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操作安全办法及注意事项:
(1)现场操作人员初次上机操作前必要通过学习,对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理解,并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
(2)关于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办法规定,劳动保护及安全用电、消防等规定,应按国家及地方颁发关于规范规程、规定为准,严格执行。电源必要接地配备漏电开关。
2、操作规定
(1)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护。
(2)吊篮至少有两人操作,应在互相配合下进行安全操作并应系扣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m范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
(4)平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涉及载员重量)。
(5)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及时调节,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15cm。
(6)平台在正常使用时,禁止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台悬挂在空中时,禁止拆装。
(8)当上限位装置作用后,应减少平台上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9)平台内载荷应大体均布,以防两端受力不匀和平台倾斜。
(10)吊篮使用应符合关于高空作业规定,在雷雨、大雾天气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使用。
(11)吊篮使用结束后,关闭控制箱及总电源,并将提高机、安全锁用塑料纸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12)吊篮不合用于酸碱液体、气体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篮时应将提高机,安全锁与腐蚀性气体、液体隔离,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锁钢丝绳不能弯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触油类,禁止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4)提高机钢丝绳禁止有油污砂浆、杂物粘附,如发现开裂、乱丝、变形等现象必要及时更换,如提高机发现异常噪声,应及时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员不准酒后作业,禁止赤膊、赤脚进入篮内,并不得在篮内打闹、嬉戏。
3、紧急时安全办法
(1)工作时断电,一方面关闭电源,防止来电发生意外,如需平台下降回地面,则小心同步松开两个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时断绳后解决。一方面,保持苏醒冷静头脑,在保证安全状况下,撤离工作人员派专业人员进入篮内,先将断钢丝绳从提高机内退出,再将上面送下钢丝绳穿入提高机在安全锁不打开状态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开安全锁,再开车下降到地面后,严格检查后才容许重新使用。如钢丝绳不能退出,则用安全锁锁牢钢丝绳,并用加固钢丝绳固定好工作平台,再打开提高机进行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原则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92
1 重要内容与合用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如下简称吊篮)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安全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常设或非常设,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高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各种吊篮。
本原则不合用于专用运载货品和乘人垂直运送设备。
2 引用原则
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查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 航空用钢丝绳
3 术 语
3.1 提高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营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悬挂式构造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高吊篮平台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构造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向运营距离和位置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容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暂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普通规定
4.1 吊篮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不不大于10.8m/s(相称于6级风力)。
4.3 吊篮制造应按关于原则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要附有下列技术文献:
a.产品合格证;
b.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阐明书;
c.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要有清晰、醒目、耐久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重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要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通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
5 构造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构造零部件安全系数都不得不大于2,取决于材料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不大于5,取决于该材料最小强度极限。
5.3 拟定构造安全系数时所用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规定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涉及应力集中和动载荷影响,构造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1)式中 K1 ——构造安全系数:
——5.1中提到材料屈服强度,或5.2中提到强度极限;
——由构造质量引起应力;
——由额定载荷引起应力;
ƒ1——应力集中系数;
ƒ 2——动载荷系数。
ƒ 1和ƒ 2数值可通过对样机实验应力分析拟定,或取ƒ 1不不大于或等于1.10,
ƒ 2不不大于或等于1.25。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规定
6.1 材料
吊篮所用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备供应厂合格证书,核心零部件所用材料应执行进厂检查制度。
6.2 加工质量规定 、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容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加工面上浮现锻造缺陷,一律不容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锻造缺陷亦不容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查部门进行检查。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检查,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解决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她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解决零件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核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查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献中提出规定。
6.2.9 机械加工后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关于技术文献规定。
6.2.10 零部件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待装零、部件,必要有质量检查部门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要有证明其合格文献,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粗糙锻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她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规定
7.1 吊篮平台构造应能承受2倍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要做负载实验,并应检查焊缝与否开裂和螺栓与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重要受力构件焊缝必要进行质量检查,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规定。
7.3 吊篮平台底板必要有防滑办法。
7.4 吊篮平台与提高机构连接必要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
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不大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不大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高度不不大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不大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不大于100~150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不不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营操纵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持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电气设备。
8 提高机构规定
8.1 卷扬式提高机构卷简必要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洁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高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最后一层钢丝绳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2倍。
8.2 卷扬式提高机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不大于20。
爬升式提高机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不大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高机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高机构传动零部件必要进行恰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高机构所有传动外露某些必要装上机罩或类似防护装置。
8.6 提高机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手驱动装置。
8.7 提高机构上必要配备制动器,普通应有两套独立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125%吊篮平台停止运营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高机构上或提高电机上,制动器各某些位置均应便于检修和调节,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为器普通应刚性安装在提高机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重要是使用在提高机构采用手摇驱动状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节,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高机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要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规定。
8.8 提高机构上下运营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规定
吊篮普通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要经检查合格才干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要符合8.7、8.7.1、8.7.2、8.7.3规定。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要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过行程范畴。
9.2.2 行程限位装置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要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高机构上使用相似型号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要装有不能自动复位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不不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动作要敏捷,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检查和实验,不合格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要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规定
10.1 钢丝绳选取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要符合GB 8902规定;对于卷扬式必要符合GB 1102规定,并必要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吊篮使用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阐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状况下承重钢丝绳实际直径不应不大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拟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拟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不大于9。
(2)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额定破断拉力,kN;
0——承重钢丝绳根数;
W——涉及吊篮平台、提高机构和电器系统等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固定
应符合GB 5144规定。
10.4 不容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办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某些、钢丝绳与设备连接部位、从固定端引出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钢丝绳,在使用后来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要检查钢丝绳整个工作长度。同步也必要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她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接近末端接头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 5972中2.4.2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种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此前要做全面检查。
10.6 钢丝绳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规定。
11 悬挂机构规定
11.1 悬挂机构构造件必要选用钢材或其她适当金属构造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构造应具备足够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要进行质量检查,保证达到设计规定。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构造承载规定。
12 配重规定
12.1 吊篮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要配备恰当配重。
12.2 配重应精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备足够质量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员核算才干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不大于2。见下图
(3)式中 K——抗倾覆系数;
F——吊篮平台、提高机构、电气系统、钢丝绳、额定载荷等质量总和,kg;
G——配备配重质量,kg;
a——承重钢丝绳中心到支点间距离,m;
b——配重中心到支点间距离,m。
13 电气系统规定
13.1 电气系统中重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要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不大于0.5MΩ。
13.2 吊篮电源电缆应有保护办法,以防止意外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防水办法。
13.4 吊篮电器系统应有可靠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电气元件必要敏捷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承载规定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所有载荷。
15 其她规定
15.1 吊篮平台上作业人员必要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容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作业人员必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立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操作人员安全地接近需要进行作业某些,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边必要设立围栏或防护办法,并应附加醒目的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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