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银行信息科技互联网接入管理办法
为加强某银行互联网接入管理工作,发挥互联网在我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工作和互联网接入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行内部网络与互联网需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经许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存留涉及我行商业秘密和有关重要业务信息数据。
第二条使用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我行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第三条对于新接入互联网的用户,需填写《互联网接入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才允许接入互联网。
第四条严禁私自部署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行内计算机用户严禁直接拨号上网,确因特殊需要,须经本部门及科技开发部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网络IP地址由科技开发部统一规划,各支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盗用他人的IP地址,如非法设置和更改IP地址,科技开发部有权中断其网络连接。
第六条接入我行网络的服务器或个人计算机都必须采取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安装病毒防护软件,并及时做好病毒库的升级工作。
第七条网络用户应合理使用网络,严禁访问与业务无关的网络资源。严禁非法通过远程桌面、TELNET、FTP、RLOGIN等程序连接到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主机或服务器。
第八条网络用户通过非安全网络传输机密信息时,应采用加密措施。
第九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扫描软件对行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端口和漏洞扫描,严禁使用黑客程序对行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攻击和入侵活动。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某银行信息科技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科技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护和利用科技档案,为全社的信息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科技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报表、声像、特殊介质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档案管理是指对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存档、使
用、维护、处理和保管的过程。
对在科技档案管理范围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均应立卷存档,任何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档案。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四条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包括:
1、文件档案:包括总部下发的文件、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资产档案:包括各类设备档案、我社采用的软件程序的存储介质,外购和各种软件产品等;
3、合同档案:包括各种合同文本、相关资料等;
4、项目档案:包括科技项目从立项到投产全过程的管理文档等;
5、其他档案:其它与科技相关的档案资料;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科技档案资料归档时,科技部档案管理员必须填写《档案归档表》(见附件一),并由归档人和档案管理员共同清点资料内容,无误后双方办理交接并签字。
第六条科技档案保管的具体要求:
1、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并定期对本周期内建立档案的正确性以及各项记录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2、档案管理员发现文字材料受损,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受损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尽可能做好受损部分的弥补工作;
3、对于电子档案,必须保存一式两份。
第七条对档案资料进行各种操作时,档案管理员应建立操作记录。第八条档案资料不许外借,档案如需调阅,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调阅。第九条科技档案按安全等级进行管理。科技档案的安全等级分为:
绝密级、秘密级、一般级。
第十条对秘密级以上的档案资料,要有双重以上备份或异地存放。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某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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