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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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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孝义市燕京铝业 版本号 A/1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审 核:张卫彪 批 准:张海燕 6月1日公布 9月1日实施 孝义市金盛冶炼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孝义市金盛冶炼承诺书…………………………………4 2、职业危害原因 ……………………………………………………5 3、职业病诊治管理要求………………………………………………7 4、职业病汇报管理措施 ………………………………………………9 5、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制度………………………………………10 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考评措施………………………………………11 7、职业病监护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2 8、职员享受职业危害保护权利………………………………………13 9、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4 10、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17 11、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具计划………………………………………20 12、女工劳动保护要求……………………………………23 13、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法定义务………………………………24 14、职业危害通知制度……………………………………25 15、职业危害申报制度……………………………………27 1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9 17、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32 18、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35 19、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36 20、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39 21、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43 孝义市金盛冶炼 承诺书 全厂职员: 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深入明确落实本厂职业病防治关键工作,有效控制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员职业安全健康,特此郑重承诺: 1、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方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推行企业对应法律义务。 2、全方面、正确、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职业危害原因,充足掌握物质危险、危害特征,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要求。 3、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定时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检测,确保职业危害原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健康标准。 4、切实做好本单位和接触职业危害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并书面如实通知职员作业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方法和待遇等,组织职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经企业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 5、如发生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职业危害事故,愿负担停产整理、停止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生产直至关闭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决定相关责任。 承诺人: 6月1日 职业危害原因 职业危害原因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特定职责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劳动者可能又造成损害或产生健康影响多种化学 、物理、放射原因和其它职业有害原因,职业危害按其起源能够分为以下几点。 生产工艺过程中得悉有毒有害原因,关键有化学原因、物理原因。 (一)化学原因包含 1、生产性化学毒物:常见生产性毒物有:金属、非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有机溶剂,苯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高分子化合物及农药等。关键化学性毒物有苯、一氧化碳、氰化物、氮氧化物、氯气、氨气、硫化氢气体、光气等有毒气体。 2、生产性粉尘,可分为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和混合性粉尘,关键粉尘有煤尘,水泥尘,电焊尘等。 (二)物理原因包含: 1、异常气象条件:生产场所气温,气湿,气流及热辐射组成生产环境气象条件,高温、强热辐射,尤其是和高温相结合,低温高温尤其是和高气流相结合,均可对身体造成不一样程度损害。 2、异常气压:在高气压环境下工作一段时间后在专向正常气压时,如不遵守减压规程,减压过快或降压幅度过大可使溶解在人体组织和血液中空气形成气泡而阻塞血管和压迫组织,引发减压病。 3、非电离辐射:系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包含高频电磁场和微波)等。 4、电离辐射:能引发物质电离辐射称为电离辐射比如X射线,T射线,β粒子,中子等。 5、噪音和振动。 职业病诊治管理要求 第一条 企业职业健康科负责职业病诊疗、诊疗管理。应立即抢救职业病患者,能够到孝义市医疗健康单位诊治抢救。医疗终止疑有后遗症者,受诊单位应将其转到有职业病诊疗权医疗健康单位确诊,并负责向该机构提供患者诊疗情况及诊疗意见。 第二条 慢性职业病诊疗和诊疗,企业职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及具体职业史证实材料、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调查和评价、平时体检资料等,到指定职业病诊疗机构或医疗健康单位就诊。 第三条 职业病诊疗应该由省级健康行政部门同意职业病诊疗机构负担。不含有有职业病诊疗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职业病诊疗证实书均无效。 第四条 职业病诊疗应该依据职业病诊疗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职业病诊疗国家实施市、省两级判定制度。职员对诊疗有异议,能够向作出诊疗医疗健康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判定。 第五条 在地设区市级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首次判定;若职员对市级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判定结论不服,能够向原判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再判定,省级职业病诊疗委员会判定为最终判定。 第六条 职业病一经确诊,诊疗单位应出具诊疗证实书。诊疗证实书应该由参与诊疗医师共同签署,并经由负担职业病诊疗医疗健康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疗证实书必需注明复查日期,到期未复查者,原诊疗证实书作废。复查期有要求,按要求实施;还未要求者,可由诊疗单位依据患者病情而定。 第七条 凡确诊为职业病患者,返回企业后,应立即持诊疗证实书到职业健康部登记建档,进入工伤社会保险。 第八条 凡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经医疗单位诊疗终止时,需按职职员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标准要求进行伤残医疗检验或劳动能力判定。 第九条 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禁忌症患者,由职业健康部提出书面提议转岗或调离,企业领导同意。 第十条 职员职业病诊疗、康复费用,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病人社会保障,根据国家相关工伤社会保险要求实施。 第十一条 职员被诊疗患有职业病,企业依法参保了工伤社会保险,职员医疗和生活保障按工伤保险相关要求办理。 职业病汇报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立即掌握劳动健康情况和企业职业病发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方法,以保护职员健康,提升生产效率,依据健康部《职业病汇报措施》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本汇报措施所指职业病系国家要求职业病范围内所列病种。 职业病汇报实施以单位为主,逐层上报措施,各单位发生职业病一律报职业健康部,职业健康部统一汇总上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职业健康部设置专(兼)职业人员负责上报工作。 第四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了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时,职业健康部应该立即电话汇报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和市健康行政部门,并会同工会、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填写《急性职业性中毒个案调查表》,报送健康监督部门。 第五条、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慢性职业病由上级健康行政部门有职业病诊疗资质单位或教授组负责出具诊疗汇报。 第六条、凡有尘、毒等危害部门,必需在每十二个月12月30日之前向职业健康部汇报职业健康档案所包含到相关资料。 第七条、职业健康部在当年12月30日前将当年度《尘肺患病情况》和《职业中毒患病情况》上级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职业病汇报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职业病汇报人员实施本措施。 职业病防治经费保障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相关职业病防治相关经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二条、以下费用全部属于职业病防治相关经费; (1)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所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日常监测和定时检测、评价费用; (3)职业健康监护费用;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健康设施更新和维护费用; (6)职业健康多种管理方法、制度建立和检验费用; (7)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行之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职业健康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列支。 第三条、各单在每个月25日前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需使用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报职业健康部,由职业健康部汇总后报财务部。 第四条、凡包含职业病防治相关经费,由职责所属单位提出经费申请,送交职业健康部,经职业健康部审批,企业领导同意后,交财务部落实。 职业健康管理考评措施 第一条、为促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效率,本着公平、公正标准,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考评工作由职业安全健康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配合。 第三条、考评以单位为对象,考评内容各单位所负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并结合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第四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各单位工作绩效一部分,其考评归入企业绩效考评范围内。由职业安全健康部对各单位按月进行考评,对完成情况不好单位开具《量化考评通知单》。 第五条、对于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工作量大,完成情况好单位,由职业安全健康部提出奖励方案,经企业领导同意后给合适奖励。 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第一条、负责全企业职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达成科学集中、统一、完整、方便、安全,按人员分类进行档案分类、编号、存放整齐,方便查阅。 第二条、建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立即传送调感人员档案。 第三条、了解和熟悉各类人员基础情况,发觉有误立即按相关要求给更正。 第四条、档案要保持清洁、整齐,预防霉烂、虫蛀和火灾。 第五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职业健康检验工作。 职员享受职业危害保护权利 一、 接收职业危害教育,培训权利。 二、 取得职业健康检验,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利。 三、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危害后果和应该采取职业病防护方法权利。 四、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改善工作条件权利。 五、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害生命健康行为提出批评,兼具和控告权利。 六、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防护设施进行作业权利。 七、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设权利。 八、 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候遇或解除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劳动者有取得法律救助权利。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原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是我企业生产中关键污染源,也是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和排除关键危害原因,为了降低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原因对人体危害,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障职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原因治理方法 1、合理布局企业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绿化带。 2、对粉尘浓度、噪声超标、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各工作场所,尽可能地利用现有条件,经过技术改善,以达成吸尘、吸音、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目标,尽可能地降低职业危害原因对人体危害。 3、对产生粉尘工作场所采取湿式作业和安装除尘装置,以达成降低粉尘和除尘目标。 4、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场所安装监测报警仪,以避免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增加职业病突发率。 5、根据《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进行定时检验,发觉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二、职业病防护方法 1、要求噪声超标各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必需佩戴防护耳塞,以预防噪声对听力损伤,要求粉尘浓度超标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需佩戴防尘口罩,以降低粉尘吸入,有效防治尘肺病。 2、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需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具用具(防护面具、自救器、工作服、手套、胶靴等),保护好接触者健康不受职业危害原因损害。 3、物资部对所购进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具必需符合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护标准,严把采购验收关。 4、分厂或部门发放防护用具时实施签领制,确保防护用具发放到职员手里。 5、职员在岗期间,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验,职员在上岗前和离岗时,均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验,未经职业健康检验严禁上岗,不按要求进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体检,不办理离岗手续。 6、每十二个月对职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7、发觉有职业危害隐患存在时,当事人必需立即向职业健康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汇报,当事人不汇报,或接汇报人不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按造成事故责任人论处。 8、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员本人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三、职业危害管理责任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职业健康工作副经理 成 员:职业健康科全体工作人员 下设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科 1、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责任人:蔺俊杰。在领导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厂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集团企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制订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在企业高层统一领导下,配合组织好职员岗前、岗中、离岗时健康检验,建立相关档案并妥善保留各项职业健康检验资料,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要求上报多种报表和资料,指导和监督全厂职业病预防工作开展。 2、职业健康科责任人:蔺俊杰。负责建立健全全厂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各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危害预评价制度,制订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制订相关职业健康各项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防治目标 1、确保我企业劳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等控制在国家标准许可范围内。 2、确保不产生因职业病危害原因出现职业病病人。 3、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二、防治方法 1、设置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对接触职业危害原因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使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按时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具及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3、发觉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4、制订各分厂、部门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三、工作安排 1、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时间:4-6月 内容:《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措施》等法规;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源、放射源等职业病危害原因危害及预防。 总结材料:包含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对应档案备查。 2、职员职业健康检验 (1)岗前:全企业职员请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2)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 时间:3-4月 地点:企业厂区 人员:企业全体职员 总结材料:职业健康体检材料入档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维护 依据本单位生产安排,安排停车时及每个月定时大检修,对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原因监测:请含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介服务企业对我企业作业场全部害原因进行监测和评价。 四、经费保障 我企业一直把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放在一个关键地位,并将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纳入成本预算。 人员、机构:需15400元 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评价22600元 防护设施配置和维护4元 个人防护用具配置和维护25000元 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50000元 职业健康监护24000元 职业健康培训8300元 职业病人诊疗和管理25000元 工伤保险174300元 总计:今年所需职业病防治经费133820元。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具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将以继续落实实施《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全方面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深入完善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主动控制职业危害原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壮康促进,提升全员职业健康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员健康权益;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职员健康。 二、总体目标 二O一0年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孝义市安监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亲密配合,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 1、 认真学习,宣传、落实《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开发领导层,提升对职业健康工作关键性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责任和权益意识;制订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个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升职业健康素质。 2、 做好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完善职业健康资料,落实职业健康各项工作: 1)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档案,真实反应本单位职业健康情况。 2) 根据国家要求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员身体健康。根据吕梁职业健康领导组要求安排,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4) 对存在有害作业原因场所进行改造,并配置对应防护用具。 三、工作计划: 1、 完善职业危害专题管理制度,修订和公布关键危害部位应抢救援预案。 2、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 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4、 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宣传和培训。 5、 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其它工作。 四、验收 1)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以年度计划为准。 2)宣传和培训,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时,新到人员随入厂教育进行。 3)有害作业场所改造争取下六个月改造完成。 4)有害作业场所监测以监测结果为依据。 五、确保方法 1)、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配置专门个人防护用具,购置合格防噪声耳罩、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2)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安排。 3)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努力争取使我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女工劳动保护要求 第一条、工会全方面负责保障本单位女职员权益工作。 第二条、严禁安排女工从事国家要求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它女职员禁忌从事劳动。 第三条、女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要求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第四条、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女职员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五条、怀孕女职员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验应算工作时间,在孕期不得从事电脑辐射、机器噪音、刺激性气味等岗位。 第六条、工会和职业健康部按国家相关要求要求组织女工保健普查工作。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定义务 一、 企业为劳动者发明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必需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职业健康要求。 二、 企业为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健康保护而采取方法必需符正当律要求。 三、 配置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 四、 优先采取有利于劳动者职业健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五、 进行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评价。 六、 组织安排职业健康检验和职业健康培训。 七、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八、 承接职业病危害责任。 九、 接收职业健康检验,并给予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企业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制度。 1. 企业所属各单位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健康保护。 2. 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已进、新进企业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 未和在岗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 3. 企业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企业人力资源部、职业安全健康部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从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 4. 产生职业病危害分厂、部室,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该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通知。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 5.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部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通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 6.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部部门每十二个月对职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培训、考评,使每位职员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生产车间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加强对职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申报制度。   第二条企业职业健康部负责每十二个月立即、如实向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危害,并接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生产车间职业危害,是指职员在从事岗位工作中中,因为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原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多种损害。   生产车间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根据属地化管理要求,企业职业危害向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对生产车间职业危害原因进行定时检测、评价。 第五条企业申报职业危害时,应该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相关资料:   (一)企业基础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原因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生产车间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   (四)生产车间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原因职员管理情况; 第六条生产车间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法。企业经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立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根据本措施第四条和第五条要求,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企业下列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应该向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申报: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改变造成原申报职业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在技术、工艺或材料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发生改变,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八条企业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该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标: 为了愈加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身体健康,确保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疗档案资料连续性和完整性,愈加好地为企业职员服务,根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疗和判定管理措施》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措施》要求特制订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资料归档范围: 1.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1 健康监护档案册。 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汇报。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汇报。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汇报。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6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含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对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相关个人健康资料。 2. 职业病诊疗档案 职业安全健康部应建立职业病诊疗档案并永久保留,档案内容应该包含: 2.1职业病诊疗证实书; 2.2职业病诊疗过程统计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诊疗用全部资料; 2.4临床检验和试验室检验等结果汇报单; 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汇报。 三、借阅: 1. 各相关分厂、部室到职业安全健康部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分厂、部室介绍信或取得职业安全健康部主管领导同意,并推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标作具体登记。 2. 职业安全健康部为所需借、调资料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3. 档案原始材料标准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4. 借阅档案材料必需推行登记、签字手续,通常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出一周。 5. 对借阅档案资料,必需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识、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验,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四、保管: 1. 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 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造成火灾危险品。 3.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健康,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管理和使用。 4.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正确、立即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 对所保管档案资料,要常常查看,发觉破损和字迹不清,要立即进行修补、复制,发觉重大问题要立即请示、汇报。 6. 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中国劳动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国经贸安全()189号《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试行)》,劳动部1996年4月23日颁发《劳动防护用具管理要求》为依据。特制订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 3、本措施所称劳动防护用具,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置防护装备。 4、本措施适适用于孝义市*****各分厂、部室、工段。 5、孝义市金盛冶炼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见表) 1、使用要求: 一、因公损坏或丢失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由所在单位出具补领申请汇报,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报安全部核实、审批后,由综合办在五日内补发。 二、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具,由本人出具补领申请汇报,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报安全部核实、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折价赔偿,交款后由财务部长签字。 三、在职职员因辞职、解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到综合办办理个人所领劳动防护用具退还手续,若未办理,将不予签字并报财务部,从个人工资中折价扣除。(指安全帽、防护用具。工作服和工作鞋三个月以上不扣,三月内折价扣款。) 四、劳动防护用具将由各分厂、部室统一填卡发放,综合办按各分厂、部室劳动防护用具领用单数量发放。 五、属临时借用劳动保护用具,由借用单位派人办理借用手续, 注明借用时间期限,并由专员保管和维护,不得损坏,用完以后交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经核实后照价由借用单位赔偿。 六、属集体公用劳动保护用具,由单位建帐登记,专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定时按要求进行更换和办理领用手续。 七、属一次性发放劳动保护用具,由单位安全员按实际在册人数申报,由安全部核实、审批后,交综合办发放。 八、属特殊防护用具由单位申报、安全部和企业领导审核后,汇总交由综合办购置。 2、发放要求 为健全劳动防护用具管理,理顺劳动防护用具发放程序,确保职员应有劳动保护权利,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发放标准适适用于企业各单位及个人。 二、劳动防护用具发放计划统一由各生产部门核实员或安全员填报计划单,提交安全部核实、审批,审批后报综合办,综合办汇总计划后由供给部购置并由综合办发放。 三、各单位核实员或安全员要严格根据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及现有些人数立即正确提交计划。 四、劳动防护用具计划单于每个月15号前提交安全部,安全部审批后交由综合办,由综合办催促供给部按质、按量、按时购置。 五、发放单位要严格根据发放标准发放,由专员(各部门核实员或安全员)负责办理,如实统计于劳保发放卡,其它人一律不准代办。 六、综合办对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日不准超出提交计划日30日。 3、发放标准附后 4、报废管理要求 一、企业职员龄为十二个月或十二个月以上者,由企业按要求每十二个月配发工作服一套,工作服归个人全部。 二、因为企业人员流动大,新近厂职员每人交劳保用具押金100元后,可领全部相关劳保用具。劳保规人上全部,押金退还。 三、安全帽四年为限,以旧换新。 5、购置要求 一、购置劳动防护用具必需向有资质单位进行购置.(审核三证) 二、购置时依据所报计划数量进行按质、按量进行购置。 三、每个月15号前买回,交由企业综合办入库,由职业健康科进行发放。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特制订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在安全生产中凡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全部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 2、本制度适适用于孝义市金晖煤焦所属各分厂、部室、工段。 3、各分厂、部室在每十二个月向安全部上交职员培训计划时,每十二个月必需有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课时不能低于四课时。 4、综合办公室配合安全部每十二个月对各分厂、部室宣传栏、黑板报检验两次,确保有职业危害防治内容。 5、设备动力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每十二个月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设备和工艺,给相关分厂、部室提供说明书,并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对产生职业危害工段设置职业危害通知卡,在通知卡上明确职业危害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等。 6、各分厂、部室结合岗位职业危害特点,结合生产闲暇时间安排职业危害教育培训计划,上报职业危害培训教育内容。 7、本制度解释权归孝义市金盛冶炼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委员会。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使设备常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立即消除设备缺点,确保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施科学文明检修,认真实施检修技术规程,设备动力部必需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使用。制订合理检修定额,提升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依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验中发觉和存在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验考评。 4.设备检修计划由分厂、部室编制。设备动力部组织平衡,报生产副总同意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方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标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检修人员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步骤”。 (4)大检修中必需严格质量检验和检修完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成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选。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实施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需办理同意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设备动力部同意;大修计划调整,每十二个月六月份由设备动力部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分厂、部室向设备动力部提出汇报并附图纸说明,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大革新由设备动力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含:检验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方法等。设备大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供给和检修人员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部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需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在检修前按要求办理动火证等手续。分厂负责对停车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检修人员,并派专员帮助检修人员联络处理相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实施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碰到问题,必需向分厂或设备动力部汇报,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处理。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相结合措施,并落实于施工一直。关键承压承载部件要有判定合格证。关键设备大修完工验收由设备动力部组织;通常设备大修及全部设备中修完工验收由分厂组织;检修人员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需实施压力容器管理相关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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