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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本纲要将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列为四个主要方面,即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2. 教学资源管理
3.教学过程管理
4.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说明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一览表
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1.1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是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
质量要求:由校长主持,明确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的地位,保证相应的“人、财、物”的投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2 质量目标
1.2.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质量要求:
① 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符合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在学校中的地位;
② 体现在办学中“以学生为本”、实现“知识、能力、人格”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
1.2.2人才培养目标
质量目标,也就是人才培养目标,其总目标是:培养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人才培养总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子目标:
(1)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
(2)理论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邻学科知识;
(3)实践训练:实验/写作训练;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专题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4)能力培养: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管理能力、批判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
(5)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素养。
质量要求:
① 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与指导思想相符合;
② 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尽量满足学生个人的学习愿望和要求;
③ 子目标具体化,可操作,并明确具体实施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系)应对毕业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要求具体化,在培养计划中反映。
1.3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定位。
质量要求:
① 有利于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② 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1.4 职责、权限和沟通
职责、权限和沟通是学校的重要管理职责之一。校内组织机构(行政、学术组织)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包括职责和权限)应予以规定和沟通,以促进有效的质量管理。
质量要求:
① 有适合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
② 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相互关系清楚;
③ 不同层次、职能部门、机构之间就相关质量活动进行有效沟通。
1.5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由学校领导评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学校领导按计划的时间间隔组织评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系)在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质量要求:
①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进行;
② 有明确的评审办法和程序;
③ 评价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④ 评价结论有反馈,并进行改进,且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
1.6 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标准,通过对学校教与学等教学情况的系统检测与考核,评定其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及制定改进措施。基本内容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室评估等。
质量要求:
①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
② 有明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
③ 评估结论有反馈,并进行改进,且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
2. 教学资源管理
2.1 人力资源管理
师资队伍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因素。基本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及发展趋势;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主讲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比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教师的本科教学激励机制;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等。
质量要求:
① 师资队伍满足教学的需要,体现师德和敬业精神,保证教学质量;
② 师资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
③ 师资培训、进修得以正常实施;
④ 有教师考核、奖惩机制;
⑤ 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2.2 教学经费管理
教学经费管理主要体现在教学经费投入和使用。基本内容包括: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生均四项经费增长的情况。
质量要求:
① 教学经费的投入满足教学的需要,保证教学质量;
② 做到教学经费投入和使用公开、透明,投入加大,使用合理;
③ 财务处每年公布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
④ 公布生均四项经费增长的情况;
⑤ 公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每年的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2.3 设施建设与管理
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是设施管理的关键因素。基本内容包括: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校园网、图书馆、语音室、体育设施、校园网等的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与管理。
质量要求:
① 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能满足本科教学的要求;
② 教学设施硬件的投入和维护正常;
③ 教学设施软件建设应以为本科教学服务为宗旨。
2.4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2.4.1 专业建设管理。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定位、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习基地。
质量要求:
① 专业建设应有规划和目标;
② 更新改造传统学科和专业;
③ 新专业建设满足教学要求;
④ 专业定位合理,专业特色明显,课程体系科学,师资队伍、实习基地等满足教学需要。
2.4.2 课程建设管理。基本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大纲、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双语教学。
质量要求:
① 课程建设应有规划和目标;
② 按计划实施,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③ 每门课程有教学大纲;
④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有评价标准,经费资助到位;
⑤ 有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
2.4.3教材建设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教材编写、选用、评优和资助;引进原版教材;教材供应。
质量要求:
① 教材建设应有规划、有措施;
② 鼓励引进先进、适用的原版教材;
③ 有科学的教材编写、选用和评优制度,经费资助到位;
④ 教材供应满足教学需要。
2.4.4 实践教学建设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开放;实习/社会调查等。
质量要求:
①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设置符合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② 按培养计划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③ 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2.5 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方法等改革与研究。
质量要求:
① 立项评审规范、经费到位;
② 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认定书规定的内容;
③ 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3.教学过程管理
3.1 培养计划制订
培养计划是学校实现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基本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制订、审核。
质量要求:
① 培养计划制订、审核程序规范;
② 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③ 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2 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计划制订应按照社会和国家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及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学校定位,达到学校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基本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制订、生源质量分析。
质量要求:
① 招生计划制订程序规范、合理;
② 体现学校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③ 生源质量高。
3.3 培养人才全过程
学校对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控制首先应确定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影响培养过程的诸因素,并对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控制流程及文件。关键环节包括:日常教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学风建设、第二课堂、学籍管理、体育锻炼等。
3.3.1 日常教学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表、课表情况;考试管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管理。
质量要求:
① 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正常进行,有记录,有反馈,有改进;
② 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表严格,课表的任何变动须按变更程序进行;
③ 考试管理严格、规范;
④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管理严格、规范。
3.3.2 思想政治工作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基本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奖励及激励措施等。
质量要求:
① 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②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完善、效果好。
3.3.3 学风建设。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
质量要求:
① 把学风建设与德育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② 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③ 为学生创造陶冶情操、增长才干的良好氛围;
④ 重视考风建设,制止考试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
⑤ 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优良校园文化氛围。
3.3.4 第二课堂。基本内容包括:讲座、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
质量要求:
① 定期开设讲座;
② 采取措施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经费落实、辅导教师到位。
3.3.5 学籍管理。基本内容包括:选课、成绩、学籍管理。
质量要求:
① 选课手段现代化;
② 成绩管理做到准确、及时;
③ 对入学、升级、毕业资格进行管理,建立学籍档案。
3.3.6 体育锻炼。基本内容包括: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
质量要求:学生达到运动参与目标、运动技能目标、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及社会适应目标。
3.4 教学文件档案管理
教学文件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文件、教学成果、试卷、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资料等。
质量要求:
① 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② 管理手段先进,便于查找、利用。
4.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4.1 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有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不合格控制、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4.1.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基本内容包括:校、学院(系)领导及督导组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
质量要求:
① 形成制度;
② 有听课记录,有反馈。
4.1.2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基本内容包括:课程设计/专题报告、实习/社会调查、实验教学、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环节的质量监控。
质量要求:
① 有大纲以及相应的操作程序、管理方法;
② 有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创新实践基地;
③ 组织各种形式的实习/社会调查的检查,开展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初期、中期检查,公开答辩,组织校内专家检查、旁听答辩。
4.1.3 不合格控制。基本内容包括:重修、学生违纪处理。
质量要求:
① 有重修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② 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包括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的处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4.1.4 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质量要求:
① 毕业前按照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要求严格审核;
② 每学期告知学生离获得毕业、学位资格的差距。
4.2 分析
教学质量的分析主要有:生源质量分析与跟踪、考试分析、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与分析。
4.2.1生源质量分析与跟踪。基本内容包括:考生的各门高考成绩、中学情况、进校后的跟踪分析等信息分析。
4.2.2 考试分析。基本内容主要有:试卷分析。
4.2.3 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基本内容包括:课程质量、任课教师、培养计划等信息分析。
4.2.4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基本内容有: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就业工作措施与效果。
4.2.5 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基本内容有: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分析质量目标是否实现。
质量要求:
① 定期进行各类调查分析;
② 调查力求客观,样本有一定数量;
③ 分析结果在不同层面公布并及时反馈;
④ 分析结果作为改进质量和进行决策的依据之一。
4.3 改进
教学质量改进的基本内容包括:制定纠正措施、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持续改进。
质量要求:
① 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持续改进;
② 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并有检查;
③ 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改进是一个过程,要始终以学生及社会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满意程度作为持续改进的第一要务。
说明
说明
1.纲要涉及的基本概念
(1)教学质量:是人才培养规格的整体结构,是一个不断发展形成的系统,是学校办学和教学管理的总体成果,是一个不断发展提高的动态过程。
(2)教学质量管理:从纵向来说,教学质量管理包括学校定位、教育思想观念、本科教育的地位、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定位、目标的质量体系;从横向来说,教学质量管理包括培养计划、培养模式、质量监控和质量改进。
(3)教学质量标准:既是人才培养的教学质量标准,即人才培养目标及在知识、能力、人格等方面应达到的质量水准,又是教学质量管理标准,即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使人才培养达到预期目标,所采取的使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诸因素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管理措施和质量要求。
2.制订纲要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目的:纲要是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为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出基本要求,又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依据。
(2)基本原则:
① 找出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
② 找出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③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④ 借鉴有关质量管理理论的思想和方法;
⑤ 贯彻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的精神。
3.为了便于了解,用后面所附的“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一览表”列出了纲要中提出的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并分为主要方面、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基本内容四个栏目;又用附图表示了四个主要方面的相互关系以及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与国家、社会和学生的关系。
4.纲要中有关项目的编号为统一编号,一览表中方括弧内的数字即为此编号,此编号将在后续文件中统一使用。
二、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框架
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框架是使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构架,它明确了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工作机构及各自的职责,同时明确了本科教学质量的监督系统、主要监督内容以及有关监督单位。
(一)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三)监督系统及其主要监督内容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执行和监督一览表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框图
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质量保证分框图
同济大学教学资源管理质量保证分框图
同济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分框图
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质量保证分框图
(一)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校教务委员会是在书记、校长主持下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制订和实施,并监督各个工作机构的执行情况,其成员由书记、校长、有关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助理、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图书馆负责人、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负责人、体育部负责人、部分学院(系)负责人及由校长聘请的资深教授、学生代表、校外人士组成。
校教务委员会在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
1、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2、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情况和监督单位实行监督的情况;
3、决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
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管办)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
质管办的职责主要有:
1、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
2、组织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
3、汇总、统计各个工作机构和监督单位等提交的有关表格、数据、报告等;
4、完成校教务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工作机构为现有的各有关职能部门、体育部和各学院(系)。
本科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书记、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人事副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主管基建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别对书记、校长负责;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基建处、团委、资产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宣传部、监察处、校医院、学位办、图书馆、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等职能部门分别对主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负责;各学院(系)、体育部在有关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有关工作。
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主要方面为: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共涉及18个一级项目、37个二级项目、91个质量要求。在每个项目中,工作机构的基本管理职责是:
1、制订相应的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指标;
2、制订实现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指标的计划;
3、组织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
4、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监督系统及其主要监督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监督系统是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由质量监督单位、质量管理员及全校师生实施监督。主要有以下几种监督: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和公众监督。
日常监督
每个工作机构设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将情况反馈给质管办。
定点监督
对本科教学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监督。实施定点监督的单位可以是质管办、职能部门、学院(系)等。监督单位要将监督情况及时报质管办,并反馈给被监督单位。
定期监督
由质管办定期组织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管理评审主要是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也包括对职能部门在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执行情况的管理评审及对学院(系)的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包括专业评估、专项评估等。
公众监督
由学校开通各种渠道包括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网站、信访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质管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要对公众监督的意见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为了使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框架更具体和可操作,采用一览表的形式,即“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执行和监督一览表”将执行项目名称、责任人、执行人或执行单位、执行内容以及监督项目名称即质量控制点、负责人、质量监督单位、监督内容等列出。同时,上述内容也另用框图表示。
三、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流程
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流程是针对影响本科教学质量所涉及的若干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使教学达到质量要求而形成的一个输入转化为输出的过程链。它反映了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主要方面和控制方法,并将质量控制点作为过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流程中,主要涉及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有教学资源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在质量保证流程中,须列出有关程序,并用流程图表示。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流程
(二)教学资源管理的质量保证分流程
(三)教学过程管理的质量保证分流程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流程图
同济大学教学资源管理质量保证分流程图
同济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分流程图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流程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总流程
按照社会、国家及学生的要求,通过本科教学的一系列质量活动,达到培养的人才能使社会、国家及学生满意。
程序
1.校长主持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1]的工作。主要内容有: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1.1]、质量目标[1.2]、专业设置[1.3]、职责、权限和沟通[1.4]。
2.进入教学资源管理[2]和教学过程管理[3]的质量保证分流程,并由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和定期监控。分流程的进行程序另见分流程图。质量控制点有管理评审[1.5]、教学评估[1.6]以及教学质量分析和改进[4.2]、[4.3]。
3.管理评审[1.5]
(1)由校长主持,定期(四年一次)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职能部门、学院(系)进行评审,由质管办负责组织。
(2)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评审,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教务处提出学生培养质量状况的分析报告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及满意度分析报告。经过管理评审,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过程管理中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资源管理提出改进意见。
(3)对职能部门和学院(系)的管理评审,职能部门和学院(系)应在每学年末提交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年度质量报告,并在管理评审时提交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自评报告。管理评审应对职能部门和学院(系)提出改进意见。
(4)质管办、职能部门、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5)质管办应将管理评审的结论和意见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系)。
(6)校教务委员会应根据管理评审的结果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改进措施,并由质管办予以落实。
(7)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应根据反馈的评审结论和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做好改进工作,并报质管办备案。
(8)质管办应对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的改进工作加以督促和了解。
4. 教学评估[1.6]
(1)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定期(四年一次)进行教学评估,主要内容有专业评估、专项评估等,由质管办会同教务处负责组织。
(2)质管办与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专项评估等的准备工作。
(3)各学院(系)根据教学评估的要求做好自评工作。
(4)质管办将评估结论反馈给各学院(系)。
(5)质管办、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6)各学院(系)应根据反馈的评估结论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改进工作,并报质管办。
(7)质管办应对各学院(系)的改进工作加以督促和了解,并将检查情况报项目责任人。
5.教学质量分析和改进[4.2]、[4.3]
(1)由教务处处长组织在每学年末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主要内容有生源质量分析与跟踪、考试分析、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和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2)教务处制订生源质量分析指标,试卷分析指标,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指标和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指标,组织各学院(系)进行分析,并汇总各学院(系)分析结果。
(3)教务处将分析结果报校长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各学院(系),督促有关单位和学院(系)进行改进。
(4)质管办收集各学院(系)及职能部门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等,报校长并督促各学院(系)及各职能部门予以落实。
(二)教学资源管理的质量保证分流程
保证教学资源管理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经费管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及教学改革与研究等项目达到质量标准纲要规定的质量要求。
程序
1. 教学资源管理的责任人为主管人事副校长和主管财务副校长。
2. 人力资源管理[2.1]
(1)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人事副校长。
(2)由人事处制定能够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职称晋升及定岗工作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的培训、进修等措施。
(3)由教务处负责主讲教师的认定;制定正、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制定教师的本科教学奖惩制度。
(4)公布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本科教学教师工作管理及有关措施,并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系)具体实施。
(5)由各学院(系)做好学院(系)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报人事处备案。
(6)由各学院(系)做好教师工作考核,将主讲教师的教学情况及责任教授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此进行检查,并将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系),同时报质管办。
(7)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情况评价。监督负责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主要内容: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体现师德和敬业精神,保证教学质量;本科教学教师工作管理能否保证教学质量。由质管办会同教务处和各学院(系)实行监督,将评价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有关单位和学院(系)。
(8)人事处、教务处、各学院(系)根据反馈信息做好改进工作,并对下一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建议。
(9)质管办、人事处、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3.教学经费管理[2.2]
(1)教学经费管理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财务副校长。
(2)财务处根据本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计划保证经费按时到位,并予以公布。
(3)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系)、体育部按经费预算进行实施。
(4)财务处于年终公布本年度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生均四项经费增长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系)和体育部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5)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本科教学活动经费情况评价。监督负责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主要内容: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经费、上机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差旅费、教改经费等是否满足教学要求。由质管办会同教务处实行监督,将评价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有关单位和学院(系)。
(6)财务处、教务处在制订下一年度的教学经费预算计划时应考虑评价结果,予以改进。
(7)质管办、财务处、教务处、各学院(系)、体育部做好有关记录。
4.设施建设与管理[2.3]
(1)设施建设与管理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基建副校长。
(2)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处、图书馆、体育部、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根据教务处提出的要求,组织制定本科教学设施硬件和软件建设规划,经项目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3)计划涉及的各部门按计划实施。财务处必须保证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4)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本科教学设施情况评价。监督负责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由质管办汇同教务处组织检查现有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校园网、图书馆、语音室及体育设施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将评价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有关部门,督促其改进。
(5)质管办、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处、图书馆、体育部、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教务处做好有关记录。
5.教学基本建设管理[2.4]
(1)教学基本建设管理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
(2)专业建设管理[2.4.1]
1)教务处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各学院(系)明确专业定位与办学特色,经项目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对专业建设进行管理。
2)教务处、各学院(系)予以实施。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监督负责人为质管办主任和教务处处长。质管办会同教务处组织检查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将信息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各学院(系)。
4) 教务处、各学院(系)根据反馈信息予以改进。
5) 质管办、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3)课程建设管理[2.4.2]
1)教务处制定课程建设规划,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评价标准,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经项目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系)实施。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课程建设情况检查。教务处于各课程建设项目中期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于项目结束时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系)及项目负责人。质管办对课程建设规划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
4)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4)教材建设管理[2.4.3]
1)教务处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建立教材编写、选用和评优制度,经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系)实施。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教材建设情况检查。监督负责人为质管办主任和教务处处长。教务处于各教材建设项目中期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于项目结束时组织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报监督责任人并反馈给各学院(系)及项目负责人。质管办对教材建设规划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
4)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5)实践教学建设管理[2.4.4]
1)教务处制定实践教学建设规划,重点在实习/社会调查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经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实验教学建设计划。
3)由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各学院(系)实施。
4)主要的质量控制点:实践教学基地质量检查。监督负责人为质管办主任和教务处处长。由质管办会同教务处组织校内外实习和实践基地的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各学院(系)。
5)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6.教学改革与研究[2.5]
(1)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
(2)教务处组织制定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指南,经责任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3)教务处组织进行评审、立项;做好管理工作。
(4)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对所立项目进行研究、实践。
(5)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情况检查。监督负责人为质管办主任和教务处处长。由教务处于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于项目结束时组织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各学院(系)及项目负责人。质管办对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指南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
(6)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7.财务处应保证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所需经费到位,由质管办主任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执行责任人。
(三)教学过程管理的质量保证分流程
保证教学过程管理的各关键环节,包括培养计划制订、招生工作和培养人才全过程达到质量标准纲要规定的质量要求。
程序
1.教学过程管理的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2.培养计划制订[3.1]
(1)培养计划制订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
(2)教务处提出制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并经校长批准,予以公布。
(3)各学院(系)按原则意见的要求,制订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并经学院教务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报教务处。
(4)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审核。监督负责人为校长。校教务委员会审核各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教务处将审核意见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各学院(系);定期检查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是否适应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提出修改意见。
(5)各学院(系)修改后报教务处,正式汇编成册,并予执行。
3.招生工作[3.2]
(1)招生工作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
(2)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系)制订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并予以公布。
(3)教务处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4)宣传部在媒体上做好宣传工作。
(5)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新生报到后的全面复查。监督负责人为纪委书记。由监察处、教务处、校医院对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复查。
(6)将复查结果报监督责任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教务处、各学院(系)。
(7)监察处、校医院、教务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4.培养人才全过程[3.3]
(1)培养人才全过程项目执行责任人为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2)思想政治工作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3.3.2]、学风建设[3.3.3]、第二课堂[3.3.4]
1)由学生处会同团委组织制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学风建设、第二课堂的工作计划,经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学生处、团委组织各学院(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实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举办讲座,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思想政治工作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学风建设、第二课堂情况检查。监督负责人为质管办主任、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由质管办、学生处、团委组织对各学院(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效果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各学院(系),各学院(系)进行整改。
4)学生处、团委、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3)日常教学工作[3.3.1]、学籍管理[3.3.5]
1)由教务处负责制订日常教学工作的各项计划和文件,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进行考试管理,对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进行管理,进行学生成绩及学籍管理等。
2)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课堂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学籍管理检查。监督负责人为教务处处长和学生处处长。由教务处对各学院(系)的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有主讲教师资格;组织校领导、校督导组听课;对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实验教学等实践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由质管办、学生处检查学籍管理是否按有关条例进行。
4)教务处、学生处将检查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系)。
5)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系)根据检查结果做好改进工作。
6)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系)做好有关记录。
(4)体育锻炼[3.3.6]
1)体育部按照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订学生体育锻炼计划,经教务处会签,主管副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
2)体育部组织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训练。
3)主要的质量控制点为体育教学质量检查。监督负责人为教务处处长。教务处组织检查,将检查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体育部。
4)体育部进行整改。
5)教务处、体育部做好有关记录。
(5)对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质量监控项目监督负责人为教务处处长。主要内容有课堂教学质量监控[4.1.1]、实践教学质量监控[4.1.2]、不合格控制[4.1.3]和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4.1.4]。
2)教务处组织校领导、校督导组听课,每学年末汇总听课反馈意见和各学院(系)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报告,对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
3)教务处组织校领导和资深教授对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实验教学等实践环节的质量进行抽查,每学年末汇总抽查结果和各学院(系)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报告,对全校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实施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4)学生处制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
5)教务处负责对重修课程学生的审核,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
6)学位办负责对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
7)学生处、教务处、学位办将监控结果报监督负责人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有关单位和学院(系)。
8)有关单位和学院(系)根据反馈意见做好改进工作。
四、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的实施
第三章 教学资源管理的实施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
第五章 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的实施
第六章 奖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具体实施《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使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中的基础性文件,《同济大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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