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农商银行“xx”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本行支持“三农”服务水平,推进普惠金融工程有效落地,促进小额贷款便捷高效办理,加强贷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行为,实现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根据农户贷款管理办法、x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xx管理办法、xx农商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xx农商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xx农商银行农户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xx,是xx农信面向全省对私小额贷款客户,深度整合和创新客户信息采集、客户综合评价和信贷业务审批等业务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的新型业务模式。本实施细则所称对私小额贷款是指向符合本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
2、,用于其生产经营、消费等用途,已用信和拟用信之和在一定额度以内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 xx业务,由普惠金融客户信息采集与客户评价两部分组成,客户经理可按照普惠金融客户信息模板采集对私小额贷款客户信息,通过大信贷平台的模型分析后得出客户的信用等级、内部授信、利率定价等测算结果,为客户经理信贷业务营销及办理提供决策参考。 第二章 系统支持和管理第四条 xx相关系统功能分为系统管理和系统操作,系统管理下包括用户权限管理、xx参数管理二个功能模块,系统操作包括普惠金融客户信息维护、普惠金融客户评价二个功能模块。第五条 总行信贷管理部为xx系统功能的管理部门,设置系统管理员1名,负责用户权限管理、xx参数
3、管理;支行设系统操作员,由客户经理担任,负责普惠金融客户信息维护和评价。 第六条 xx参数管理包含:参数维护、客户评价指标管理、客户评价模型管理、客户评价模型分发回收、客户评价模型批量分发回收、等级区间维护。第三章 客户评价对象、范围、条件 第七条 xx客户评价的对象,为已采集相关客户信息,且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对私客户。 第八条 xx客户评价的业务范围,为对私小额客户的内部评级、内部授信、利率定价等业务流程。 第九条 通过xx模式办理相关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行辖区内长期居住,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配合客户经理调查,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三)目前无欠
4、息、贷款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和对外担保等失信行为,无主观逃废债意图;(四)有合理的贷款用途;(五)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本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不得使用xx模式的客户情形:(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被列为黑名单客户;(二)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客户;(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客户经理调查;(四)生产经营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投向;(五)本行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操作流程第十一条 xx模式放贷按照调查建档、客户信息录入、客户评价、贷款发放进行操作。第十二条 调查建档。支行(部)(以下简称支行)对辖内客户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填写
5、x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对私客户信息采集表,建立客户信息档案,扫描相关资料(也可在贷款发起时进行扫描)。扫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保证人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二)借款人、保证人主要资产印证材料,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村委会证明、分家析产协议等;(三)个人面谈记录。第十三条 客户信息录入。客户经理将调查结果在大信贷平台中进行录入,包括业务需求、基础信息、家庭成员、主营情况、资债情况、征信情况、公议情况等。第十四条 客户评价。客户评价是指对录入的客户信息发起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一般分为基本情况及道德品质、家庭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业务关联度、贡献
6、度、或有负债等6个方面。本行在省版评分卡的基础上增加担保方式附加因子,最高得分15分。第十五条 根据评分卡测算,得出客户的内部评级、内部授信、利率定价,并由客户经理进行最终确认。第十六条 内部评级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级次,等级区间分值如下:AAA级: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最强,对短期债务的偿还具有保障,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最小,得分在90分以上。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强,收入稳定,或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含)以下。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较强,收入稳定,或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
7、力和偿债能力会产生波动,得分在70分以上80分(含)以下。B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一般,目前对本息的保障尚属适当,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含)以下。C级: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较差,目前情形持续会影响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得分在50分以上60分(含)以下。第十七条 授信额度测算与评分卡得分直接挂钩,公式如下:最低等级起始分为50分,最高授信额度起始分为90分,大小额参数为30万元。第十八条 贷款利率按本行贷款定价制度或者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由客户经理在xx系统中进行最终确定。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客户,可在6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向相关支行申请贷款,相关支行应在核定
8、的期限和额度内办理借款手续,按制度规定发放贷款。第二十条 本行客户经理应依据贷款“三查”等相关规定,对普惠金融客户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客户评价的基础信息准确、适用。第五章 审批流程及权限第二十一条 授信额度由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调查岗客户经理进行最终确认,但授信总额不得超过系统自动生成的额度。其中,对于存量贷款,若已超过系统自动生成额度的,则可在原存量贷款额度以内进行授信。第二十二条 贷款由调查岗客户经理发起,分理处主任(支行本级由支行长指定审批人)审核相关扫描资料后进行审批。在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中一律使用“小额贷款合同专用章”。第六章 风险贷款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 存量贷款的责任追究
9、。按照本行风险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其中因审批人对录入信息或者扫描资料的审核未尽职,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问题,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的,由调查岗客户经理和审批人各半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 新放(增)贷款的责任追究。按照本行风险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其中审批人未尽职的,比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执行。对于超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授信额度进行新放(增)授信并发放贷款的,则无论风险形成的原因,均应追究全部责任,由调查岗客户经理和审批人各半承担。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在xx模式贷款办理过程中,支行相关人员违规办理业务的,应按xx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xx农商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新放(增)贷款,是指本细则施行之日起新发放的贷款或者余额新增的贷款。其他贷款均称为存量贷款。第二十七条 本行已出台的制度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本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xx农商银行负责制定和修改,信贷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xx农商银行包放包收贷款实施细则同日废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