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规章制度
(修订初稿)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3月
目 录
第一章 人员管理………………………………………………3
第一节 请、销假及考勤……………………………………3
第二节 职员内部调动………………………………………4
第三节 临时工聘用…………………………………………5
第四节 后备干部管理………………………………………5
第五节 职员考评奖惩………………………………………8
第六节 学习制度………………………………………… 11
第二章 行政管理…………………………………………… 13
第一节 会议……………………………………………… 13
第二节 值班……………………………………………… 15
第三节 固定资产………………………………………… 17
第四节 车辆及驾驶员…………………………………… 19
第五节 对讲机…………………………………………… 22
第六节 公文……………………………………………… 23
第七节 印鉴……………………………………………… 24
第三章 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25
第一节 财务管理…………………………………………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1
第四章 宣传管理…………………………………………… 34
第一节 宣传工作………………………………………… 34
第二节 通讯员…………………………………………… 36
第五章 信息化管理………………………………………… 38
第一节 机房管理………………………………………… 38
第二节 计算机管理职员作职责………………………… 39
第三节 计算机管理和使用…………………………… 39
第六章 行业管理…………………………………………… 43
第一节 行政许可………………………………………… 43
第二节 统计……………………………………………… 47
第三节 票证……………………………………………… 48
第七章 执法和监督………………………………………… 50
第一节 投诉、举报……………………………………… 50
第二节 运输市场服务质量投诉举报…………………… 52
第三节 执法证件管理…………………………………… 57
第四节 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61
第五节 行政处罚文书管理……………………………… 69
第一章 人员管理
第一节 请、销假及考勤
一、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各分局(处)、各科(室)责任人对本单位职员有月累计3天及以下事、病假审批权。3天以上7天及以下事、病假需由本单位责任人签注意见,报分管副局长审批。7天以上事、病假由本单位签注意见,报局关键领导审批。请假条随考勤表报局党办立案。
(二)单位关键责任人(包含单位主持工作责任人)请假、年休假,需经分管副局长签注意见,关键领导审批,报局党办立案;其它工作人员年休假,由本单位统筹安排,随考勤表报局党办立案留存。
(三)职员请假经同意后,假条由单位劳资员保管,到假后立即回所在单位销假,不然按旷工处理。
(四)职员凡未经请假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扣除本人旷工天数基础工资;旷工7天以上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五)年病假、事假累计超出6个月职员不予发放1个月年底奖。
(六)职员病假、事假超出要求期限工资待遇根据《相关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要求通知》相关要求实施。
二、要求
(一)职员应按要求作息时间上下班。
(二)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制度,明确考勤方法、考勤人员。凡经同意参与多种学习职员,学习期间作出勤记载。考勤员应严格考勤纪律,不得弄虚作假、错记、漏记。局党办将不定时抽查各单位出勤情况。
(三)各单在每个月5日前将上月出勤汇总表报局党办立案。
(四)各单位责任人要随时掌握职员出勤情况,对弄虚作假或常常不出勤职员要立即了解情况,如确属有欺骗组织行为职员,根据本章第六节处理,并报局党办立案。
第二节 职员内部调动
一、因工作需要,组织统一调动,由局党办按程序实施,各单位按要求立即交接,确保调入人员3日内到岗。
二、职员调动需到局党办领取《职员内部调动通知单》,经双方单位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到所调入单位报到。
第三节 临时工聘用
一、各单位不得私自聘用业务岗位临时工(包含驾驶员)。如确实需要,局党办临时无法调派人员时,可由用人单位向局党办上报聘用临时工申请,经局务会同意后,优先考虑选聘本局内退或退休职员。若选聘职员为内退职员,可享受在岗职员待遇。选聘职员为退休职员,可享受局拨发退休补差工资。
二、各单位聘用工勤类临时工,可自行优先录用40 、50 人员,聘用工勤类临时工应填写处统一印制《用工记录表》,实施十二个月一聘,并报局党办立案。
三、工勤类临时工(包含清洁工、门卫、夜勤、锅炉工、厨师等)工资根据呼市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实施,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处理。
第四节 领导干部培养和任用
一、后备干部培养
(一)培养后备干部要立足目前,着眼长远,全方面提升素质。要重视性别年纪、知识结构、技能经验等原因多样性、互补性。以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为关键,提升综合业务能力。要关键做好副科职和股职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二)加强后备干部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停提升政治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建立后备干部定时集训和自学制度,由市局或各分局组织开展对应层次培训研讨活动。
(三)加强后备干部实践锻炼。各分局(处)、各科(室)要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经过岗位轮换、安排相关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分配急难险重担务、参与重大活动、到基层挂职等,提升工作实践能力。
(四)建立领导干部指导后备干部制度,落实后备干部培养教育责任。全部后备干部全部要落实培养人,由各分局(处)、科(室)领导班子中党员干部负责指导。对正职和近期可选拔副职后备干部要落实关键领导负责培养教育,经过传授经验、谈心交流、一起调研等形式,掌握后备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
(五)主动激励符合条件后备干部获取对应职业资格证书,参与大学(大专)函授、自考或相关硕士专业学位进修。
二、任用标准
(一)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标准。
(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
(三)群众公认、重视实绩、任人唯贤标准。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
(五)重视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升标准。
(六)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统一调配使用标准。
三、任用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四项基础标准,能用党“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
(二)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遵纪遵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三)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敢挑重担,工作实绩突出。
(四)含有胜任所任岗位工作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综合业务能力。
(五)在近三年年度考评中被评为合格以上人员。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含有一定运政管理工作能力。
(七)选拔正科级应含有任副科级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副科级应含有两年以上正股级工作经历;对尤其优异人员,可破格选任。
四、任用程序
各分局(处)、各科(室)科(股)级领导干部任用,必需在局党委同意职数和岗位范围内任用。
(一)公布任用岗位、任用职数、任用条件、任用措施及相关事宜。
(二)经过多形式宣传、动员,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分局领导提名基础上,根据拟聘人选1:1数量要求,经本分局(处)、科(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上报局党委同意。
(三)科级干部任用程序,在局党委认真考评基础上,报交通局党委同意任用。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拟任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局党办经过考试、民主测评、部分谈话等多个形式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方面考评。考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本单位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出30%以上者,不予任用。
六、干部调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立即进行调整:
(一)任职期间不服从领导,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
(二)任职期间连续患病6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工作实绩通常,群众公论差,年度考评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
(四)因机构调整、合并等原因,需要重新选配或分流人员。
(五)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不宜在本岗位工作。
(六)符合本局内退职员要求。
第五节 职员考评奖惩
一、奖励
(一)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者能够优先考虑给个人荣誉奖励:
1.在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出色地完成本职员作。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3.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发生。
4.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
5.检举违规违纪行为,维护运管局及运输行业利益。
6.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
7.在运政行业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技术改善或研究结果,推进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提升。
(二)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职员出现,且无综治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符合下列条件者能够优先考虑给集体荣誉奖励:
1.年度内在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2.年度内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效。
3.年度内创建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4.年度内在综治和安全生产方面得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年度内在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中成绩突出。
二、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给降低岗位等级或免职处分;情节严重,给开除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
(二)有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
(三)违反相关法规实施公务,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为自己或她人谋取私利。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渎职渎职,给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滥用职权,侵害经营者、法人或其它组织正当权益。
(六)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能正常上班。
(七)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八)吸食、注射毒品或参与赌博。
(九)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拒绝实施上级依法做出决定。
(十一)对发生综治、安全生产事故负担关键责任。
(十二)违反要求超计划生育。
(十三)年度内连续发生两次警告以上处分加重惩处。
年度内发生职员违法违纪事件,除依据违法违纪事由处分当事人外,要追究负担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连带责任。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等级,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免职处分,应该根据要求降低等级;受开除处分,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和单位人事劳动关系。
除受开除以外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而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期过后,应该解除处分。但解除降级、免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等级、原职务。
三、奖惩申报核定
年度内各单位如出现符合奖惩条件集体和个人,所在单位要立即上报符合上述奖惩内容事迹或事实材料,局党办见材料后(必需时会同法制审计科)对事件(事实)进行核实,在事件(事实)确凿、手续完备情况下,经局党委研究拿出奖励(处分)结果。
四、奖惩类型核定
结合本局实际依据《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要求》等相关要求实施。
第六节 学习制度
一、领导干部学习
(一)适适用于局领导班子和各分局(处)、科(室)班子组员。
(二)学习采取以集中学、分组(以支部为单位)学、自学为主。集中学每个月不少于1次,分组学每个月不少于2次。
(三)学习人员要配置学习统计本,统计好学习时间、内容、讨论讲话提要、心得体会、个人学习情况等,年底由各支部统一收回审阅。
(四)各班子组员要主动参与所在支部各类党员、职员学习,学习时要理论联络实际,主动开展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员愈加好地为运管事业做贡献。
二、党员学习
(一)适适用于全局全部党员。
(二)学习可采取集中学、分组(以支部为单位)学、自学等多个形式,集中学习每个月不少于2次。
(三)每一位党员全部要配置学习统计本,统计每次学习情况。各支部要不定时进行检验,局党办不定时抽查。
(四)年度内党员学习统计作为年底评选优异党员关键参考资料。
三、职员学习
(一)适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员。
(二)以各支部组织学习为主,通常情况每个月确保2次。
(三)各支部要明确学习责任人,做好学习统计。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要切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求多,努力争取精,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为。内容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十八大”精神为关键。
(二)确立相对固定学习时间,标准上每七天五下午为学习时间,通常其它时间不安排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稍作调整。
(三)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和考试测评制度,确保学习数量和质量。每一位党员、职员接到学习通知后,应提前安排好自己工作,学习时间不再安排其它工作。因故不能参与学习时,局领导向局党委书记推行请假手续,分局领导干部向分管副局长推行请假手续,通常党员、职员向支部书记推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通常不予请假。以支部为单位,每六个月要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一次考试测评,考试测评以闭卷考试、面试作答、交流讲话等形式进行,除班子组员外参与考试测评人员百分比须达成100%,班子组员由局党委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考试测评。
(四)局党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关键查看学习统计和有安排而未学习现象。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会 议
一、参与上级单位安排会议
(一)凡上级安排会议,一律实施立案制度,正确填写《会议记录表》,并立即请示关键领导。关键领导指示后,由承接单位负责立即、正确无误通知参与会议人员,而且做好统计。
(二)参与上级会议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与会议,并立即将会议精神、内容正确向相关领导汇报。有会议文件、材料要立即交办公室收文管理,方便安排落实会议工作布署。需回复,一定要责成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回复承接情况。对重大或紧急事项参与人员要立即、关键说明情况,需召开集体研究要做好统计。
(三)凡参与上级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缺会,无故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需向单位领导和会议组织单位说明情况,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组织20人以上参与会议,要确定一名带队责任人。
(四)各分局、科(室)收到上级会议通知,根据会议内容逐层请示,先请示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做出指示。综合类和关键会议可直接请示关键领导。上级单位指定参与人员一定要通知到被指定人员。
二、局内组织会议
(一)召开会议应坚持简明、务实、高效标准。主持召开会议单位一定要加强对会议计划和统筹,提前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人员、规模、方法,会议目标、专题、议题、具体任务、完成会议任务方法等。多部门、人员较多会议,要多采取视频会议方法召开会议,要尽可能压缩会期,降低和会人员和会议工作人员,切实提升会议效率。
(二)局内组织规模较大会议,通常应设置大会会务组、大会秘书组、大会宣传组、大会后勤组。
(二)承接会议根据业务归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组织、谁负责标准,需其它各分局、科(室)配合,承接单位请示领导,由局领导依据会议规模、内容、地点、时间等具体情况做出安排。会议承接单位负责通知参与会议相关领导和人员,并做好统计。
(三)邀请上级领导参与会议,由单位关键责任人或委托指定人员负责协调联络,务必立即落实到位。
(四)局机关科(室)承接会议要同行政办公室协调好会议室,按需要部署。如采取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务必安排各参会相关单位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参与人员要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到,她人不得代签,并保留好签到簿。
(五)全部参会人员要提前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坐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齐,关闭手机或调到静音状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禁吸烟,不准窃窃私语,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和提前离开会场。领导进入会场和讲话讲话完成时,全部些人员热烈鼓掌欢迎。会议闭幕,领导走出会场后,参会人员再有序撤离。
第二节 值 班
一、根据领导带班、干部职员值班标准,由各单位办公室编排值班表,每班设带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最少1人。值班人员关键负责接听、统计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解答投诉、咨询通常性问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其它临时交办工作。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值班组织领导。设置值班室,配置值班电话。依据值班内容、单位实际,制订值班制度。特殊时期、关键值班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值班方案。
三、各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按时在要求地点有专员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也不得私自换岗、顶岗。如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做出安排。值班人员之间有需要调整值班时间,应先取得带班领导同意。对迟到、早退、脱岗值班人员要给教育、警告;对于影响紧急事务处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值班人员,将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理。
四、各单位值班安排要确定值班人员、时间、地点,并按时上报值班安排。值班期间必需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值班电话不得长时间拨打或接听和值班内容无关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和信息搜集,发觉相关情况应正确统计,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立即采取科学合理、行之有效方法,不得等候观望,也不得瞒报、误报。带班领导要抽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了解、问询值班期间动态,立即处理异常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应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问题,要立即解答;不能当初解答问题,要立即查询或和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回复;对反应疑难问题要具体做好统计,经整理后转交相关部门。
六、交接班对于值班人员沟通情况,保持工作连续性含相关键作用,交接值班人员应严格进行交接班,前一值班人员要将所接收、了解信息及处理情况逐一交代给下一值班人员,对部分还未处理完成事项更要具体讲明处理情况,方便确保不停线。
第三节 固定资产
一、本局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标准。增加固定资产应落实勤俭节省方针,充足考虑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实施计划管理。
二、各单位办公室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时盘点、清理查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按类目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簿。
四、对新增固定资产要立即上固定资产账簿。无偿调入、受赠、移交及全部使用公款购入固定资产全部上固定资产账簿。对分期付款、赊购等形式增加固定资产也必需上固定资产账簿。
五、固定资产采购、报损、报废、调出、变卖应有汇报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新增、报损、报废财产物资,使用单位必需具体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局行政办、分管领导、关键领导逐层审批。对于私自或违反程序采购、处理固定资产单位和个人,应负担必需责任和资产损失。
六、单位对配给个人使用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登记制度,并督促进用人珍惜所用财产。工作人员调动工作、退休时,办理交还手续后,方可调离。
七、各单位使用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共同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需经部门责任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转借。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如属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和损坏,要按价赔偿。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购置、维护和定时清查盘点等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保持完好,做到帐实相符。最少每六个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方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局行政办、财务科。
九、凡借用、代管固定资产应另行登记,和本单位财产严格划分,避免相互混淆。
十、各单位指派专员定时对本单位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视频会议质量和效果。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评范围。对使用合理,注意保养,确保安全,延长使用年限,取得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单位和个人,要给精神激励或物质奖励。对管理不善,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应视其具体情况给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或处罚。
第四节 车辆及驾驶员
一、对车辆使用要本着“确保关键、统筹兼顾、机动灵活、厉行节省”标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各单位指派专员负责车辆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及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
二、必需严格遵守车辆购置、选型、调配、报废、更新工作相关要求,不得私自购置车辆和购置超标车辆,违者按相关要求严厉查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车辆均属国有资产,各单位必需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档案,制订和完善各项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对车辆使用和维护应建立定时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四、单位车辆必需按期参与年检,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车辆年检或保险过期10天,给警告;过期 30天,该车辆收回局机关;在此期间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使用单位负责,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公务车辆只能用于保障领导工作用车、单位正常工作用车、接待用车。严禁公车私用或变相私事用车,严禁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从严掌握,经单位关键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六、呼市范围内用车,由办公室调度安排;出呼市但在自治区范围内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到自治区范围外用车,由单位关键领导安排。出车路线要根据安排实施,乘车人员和驾驶员均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七、车辆标准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本单位用车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由单位关键领导同意。
七、如遇全局性重大活动或紧急、特殊情况,可由局行政办临时调度使用相关单位车辆。各单位必需做到派车指令立即、正确,确保车辆调度安全有序。
八、为确保车辆安全,稽查专用车辆严格实施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验落实。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由单位领导同意,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停放车辆时采取必需防盗方法;不准随意停放,未经同意私自停放在外车辆,发生事故或被盗,由驾驶员负担责任,给驾驶员对应行政、经济处罚,并按相关要求追究领导者管理责任。
九、稽查专用车辆不得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店等和工作无关地方,第一次给驾驶员警告;第二次取消驾驶资格,并给当事人500元罚款。
十、车辆使用成本(维修和燃料费用)实施单车核实。
十一、车辆维修要填写申请表,说明故障原因、拟维修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报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驾驶员不得私自送修或自购配件。凡修复后车辆,驾驶员要根据维修清单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长途车辆如有故障确需在当地维修,要立即汇报。
十二、 各单位要加强驾驶员队伍思想建设,常常组织政治学习和安全教育,主动参与职能部门组织多种业务培训,努力提升驾驶员政治、业务素质和遵章遵法自觉性,树立全心全意为行业管理服务、为单位服务思想。
十三、驾驶员要努力学习,不停提升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珍惜车辆,勤检验、勤清洗、勤保养,立即发觉和排除故障,确保车辆时刻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十四、驾驶员要树立安全第一、优质服务观念,树立良好驾驶作风,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行车要礼让三分,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事故时,立即向单位、保险企业汇报;出现事故,依据责任情况对应给处罚,视情由责任人负担部分费用。各类交通违章处罚发生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十五、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私自交给她人驾驶,第一次给警告;第二次给驾驶员500元罚款,取消驾驶资格。由此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十六、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驾驶资格,待岗处理:发生违纪问题;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因思想品质差,表现不好;因组织纪律观念或技能差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私自用车2次以上。
第五节 对讲机
一、对讲机属于单位固定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对讲机,确保对讲机正常使用。
二、稽查人员使用对讲机仅限于在值班执勤时携带使用,严禁转借她人。
三、合理、充足利用对讲机,愈加好服务于工作,稽查人员执勤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确保通畅。
四、工作人员岗位调动及日常交接班时,必需做好对讲机移交、验收工作;如出现故障无法确定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共同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五、对讲机使用者发觉故障必需立即上报,方便立即维修;如对讲机有故障而未上报维修造成无应答影响工作将追究对应责任。
六、不可让对讲机受长时间阳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周围,做到对讲机防盗、防潮、防摔,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对讲机要严格根据要求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频率,日常使用时不得用对讲机谈论和工作无关事情,通话时请使用文明用语。
八、当对讲机电量用尽时,使用者需立即充电,充电时对讲机电源应处于关闭状态。
九、如遇局内大型活动,对讲机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第六节 公 文
一、为提升制发公文质量,规范公文处理,维护公文严厉性和权威性,收发文由办公室管理,审核发文,登记办理传阅来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审核、编发。
二、发文标准上按其内容由所属部门负责起草,文件要符合公文写作规范和基础要求,内容全方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三、打印出来文件初稿由起草部门负责校对,校对要认真细致,杜绝错别字现象。
四、部门起草好文件,办公室初审,再交分管领导审阅,关键文件由关键领导定稿。
五、公文必需经过关键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印发行文,公文盖章后生效。
六、办公室收到公文后,须在收文专用登记薄上认真登记好收文时间、发文机关、文件标题、收文编号及其它文件处理事项。整理登记后,需粘贴《文件批阅单》,按公文时效性,对急办、待办、通常性公文进行分类,送交办公室主任阅批意见。相关领导收到办公室呈送文件后,应立即阅批,方便立即传阅和办理相关工作。承接部门或相关人员收到领导批阅或办公室转来文件后,应立即办理并在《文件批阅单》上签字。
七、全部收文和发文做好登记造册工作,收文和发文第二年初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便于查询。
第七节 印 鉴
一、局办公室负责公章管理,由专员严加保管。各部门印鉴、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管理,全部印鉴均由局办公室制发、留存印章样。印鉴专管人员使用印章必需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不徇私情。
二、盖章必需按同意手续办理。经局领导审阅签署以局名义发文,和签发底稿查对相符后,方可盖用局公章;其它需盖局公章,必需经局领导同意,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章;干部职员个人证实,标准上不得盖用局公章。特殊情况者,经局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局公章,同时,必需具体统计用章用途,并保留使用局公章页复印件。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在用印完成后,妥善保管印章,应将印章安全锁入柜内,严禁携带公章外出,确保印章保管和使用安全。特殊情况须带公章外出使用,必需经局领导同意,由指定专员保管使用。
四、对印章使用情况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具体登记用印人姓名、单位、事由、用印种类、次数、时间。
五、印章不准外借或授托外单位使用。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使用并由专管人员亲自用印,努力争取做到印迹清楚、规范。她人用印时,专管人员不得离开。
六、单位全部需加盖印鉴协议、协议、公文等均应将原件或复印件交办公室登记留存,以备查询。
七、启用新公章要发文周知。新公章正式启用后,旧印章即予作废。由局办公室封存或统一销毁。
八、印章应用于公事、不得私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用印鉴,不准私自出具盖有局公章空白信笺、介绍信、协议。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关键领导同意。
九、用章登记情况要立即归档。年底要将用过登记本及介绍信统一整理立卷、登记归档。
第三章 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第一节 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核实”财务管理制度。本局财务工作在局长统一领导下,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局机关全部支出,由局长实施一支笔审批报销。原始单据必需真实有效,填项正确,内容完整,经财务科审核无误后,填制报销单,经局长审批报销。
(二)各分局实施相对独立会计核实,其会计业务接收财务科统一指导,实施统一财务规章制度,并接收财务科监督和检验。
1.财务科每个月初根据预算核拨各分局正常经费,包含职职员资和办公经费等。
2.各分局取得除局机关核拨经费之外其它收入,要按月上报支出计划,列明支出内容,经审核同意,方可列支。
3.各分局如有特殊事项,需追加经费,提出书面申请,财务科审核后上报局长,经局长同意,追加拨款。
4.各分局必需按要求时间上报财务报表。
二、非税征收管理
(一)使用新版非税收缴管理软件系统,机打票《呼市非税收入通常缴款书》进行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市财政审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未经同意或已经取消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收费。各项收费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收资金直接缴入非税收入代理银行财政专户。不然,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追究经办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全部收费必需全部纳入对应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凡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自收、自支、自行管理资金,均属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即给予收缴,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领导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及影响,从严处理。
三、支出管理
(一)严格实施预算,控制经费支出范围
各分局应于每十二个月10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度支出预算详实地按使用项目和范围分类报财务科(超出经费支出范围预算一律不予同意),经局领导同意后严格按预算计划实施。财务科依据工作需要立即进行预算实施情况监督检验,确保预算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预算一经确定,标准上不得变动,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各分局(处)在预算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额外列支,应提出书面汇报,经财务科核实后请示局长指示。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厉行节省,严格规范各项开支行为
落实“厉行节省”相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用经费,压缩通常性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一切开支严格根据要求程序进行,即: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节制,结算有监督,使全局各项开支行为透明化、公开化,果断杜绝开支随意性,尽可能避免一人、一部门经办,真正实现事权、物权、财权相对独立,相互牵制、相互约束、相互监督,逐步形成良性机制。
规范开支行为,严把报销审核关。原始凭证内容应真实、详尽、完整,能正确反应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对不真实、不正当原始票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接收。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立即清理往来款项
(一)严格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做到六不准:①不准“白条抵库”②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③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④不准“公款私存”⑤不得设置“小金库”⑥不得“坐支”现金收入。下列情况可使用现金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含县级)地域发生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域不含有刷卡条件场所发生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公务支出;
3、按要求支付给个人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现在只能使用现金结算支出。
单次使用现金超出贰仟元或超出范围使用现金,须提供使用现金文件资料或相关说明。
离休干部预借住院(医疗)费,应按《医疗保险管理措施》经党办立案后方可推行借款手续,借款必需在出院后15天以内办理报账还款手续。
(二)严格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
1、公务卡结算方法适用范围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办公费:单位购置按财务制度不符合固定资产确定标准日常办公用具、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住宿费、旅费等支出。差旅费中其它支出项目含有用卡条件,也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公务接待费:按要求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饮食餐饮费、住宿费等费用。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应在公务卡透支免息还款期内,向局财务科提供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根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申请报销。
(1)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整理全部公务消费正规原始发票、经本人署名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2)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要求免息还款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应立即委托分局(处)、科室责任人填制正式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立即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因持卡人个人原因在要求免息还款期内未立即办理报销手续造成罚息、滞纳金由持卡人个人负担。
每个月21日为公务卡出账日,次月9日为账单还款日,办理报销手续为次月6日前。
(3)办理报销手续时应将发票和刷卡凭证配对粘贴(刷卡凭证在前),多张刷卡凭证对应一张发票,和多张发票对应一张刷卡凭证,也应按次序粘贴好(刷卡凭证在前),并在发票或刷卡凭证右上角注明。发票和公务卡刷卡凭证金额应相符,若二者出现差异则只能以金额小部分为准给报销。
(4)财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定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报销审批凭证、报销单据等进行审核同时,并依据刷卡凭证上持卡人姓名、商家名称、交易日期和交易金额等信息确定无误后给予报销。按报销金额还款到报销人公务卡上。持卡人应依据银行对账单查询公务卡消费报销后资金到帐情况。
3、持卡人在实施公务中标准上不许可经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该事前经过财务科同意,由财务科根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步骤,办理现金借款手续,未经同意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负担。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各单位要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上登记固定资产进行定时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要妥善管理使用。明确专员管理,无故损坏、丢失者要照价赔偿。全部固定资产均不许可私自转卖和转借她人使用。
通常列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制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项目,必需进行政府采购,推行政府采购手续。各分局(处)、科(室)要提前把所需采购项目以书面汇报形式报财务科,经局长同意后,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六、会计人员和会计档案
依据《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地人员必需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实施会计岗位责任制,权责分明。会计人职员作交接时应编制、移交清册立案手续,列明移交内容,逐项点收,由财务科指派专员负责监交。
会计资料定时立卷归档,各分局(处)只保留本年度和上年度会计资料,其它年度应移交到局档案室,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需严格实施国家会计制度要求,任何人无权自行随意销毁。
七、强化监督,明确财务职责
单位会计核实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方针,加强经费核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实施本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管理,不得办理任何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本制度财务收支,不然,将追究经办人员和单位责任人责任。
第二节 内部审计
一、法制审计科内部审计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