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资产管理类财务顾问协议_公司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行年 月 日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资产管理(含直接或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券商资管、保险计划、私募基金等方式进行间接投资等)事宜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工作范围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请选择服务项目序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财务顾问服务:1.乙方可提供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类专业咨询服务,包括最新行
2、业情况、产品介绍、宏观经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等;2. 按照甲方实际需要,为甲方设计具体的资产管理服务方案并编制资产管理计划书,包括且不限于资产管理方式、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费用承担、推进计划、风控措施、管理机构筛选标准、管理机构职责、管理事项变更或终止程序、退出方式等;3.对甲方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并根据甲方经营、财务状况、风险承受程度等确定合适的资产管理期限、金额、具体投资类别等;4. 为甲方推荐并协助甲方选择相关投资管理机构,协助甲方制定投资管理等中介机构(如需)的遴选和评价标准;5.协助甲方协调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推进具体工作进程、提出建议、召开协调会等;6.根据市场情况,协助甲方
3、制定具体的业绩评价标准、进行收益预测,协助甲方制定投资估值、会计核算方法、协助进行税务处理等; 7.协助甲方进行帐户管理、并提供资金监管、托管等服务;8双方约定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方式1. 根据需要,双方成立项目小组,负责本协议指定项目的策划以及相关协调工作;2. 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包括书面(含报告、电传、电子邮件)或口头(含面谈、电话)等方式。3.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本协议,甲乙双方商定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甲乙双方项目小组成员参加,商议相关工作事宜,推进工作进展。第三条 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
4、本协议规定的服务,甲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一) 一次性缴纳固定财务顾问费以及浮动财务顾问费的收取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固定投资顾问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同时,如甲方资产管理的实际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 %的,对超过 %的部分按 %的比例,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浮动财务顾问费:1.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2. 在投资变现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3. 其他支付方式: 。(二)按年缴纳固定财务顾问费以及浮动财务顾问费的收取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当年的首期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大
5、写),并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下一自然年度起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作为当年的财务顾问费。同时,如甲方资产管理的实际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 %的,对超过 %的部分按 %的比例,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浮动财务顾问费:1.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2. 在投资变现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3. 其他支付方式: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收费方式: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
6、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3)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1)根据甲方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
7、;(2)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并有权根据服务需要向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披露,也有权向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同时,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使用或披露上述信息,并有权将上述信息提供给潜在的融资需求方。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
8、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全额履行对乙方的支付义务。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2.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乙方提供的任何咨询、建议、方案等均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金融服务经验做出的,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方案、建议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仅供甲方参考,在具体业务
9、开展、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服务期限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七条增值税及发票开具1.本合同项下的财务顾问服务费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发票2.1乙方按照下列第 项约定开具发票:(1)如甲方提出开票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依法开具当次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其他约定: 。2.2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2.3如发生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甲方应当根据
10、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协助。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费、罚金、滞纳金。3.如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机构,且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适用税收优惠并需要税收备案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充分、准确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资料,以协助乙方完成税收备案等工作。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1.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
11、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九条争议处理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条 声明条款1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2乙方仅从专业的角度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或咨询,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建议进行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
12、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不代表乙方承诺甲方能够获得预期收益,也不能保证甲方投资不遭受损失。4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将可能同时为从甲方处获得投资/融资的第三方公司或机构提供财务顾问及其它金融服务,甲方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5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将可能同时为向甲方投资或提供融资的第三方提供财务顾问及相关金融服务,甲方承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第十一条 附则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页,以下无正文)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 (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