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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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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原油经营企业指导手册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政府于12月11日开放中国原油批发经营权。为了深入规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行为,方便企业原油经营资质申请、变更及参与年度检验,依据原油市场管理措施(商务部令第24号),我们编制了原油经营企业指导手册,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遵照实施。 目录 一、审批/管理部门及权限 二、原油经营资格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提交材料 1.申请原油销售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2.申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三、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经营资格注销及撤销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办理程序 (二)注销原油经营资格

2、办理程序立即限 (三)撤销原油经营资格办理程序 (四)提交材料 1.原油经营企业办理临时歇业或注销原油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2.撤销原油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四、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提交材料 2.企业地址变更提交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变更提交材料 4.其它要求 (三)经营单位投资主体发生改变情况 五、原油经营同意证书遗失补办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提交材料 六、原油经营企业年度检验办理程序、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年度检验办理程序 (二)办理时间 (三)提交材料 七、外商投资企业

3、包含原油经营业务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提交材料 八、网上政务系统 附件:商务部及各省市原油市场主管部门联络表 附表 1.行政许可补正内容通知书 2.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5.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申请表 6.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7.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记录表 8.原油经营资格年度检验记录表 9.原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一、 审批/管理部门及权限 商务部负责起草原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确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审批企业原油销售及仓储经营资格,并依法对全国原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

4、、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原油销售经营企业、仓储经营企业设置申请进行初审,并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原油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二、 原油经营资格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企业,应该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条件,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通知书(附表1),一次性通知申请人所需补正全部内容。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正当定形式,或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该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附表2),在20个

5、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原油市场管理措施第六条、第七条要求条件,应该给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许可,并颁发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或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对不符合条件,将不予许可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于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该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表3)。 (二) 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原油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以下书面材料原件或复印

6、件上报商务部(全部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并由受理机关检验后盖“和原件相符”专用章,下同): 1. 申请原油销售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1.1 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4); 1.2 企业出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础情况、符合申请条件说明、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原油采购、销售具体方案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书面决议文件; 1.3 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含有长久、稳定原油供给渠道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 1.3.1 原油生产企业,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使用期内石油采矿许可证及上年度自采原油实际产量证实文件; 1.3.2 原油进口企业,需提供含有原油进口经营资质证实文件及近两年原油进口量

7、在50万吨以上报关单、海关统计证实等文件; 1.3.3 原油转售企业,需提供和原油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签署1年以上、和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原油供给协议; 1.4 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含有长久、稳定、正当原油销售渠道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 1.4.1 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依法同意、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200万吨炼油厂法律文件,或 1.4.2 提供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依法同意、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炼油企业签署原油销售协议及该炼油企业相关证实文件; 1.5 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20万立方米以上原油油库法律证实文件;国土资源部门

8、核发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同意确定文件;计划部门核发油库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立案文件;消防部门核发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部门核发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汇报书(表);气象部门核发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汇报;质检部门核发油库用于贸易交接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 1.6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本证实文件或验资汇报; 1.7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8 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相关证实文件; 1.10 经过招标、拍卖

9、、挂牌方法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还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定书文件; 1.11 从事海上原油销售经营企业,应提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水上原油仓储设施累计20万立方米以上法律证实文件; 1.12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1.13 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企业责任人身份证实文件,和母企业同意其申请书面文件、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注册资本证实文件或验资汇报; 1.14 审核机关要求其它材料。 2. 申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2.1 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10、申请表(附表5); 2.2 企业出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础情况、符合申请条件说明、申请具体原因、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原油仓储业务开展情况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书面决议文件; 2.3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本出资证实文件或验资汇报; 2.4 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50万立方米以上原油油库法律证实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同意确定文件;计划部门核发油库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立案文件;消防部门核发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部门核发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

11、境影响汇报书(表);气象部门核发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汇报;质检部门核发油库用于贸易交接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 2.5 拥有接卸原油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不低于5万吨原油水运码头等设施产权证实文件; 2.6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7 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相关证实文件; 2.9 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法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还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定文件; 2.10 从事海上原油仓储经营企业,应提供全资或50%以上(不

12、含50%)控股拥有水上原油仓储设施累计50万立方米以上法律证实文件; 2.11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2.12 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企业责任人身份证实文件,和母企业同意其申请书面证实文件、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注册资本证实文件或验资汇报; 2.13 审核机关要求其它材料。 三、 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经营资格注销及撤销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办理程序 原油经营企业办理临时歇业手续,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交回原油经营同意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6)上签署审核意见、

13、加盖单位公章。原油经营企业歇业结束后,可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6)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原油经营同意证书。 (二) 注销原油经营资格办理程序立即限 原油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原油经营资格注销申请,交回原油经营同意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办理原油经营资格注销手续。商务部审核同意后,在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6)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原油经营资格注销手续。商务部应将已注销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告,并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三) 撤销原油经营资格办理程序

14、 对违反原油市场管理措施第三十条相关要求原油经营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查证属实后,报请商务部主管司局核查,经商务部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后,由商务部依法撤销其原油经营资格,注销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商务部应将已撤销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告,并通告企业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四) 提交材料 1. 原油经营企业办理临时歇业或注销原油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原油经营企业申请临时歇业或注销原油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1 原油经营企业临时歇业/注销记录表(附表6); 1.2 企业出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础情况,申请

15、歇业或注销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临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书面决议; 1.3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2. 撤销原油经营资格提交材料 2.1 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撤销申请。申请文件应包含企业基础情况、撤销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2.2 支持撤销经营资格相关证实材料; 2.3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四、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企业要求变更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或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事项,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原油销售、仓储经营同意证书变更申请及全部材料后,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6、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含有继续从事原油销售或仓储经营条件,由商务部换发变更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或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对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变更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 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 企业名称变更提交材料 1.1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记录表(附表7); 1.2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1.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 油库及其配套设施产权证实文件。 2. 企业地

17、址变更提交材料 2.1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记录表(附表7); 2.2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2.3 不包含储运设施迁移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经营场所正当使用权证实; 2.4 包含储运设施迁移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储运设施新建、迁建立案文件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实。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变更提交材料 3.1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记录表(附表7); 3.2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3.2 新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任职证实及其身份证实; 3.3 因合作人出资百分比调整而变更企业法人或责任人,还应提供新出资协议等法律证实文件。 4. 其它要求 4.1 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

18、会同意变更书面决议; 4.2 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企业同意其变更书面文件。 (三) 经营单位投资主体发生改变情况 原油经营企业或经营设施投资主体发生改变,原经营企业应办理对应经营资格注销手续,交回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新经营单位应按原油经营资格申请条件,提交对应申请文件重新申办原油经营资格。 五、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遗失补办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原油经营企业遗失经营同意证书,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报商务部,商务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原油市场管理措施要求条件,应该为企业补办新原油销售或仓储经

19、营同意证书。 (二) 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原油经营同意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 申请企业相关证书遗失书面说明文件; 2. 工商营业执照; 3. 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报纸发表挂失申明; 4. 司法部门或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证书丢失或被盗证实文件。 六、 原油经营企业年度检验办理程序、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 年度检验办理程序 原油经营企业每十二个月在要求时间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年度检验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原油市场管理措施,每十二个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原油销售、仓储经营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将年度检验合格企业名单

20、向社会公布,并在年度检验结束后将年度检验结果及工作总结报商务部。 对于年度检验合格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其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对于年度检验不合格原油销售及仓储经营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下达原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9),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企业,按原油市场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不再含有从事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该报请商务部主管司局核查,经商务部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后,依法撤销其原油销售或仓储经营资格,并将撤销决定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二) 办理时间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原油经营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标准上应

21、在每十二个月一季度内完成。 (三) 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进行原油经营资格年度检验,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1 原油经营资格年度检验记录表(附表8); 1.2 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正副本; 1.3 原油销售企业需提供使用期内、符合原油市场管理措施要求原油供油及销售协议; 1.4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1.5 含有正当资质审计部门出具上年度原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汇报或报表,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原油购销纳税凭证; 1.6 储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新建、迁建或扩建,需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储油设施新建、迁建或扩建立案文件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1.7 企业

22、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1.8 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其它材料。 七、 外商投资企业包含原油经营业务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外商投资设置原油经营企业、已设置企业增加原油经营范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原油经营企业,申请人应向省级外资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外资主管部门应征求省级原油市场主管部门意见(外资和原油市场主管部门合并办公省市,应该将审核意见会签原油市场主管处室)。省级外资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征求意见及材料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在收到全部申请

23、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决定。对符合原油市场管理措施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要求,由商务部核准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企业执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按原油市场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向原油市场主管部门申领对应原油经营同意证书,符合原油市场管理措施第六、七、八条要求条件,可取得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并开展经营。 (二) 提交材料 1. 外商投资设置原油经营企业、已设置企业增加原油经营范围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外资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省级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并征求原油市场主管部门意见后,将初审意见和下列对应书面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上报商务部。 1.1 企业出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

24、业基础情况、各投资方名称和出资情况、原油经营业务发展方案(方案应说明:拟从事原油经营业务类型、油源渠道、销售渠道、企业拟注册地、目标市场、经营规模、油库等经营设施获取方法、拟获取油库等经营设施具体位置等内容); 1.2 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企业责任人身份证实文件,和总企业同意其申请书面证实文件、总企业原油经营同意证书、注册资本证实文件或验资汇报,其原油经营业务发展方案可和总企业相同; 1.3 根据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提交其它文件; 1.4 审核机关要求其它材料。 2.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原油经营企业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外资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

25、2份复印件。省级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并征求原油市场主管部门意见后,将初审意见和下列对应书面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上报商务部。 2.1 企业出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并购主体基础情况、各投资方名称和出资情况、并购方案(方案应说明:并购方法、拟并购企业基础情况、各投资方名称和出资情况、从事原油经营业务类型、经营规模、油源渠道、销售渠道、油库等经营设施具体位置等内容); 2.2 拟并购原油销售企业,应提交拟并购企业原油销售经营同意证书; 2.3 拟并购原油仓储企业,应提交拟并购企业原油仓储经营同意证书; 2.4 根据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提交其它文件; 2.5 审核机关要求其它文件。 3. 申请人办

26、理原油经营资格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办理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应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原油市场主管部门提供下列对应书面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省级原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下列对应书面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上报商务部。 3.1 商务部核准企业设置、并购或增加原油经营范围后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3.2 商务部核准企业设置、并购或增加原油经营范围批文。 3.3 本手册第二部分要求对应材料。 3.4 并购境内原油经营企业包含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还需提交对应说明文件。 4. 外商投资原油经营企业变更协议章程,应根据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报原审批机关审核,并提交对应材料。 5.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原油经营资格注销、撤销,还应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八、 网上政务系统 商务部应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告原油经营企业许可、撤销、年度检验及原油经营同意证书变更、注销事宜。 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或歇业手续、变更、注销、年度检验等事宜,应经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对应申请表格,并将电子文档提交系统数据库。 对未纳入系统数据库原油经营企业,将无法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变更、歇业、停业及年度检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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