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绍兴市舜达种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舜达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二O一四年十月
2
煤科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Tel:0571-82725707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
2.1项目工程内容 2
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2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
3.1环境质量现状 3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
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
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5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7
5.1总量控制 7
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7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8
6.1选址合理性分析 8
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8
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8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9
7.1环评总结论 9
7.2建议 9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种业也是农业发展的内因,是决定性因素。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走中国特色集约型、内涵式农业现代化道路,核心在种业。
为加快商业化育种进程,推广优良品种,绍兴市舜达种业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500万元,在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新征土地面积4719.30平方米,拟新建厂房5066.96平方米,购置成套加工设备及检验、实验等配套设备进行生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加工7200吨种子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销售3000万元,利税280万元。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绍兴市舜达种业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9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工程内容
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绍兴市舜达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舜达种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500万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新征土地面积4719.30平方米,拟新建厂房5066.96平方米,购置成套加工设备及检验、实验等配套设备进行生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加工7200吨种子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销售3000万元,利税280万元。
2.1.2项目工艺流程
定量包装
种子
抽样检验
噪声
分批贮藏
育种实验
精选
劣种
废水、种苗
噪声
劣种
图2.1-1 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图
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表2.2-1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三废”种类
产生
排放
废水
综合污水
废水量
t/d
0.86
0.86
t/a
77.4
77.4
CODCr
mg/L
300
100
t/a
0.023
0.008
NH3-N
mg/L
35
15
t/a
0.003
0.001
固废
劣种
t/a
14.43
0
种苗
t/a
0.02
0
废包装材料
t/a
18
0
生活垃圾
t/a
0.9
0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1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点中的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⑵地表水水质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浙江正奇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为V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功能要求。
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石油类。分析超标原因主要与沿河居民的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有关。
⑶声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未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3.2-1。
表3.2-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边界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1
邵家村
S
110m
45户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河道
S
55m
小河
一般
地表水Ⅲ类
3
中心河
N
1110m
小河
一般
1环境空气:项目地周围和保护目标处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地附近河道,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3声环境:项目地周围和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拟建建筑面积5066.96平方米的厂房,需要进行土建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将在施工结束后自然消除。
(1)废气和扬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围墙;装运土方时采用封闭式车辆,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不宜在施工现场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运输车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油漆和涂料喷刷作业时应对建筑物进行自然性通风,采用新型无污染环保产品。各建筑脚手架外设置细目滞尘网。进出道路和场内及时洒水抑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降低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道路和场区洒水抑尘或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泥水池收集后用槽罐车清运到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建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及食堂隔油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废水定期用环卫吸粪车清运,有效减少施工期废水对项目地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场界四周设置围墙,各高噪声施工设备四周采取围护隔声,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机动车辆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车辆鸣笛。夜间禁止施工,确因工艺需要施工的,应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再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示附近村庄和民众。
(4)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间将产生的施工废土、废石等施工固废,必须按上虞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对于项目地的表土应单独收集存放回填用于绿化,其余送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辅路基等处置。物资和开挖方堆放四周应围挡和覆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文物保护: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
(6)安全防护措施:为了消除项目施工的安全隐患,项目建设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施工场地周围设立围墙,高度为3米;塔吊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塔吊主体(吊臂除外)用隔尘布或网围起;当建筑物周围搭上棚架后均用隔尘布或网围起;相关人员进出施工场地戴安全帽等。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因项目外购的种子是已经过干燥、筛选等加工的粗产品种子,因此在项目种子精选时基本无粉尘产生。项目实验室进行育种实验,类比同类型实验室调查,无实验室臭气产生。因此,只要加强实验室和加工车间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近期项目实验室育种废水、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项目地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成后,项目污水可处理达标后接入海东路北侧(百红公路)规划污水压力管道,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项目废水不排入附近水体,因此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3)声环境的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昼间外排噪声为31.9~47.5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叠加现状值后,厂界昼间噪声为53.6~56.9dB,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能满足2类功能要求。项目与最近保护目标南面的邵家村相距110米,距离衰减达48.8dB,对邵家村的声环境影响基本无影响。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和保护目标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精选产生的劣种和种苗分别经袋装收集后外售给附近养殖户作饲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进一步另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材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厂区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毕。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5.1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为废水量、CODCr、NH3-N。
本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t/d(78t/a)、CODCr量0.023t/a(300mg/L),氨氮排放量0.003t/a(35mg/L)作为本项目水污染物进上虞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以废水量1.0t/d(78t/a)、CODCr量0.008t/a(100mg/L),氨氮排放量0.001t/a(15mg/L)作为本项目水污染物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项目新增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可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经批准落实后方可建设投入使用。
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2-1。
表5.2-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措施
废水
雨污分流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废水处理
1近期项目实验室废水、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项目地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成后,项目污水可处理达标后接入海东路北侧(百红公路)规划污水压力管道,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口和设立排污标志牌。
废气
废气处理
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加强加工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
设备保养
日常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
生产车间
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底座应增设减震垫,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固废
劣种
经袋装收集后外售给附近养殖户作饲料
种苗
经袋装收集后外售给附近养殖户作饲料
废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处置
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需环保投资45.7万元,占总投资的3.05%。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6.1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地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给排水、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均已具备。项目用地已经取得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空气和声环境都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本项目选址较合理。
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新建一幢层高三层局部二层集加工、储藏、检验、育种、办公为一体的种子综合中心。厂区出入口设置在东南角的道路上,综合中心一层全部为仓库;二层北侧为仓库,南侧为检验室、育种实验室;三层北侧为加工车间,南侧为办公室。项目平面布置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
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7.1环评总结论
绍兴市舜达种业有限公司绍兴市舜达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建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海东路以南、浙东海塘以北,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公众参与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状等级,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7.2建议
⑴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
⑵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和治理费用。
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同时按规定工艺操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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