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校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学术活动,现制定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申请程序(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定义申请程序,填写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并提交材料。(二)材料包括原始的参会邀请函、会议议程、证件复印件、行程安排等。(三)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转交学生事务部门备案,学生事务部门将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查。二、资格条件(一)本科生须在校学习时间为 3 年以上,专科生须在校学习时间为 2 年以上,研究生须已公开发表或接受学术期刊录用论文。(二)学生需要提供有关学习成绩单和成绩单、推荐信、
2、证明信和论文摘要等材料。(三)资格审查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经费管理(一)学校应为学生提供适当的经费和津贴,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经费。(二)学生在校未毕业前参加的学术会议由奖学金资格以外的资金支付,学生毕业后参加的学术会议应由学生自行承担费用。(三)学院应把有关经费预算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对支出实行核查审计制度。四、相关规定(一)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行程、接待、住宿等均需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二)学生应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办理签证和机票,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三)学生应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避免造成安全问题。(四)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会议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五、处罚规定(一)如果学生在参加学术会议中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二)学生违反本规定的规定,将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予以惩处。六、附则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