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料加工外企电子厂人事管理规则第一条 目标本厂为树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则.凡本厂所属从业人员之管理.除法令或本厂另有要求外.均依本厂办理.第二条 职员守册一. 以诚相待.公私分明.相互尊重.协力完成企业经营目标.二. 服从指挥.遵守要求.尽职守.主管对职员应亲切诱导.三. 认真工作.珍惜公物.不得浪费.提升品质.增加产量.四. 言行老实廉洁.不得收受馈赠.不私自带公物出厂图利她人.及足以破坏 本厂形象之各项行为.五. 职务相关事项应循级上报不得越级.但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在此限.六. 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会客或擅离工作岗位.七. 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带亲友入工厂或宿舍.八. 不得携带危
2、险物品:凶器.摄影机.易爆及和生产无关之用具(零食)进入工作场所.九. 不得泄漏业务及职务上之机密.十. 要求时间上下班.穿着制服.佩戴识别证.服仪端正.十一. 依本厂业务需求.接收训练.出差.支持及调动.十二. 厂内全方面禁烟.吸烟者需在工厂外面或指定之场所.十三. 保持工厂环境整齐.严禁随地吐痰及乱丢拉圾.十四. 珍惜食物.个人自觉控制饭量.严禁乱倒剩饭菜浪费行为.十五. 职员出厂应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要求.发生任何事故.本厂不负任何责任.第三条 报到程序新进职员必需先核准雇用后.应按人事单位指定携带之文件.日期及地点亲自办报到手续.第四条 雇用一. 应征本厂从业人员者.应先审核经过后.才得
3、雇用.二. 凡雇用人员须和本厂签署劳动协议书.并完全遵守无异议.第五条 试用要求一. 试用期为三个月.被雇用人于试用期间经厂方认定不适用.得予解聘不得异议.若在7天实际工作日(含)为厂方解聘者.由厂方负担伙食及住宿费用.不另发给工资.假如实际工作日8天(含)以上辞职或被解聘时.企业应支付工资.二. 依据被雇用人员技能和专长.由本厂安排或调动工作.三. 新进厂职员须缴服装费150元.满3个月后解聘全数退还.如遭厂方解聘可退回押金.自行离职则不退回押金.第六条 作息时间一.日班:早晨08:0012:00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11月3月)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4月10月)
4、 下午13:0017:20(11月3月) 晚餐及休息17:0018:00(11月3月) 下午13:0017:20(4月10月) 晚餐及休息17:3018:30(4月10月) 加班18:0022:00(11月3月) 夜班22:0008:00(11月3月) 加班18:0022:30(4月10月) 夜班22:3008:00 (4月10月)二.职员每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并将出勤卡放于指定卡箱内.不得随身携带或携出厂外.违者每次减发出勤奖金2元.凡因公外出外未能打卡或忘记打卡.应提出”申请单”说明原因时间.经单位 主管证实送人事单位.不然以当日未出勤论. 忘记打卡者每次扣出勤奖金2元.三.不得委托她人打
5、卡.违者每次双方均以旷工半个月论.四.出勤卡不得私自涂改. 违者当日均以旷工论.如对出勤卡有疑问时.请洽询人事课处理. 第七条 考勤要求类 别事 由处 理迟到迟到12分钟迟到315分钟迟到15分钟以上每次扣2元每次扣5元须办理请假.2天内未请假者.当日以旷工计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早退15分钟以上每次扣5元须办理请假.2天内未请假者.当日以旷工计旷工1.未请假者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工者2.满假不到职.又未续假者3.委托代人卡4. 涂改卡片者5.组织调动.擅不到职或拒不工作者6.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冈位7.出工不出力.生产时间不从事生产.因个人主观原因不出产者.1.扣发当日工资2.旷工连续三日者开除.3.
6、双方扣当月1/2工资.4.当月全勤及绩效奖金不发放.5.申诫一次.6.旷工时间=16小时扣当日薪资3倍.扣完当月全勤奖金.7.旷工时间8小时,扣请假期间底薪.津贴.(2)请病假时间请假时间8小时,扣请假期间薪资1/4元.8-16小时,扣请假期间底薪.津贴.注:请病假4小时,必需有医院证实, 不然按事假处理.第九条 休假一. 本厂每七天日休假.二. 以上假日企业得视业务需求,弹性调整放假日期或加班.第十条.薪资一. 薪资是指从业人员因工作而取得之酬劳,薪资结构.薪资核实.发放等要求,每个月10日前后不定时发给.二. 离职职员薪资每个月16日以后,亲自领取或凭委托书给人事课,委托她人领取者,委托书
7、须盖有企业人事之公章.三. 离职职员,总经理视情形而定是否同意当日结算薪资.四. 试用期未满期间,企业有权观察该职员是否适用,可在试用期间内随时终止聘用.试用期正常为三个月,厂长或总经理视情形能够缩短.五. 试用期满期以后,该单位主管主动提出是否调薪,调薪幅度视能力而定.六. 工作满十二个月,主管视情形调整薪资升降不定,如有特表现可提前调整薪资.第十一条 加班一. 目标为使本企业职员因工作上需求,须超时工作时,有所遵照特订本法.二. 适应范围本措施适适用于本厂全体职员三. 责任1. 人事课:负责加班之审核,时数之统计及加班费之计算.2. 各单位:负责职员加班单之申请及审核.四. 内容1. 加班
8、之申请和核准:各单位需要加班时,由职员或助理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或经理核准.厂长核准,再还给申请单位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送到经理室签核,人事课事后核实加班费.2. 补报加班(1).职员出差时,若因业务需要而加班,得于次日返回工作处所后,补办加班手续.加班时间之起算按个人原单位之工作时间为准.(2).职员于申请加班时间内,扔未能完成工作,以致加班时间超出原申请时数时,应于次日补办再延时部份加班之核实手续.3. 加班时间:(1).延时加班:自18:00起算.(2).假日加班:早晨08:00-12:00,下午13:00-17:00,夜间18:00起.4. 加班时数需过一小时(含)以上,
9、才能申请加班,加班时数之计算以半小时为单位.5. 如出差因工于用餐时间仍得继续工作者,得申请加班,但须扣除用餐时间0.5小时之加班时数.6. 职员加班时数之计算,以出勤卡和加班申请单上之数据为核实标准,若二者有差异,以二者中较低者,视为加班数.7. 加班管制:(1).主管应确实审核职员加班之申请及加班之结果,督导加班工作之纪律,并注意加班时数之控制.(2).职员加班时.若有擅离职守,睡觉或其它违反上班纪律情事,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职员加班若有虚假报加班时数或涂改出勤卡.加班单者,一经查证属实,将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之处分.(4).加班申请单之审核,须由主管
10、亲自处理.8. 加班费之计算(1).加班费以下:直接人员:试用期:1.5元.正式: 1.5-2元间接人员:试用期: 元.正式: 元直接人员:凡直接和生产相关之人员(生产部全部些人员)间接人员:凡和生产无直接关系者.9. 出差者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经理级以上签准,并和工厂识别证一起交于守卫,才能出厂.回厂时需由门卫在出差单上证实时间,并打卡,出差申请单交回人事登记.10.出差人员车费实报实销,11.门卫.清洁人员.等相关人员遇法定假日而上班时可申请加班费.第十二条一.人员管制1.全部些人员进出厂区均须佩挂识别证并穿工作服.(例假日,间接单位人员不在此限.)2.职员出入厂要求:上班时间直接人员不得
11、外出,如必需外出需有外出单;间接人员外出,必需在外出登记薄上确实填妥数据,并经主管同意核准后方可外出.3.职员进出厂房,仓库区严禁携带私人手提带等物品.4.严禁职员服仪不整或穿着拖鞋上班及进出工厂大门.(1) 本厂职员申请外宿时间,除每七天六或固定假日前一天之晚上外,其它时间不准外宿.(2) 欲申请外宿者,须填妥外宿申请单,经理以上主管同意后,送门卫会签,并于外出时交宿舍门卫. 二 物品管制 1职员行李、包裹出厂时,须凭“放行条”须经理核准,门卫人员应具体检验检验。 2发觉打卡钟、照明、消防、水电器等各项公共或门禁相关设备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单位处理。 3厂内物品携出,须确定“放行条”经由厂
12、长、副厂长、总经理任何一人核准。 4厂外物品入厂再出厂,入厂时应具体登记物品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以备出厂时查验。三访客管制 1应征人员: 首先登记审核其身份证件,指导期于会客室等候,并通知人事人员处理。 2贵宾(含厂商)(1) 请访客下车于登记簿上应填被访者姓名、事由立即间。(2) 须通知被访人,经同意访客入厂后,指导于会客室等候。(3) 访客严禁进入工厂,除本厂最高主管同意,并指定人员陪同者除外。(4) 厂商或访客携带样品、设备 或零件入厂登记时应注明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以备出厂时查对。3政府官员 应先确定单位及身份,立即通知行政主管前往接待,引导至会客室4持有本厂尤其通行证者或本厂
13、之法定代理人,董事及其所引导之关键用户,请引导到会客室,同时,立即通知行政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之主管处理。 四防火防盗1 各保安人员应切记厂区电力配置及应变方法。2 各保安人员应熟悉灭火设备位置及使用方法。3 机动监看厂区关键区域。4 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动作及应变方法。5 门卫队长每小时最少应巡查各岗哨1次以上。6 发觉厂区或周围有异载现象,应立即通知其它人员共同戒备,并通知相关主管处理。7 确保夜间照明灯光,发觉故障应立即通知总务人员修复。 五车辆管制1 任何车辆进入厂区,先登记车号及车型,请其于指定地点停放整齐。2 广场装、卸货须有相关人员在场管理。3 车辆出厂须详加检验。4 厂车外出须在“厂车
14、使用登记簿”上填写,经总经理核准(台籍干部亦适用。5 未经核准不得使用厂车。6 厂商送货若仅部分卸货,其尚须携出者,务必在进厂前向保安室登记品名及数量。7 任何车辆出厂拒绝受检,应立即通知主管单位处理。8 厂车外出时,应受门卫检验车内。9 厂车派出使用,要求行政部主管核准方得有效。 六整理整理1 保持保安室外周围地面、设备及桌面整齐清洁,严禁乱堆物品。2 严禁非保安人员在保安室中逗留及聊天。 七工作精神1 服装仪容整齐,精神要饱满,待客要有礼貌。2 上班期间严禁看报、杂志或小说,不可听收音机,吃东西或抽烟。3 应保持机动,不可一直坐在座位或呆在固定地点;职员上下班、休息时间及人员访客进出,均须
15、站立在大门口值勤。4 保安人员代表本厂实施公务,须秉公持法精神,不纵、不循私。 八其它1 紧急事件处理,应立即通知相关主管。2 保安 人员上班须依据输值表上岗,交接须按时,严禁自行私下换班。3 服从相关主管之指示办理事务,并接收相关查核及测验。4 督导职员宿舍秩序,依要求时间关闭灯火。 九惩戒 保安人员必需确定遵守上列要求执勤,如发觉未尽职守时,依人事管理规则加倍处分,如所以造成企业损失时,须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时立即 开除送公安单位法办。十企业于假日及正常上班时间外,为维护厂区安全及各项项秩序,得指派指定人员轮番值班。十一、排定值勤人员因故无值勤者,须事先觅代理人,交经人事单位同意,不然以擅离
16、职守记过处分。十二、晚上及假日值勤期间视同加班,发给加班费。十三、值勤任务、职守时间等相关要求另订之。十四、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要求办理。第十三条 职员考评 本企业得就职员工作情形及绩效表现办理职员考查核,绩首席奖金发放依据.第十四条 教育训练 为配合企业发展加强人力培训,所举行之职员各项教育训练,职员有参与义务,并列为升级考量,教育训练管理措施另订之。第十五条 人员出入厂管理措施一、 目标为落实本厂门禁管制,使职员进出厂区能进行一定程序,特订本措施。二、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适用于本厂全体职员。三、 内容(程序) 1职员进入厂区一律佩带厂证,未佩带者严禁进入。职员进、出厂大门须服装仪容整齐,
17、严禁服仪不整或穿着拖鞋,违者不准进出厂门。严禁携带个人手提袋或包进入厂房及仓库等区域。上班时间外出(含因公外出及请假外出)申请程序。(1) 填写外出申请单,详述出厂时间、地点及事由。(2) 呈各级主管查核,经理核准,如为请假须同时办理请假手续。5职员携公物出厂须有放行条,厂车出厂须凭填厂车登记簿,并详填隋车人员名单。6任何车辆出厂均须由大门保安人员检验车厢及行李厢(贵宾除外)。7职员出厂携带包裹、行李或皮包者,须接收大门(宿舍)保安人员检验。8职员申请外宿要求:(1) 本厂职员申请外宿时间,除每七天六和固定假日前一天之晚上外,其它时间不准外宿;经理核准即可。(2) 欲申请外宿者,须填写外宿申请
18、单,经由经理同意后,并于外出时交宿舍门卫。9有下列情形视同重大违规,一律开除。(1) 出厂时拒绝保安人员实施各项检验要求,而强行出厂者。(2) 私带工厂物品出厂者。(3) 翻越围墙进出厂区者。(4) 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5) 使用打架方法处理问题之双方。(6) 职员随地吐痰。10职员出厂时须遵守各项法令,如发生任何意外,厂方不负任何责任。11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要求办理。第十六条 餐厅管理措施一、目标 为使本厂职员用餐时,能遵守秩序及讲究卫生,特订本措施认为遵照。二、内容1用餐时间(1) 早餐:07:0007:30(假日延到08:00)(2) 午餐:12:0012:30(3) 晚餐:1
19、7:3018:002超出上述时间仍未至餐厅用餐,无饭菜可进食者,请自行处理。3用餐时须依要求排队打菜,严禁插队或争先恐后,违者须重新自队伍最终排起。4打饭取汤时要依自己食量酌予取用,并避免掉落地面造成浪费。5一律需于餐桌就位用餐,严禁边走边吃,或于餐厅外其它地方用餐。6用餐后需将桌面菜渣清理洁净,始可离开,并将其倒于指定地点。7严禁于饮水机、凉房内或其它非指定地点清洗餐具。8餐厅电视开放时间:(1) 平时中午12:00-13:00(2) 平时晚上17:00-22:00(3) 假日 07:30-22:30(4) 开放时间外严禁私自使用9凡违反上述要求,且经劝诫不从者,每次罚10元。10严禁于餐厅
20、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酗酒或赌博,违者依厂规处分。11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要求处理。第十七条 宿舍管理措施 一、宿舍起居作息要求 寝室熄灯时间:晚上11点,如有加班,依加班返回宿舍时间延长一小时。 二、各寝室由管理部总务课推派寝室长一人,负责环境内务及人员管理之安排。 三、室长职责 1排定寝室环境整齐,垃圾清理之值日人员。 2寝室内务反应之要求,并帮助本措施实施及推进。 3寝室内务反应及室友之反应。 4凡担任室长者,每个月参与室长会议。 5室长须善尽上述职责。 6寝室公物(如:笨斗、扫帚、衣柜等,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四、 职员逾时返回宿舍要求:1住宿人员需于23:
21、00之前返回宿舍。2凡逾时返厂者,逾时30分钟内罚20元,30分钟以上每逾时30分累计一次,超出晚上24:00未归者,视同私自外宿处分。3私自外宿者,罚50元。五、 宿舍人员违反下列要求者,一律开除,并送公安单位法办。1 赌博.偷窃.打架.吸毒.喝酒.闹事或携带违法凶器或美工刀等。2 向同仁强行借款(物)或勒索恐吓3 蓄意破坏公物,并须照价赔偿。4 携带异性进入宿舍或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者。5 翻入围墙进入厂区者,并视同小偷处理。六违反下列要求者,每次罚元,累犯三次者开除。 1。私自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者。 2无故或借故辱骂各级干部,不服从指挥,经查属实者。 3于非吸烟区吸烟者。 4于宿舍内进行炊
22、事者,并没收相关设备。 5在寝室内喝酒者。 6不服从室长及其它宿舍管理人员纠正者。 7私自接用私人电话者。七违反下列要求者,每次罚5元。1大声喧哗,影响她人安宁者。2个人座位不整齐,或毛巾衣物任意挂放,未保持整齐清洁者。3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或私自移动宿舍公物者。4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各类垃圾或随地吐痰者。5担任值日人员,负责清洁服务,工作不尽职者。6洗澡或洗衣物时浪费水,且纠正不改者。7离开宿舍时电灯,风扇或其它电源未关者,当日值日生处分。8熄灯后不就寝,仍在说话者,听音乐或做其它影响她人安宁者。八个人钱财、珍贵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九住宿同仁外出及申请外宿要求,须依本厂相关措施办理。十退宿要
23、求:1离职当日即应搬离宿舍,并将床铺内务柜整理清洁,经检验合格后始可离开。2离厂时须经大门守卫检验行李及携带之物品,确定无误后始可离厂。十一、本厂为维护宿舍之整齐及安全,将不定时派人员对宿舍进行各项检验。十二、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要求办理。十三、本厂自公告日起正式实施。第十八条 奖惩 一本企业从业人员之奖励区分为下列三种:1嘉奖2小功3大功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绩效卓越,能适时完成任务者。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4有其它功绩,足为其它职员标兵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或发奖励金。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
24、采行确具成效者。2节省物料或对发料利用成效者。3遇有变故,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宜者。4举发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之案件者。5举发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之案件含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供表彰者。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所以降低损害者。2维护工厂安全,冒险实施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3维护企业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4含有其它效大功绩,足为其它从业人员表范者。 五本企业从业人员之处罚区分为下列四种:1申诫2小过3大过4开除 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给予申诫。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要求以外之工作者。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25、。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5首次不遵守主管人员合理指导者。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7检验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实施职务者。8在厂区内未配带识别证三次者。9破坏环境卫生者。 七有下列事迹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记过或视情节罚款: 1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害者。2泄漏生产或事务上机密者。3携带违禁物品入厂不听阻止者。4遗失经管之关键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私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8违反安全要求方法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9工作时间在工作
26、场制造私人对象者。(如:使用企业计算机打私人文件)10造谣造事,散播谣言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八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记过或罚款。1对上级指示未汇报正当理由,而未准期完成或处理不妥者。2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她人。3在工作场地喧哗、嬉戏、喧华妨害她人工作者。4投机取巧隐瞒朦蔽谋取非份利益者。5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6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九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得不经预告给解聘之:1签订劳动协议时用虚伪意思表示,使企业误信遭受损害者。2对雇主、雇主家眷、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之从业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欺
27、侮之行为者。3违反劳动协议情节重大者。4有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本厂全部物品或有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企业蒙受损害者。5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而未论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6无正当理由、旷工三日者。7多种假期内未经企业许可,而往她处工作者。8聚众要力,妨害生产秩序者。9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足以破坏劳资情感者。10在厂区内赌博(含宿舍)11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12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企业声誉蒙受重大损害13侵占公有财产或营私舞弊。14在厂区内有伤风化行为者.为15在厂房、车间、仓库非指定场区吸烟16在工作中喝酒或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17年度内累积满二次大过者。1
28、8依据劳动协议调派工作,无故拒绝者。19出入厂区不遵守要求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者。20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21门卫值勤中睡觉犯满3次。 十前项各款本企业从知悉解聘原因之起解聘,并不发给该职员之薪资作为惩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一。奖励方法依下列要求计算之,于当月薪资发放。 1记嘉奖一次者 总共:10元 2记小功一次者 总共:50元 3记大功一次者 总共:100元十二。处罚方法依下列要求计算之: 1记申诫一次者 扣10元 2记小过一次者 扣50元 3记大过一次者 扣100元第十九条 离职 一、企业所属职员离职,匀须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于下列要求之
29、天数提出申请。1试用期满之作业员3天前后提出.2试用期满之文员及干部15天前提出或完成工作交接。3签约人员按签约要求。 二、经同意离职者须依要求向相关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缴回识别登记企业借予之公物,未缴回者扣缴该项成本费,手续完全办妥后方可离开。 三、离职人员不发给绩效奖金、年节奖金及其它非薪资项目之奖金或津贴。 四、未于要求天数提出申请或手续,未办妥即自行离职者,以旷工解职办理,并不发给薪金,其薪资纳入职员福利。 五、任职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本厂扣回发给之制服、寝具等成本费。 六、离职者应于离职两个月内亲自或委托她人领取薪资,超出期限将不发给该项薪资,其薪资纳入职员福利。第二十条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依政府法令,本厂其它要求办理或另行公告。免责申明:本管理工具由中人网会员提供。中人网会对会员提供管理工具进行筛选和编辑,不过并不申明或确保其内容正确性或可靠性。该管理工具版权属于提供者全部,相关版权问题请直接和提供者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