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结算部运作管理体系
一、 总则
二、 机构及人员
1、组织机构
2、财务人员管理措施
3、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4、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5、库房会计岗位职责
6、出纳岗位职责
7、分部收款员岗位职责
三、 资金、成本费用管理
1、年度利润预算编制步骤
2、预算监督管理
3、货币资金管理
4、固定资产管理
5、低值易耗品管理
6、收费管理
7、管理费用控制
8、管理费用核实方法
9、差旅费管理
10、待摊费用管理
11、部门经费管理
四、 业务程序要求
1、业务时间要求
2、现金盘点制度
3、借款及报销制度
4、款项收取制度
5、施工款发放步骤
6、产品销售款发放步骤
7、量房款、设计费查收制度
8、用户档案管理制度
9、报人力收款制度
10、报工程进度制度
11、退工程款步骤
12、施工队质保金管理制度
五、 会计核实、会计报表、会计监督管理
1、会计科目设置及核实内容
2、管理报表
3、会计复核制度
4、人员交接制度
六、 会计电算化管理
1、收据、发票管理
2、帐簿、凭证、报表管理
3、档案查阅制度
七、 附录
库存报表
施工队质保金审领表
八、 薪酬体系
工资薪酬
福利奖金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有效地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满足企业整体目标要求,维护国家、投资者及债权人完整利益,依据《中国会计法》、《中国企业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是企业各级财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 财务人员应在不违反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及本制度情况下对所发生经济业务进行核实和监督。
第四条 会计核实期间年度为公历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月度为1日至最终一日。各单位会计结帐日期为当月最终一天,如有特殊情况请企业财务管理中心立案。
第五条 会计核实以人民币为单位,相关凭证、帐薄、报表、汇报、分析资料价值部分统计全部以人民币为单位;会计统计文字使用汉字。
第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期按月定时编报,企业会计报表应分期按月定时合并。
第七条 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和其它内部分析表等。
第八条 会计记帐采取借款记帐法,核实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核实按时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九条 会计核实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假如有变更应将变更累计影响数及不能确定累计数据理由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十条 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应该设置不一样明细科目分开核实方便分析。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财务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及企业其它人员对因工作关系知悉企业财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内部稽查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标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经财政部许可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但各岗位人员应该有各岗位人员权限和进入口令。
第十六条 各年度报表编制前,应对整年账务进行检验,包含全方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报财务部备查;企业应在年度中间依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及结算款项进行关键清查或定时清查。
第十七条 各相关财务人员在向企业组员以外对象提供资料时,必需经其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和财务相关一切资料。
第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各条款将给过失处罚自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财务部。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节 财务部职能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组织图
财务部主管
总帐会计
出纳
成本会计
库房会计
二、 财务人员管理措施
第一条 本措施使用范围是企业全部财务人员。
第二条 财务人员应热爱本职员作,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廉洁奉公,含有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
第三条 财务人员聘用应由人力资源部按财务部对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合格者还应进行面试和业务能力综合考评。
第四条 应聘部门经理人员,应含有会计师(助理经济师)或以上技术资格,部门经理业务考评,报总经理聘用。
第五条 应聘部门主管人员,应含有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或以上技术资格,部门经理业务考评,报总经理聘用。
第六条 其它应聘人员应含有会计证,含有大专以上学历,由使用单位提请,财务经理同意,人力资源部聘用。
第七条 财务人员解聘同聘用。
第八条 财务部经理领导企业全部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九条 对提升工作效率、节省成本费用等提供出合理化建设财务人员,由财务经理提请总经理给一定奖励。
(一) 岗位设置:
财务部工作属总经理直接领导,企业财务部下设有财务部经理、材料会计、出纳、库管员。
二、 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定时主持财务例会,并参与企业相关财务方面会议。
2、批阅和财务相关文件。
3、认真落实实施国家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4、主持制订企业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实、库管等方面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5、正确传达上级指示。
6、定时向总经理报送财务预算及实施情况、财务决算、成本分析汇报。
7、立即为总经理反馈预警信息。
8、按工作程序做好和相关部门横向联络,并立即对部门间争议协调处理。
9、制订财务部其它岗位岗位职责。
10、受理财务部其它人员上报合理化提议,按程序处理。
11、填写财务部其它人员过失单报总经理同意、人力资源部实施。
12、关心财务部人员思想、工作、生活。
13、对企业财务部安全负责。
14、对企业预算、决算编制立即、正确性负责。
15、对企业财务资料和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16、对财务部门办公设备及卫生负责。
17、立即完成总经理交办其它工作。
(二)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企业财务部依据企业业务量需要,设有一名会计人员。
1、 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业务具体情况为企业建立合理帐务系统。
2、 对企业所发生全部业务进行立即、正确核实,包含将每项工程收款情况、付款情况进行一一对应,每项费用进行分部、分费用类别进行核实和费用正确分摊。
3、 每个月正确计算企业所应交各项税款,认真实施相关税款代扣代缴工作,按时制作各项税款缴款书并交出纳进行相关申报。
4、 月末按时结帐、对帐、出报表,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5、 制作记账凭证,确保每笔款项正确进入到对应科目中去。
6、 负责上报相关统计报表,按时参与企业年审工作,办理相关事宜。
7、 按时准备相关企业年检材料,参与企业年检。
8、 按时和财政部门取得联络,立即办理相关财政返还款项。
9、 对用户服务部所报当月代购材料明细单、设计师分成、各施工队分成计算进行审核。
10、 每个月定时发放相关施工款项,确保所发款项百分比正确。
11、 对各施工队长完工结算进行查证。
12、 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每个月工程款项明细表,确保立即、无漏、无重。
13、 负责相关账薄、凭证、备份数据保管工作。
14、 整理各完工档案,确定各用户收付款情况。
15、 管理企业发票和收据。立即购领发票,对各部门所领取各类收据采取以旧换新方法进行管理。
16、 向新部门主管讲解和财务工作相关注意事项。包含收据怎样领取、填写等。
17、 依据相关要求对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照片(属样板间)进行造册立案。
(三) 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依据业务需要,企业财务部门设有一名出纳。
1、 全方面负责企业资金收付工作,收到款项开具收据,付出款项留下凭据,确保收付正确无误。
2、 在收取工程款项时为每位用户制作用户档案,正确无误统计所收款项,负责整理用户档案。
3、 每七天三、四负责报销工作,对于无发票支出不预报销,对于过期未报销借款进行定时查询、汇报。
4、 认真统计现金及银行日志账,并和会计部门现银行总账进行查对,发觉错误立即查找原因,定时制作银行余额调整表,发觉未达账项立即查找。
5、 天天下班前所收和所付款项进行查对,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定时接收上级管理人员对现金监盘,并出具盘点汇报,发觉长短款项立即查找原因。
6、 每日将所收款项交存银行,以确保企业资金安全,严防备用金之外款项在企业过夜。
7、 对分部收款工作进行管理,包含定时检验银行帐号款项情况,每七天接待收款员到企业财务部进行款项单据交接。
8、 按时收取各分部定时所交量房服务费,检验填写是否规范并填报每七天定金查收表报总经理办公室。
9、 购置支票,并负责登记好所购支票号码,支票交接办理好交接手续。
10、 开具支票时注意查询帐户余额严防帐户透支。
11、 严格按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12、 认真保管好所领发票,按发票管理相关要求开具发票,确保发票填写无误。
13、 按时报送税款申报单。
14、 认真实施企业所下发对施工队罚款要求。并将罚款实施情况报总经理办公室。
15、 其它临时性安排工作。
(四) 分部收款岗位职责:
1、 该岗位直属财务部领导,遵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应条款。
2、 每日负责分部工程款收取存放及对零星款项保管工作。
3、 在收取工程款时为用户建立档案,统计收款流水帐,确保收据、统计、存款数绝对一致;支票、现金立即交存银行。
4、 天天下午五点钟不管是否有收款全部必需电话向总企业财务汇报该日收款情况,并传真当日现金缴款单,方便财务立即了解并汇报总经理。
5、 暂定每七天一下午1:30到企业财务部进行对帐工作,到时将已收款项缴款单,用户档案、收据、流水帐及多种单据转交财务部出纳员处,并补记未记档案,进行对账交接,经出纳人员签字确定有效。
6、 全部收据及发票采取以旧换新措施到财务部领取,已领取发票由本人负责保管。
7、 该岗位其它诸如考勤事谊由该分企业领导负责,由其决定该岗位人员休息日安排,并立即通知财务部。
8、 其它临时性安排工作。
第三节 资金、成本、费用管理
一、年度利润预算编制步骤
(一)、利润预算
部门贡献预算
分摊费用
家装利润预算
(二)、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
用户资源部费用预算
人力行政费用预算
工程部费用预算
品牌推广部费用预算
设计部产品部费用预算
财务部费用预算
(三)、汇总分摊费用预算
汇总分摊费用预算
家装部分摊费用预算
产品分摊费用预算
(四)、月度货币资金预算步骤
各业务模块月度贡献预算
各职能中心月度费用预算
各业务模块及职能中心月度决算
财 务 汇 集
月度预决算沟通会
实施预算
修订并重报预算
二、预算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项收支按月做好编制(以年度概预算为基础);编制要求业务主管、财务人员、总经理参与编制。
第二条 预算内支出分企业经理自行决定支付,分企业财务月初1日将预算实施情况向外埠市场拓展中心总监书面汇报。
第三条 对于工程施工款项按各施工队要求百分比抽取管理费用。施工款发款时间固定(但必需确保工期不能延误,工程款专款专用)。
第四条 工程发生减项时,按相关要求收取损失费。
第五条 办公用电、水、电话、房租及市场管理费用实报实销,但必需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 严格实施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出限额部分必需立即送存银行。
第二条 现金开支包含以下内容:工资、奖金等个人一切支出;支付多种劳保、福利费用、加班费用等;支付个人劳动酬劳如稿费、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酬劳;出差人员必需携带多种差旅费;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
第三条 不准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帐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和支取现金。
第四条 要定时对库存现金余额进行检验,财务管理部门除每七天定时检验一次现金库存,并不定时地组织查库。
第五条 出纳人员必需立即登记现金日志账,并做到每日库存现金余额和现金日志账查对相符,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 妥善保管票券和印章,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应将现金、支票和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并打乱保险柜号码
第七条 建立科学现金收付款凭证编号方法,预防贪污,避免工作差错、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 认真立即做好凭证装订工作,确保现金、银行原始凭证完整性。
第九条 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单位和个人给过失或罚款处罚。出纳人员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要求,要视其情节给批评并扣发奖金;情节严重者,除取消出纳员资格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因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现金损失,应追究各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企业常见银行结算方法有支票、电汇和其它常见银行结算方法。对企业所在区及其所属市区县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结算时,应使用转帐支票。
第十一条 现金支票视同现金,不能用于银行转帐付款业务,现金支票只用于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现金支出。支付时应开具现金支票开户行提现。
第十二条 电汇是我企业办理异地业务最常见银行结算方法,对外办理电汇业务时,应填制电汇汇款单,收到银行汇款回执后,将回执传真至收款方方便收款方查询,收款方收到款项后应开具收款凭据,然后汇款方依据收款方开具收款凭据及汇款回执制作会计凭证。
第十三条 对于采取其它结算方法进行结算款项,应注意查对其所包含项目和金额正确性,合理正当性,对于不符合要求及不正确收支项目,除应立即向财务管理部门领导汇报外,还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比如社会保险基金同城特约收款,出纳员在接到银行回单时应查明所划款项是否正确,同时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查对。电话费用不许可委托收款以免信息台费用无法单列。
第十四条 银行存款日常收支除严格遵照会计和会计制度外,还应符合企业相关资金使用要求要求。对于收到银行汇票和其它银行票据,一定要做好统计、妥善管理,该入帐要立即入帐,对于商业汇票这种远期票据,还要依据票面记载内容在备查帐上进行立即具体登记,并应常常清理和检验,预防出差错。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当余额过低时,应立即汇报财务管理部门领导,从而确保企业经济业务正常进行,同时预防开具空头支票,保护企业银行信誉。
第十六条 出纳人员应依据银行对账单立即对帐,将结果整理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经调整银行存款当期余额应和银行对账单余额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应立即查找原因。财务核实部经理对《银行余额调整表》不定时抽查。
第十八条 出纳员每日工作结束之前,应将当日收支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四、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按税法要求单件价值元以上,使用期限在十二个月以上设备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其它价值在元以下设备计入费用,由行政部门进行行政管理。
第二条 企业固定资产关键是办公设备和交通设备,按相关税法要求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其中:电子类办公设备使用年限五年,汽车类运输设备使用年限为,月购置不计提折旧,当月报废照提。
第三条 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和“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固定资产核实。
第四条 财务部会计和行政部实物管理相结合进行价值管理,定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工作,对出现盘盈(亏)、残损等要立即作出反应、上报,待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 对企业用自建形式形成固定资产经过“在建工程”进行核实,完工验收经过后立即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五、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一条 依据企业对财产物质管理需要,设“低值易耗品”这一会计科目。
第二条 企业低值易耗品关键包含低值办公用具,电器用具和其它低值办公用具,电器用具和其它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凡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元以下,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资产全部要经过“低值易耗品”帐户核实。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取一次摊销法,既在购入时摊销其价值100%。
第五条 对低值易耗品实物及价值管理:行政部对其实物、存放使用及日常保管进行管理;财务进行价值方面管理。
第六条 作为低值易耗品购进入账时,一定要和办公耗材区分下账。
第七条 定时帮助行政部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对盘盈(盘亏)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收费管理
第一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各收费责任单位报企业财务审核同意,包含职员收费提请总经理。是罚款由本月工资中扣除。
七、管理费用控制
第一条 差旅费、办公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复印费、燃料气具、电话费、工资、折旧、电费可控费用部分实施归分级管理责任制,在总裁领导下,以财务为关键建立各职能部门纵向费用责任体系。
第二条 依据年度费用计划对相关职能部门下达费用考评指标,管理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必需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实施想结合,明确各级费用管理职责分工。
第三条 根据管理费用开支内容分项归集管理费用,并按职能部门统计各项费用开支。凡不展列和范围不能列出支出,季未和并未对各部门费用职责完成情况检验和考评,并提出奖罚意见,对费用管理和核实中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 费用超出年度指标,财务拒绝报销费用。
第五条 职员教育提取化列为工资总额1.5%,三项要求合摊费核实方法。
八、管理费用核实方法
遵守一个目标、二个方法、三个标准
第一条 一个目标;正确核实各业务模块部门贡献及各职能部门部门费用,不许可没有负担部门费用计入。
第二条 二个方法:直接费用按所属部门下账,向接按一定标准分摊如:办公费、饮水费、工商税务杂费、资料费、邮、会议费、洗印费、复印费、制作费、办公装修费、协议工本费、办公房租费市场房租费、基础工资、奖金分成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应计部门。
第三条 总部发生费用按一定方法分摊,总部房租、水电按各部门及积分摊;电话费按分机部数分摊;饮水机按部门人数分摊,车辆费用按公里数分摊;广告费用按产值分摊等。
第四条 三个标准:谁受益谁负担;谁主管谁谁分摊,主管全部直接费用受益人就是发生直接费用部门,但总部发生费用按部门受益多少进行分摊。购置费用计入财务部门账中。
九、差旅费用管理
第一条 职员外出借款应待相关部门签批同意手续齐全(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必需自己借款、报销。
第二条 出差结束后10日内报销,逾期不报,财务部按银行流动资金、货款利润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并按企业相关报销制度给处罚。
十、待摊费用管理
第一条 房租费用、广告费用、装修费(摊销不超出2年)、协议文件(区分受益期限在1万元以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5万元按季年、十二个月分摊)。
十、部门经费
第一条 每个月10日按产值收款预提。
第二条 部门必编《资金使用计划》后借款。
第三条 部门专员对部门经费管理;建流水帐,管理人员变市,将交接单送财务备查。
第四条 按报销上次领下次,时间30天。
第四节 业务程序要求
一、业务时间要求
第一条 每七天一财务办理各收款相关交接业务,准备周二在施工 施工款发收单,完工家装工程单时间不办其它。
第二条 每七天二为在施工工程款、量房费及设计费查收完工工程结算款发放时间,办理家装、工装、精装多种款项不借支,其它时间不办理其它施工款项借支。
第三条 每七天三内部借款及报销。
第四条 周四产品销售款审核及支付辅材出库及入库交接,辅材采购款对账支付内部借款及报销,财务盘点时间,其它时间不办理辅材业务。
第五条 周五为各完工家装工程、公装、精装工程完工工程款项收付情况查帐时间到时、公装、精装企业将本周已放工程施工单、结算单交于集团财务,以使财务查帐确定,确保周二结算款项次序发放。
第六条 周六、日不办。
第七条 大于一万以上借支提前一天通知财务。
二、现金盘点日报制度
第一条 天天盘点无误后填写《库存时报表》。
第二条 周四早晨财务主管对出纳盘点出具《盘点汇报》。
第三条 每日6点之前汇总库存时报表,报总经理一份备查借款报销制度。
二、 借款及报销制度
第一条 持借据及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明用途自己办理。
第二条 周三、四为报销时间,其它时间不办理。注册所属部门必需有发票,不然不报销。
第三条 借款10日内报销。
第四条 离职主动清还所欠企业款项。
第五条 标准上不许可个人借款,假如有特殊原因需报总经理同意,而且借支不得超出本人未领当月工资,当月发工资时扣除。
三、 款项收取制度
第一条 财务部为企业法定收款部门。
第二条 除量房服务费设计费可由各分部主管代收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可代收任何款项。量房费及5000元以下设计费可由分部主管代收,其它人员不准。
第三条 收取用户量房服务费时必需开具企业特制收据,注意用户姓名、日期须用正楷填写规范、正确。量房费标准不低于500元,收取用户费用必开收据,高于500元,需开多份。不改动收据上金额,书写规范化。
第四条 严禁给用户打白条,如发觉除交回款项外,还应给过失处罚。
第五条 首期工程款:财务部出纳人员依据用户带来《交款通知单》或《用户档案》(特殊情况可依据协议)收取,并开具收据。《交款通知单》或《用户档案》上必需标明有没有量房服务费,若遇协议甲方姓名和量房费收据姓名不一致需说明。出纳员在收取款项后为用户建立档案。首期工程款,用户凭《交款通知单》(必注明有没有量房费)或《用户档案》或协议收取并开具收据,出纳收款应建立用户档案。首期款=协议价款*60%。
第六条 设计师填写《交款通知单》时,注意协议甲方应和协议文本完全一致,不然造成设计师奖金发放错误由责任人自负,并给责任人过失处罚。
第七条 中期工程款:中期工程款以《中期预决算单》为依据,《中期预决算单》必需认真正确填写,出纳员在收款时需复核,如发觉错误应立即和施工队长联络并查明原因,收取款项,开具正确无误收据,保留好《中期预决算单》备查。中期款=工程总造价*95%-首期已交款
第八条 尾期工程款:依据施工队长填制《完工决算单》,注意《完工决算单》各项内容必需填写完整,数据逻辑关系正确,用户(协议甲方)、工长、现场责任人共同签字方有效。若因为《完工决算单》填写错误造成误会和损失由填单人负责。出纳员收到款项后开具正确收据。尾期款=工程施工总造价-已交首期-已交中期-已交量房服务费。
第九条 各期款项应该是足额立即收取,若款项不足,财务将不予发放施工款。
第十条 对于施工队罚款,依企业所下发通知进行收取并开含相关收据。
第十一条 对于职员损坏物品而收取赔偿金依据相关要求进行。收施工队罚款,依企业所下发通知收取并开含相关收据。
第十二条 其它未列出收款事项依据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 按《代购协议》收替换购款项,代购款专款专用,收到款项后为用户建立《代购档案》发生退代购款项时,必需将有材料部主管同意退款书面同意。
四、 施工款发放步骤
第一条 固定每七天二为施工款项发放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发放工程款。
第二条 施工款项专款专用,各施工单位队在财务部收齐用户首期款项后方可开工。
第三条 支票交款用户设计师应注意转帐时间约三个工作日,不要所以延误开工日期。
第四条 各施工队应持《发包协议》及《开工通知单》,到财务部领取款项。《开工通知单》上应注明协议所属部门且“协议甲方”所填内容必需和协议文本上完全一致,未带《发包协议》及《开工通知单》施工队不予发放施工款项。
第五条 施工款中、尾期,按工程进度领取施工款。施工款分二期领取,中期施工款按工程决算金额25%,尾期结算款为施工造价减管理费用,质量确保金,已付施工款已领材料出库金额余额。对于已领材料不是25%工程款凭同意单才能够结尾期款。已领材料比率=以领材料金额/(工程完工造价- 项目完工价)。
第六条 工程优惠必需相关部门书面指示方可,优惠计算方法通常为完工造价一定比率,对于“全部由施工队负担”解释为:尾期结算款=(完工实收款+优惠未收款)*(1-管理费用比率)-(已领施工款+已领材料款+优惠未收款+其它项目款)。发生工程减项,必需凭《减项审批单》方可领取尾期结算款。
第七条 施工队必需将上次所领款项发票、工资单交回财务方可领取下次款项。
第八条 如各施工队有未交清其它款项,如罚款、服务款等,财务不予发放施工款项。
第九条 如发生退单,而施工队已领款项,施工队应于知悉退单后第一个周二按相关部门核定工作量将施工款项退回财务部。
第十条 对于已领施工款项各施工队应主动统计在案,因为施工队统计不清而造成调取原始单据而财务统计无误者,施工队需支付调单费一次10元。
六、产品销售款发取步骤
第一条 周一、四为产品销售款发放时间专款专用,主材企业核实员在财务取齐用户款项方可领取,领取后应主动统计在案。
第二条 代购款项发放明细由材料代购部门人员提供,出纳需核付款限额、用户姓名等。登记《代购档案》经核实部经理确定无误方可付款。
第三条 代购款项实施见要付款制度,在无发票时采取先限额内借款报销方法。
第四条 主材应确保完工代购用户毛利润不抵于要求比率,对低于比率代购用户财务不付款。
五、 量房费、设计费查收制度
第一条 要求每七天三由各个分部门经理或主管将上周所收量房费、设计费交到财务部出纳员处签收,到时交款人应将收到全部资金及全部收据一同带来以备出纳员签章,按序号签收。
第二条 签收时出纳员应认真检验已开收据所填项目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楚,对于项目不全、字迹不清者有权拒绝签章。
第三条 量房费、设计费应立即上缴,出纳人员按序号进行收取、签章。
第四条 出纳员填写《量房费、设计费查收汇总表》由交款人签字确定后,上交总办。
第五条 对于未交款项应书面写明原因。
第六条 各分部不管是否有收款全部应于周二到财务部填写《量房费、设计费查收汇总表》。
第七条 《量房费、设计费查收汇总表》由财务部出纳人员于周三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第八条 不按时交纳款项者除限时交纳外给过失处罚。
九、 用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部为企业每一名用户建立付款档案。
第二条 收到首期款同时,按用户《交款通知单》建立用户档案,要求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有问题要立即和相关人员联络,并在用户档案上注明。
第三条 用户档案按一定次序分别放入档案夹中。
第四条 收到中、尾期款同时登记用户档案,要求和收据上金额、号码完全一致。
第五条 收到代购款登记代购档案,要求和收据上金额、号码完全一致。
第六条 对于已完工并已交齐尾期款用户,将其档案从在施档案中取出,按次序放入完工档案中以备结账之用。
第七条 多种完工档案应定时进行整理、分类、装订、保管、归案。
第八条 退协议档案应单独存放。
十、 报人力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力依据财务提供收款明细制作职员奖金。
第二条 财务每七天定时间将收取工程款情况整理报人力资源部,所报内容包含:收款日期、款项所属部门、收款内容(前、中、尾量房费、设计费)用户姓名,收款金额。一式两份交人力部,一份备查。
第三条 每个月5日将已查对正确完工代购收支金额报人力资源部。
十一、 报工程进度制度
第一条 目标使施工队能够真正取得施工权利。
第二条 收款岗位人员下午5:00报财务当日用户:中、尾期款具体情况。无时也要报,并将情况统计在《用户中期款尾期款明细表》。
第三条 出纳10:00前将前日交款名单上表交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处。
第四条 上表一式两份,固定每七天一下午分企业收款员将表一份交财务查对,签字方可生效,另一份备查。
十一、退工程款步骤
第一条 权限集中经理处:经理和用户协商好具体退款事宜。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财务,用户原始单据,收款日期,姓名,款项金额等内容。
第二条 查帐查对:固定每七天四下午办理,应持:原始收据,总经理检批同意退款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条 原始收据及总经理检批同意退款文件作为退款正当证实附于红字退款收据记帐联以后,用户为支票则退支票。
十二、材料采购管理步骤
第一条材料库和材料供给商之间结算业务。
第二条 入库:库房责任人验收前入库单:入库单记帐联注明材料所属厂商,并于周四交财务成本累计处:录入帐,并和库房帐查对。
第三条 材料仓库按用量需求制订最低库存量。
第四条 材料仓库按期或批和厂商结帐;结帐时仓库责任人填制和出单,由财务部经理确定材料已验收入库,报总经理同意支付。
第五条 附件是对应发票和库房收料单:提前通知,方便对帐。
第六条 领款人持手续完备支出单在企业要求报销及办理付款。
第七条 先付款后收料支付,由企业总经理同意。
第八条 按批结算时,应在实际库存小于最库存量时方可进货付款。
第九条每个月最终一天,对帐盘点。
十三、施工队质保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进入企业各施工队必需交纳一定质量确保金。施工队每一个现场责任人交纳质量确保金0元。
第二条 因故离开企业施工队在领取施工队质保金时应提前30天提供工地明细单及工程管理部门经理签批满保修期证实文件。
第三条 企业财务核实部门于接到明细单及保修期证实文件后,对施工队各工地质保金进行全方面查对。
第四条 施工队离开企业后而发生由其它施工队对其所施工地进行维修等费用作为质保金减项处理。
第五条 企业财务核实部门在核实质保金余额正确后报请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施工队持已同意退还质保金支出单到财务核实部领取质保金。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作针对性处理。
五 会计核实、会计报表、会计监督
一、会计报表
第一条 会计报表是在日常核实资料基础上,总括反应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表示汇报文件。会计报表按编报时间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第二条 企业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
第三条 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在会计计量和呈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期一致,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会计报表编制必需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编制立即;会计报表编制应持客观、真实账薄统计为依据,不得任意估量、篡改数字、弄虚作假;按要求会计报表种类编制完整,报表项目填写齐全,不得少编、少报、漏填、漏列;编制会计报表表内之各报表之间勾稽关系应正确无误;编制完成会计报表必需经财会责任人签章后,加盖法人代表章和单位公章,并在要求期限内立即报出。
第四条 财务汇报每六个月编制一次,应包含下列内容:企业财务结算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盈利能力分析、收入成本费用分析、例外分析、财务大事记实、下期估计、附表等;财务汇报说明书是财务汇报关键组成部分,应有以下内容: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各项费用控制情况和其它要说明对财务结果有较大影响情况等。
第五条 年度财务决算后按企业决算批复,立即调账、调表。
第六条 各报表格式见附表。
二、会计复核制度
第一条 会计复核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一个,会计复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实工作进行一个自我检验,其目标在于预防会计日常核实中疏忽、差错和相关人员舞弊。
第二条 会计复核工作关键是严格把关,不管是零星收入还是大笔支出,均应严格认真地给予审核,从而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复核人员应依据企业财务收支计划、财务会计制度和其它相关资金制度及费用开支政策,逐笔审核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对计划外或不符正当律、法规、规章制度收支,应立即指出并采取切实可行方法加以阻止和纠正。
第四条 复核人员应逐一复核会计凭证及其它会计资料是否正当,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于记账凭证,复核其记账分录是否符合要求,科目名称、辅助核实、借贷方向等有没有差错、附件单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第五条 会计主管对已复核记账凭证进行定时和不定时地抽查,抽查率大于10%,依据抽查情况给相关人员提出更正意见。
第六条 每个月财务汇报正式编报前,由会计主管对帐证、账实、账表一致性和完整性进行全方面审核,正确同意后方可结帐。
第七条 会计人员要对所审核签署凭证、账表及其它会计资料负责。
三、会计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会计监督工作充足有效,维护企业经济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记账人员和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员、审批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 企业领导应该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推行职责,不得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办理违法会计事项。
第四条 严格实施《中国会计法》,依据法律要求《会计基础规范》和企业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等,对企业经济活动实施会计监督。
第五条 会计监督,首先对工地发生包含财务收支事项正当性、合理性、有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企业整体经营目标实施财务监督,在会计核实过程中对企业财务收支依据相关会计规范实施再监督。
第六条 企业会计监督实施按岗位实施,财务部对全企业全部包含财务收支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各会计单位、会计实体对本部门包含财务收支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和正当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不真实、不正当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原始凭证给予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
第八条 审查监督会计账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记载实物和款项账薄,要审查账实是否相符。
第九条 对资产、负债、全部者权益形成真实性、正当性进行会计监督。监督建立并严格实施财产清查制度。
第十条 监督收入正当性、立即性、正确性;对违法财务收支不予办理。会计人员认为不正当收支,应给予阻止和纠正,阻止纠正无效应书面汇报相关领导,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审查监督财务汇报正当性、正确性、规范性、立即性。
第十二条 监督企业预算、计划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 配合财政、设计、税务等机关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监督:会计人员在从事资金开支、费用报销、制作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等岗位工作中进行监督;财务部凭证审核会计监督;资金日报制度、现金实盘汇报制度、预算月报、定时和不定时财务工作检验制度等。
四、人员交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会计制度要求,为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保持会计连续和分清责任,尤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需办理完成未来会计事项。对已经受理经济业务、还未填制会计凭证应该填制完成。还未登记帐目,应登记完成,还未审核凭证应审核完成,并在最终一批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或签字。
第三条 整理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实,需要移交遗留问题应该写出书面材料。
第四条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内部收据存根、印章和其它会计用具和会计资料。
第五条 主管级以上人员在移交工作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进行介绍。
第六条 交接双方要照移交清册列明内容进行逐项接,做到现金及有价证券依据会计账薄统计金额进行点交;全部会计资料必需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需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第七条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于银行对账单查对,多种财物资产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和总账保持一致。
第八条 移交人员管理票据、印章及其它会计用具等,也必需交接清楚。
第九条 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要用专员负责监交,以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通常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以上人员办理交接时由总经理监交。
第十条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工作,也应办理交接手续;恢复工作时也应办理交接,对于不能亲自办理交接,经单位领导人同意能够委托办理。
第十一条 工作交接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 交接人员对自己经办且经移交会计资料正当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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