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2年*月4 / 4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为贯彻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国发*2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建议或意见(晋政办发*40号)精神,经甲乙各方多次协商,联合建立大学生电商创业园,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甲方提供临汾*向阳路六层楼(原企业保险办公楼)剩余房屋作为大学生创业园的办公场所。 2、甲方负责创业园存续期间的水、电、暖等费用。 3、甲方提供目前的办公设备和条件,创建大学生创业园过程中不在投入其他设备。 4、甲方为创业园配备5位工作人
2、员,工资由乙方负担。 5、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创业园,但不参加园区的详细管理。 、甲方不参加创业园的财务管理,创业园的收支和亏损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依照政策规定建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指导、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 2、乙方依据政策规定为大学生争取所有补贴,全力扶持大学生创业。3、乙方负责创业园的装修、设备设备的购置,投入资金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聘任其他工作人员,并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 5、乙方依法开展所有创业服务工作,依照政策规定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所有收入由乙方依照财务规定合理支配。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年1*月日始至25年*月日止。如甲、乙各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各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四、对于本协议中未商定的事项,甲、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