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篇范文)【第1篇】a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
2、;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
3、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
4、。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
5、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2篇】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7 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七)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内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车间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生产分厂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配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
6、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纠正及防
7、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3篇】xx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
8、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
9、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
10、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
11、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4篇】化工气体有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
12、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消防烟火、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六、消防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