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并收集教学过程各环节的信息,体现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的主体作用,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教学信息员)制度。为规范信息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机构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成立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督导科,隶属教务处直接领导,下设秘书部、信息部、策划部。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员的管理,从事教学一线信息的收集、反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风建
2、设、考风建设、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学生学习情况等教学过程各环节内容,并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常开展教学情况调研活动,发布教学状况信息。第三条 每个学院设一个教学信息站,各教学信息站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站长统筹管理本学院信息员工作。各教学信息站负责本学院相关课程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展符合本学院教学信息的调研活动,积极与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沟通。第三章 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及聘任条件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在各信息站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团委统一考核确定。原则上每个教学班设1-2名教学信息员。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每学年选聘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对
3、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一)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二)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四)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第七条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情况,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及
4、时反映学生对于教学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诉求,包括学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本专业的课程设置等。第九条 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参与、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等的意见和建议。第十条 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参加教学信息工作会议及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关于教风和学风方面的典型,撰写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稿件,并积极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第十二条 在线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每周至少两次,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和信息员工作情况。第十三条 协助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和各学院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第五章 奖罚第十四条 依据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办法和大学本科生荣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对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荣誉称号,纳入学校本科生荣誉体系,在学生评优评奖中予以体现,并颁发“优秀教学信息员”荣誉证书。学生所获荣誉称号奖励等相关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第十五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学教务处所有。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大学教务处大学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