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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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产品经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著名的汽车销售企业, (丙方) 是著名的 系列产品制造商,(乙方)是 系列产品的授权服务商;(丙方)希望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作,通过天津浩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向其所属4S店提供高品质的 系列产品;(丙方)愿意通过其授权服务商(乙方),向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 系列产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经销丙方提供的 系列产品(以下称: )并由乙方负责支持与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三方合作方式及范围
经三方商定,丙方为甲方 产品的供应商,由甲方在浩物各4S店销售。丙方委托乙方负责浩物各4S店的销售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二条 协议期间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时各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三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具体善后事宜三方议定处理。
第三条 产品价格及销售
1. 甲方可以在所属网点(以下简称4S店)进行促销活动,如要调整产品的价格,必须于实施变动前一周通知乙方。
2.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及服务原因导致的客户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 甲方应严格按乙方要求的市场指导价销售产品,具体各款产品价格政策详见附件。
第四条 供货
由乙方向4S店提供本地化供货及售后服务。浩畅向乙方提交订货单,乙方应在2日内根据确定的订货单立即组织发货。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保证不把双方协议价格及商务政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此类情况,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货。
2. 为保证客户满意度,甲方销售人员有责任在销售时向客户讲解产品的相关注意事项。
3. 为保证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销售、技术、服务等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4. 保证乙方提供的库存产品及样机的安全与完好,如有丢失或损坏(包括外观磨损),乙方有权视损失程度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补偿费。
5. 为使用户得到及时、高效的服务,甲方应及时反馈相关客户信息给乙方。
6. 双方终止合作时,甲方应及时将所有乙方提供的未销售产品(包括样机、配件等)退回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保证不把双方协议价格及商务政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可为4S店的展车或试乘试驾车安装产品一套,此产品不结算,但所有权归乙方。
4. 乙方免费提供销售所需的各类宣传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5. 可应甲方的要求,对所属网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集体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等。
6. 如4S店车辆及4S店销售给客户的车辆因加装乙方产品引起电路系统或车辆功能等故障,造成4S店及客户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经鉴定确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所至,则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方式可为货币或甲方及客户指定的其他形式。此外,乙方承诺对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车辆外观或其他部分的损坏给予全额赔偿。
7. 为保证客户满意度,乙方将以甲方特约服务商的名义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
8. 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一般情况下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预约安装;4S店当月销量超过30台时,乙方将派遣驻店技师支持。例外情况:乙方每周固定例会时间及临时活动时可能不能保证上述安排,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9. 为保证上述承诺的实现,乙方将指派专门人员(巡店经理)负责甲方店内的销售支持、业务协调及培训等工作。
10. 乙方承诺: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予以重罚,罚款为十倍货款而且扣留当月账款。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10万违约金。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1. 丙方保证不把协议价格及商务政策透露给任何第四方。
2. 丙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丙方授权乙方为唯一服务供货商。
4. 丙方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与乙方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八条 质量保障
1. 乙方承诺:如甲方所经销的乙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自乙方产品出厂之日起90天内可包换同型号产品(时间以甲方发货单日期为准)。
2. 为更好的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以5万元作为质保金,待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两年后返还,且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影响保修期内甲方应承担的相应义务。(此类产品保修期不少于2年)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 甲方承认乙方为其特约服务商,并授权乙方为其客户直接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及时性,售后服务可在4S店进行,详见附件《产品保修条例》。
2. 为保证客户满意度,便于甲方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详细记录服务的对象、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同时提供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甲方进行查证。
3. 售后服务责任分工原则:当用户车辆发生相关故障而求助于甲、乙任意一方时,被求助方应及时检测并维修。如经检测确认该故障与己方无关,则应及时通知对方维修。不得未经检测互相推诿责任。
第十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所采购乙方产品的结算方式为:购销月结 。
2. 每月4日之前为对账日,核对上个月的账目明细。甲乙双方的对账人员应对账并签字确认对账结果;在对账完成后的2日内,乙方向浩畅开具17%增值税发票,浩畅接到发票后,当月月末前结清乙方上月全部货款。
3.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将发票提供给甲方,如逾期将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20%。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应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若发生争议、各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友好平等的原则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附件:
《 系列产品价格政策》
《产品保修条例》
(此页无正文)
甲 方:天津浩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 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乙 方:
代 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丙 方:
代 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附件二:
天津城际通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傲卫智能钥匙产品售后服务条例
2011年4月(V2.1)
一. 适用范围
本保修条例适用产品包括:傲卫汽车智能钥匙安全系统全系列产品。
二. 保修时间
保修期按原车同类部件保修时间/里程计。
三. 保修包换规定
1) 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予免费更换。
2) 过保产品维修免施工费,主机维修费520元。如更换全新主机,则每台收费800元。
3) 一般性维修:接待时间为周一~周日,上午8:30~17:30,紧急救援24小时响应。
4) 救援服务: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启动,则给予免费救援,市区内承诺2小时内到达,迟到15分钟以上赔偿100元。如非以上情况,上门维修则需收取一定的交通费(市区内50元/次,市区外100元/次)。
5) 如识别器发生丢失或人为引起的损坏(如进水、震裂等)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用户可补购,每个识别器价格:睿智型350元、启动型500元。
6) 亚美电子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适用于过保产品或非质量原因导致故障的在保产品):
服务项目
费用
保修期
备注
更换报警喇叭
50元/个
安装中控锁
100元/个(含辅料)
更换中控锁
50元/个
保修6个月
更换识别器外壳
20元/个
识别器补购(标准型、睿智型)
350元
换全部系统
识别器补购(启动型)
500元
更换系统、含配钥匙费用
更换继电器
30元/个
更换升窗器
200元/个
天线
60元/根
复原线路
200元
含私拆不能复原
专用电池
20元/个
振动报警器
300元/个
移机安装费
300元
主机维修
520元
更换全新主机
800元
保单
200元
保单丢失,重新补保单
注:由于产品采用RFID技术,所以产品要求非常稳定的电压和电流。傲卫专用电池是由专门厂家生产,能够保障产品的稳定性。如顾客自行更换电池,可能会导致产品使用出现故障,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保修。
四. 客户满意度保障流程
1. 售后回访
所有产品售出后均需回访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具体方式:
1) 售后一周内,第一次回访。
2) 销售后30~40天,第二次回访。
2. 售后服务监督
维修单每月汇总统计一次,生成针对每个4S店客户的《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接受服务的客户信息、故障现象、处理结果及分析等。《服务报告》每月呈交相关4S店,以备4S店查证服务效果。
3. 售后服务信息体现
1) 除说明书外,另有《智能钥匙使用须知》静电贴,贴于仪表盘上。
2) 所有用户在安装本产品后,至少可在三处发现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即车前风档左上角天线处、识别器背面、仪表盘临时提示静电贴。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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