及产生直接眩光。第7.2.7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照度赔偿系数应为1.3。第三节 换气 第7.3.1条 教室、物理、生物试验室等房间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7.3.1要求。并应采取多种有组织自然通风方法,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各关键房间换气次数 表7.3.1 房间名称 换气次数(次/h) 教室、物理、生物试验室 3 风雨操场、厕所 10 保健室 2 学生宿舍 2.5 第7.3.2条 教室、试验室通风应

42、符合下列要求:一、炎热地域应采取开窗通风方法。二、温暖地域应采取开窗和开启小气窗相结合方法。三、严寒和严寒地域可采取在教室外墙和过道开小气窗或室内做通风道换气方法。小气窗设在外墙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1/60;小气窗开向过道时,其开启面积应大于设在外墙上小气窗面积二倍;当在教室内设通风道时,其换气口可设在天棚或内墙上部,并安装可开关活门。第八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采暖、通风第8.1.1条 教学用房设置集中采暖系统,应依据学校特点设计成能分区或分层调整,自成单独环路。第8.1.2条 过渡地域、非集中采暖地域舞蹈教室、美术教室、琴房等宜设置采暖设施。第8.1.3条 学校建筑多种房间采暖设计温度应

43、符合表8.1.3要求:学校用房采暖设计温度 表8.1.3房间名称 室内设计温度 一般教室、试验室、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合班教室、科技或动室、仪器室、教室办公室及行政办公室 16-18 风雨操场 12-15 图书阅览室 18 注:1.人体写生美术教室,室内设计温度为26-282.表中风雨操场室内设计温度要求,系指带维护结构者。第8.1.4条炎热地域教学用房可设置电风扇。第二节 给水排水第8.2.1条 在严寒及严寒地域教学用房给水进户管上应设泄水装置。第8.2.2条 当化学试验室给水水嘴水头大于2m,抢救冲洗水嘴水头大于1

44、m时,应采取减压方法。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挡污篦;排水管道应采取耐腐蚀管材。第8.2.3条 学生厕所大便器(或大便槽)应采取坚固耐用,便于管理维修冲洗设备,并应确保冲洗强度和水量。第8.2.4条 饮用水应设消毒处理设施。第8.2.5条 自然科学园地和运动场地应设洒水栓。第三节 电气、广播第8.3.1条 学校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学校建筑照明用电和电力用电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二、室外线路应确保安全,维护方便。三、各幢建筑电源引入处应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四、配电装置位置和结构,应考虑安全可靠

45、,预防意外触及方法。五、室内线路宜采取暗线敷设。六、配电系统支路划分宜按以下标准:(一)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照明线路应分设不一样支路。(二)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三)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至三个教室为宜。(四)教室内电源插座和照明用电应分设不一样支路。(五)各试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方法配电装置。第8.3.2条 学校用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凡要求设一组电源插座者,均为220v二孔、三孔插座各一个。二、语言教室和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应依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三、照明灯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灯具选型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四、试验室电源应依据不一样使用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试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试验桌上。(二)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方法。(三)物理试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四)化学、物理试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五)生物试验室显微镜室,设天象仪地理教室,在试验课桌上,应设局部照明。第8.3.3条 学校广播设计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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