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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补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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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补充合同 借款补充合同   篇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   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   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   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   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 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   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   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范本   甲方(借方): 。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向甲方XX借款4000000元,月利息3%,现由于乙方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归还借款和利息。考虑到乙方偿还能力存在问题,甲乙双方确认借款利息变更为月利率2%,乙方已支付借款利息超出2%部分转为后期拖欠利息,抵扣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利率。因此,乙方应在XX年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利息80000元和本金4000000元。由于乙方未按期还款,为确保甲方债权,丙方、乙方为甲方贷款提供担保。协议如下:   一、 X年X月X日前乙方偿还甲方本金及利息4080000元。   二、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因催收借款保证债权的交通费、聘请律师费等共计80000元整。   三、 如乙方仍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按本金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XX因再次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交通费等250000元。   四、 担保人丙方、丁方对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直至乙方还清为止。   五、 丙方、丁方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   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丁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X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昆国用(20XX)第00024X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抵押担保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三年。   丙方、丁方提供抵押登记费用、鉴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方确认有关通知送达和诉讼法律文书送达默认地址,如有更改在本合同中补充,否则按本合同如下地址送达视为默认送达: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地址:   丁方地址:   甲方(借方):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丁方(担保人):   篇三:借款延期补充协议   借款延期补充协议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20XX年6月1日起计算)。   (5)乙方以XX项目,面积为XX㎡,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20XX年5月31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年月日 年月 日   篇四: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借 款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东信用社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 方式进行支付。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   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 贷款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贷款补充协议   附件:   编号: 豫银贷补字第号   贷款补充协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补充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户:   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邮政编码:450018   电话:0371-55588888   传真:0371-5558855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窦荣兴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鉴于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现经甲方、乙方平等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订立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本补充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贷款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截止本补充协议签订日,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   (币种) (大写) (小写) 。   第三条 甲方保证自本补充协议签订后起至贷款合同项下贷款   到期日止,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余额: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年月日前 万元,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为 万元。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除本补充协议已有约定的外,甲乙   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补充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补   充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以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篇六: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范本   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范本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篇七: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 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 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 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 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 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 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 本协议书一式 三 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八:借款补充协议   借款补充协议   贷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现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 元,其中银行转账 元,交付现金 元。后乙方又因急需资金周转,于日再次向甲方借款以上借款是实,由丙方提供连带担保。   二、截止 年 月 日之前的利息已结清。现经三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继续按三分的利息计算。利息按月付给。   三、还款计划:   1、年月日之前还元。   2、年月日之前还元。   3、年月日之前还元。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任何一期还款或付息,甲方可就拖欠的全部本、息要求乙、丙两方提前一次性偿还到位,甲方实现债权   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履行本补充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自均可向三方中任何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 日   篇九:借款补充协议   借款补充协议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TML[ 20XX ]借字第 号的 借款协议(以下称主协议)作如下补充:   一、贷款人按借款金额月 ‰收取财务管理及咨询费。   三、如遇展期费率在本协议费率的基础上上浮%,逾期则按协议费率的基础上上浮 %。   二、本补充协议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贷 款 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篇十:个人   (个人贷款)   合同编号:   借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贷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理人: ;   担保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经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签订本   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做为的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补充合   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一) 主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   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主合同贷款 万元采取 支付方式; 万元采取支付方式。   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请后,贷款人按照信贷政策、规模等有关规定进行   审查、审批,审批后贷款人依据用信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确定具体   支付方式。   (二) 自主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 受托支付即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   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 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签订《授权委托支付书》; 向贷款人提供符合   贷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资料,并取得贷款人审核同意。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一)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的面谈和面签。   (三)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   款资金。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还需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支付书》。   (四) 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受托支付、自主支付)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   交易的资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审核认定。   (五)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或存款、结算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六)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质)押物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   (七)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借款人通过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资产全部或部分资产的,借款人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九) 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变化、自然灾害、重大开支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 借款人变更住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信息的,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担保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授权委托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项及第三条第(一)至(十一)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 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   2、 借款人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 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 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   (三)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按照原联系方式催收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四)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房地产管理机构各一份。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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