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手机阅读业务推广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X
联系人: X
电话:X
乙方: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
联系人: X
电话:X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支撑,利用自己独有的渠道与手段推广手机阅读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XX手机阅读业务合作推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内容
1. 推广XX手机阅读业务
2. 目标人群:X户
3. 合作范围:甲方在XX手机阅读平台运营的书籍
二、运作方式
1. 甲方定期将推荐图书书单递交给乙方,由乙方协助进行业务推广;
2. 乙方在遵循XX稽核标准和正常推广方式的前提下,利用自己独有的渠道与手段推广甲方在XX手机阅读基地平台的书籍,提升相应包月及点播用户数。并将推广效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按月反馈给甲方。
3. 合作收益模式:甲方根据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合作推广甲方手机阅读业务所产生的有效推广数据,将按本协议及相关业务产品协议约定的佣金结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推广费用。
4. 图书更新:甲方每月5号前更新合作图书总数量的20%,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5. 合作期间商务模式如发生变化,以补充协议进行修订。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发展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对提供乙方使用的手机阅读业务内容及相关程序代码保留全部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2. 甲方将拥有合法版权的内容资源上传XX手机阅读平台;
3. 甲方协助乙方策划在乙方渠道上的合作推广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确定全部内容后由乙方实施。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在全国范围内,对甲方在XX手机阅读平台上的书籍进行推广;
2. 提供规范、准确、热情周到的客户服务,避免因服务原因而引起用户申告; 如出现投诉,而造成因乙方推广甲方对应的图书收入被核减时,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乙方仅依据XX阅读基地正式下达处罚邮件赔偿甲方。
3. 乙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渠道推广资源不违反应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含有污辱或诽谤的成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因乙方渠道推广而致第三方提起行政投诉、起诉或提请仲裁的,甲方有权视情形,合并或选择性地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l 中止本协议项下佣金支付;
l 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妥善解决,或采取补救措施,使所提供的渠道推广资源不侵犯他人权利。如有必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之要求,自行负担费用向争议解决机构提请作为第三方参加争议的解决;
l 终止协议。
四、结算制度
1. 甲乙双方约定:经乙方的推广所产生的信息费的结算后收入进行按比例分成。
甲乙双方具体的分成比例:甲方:乙方=35%:65%
乙方收益结算公式:乙方推广的信息费的结算后收入*65%(乙方分成比例)
2. 推广阅读用户数据以甲方数据统计平台统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3. 合作期内,双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
4.投诉率事宜
4.4.1乙方保证将用户投诉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
投诉率是指,双方合作的产品在一个月内,当月投诉用户总数与当月总付费用户数的比例
4.4.2如果乙方的月投诉率达到或超过万分之五,并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投诉率不再上升
4.4.3 如果乙方的月投诉率达到或超过万分之七,则甲方有权利暂停合作,当月仅支付应结算费用的50%给乙方,等甲方与运营商完成结算后,再与乙方结算尾款。
五、费用结算
1. 结算方式及时间:每个推广月结束后,甲方在次月5号向乙方提交推广信息费收入,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信息费清单的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数据经甲乙双方书面(或邮件)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完整、正确并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款项。当双方对实际收入数额存在异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互信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技术人员应向对方提供自有后台的统计数据,双方进行数据核对,协商结算问题。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按照基地提供的对账凭证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2. 帐户信息:
a) 开户名称: 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b) 开 户 行: X
c) 银行账号:X
六、权利归属
1. 由甲方提供的网络文学著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所发展用户的所有资料、数据、信息内容等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承诺向甲方开放所有数据,且乙方不得将以上获得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2. 乙方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发和运行所投入的硬件设施、网络设备、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产权保护
乙方承认涉及甲方所拥有的信息和查询系统本身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都属于甲方所有,并承诺不侵犯甲方上述权利。
八、 违约责任
1.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任一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
2. 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经另一方共同确认后,应予谅解。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3.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 协议期限和终止
合同期限:2015年 1月 15 日至2016年 1 月 14 日,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本协议视为终止:
a)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
b)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
c) 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
协议终止后,本协议中凡涉及有效期的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将自动取消;本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权利和义务将继续生效。
十、保密
“专有信息”指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专有技术,数据,业务,产品开发计划、折扣率和代理价格,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它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需要的除外。
互相之间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十一、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履行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被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各自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
十二、 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