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液体化工码头分企业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全体职员人身安全,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各类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引用标准:本制度依据中国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企业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制订,用于要求分企业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基础要求和管理关系。第二章 日常管理第三条 多种消防器材、设施是用于扑救火灾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做她用,保持良好备用状态。第四条 消防设备设施根据“属地管理”标准进行日常检验和维护,各部门、班组(岗
2、位)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所辖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日常检验和维护工作,编制出记录表,标明种类、数量、设置地点、责任人和责任岗位,确保消防器具整齐洁净、完好可用。发觉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工器具等)破损、失压、过期,通知安全监察部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发觉水消防、特殊消防系统存在缺点录入缺点管理系统,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第五条 消火栓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和停放车量,港区全部道路必需保持通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如因堆放杂物而贻误扑灭火灾战机,造成后果由该部门和个人负责。第六条 室内外火灾报警装置和消火栓(消防器具),非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第七条 港
3、区内全部消防设备不得私自动用,违者依法负担由此造成后果。第八条 港区内全部消防设施、器材等遇火险使用后,必需立即通知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进行更换。第九条 各部门、班组(岗位)对消防责任区内消防器材每日巡检、点检,每个月进行全方面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情况统计在巡检卡中,发觉问题立即通知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进行更换、检修,确保器材完好率达成100%。第十条 值班专职消防员要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检验签字、清扫并做好交接班登记。第十一条 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负责按期更换药剂,对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定时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更换。第十二条 各科室辖区内露天消防器材要加设防雨淋、防日晒保护设施。第十三条 消防
4、水系统不得任意作为她用,如确需临时使用消防水系统时,要通知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并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十四条 全部手提灭火器是依据分企业各部位具体情况根据要求设置,不得私自移动或使用。通常检修、施工所用消防器材,检修和施工单位需自备灭火器材,如需借用,必需经过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同意并推行借用手续,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生产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第三章 检验管理以“谁主管、谁负责”标准逐层实施责任制,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辖区消防器材和设施,在安全监察部具体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消防器材和设施使用和损坏报修工作。二、灭火器、水带、消火栓、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指示灯、安全出口及其指示标志均为消
5、防器材和设施,属消防专用设备,不准挪作它用,由所辖区部门人员负责使用,定时进行检验和登记,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三、各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辖区:1、办公楼、生活楼和服务中心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管理。2、码头控制室、空压制氮间、中控室和备品备件库由生产调控部负责管理。3、码头变电所、中心变电所、1#、3#变电所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4、码头面、码头泡沫间、罐区泡沫间、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空调间和供水间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管理。6、汽车栈台、综合服务室由储运部负责管理。7、全厂其它消防设备设施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管理。 四、消防器材和设施检验:1、灭火器应悬挂“灭火器登记卡”,指定专
6、员管理,每个月检验一次,做好检验统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若发觉丢失、损坏、失效应立即到安全监察部进行更换。2、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室内消防设施,每个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验,做好检验统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若发觉丢失、损坏、失效由安全监察部立即处理。3、室外消火栓、消防炮、消防水幕、手动报警按钮等室外消防设施,每个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验,做好检验统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若发觉损坏、失效由安全监察部立即处理。4、企业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等),每个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验,做好检验统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若发觉损坏、
7、失效由安全监察部立即处理。五、监督及奖惩(一)企业依据消防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企业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使用、检验、检测、保养、配置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验;(二)企业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形式进行监督检验。定时,每季监督检验一次。不定时,依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验。(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使用检验、检测、保养、维修、配置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科室和个人,由企业安委会给表彰和奖励。(四)违反本制度,通知采取更正方法而拒绝实施,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由企业相关规章制度提请给处罚。第三章 消防器材第十五条 特殊消防系统是由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组成,报警系统和灭火
8、系统设备误操作和误动全部会引发严重后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没有调度长和生产责任人命令不得随意操作消防系统任何设备。第十六条 特殊消防系统由消防班负责设备维护管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负责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消防系统检修或其它原因停用严格实施审批程序,经分企业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分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停用。第十八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消防班定时清理设备卫生,预防消防主设备或报警线路接口因污垢严重造成信号传输延迟或信号中止。(二)消防班定时试验,检测系统报警设备报警功效,并填写维护统计表。(三)消防班对特殊消防设备进行日常检验,保持整齐、美观。(四)火灾报警控制器由中控室值班消防员二十四小时值班监视
9、,并做好值班统计。(五)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六)设备铭牌要清楚、牢靠。(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止。(八)探测器污浊影响其性能,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及其它必需功效测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第十九条 自动水消防系统:(一)消防班负责设备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齐。(二)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自动水消防系统设备。(三)设备铭牌应清楚、牢靠。(四)点检、维护人员天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验,并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五)设备部每十二个月对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六)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
10、水灭火系统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七) 严寒季节,消防储水设备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运行人员天天应检验消防泵房,保持室温不低于5度。(八)消防班应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供水设备内水依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时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人员应向分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并汇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严格实施审批程序经分企业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分企业领导同意,设备责任人到场监督,落实防范方法后方能动工。(十) 点检、维护人员每个月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并填写维护统计表。第二十条 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池、消防工器具等)管理要求(一)
11、常规消防器材根据“属地管理”,由班组(岗位)负责日常检验,并做好统计,消防班负责试验和更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员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移动消防器材。移动消防器材遇火险使用后或不可用时,要立即联络消防班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立即更换补充,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可用。(二)各班组(岗位)定时对器材进行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齐。(三)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每六个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灭火器试喷,确保设备正常伺应状态,同时填写月度统计表。(四)设备铭牌应清楚、牢靠。(五)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对检验和试验中发觉问题应立即处理,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做好统计。(六)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使用两年后
12、,需重新充装。第四章 正压空气呼吸器第二十一条 空气呼吸器管理责任部门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第二十二条 空气呼吸器月检验、测试工作由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负责,并做好统计。第二十三条 生产相关人员应掌握空气呼吸器使用方法;由生产相关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遇有紧急情况下使用。第二十四条 空气呼吸器及其零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第二十五条 使用后应对面罩进行消毒,保持空气呼吸器清洁;仪器放置在清洁地方,以免损坏身体健康。第二十六条 空气呼吸器严禁沾污油脂。第二十七条 保管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0之间,相对湿度40-80%,呼吸器距离取暖设备大于1.5米,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酸性气体或盐雾。第二
13、十八条 拔快速插头时,不要带气压拔开,可将供给阀转换开关置于开启位置,将呼吸器内残留气体释放出来,然后再拔快速插头。第五章 安全疏散设施第二十九条 安全疏散设施、标志根据属地管理归属责任部门。第三十条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取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遮挡物。办公场所在要求工作时段必需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第三十一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该设置符合标准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该设在门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墙面上。设在走道上指示标志间距不得大于20米。第三十二条 生产、
14、生活、办公场所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第六章 消防主控室第三十三条 消防主控室内由消防员二十四小时进行监控。第三十四条 消防主控人员责任(一)当班时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观察多种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二)一旦出现报警,立即同巡检人员联络,快速查清是否真报警。假如是误报,则立即设法查清原因。(三)熟悉火灾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开启应急程序。(四)珍惜仪器设备,发觉故障,立即联络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消除缺点。(五)分清和掌握消防监控板上区域及代表区域范围。(六)每班认真填写值班统计及相关台帐。(七)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