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要求(试行)(粤建科字137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明确相关检测工作内容和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要求,结合本省实践,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检测。支护桩、水泥土搅拌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检测,应分别按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或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实施,当JGJ120-99、JGJ79-91或DBJ/T15-20-97 未作具体要求时,应参考本要求实施。 第三条
2、桩基工程除按本要求进行检测外,其原材料、混凝土试件及桩位偏差等还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第二章 通常要求 第四条 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含成桩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两部分,通常应优异行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钢桩应采取高应变动力试验和静载试验检测. 加固补强后桩基,应采取适合试验方法,检测加固补强效果是否达成设计要求。 第五条 承受水平荷载和抗拔荷载桩基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静载试验和抗拔静载试验。 第六条 本要求所指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同一单位工程中现有一桩一柱,又有群桩桩基工程,应分别根据一桩一柱和群桩确定检测数量。同一单位工程中采取不一样桩型,应分别计算。小区
3、工程中,工程桩数量少于50根单位工程,如无争议,可按地质条件相近、桩型相同、同一施工单位施工若干个单位工程桩基数量合并来计算检测数量。 第七条 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受检桩桩位应按以下标正确定: 1 、基桩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基桩; 2、当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个试验方法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基桩; 3、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桩; 4 、选择设计方面认为关键桩; 5 、选择岩土特征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桩; 6 、选择代表不一样施工工艺条件和不一样施工单位桩; 7 、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第三章
4、 检测前准备工作 第八条 委托桩基质量检测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 2、工程地质勘察汇报; 3、桩基础施工平面图; 4 、工程桩设计资料和施工统计; 5 、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 凡用于桩基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要求,并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间歇时间宜满足规范要求要求,间歇时间未满足规范要求要求但委托方要求提前进行试验,应在检测汇报中注明。 第十一条 应按相关规范、规程和检测单位要求,做好受检桩桩头处理和场地、道路、供电供水等准备工作。第四章 检测方法 第十二条 静载试验
5、 实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7-89 或建筑桩基技术规范4-94. 用于指导设计和有争议桩基工程静载试验应采取慢速维持荷载法,其它工程桩检验可采取快速维持荷载法。 试验目标:确定竖向抗压、抗拔、水平承载力极限值作为设计依据,或抽样评价工程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高应变动力试验 实施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06-97. 试验目标:判定基桩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采取实测曲线拟正当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分布。监测预制桩打入时桩身应力和桩锤效率,选择沉桩设备和工艺参数,选择预制桩合理桩型和桩长。 第十四条 基桩反射波法 检测实施广东省标准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15-7-000. 试验
6、目标:普查桩身结构完整性,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质量等级。为静载试验、高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试验等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钻孔抽芯检测 鉴于现在国家和本省还未制订钻孔抽芯检测标准,其检测按下列要求进行: 1 、设备安装、操作参考国家地质矿产部行业标准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T 0155附录(抽芯取样);应采取高转速油压钻机、单动双管钻具、直径101 以上钻头进行抽芯。 2、芯样试件制作、试验、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计算参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088. 假如试件内骨料最大粒径大于试件半径,则该试件强度值无效。 3、每孔按上、中、下三个部位各取1 组有代表性芯样试件,
7、每组芯样个试件,每组芯样强度代表值确实定参考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07-87.当缺点位置能取样试验时,必需取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持力层取样应靠近桩底部。 4 、桩端持力层岩土分类参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001-94或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7-89 或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 91. 5 、沉渣厚度判别标准按设计要求或参考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 6 、对桩底持力层钻探,每桩应不少于1 孔且钻探深度大于设计要求值;当无设计要求值时,应实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7-89 相关要求,通常应大于倍桩径且大于. 7 、多种桩径桩其每桩钻孔数分别要求为:小于1 钻1 孔,1 6 钻孔,大于1
8、6 钻孔。对于无法确保钻至桩底超长桩,在确保总钻孔数前提下,可降低每桩钻孔数,而对应增加检测桩数。单孔开孔位置宜偏离桩中心10c. 试验目标: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成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桩端持力层强度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统计桩长是否属实等。 第十六条 超声波透射法检测 参考实施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多种桩径桩其每桩声测管埋设数量分别要求为:桩径小于1.2M埋设双管,1 .22.0 埋设三管,大于2.0 埋设四管。 试验目标:检测桩身混凝土均匀性,桩身缺点及位置,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第五章 检测数量 第十七条 成
9、桩质量检测采取基桩应力波反射法、高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法、超声波透射法。应依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建筑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个或多个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成桩质量检测数量要求以下: 1 、每根桩下承台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 根; 2、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30%,且不得少于20根; 3、工程地质条件相近、成桩工艺相同、同一单位施工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20%,且不得少于10根。 第十八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要求以下: 1 、下列工程应进行静载试验; (1)一级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确定单桩承载力可
10、靠性低、桩数多二级建筑桩基; (3)有争议桩基工程; (4 )当地域新桩型或应用新施工工艺桩基工程。 2、其它桩基工程,可采取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3、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4 、高应变能力试验检测数量大于总桩数5%,且不少于5根。 第十九条 经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确定,因试验设备或场地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桩基工程,必需采取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两种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要求以下: 1 、钻孔抽芯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0% ,且不少于5 根。 2、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30%,且不少于1
11、0根。总抽检桩数必需满足第十七条要求。 第二十条 承受水平荷载桩基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水平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大于3根。 第二十一条 承受抗拔荷载桩基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大于3根。第六章 验证检测和扩大检测 第二十二条 对高应变动力试验提供单桩承载力有怀疑或争议时,应采取静载试验验证,并应以静载试验结果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基桩反射波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采取钻孔抽芯法、高应变动力试验或直接开挖进行验证;对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重新组织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加钻
12、孔取芯验证;对钻孔抽芯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第二十四条 当基桩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达成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给予验收,应分析原因并按未达成设计要求桩数加倍扩大抽检。依据全部检测结果,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深入检测方法和数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扩大抽检应采取原抽检用检测方法或正确度更高检测方法,当因未设声测管而无法采取超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采取钻孔抽芯法。 第二十五条 对桩基检测汇报有异议时,可向上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申请仲裁检测。第七章 检测汇报 第二十六条 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提供检测汇报,内容应包含
13、: 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试验日期等; 2、试验目标; 3、检测仪器设备、测试方法和原理介绍; 4 、工程地质概况,设计资料和施工统计,桩位平面图; 5 、相关检测数据、表格、曲线; 6 、试验异常情况说明; 7 、检测结果及结论; 8 、检测、编写、审核、审定人员署名,加盖检测汇报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A章)。 第二十七条 检测汇报格式可参考相关试用(广东省工程试桩、检验检测汇报范本)通知(粤建监站号)实施。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另行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要求中检测方法相关规范标准假如有变更,应实施新相关规范标准。 第三十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参考本要求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要求由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东省建设厅二0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