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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指南
为了落实落实《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措施》( )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搞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制订本工作指南。
一、分户检验质量标准
分户检验质量标准关键包含《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规范标准。
二、分户检验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内容和施工协议约定工作量;
(二)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关键功效项目标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五)相关安全和功效检测资料完整;
(六)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分户检验不受以上条件约束。
三、分户检验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分户检验小组组员;
(二)分户检验组依据工程特点制订分户检验方案,内容应包含分户检验项目、内容、数量,并应绘制分户检验点分布图等;
(三)配置好分户检验所需要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四、分户检验内容
分户检验应以完工验收时能够观察和检验到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效质量为关键检验项目。其具体项目依据市建委《 》( )第 条要求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结合本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质量缺点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适时公布并分阶段调整修订,同时制订统一分户检验表格。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也可经协商,在公布检验项目基础上,增加检验项目和制订检验表格。
五、分户检验数量和方法
分户检验数量和方法根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适时公布“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及实施细则”要求实施。观感检验项目应经过目测观察方法检验;需要实测实量检验内容应使用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所列专业检验工具或其它可靠专业检验工具进行检验。测点部署应均匀且含有代表性。
六、分户检验合格评价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统计表》各表均按一个分项工程对待,各分项工程中所列检验项目均达成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时,该分项工程评价为合格;分户检验全部分项工程质量均评价为合格时,该户住宅工程质量评价为合格,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
七、分户检验组织和程序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进行,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分户检验小组责任人应该由下列人员组成: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组员应包含相关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已选定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应该参与分户检验工作。
八、分户检验应该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检验小组依据分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二)分户检验小组根据本指南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内容和方法,进行逐户检验;
(三)分户检验小组填写检验统计,发觉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效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和复查情况应记入检验统计;
(四)分户检验小组发觉设计质量问题,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和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统计;
(五)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需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签字或签章确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应明确检验部位及检验数量。住宅工程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立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该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作为《住宅质量确保书》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分户检验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完工验收。
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时,验收组应该随机抽取部分分户检验统计等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实物进行抽查。对分户检验资料核查应包含分户检验小组组员是否按要求组成,分户检验小组是否按要求填写分户检验统计,分户检验内容是否存在缺漏,检验发觉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实物抽查结果和分户检验统计是否存在异常差异等内容。对实物抽查户数应不少于工程总户数1%,且不少于3户。
验收组对分户检验复核发觉分户检验统计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关键使用功效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更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相关公布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
及实施细则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依据市建委《 》要求,结合本市目前住宅工程质量情况,现将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及实施细则公布以下:
一、房间及公共部分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缝
(一)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楼板厚度许可偏差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未经处理裂缝;
2、检验方法:板厚检验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测量;裂缝目测检验;
3、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面积小于8m2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房间测点应不少于5点;
(二)房间净开间尺寸、净高
1、质量要求: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房间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净高尺寸偏差值控制在15mm之内;
2、检验方法:尺量等检验,开间尺寸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
3、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开间尺寸每个房间长、宽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净高检验面积小于8m2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房间测点应不少于5点;
(三)公共部分走道净开间尺寸和楼梯间净尺寸
1、质量要求:公共部分走道净开间尺寸,楼梯间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相关规范最小值要求。
2、检验方法:尺量等检验,测点宜离地1m高左右;
3、检验数量:按楼层数检验;公共部分走道墙面之间净距开间尺寸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尺寸测点应分别不少于4点;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一)门窗开启性能
1、质量要求:门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2、检验方法:检验材料质量确保资料和隐蔽统计;开启和关闭检验;观察、手扳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二)玻璃安装
1、质量要求:玻璃安装后应牢靠;玻璃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和对应标准要求;
2、检验方法:检验玻璃标识;观察、尺量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三)门窗配件
1、质量要求:门窗配件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靠,位置应正确;功效应满足使用要求;
2、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检验;观察、手扳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四)门窗密封条
1、质量要求:门窗扇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和玻璃、玻璃槽口接触应紧密、平整;
2、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五)门窗排水
1、质量要求:有排水孔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应合理;
2、检验方法:观察;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一)墙面抹灰
1、质量要求: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接牢靠,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抹灰表面整体、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应平整;墙面平整度许可偏差4mm,表面垂直度许可偏差4mm;
2、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验、手摸检验、2m尺和塞尺检验;
3、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墙面平整度和立面垂直度每面墙分别最少检验3点,当单面墙长超出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点;
(二)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面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和下一层应结合牢靠,无空鼓;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点;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楼梯踏步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表面平整度许可偏差5mm;
2、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验;泼水或用坡度尺检验;钢尺和观察检验;2m靠尺和塞尺检验;
3、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公共楼梯按层检验;平整度检验时面积小于8m2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房间测点不少于5点;
(三)顶棚抹灰
1、质量要求: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接牢靠,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顶棚不得有渗漏现象;
2、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验;
3、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
四、防水工程质量
(一)有防水要求房间楼地面工程(厨房、厕浴间、开敞式阳台)
1、质量要求:防水隔离层材料品种、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隔离层和下一层粘接牢靠,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点;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检验材料质量确保资料和隐蔽统计;钢尺检验;小锤轻击检验;蓄水、泼水检验:观察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二)屋面防水
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检验;蓄水或雨后观察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住宅屋面;
(三)有防水要求墙面(外墙、地下室墙)
1、质量要求:墙面不应有渗漏,开裂等缺点;
2、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3、检验数量:逐户全数检验;
五、建筑给排水工程
(一)管道及其配件安装
1、质量要求:管道材质、规格及其连接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吊架间距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安装牢靠;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各类阀门、水嘴选型应符合设计和《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严禁使用落后技术通告》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设置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套管安装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套管封堵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暗埋管道标识清楚。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二)、卫生器具安装
1、质量要求:卫生器具选型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严密;地漏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封高度大于5cm;卫生器具支、托架安装牢靠。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三)、管道系统功效性试验
1、质量要求:给水管道水压试验、通水试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等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查阅试验统计及现场通水检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六、建筑电气工程
(一)、线路敷设
l、质量要求:导管、导线材质、规格及其连接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导管敷设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导线按相分色;金属导管跨接、接地可靠;导线绝缘电阻测试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绝缘电阻测试统计。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二)、配电箱安装
1、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可靠;箱体接地可靠,和进出金属线管跨接可靠。
2、检验方法:观察、查对设计图纸及现场动作试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三)灯具安装
1、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试验统计。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四)、开关、插座安装
1、质量要求:插座接线、相序等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插座PE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操作灵活、接触可靠、控制有序。
2、检验方法:观察及查阅试验统计,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模拟动作试验。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五)、等电位联接
1、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法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隐蔽统计。
3、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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