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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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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职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宪法第二条、中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九款、第三十三条、中国工会法第十六条中国老师法第七条等相关条款和中共中央相关教育体制改革决定中“要建立和健全以老师为主体教职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相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教职员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础形式,是教职员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机构。 第三条教职员代表大会在党组织思想政治领导下,坚持党四项基础标准,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员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员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加强团结,督

2、促和支持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主人翁主动性。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教职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人才,为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 第四条 教代会组织标准是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依据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程序。 第二章 教职员代表大会职权 第五条 遵照党和国家相关企机关加强民主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文要求,教职员代表大会行使审议提议权、审议经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审议提议权 (一)审议提议权基础范围: 定时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发展计划(或校长

3、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书)、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关键规章制度和提升老师素质举措等重大问题。 (二)审议提议权特点: 一是审议提议权所包含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议,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员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实现。二是最终决议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议,经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提议,最终由校长依据教代会审议情况作出决议。教代会只对决议实施作出决议。 (三)教代会行使审议提议权掌握标准: 1、学校重大决议必需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表现“三个面向”指导标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假如决议方案不

4、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教职员代表可向校长提出修改提议,或向党组织和上级反应,确保党政策和教育方针在学校得到全方面落实。 2、充足发扬民主,让群众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教代会必需给代表提供充足时间了解、消化、酝酿、讨论校长工作汇报和多种决议方案内容,切忌未经充足讨论就作出实施决议形式主义作法。 3、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议根本目标在于集中智慧参与决议,完善校长提出决议方案,调动教职员主动性,实现办学目标。 (四)行使审议提议权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议目标、方法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讨教职员意见,搜集相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汇报或决议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

5、馈信息。同时在决议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汇报、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发给教职员代表。 4、校长工作汇报和决议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依据教代会提出意见和提议修改汇报、方案(草案),作出决议。 6、教代会对决议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关键为:对决议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校长提出全方面实施决议所需方法提议;号召全体教职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方面实现决议提出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七条 教代会行使审议经过权 (一)审议经过权基础范围 审议经过学校提出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措施及其它和教职员权益相关重 大规章制度等,由校长颁布施行。

6、(二)审议经过权特点 审议经过权内容既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络又包含教职员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经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一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关键修改意见,也是须取得校长同意,不然也不能颁布施行。所以,这类问题应由校长和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三)正确行使审议经过权应掌握标准 l、制订经过制度、措施必需符合党和多家政策、法规,符合学校和教职员意愿,克服随意性。 2、要求要明确,条件要求要具体,便于掌握和实施。对规章制度实施要要求明确工作程序 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奖惩要有严格考评措施和科学考评标准。 (四)行使审议经过权程序 1、行政领导提出方案、措施和制度标准、依据和

7、条件,并和工会商议。工会要主动参与方案拟订。 2、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度过程中应经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个形人,广泛听取教职员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正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员意愿。 3、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表决经过方案,并作出对应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6、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群众意见较多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依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经过,由校长颁布实施。 7、教代会经过方案如因情况改变需要修改,应经教代会讨论同意,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可提交教代会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并向下次教

8、代会汇报、给予确定, 第八条 教代会工使审议决定权 (一)审议决定权基础范围 审议决定教职员住房条例、福利费管理使用标准和方法,和其它相关教职员生活福利事项等。 (二)审议决定权特点 审议决定权内容全部是包含教职员切身利益问题,教职员群众完全有能力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决定。这类问题决定权属于教代会。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决定落实实施。学校行政(校长)对教代会审议决定权范围内决定事项,如有不一样意见,能够讲明理由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一样意见,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决定实施,同时能够提请学校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协调处理。 (三)正确行使审议决定权应掌握标准 1、福利费、勤工俭学经费起源,提取百分比、使用范

9、围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要求。审议时要根据党方针政策办事,兼顾国家、学校、教职员三者利益,要正确代表教职员切身利益,处理好教职员利益和国家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 2、审议时,要确保关键项目开支需要,合理安排,要建立必需规章制度,提升使用效益,堵塞漏洞。 (四)行使审议决定权程序 1、由学校行政提出改善教职员生活福利意向,制订具体方案草案,工会和教代会相关专门工作小组参与方案研究和制订。 2、组织教职员讨论方案,提出补充修改意见,提交行政相关部门修改。 3、行政部门对方案进行修改,召开多种座谈会和教代会联席会议,研究约定是否能 将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决定。并将方案发

10、给教职员代表,征求所在部门教职员意见。 4、召开教代会,有行政领导汇报和解释方案,经代表充足讨论,最终进行表决。 第九条 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 (一)评政监督权内容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依据实绩提出奖惩和任免提议。 (二)民主评议干部标准 1、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相关方针政策,制订切实可行评议方案,使民主评议干部成为学校内部一项关键制度,使这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地进行。 2、从关心珍惜和支持干部做好工作愿望出发,落实实事求是标准,全方面客观地 反应干部情况。 (三)行使评议监督权程序 l、民主评价干部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

11、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干部内容:关键是按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形式:采取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方法进 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4、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形成制度。尽可能和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 工作结合进行。 5、民主评议干部通常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责任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同时,向教职员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教代会代表培训工作。 (2)述职评议阶段 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教职员)作述职汇报。代表(教职员)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3)综

12、合汇总阶段 评议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填写教代会民主评议表。 (4)反馈阶段 评议小组将评议意见和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由被评议干部在评议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代表(教职员)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向代表(教职员)谈整改方法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总结评议工作,提出对被评议干部奖惩提议,并报上级教育工会立案。 (四)民主评议干部应注意问题 1、必需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在党、政、工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基础上制订出具体方法和实施方案,做深做透思想发动工作,使之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地进行。 2、教职员代表分别对干部进行评议过程中,既要正确行使自己享受民主

13、权利,同时又要明确评议目标意义,掌握评议方法标准。 3、评议干部时要对重实绩,抓住关键问题,对个属于评议范围内事情和需要调查核实问题应经过组织部分反应和处理,不能随意扩散。 4、坚持正义,勇于说话,实事求是,不借机诬陷。 5、对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归纳、整理时,既要如实反应评议人意见,又注意反馈方法。 6、教代会依据评议结果,慎重地提出奖惩提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立案。 第十条 教代会决议、经教代会经过后即生效。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全部应实施教代会决议。 第十一条 教代会立案提案,相关部门必需认真负责处理,努力立即处理并反馈给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

14、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完成以教学为中心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教代会标准上不讨论学术性问题必需时可提出意见和提议,但不能作决定。 第三章教职员代表第十四条 选举教职员代表程序 (一)教代会通常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员代表由教职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施常任制,任期三年,能够连选连任。 (二)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在职教职员,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选为教代会代表。代表具体条件: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一定政治修养和较高业务素质;工作负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团结群众,能虚心听取和大胆反应群众意见和含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为群众

15、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人。 (三)学校党政工关键责任人通常应选为代表,但必需推行民主程序,不能设“当然代表”。 (四)教职员代表占学校教职员百分比,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程序精神,按学校实际确定,控制在25左右。 (五)教职员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老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老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出代表总数百分之二十五,女教职员和青年教职员应占合适百分比。 (六)教职员代表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订选举代表方案。依据学校工会小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组成情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百分比、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

16、工会在教代会召开前30天,经过全体教职员大会、多种宣传渠道、媒体,做好向全体教职员相关选举教代会代表宣传工作。 3、各工会小组(选区)召开会议,根据代表名额和条件,约定教职员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和教职员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举单位(选区)将选举结果汇报工作,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在职教职员,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民主集中制标准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 第十五条 教职员代表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权利: 1、有选举仅、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足地发表自己意见,参与学校重大决议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

17、导和相关部门反应教职员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 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作提出批评、提议权利和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验和督促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权利。 (二)代表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实施党基础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升政治觉悟和民主 管理素质和能力。 2、主动参与教代会活动。会后,认真宣传、落实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各项任务。 3、联络教职员群众,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应群众意见和要求,接 受群众监督,做好群众工作。 (三)教代会代表推行权利和义务时

18、标准: 1、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员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2、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标准。 3、要坚持实事求是标准。 4、要勇于坚持标准、勇于为教职员说话办事,保持同教职员亲密联络。 第十六条 代表调动、退休、免职、撤换和补选、增选 (一)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给予保留,参与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代表调离学 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二)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员负责。教职员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渎职,能够向所会提出免职或撤换要求。免职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员讨论,取得全体教职员过半数同意。对被免职或撤换教职员代表,要立即用书面汇报校工会

19、,经工会讨论经过后,宣告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出现缺额(调离本校、学校总人数增加等),学校工会能够依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 第十七条 代表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等。 第十八条 教代会列席代表 (一)教代会依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 (二)列席代表有讲话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列席代表能够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老师、职员。 (四)列席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出 正式代表五分之一。 第四章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程序第十九条 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

20、、处理制度。 第二十条 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员代表。征集提案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通常提前半个月至30天),并向全体代表通告。 第二十一条 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员最关心问题。 第二十二条 提案通常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能够以代表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含案由、依据、处理措施和整改(处理)方法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提交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以提案表为依据,依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表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要求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提案全部应该立案,

21、 (二)提案审查、整理、分类登记。立案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接部门。承接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接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立即(通常在半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通常有条件落实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升代表对提案主动性。对包含多个部门联办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和相关部门协商,给予妥善处理,要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经过多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意见。 第二十四条 提案小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检验承接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全部提案处理完成以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统计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22、 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方面汇报。 第二十七条 对没有立案提案(应该称意见或提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理由 第五章 教职员代表大会召开程序第二十八条 教代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民主程序办事。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通常每十二个月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教代会对重大问题决议、决定,必需经过大会表决,对经全体代表总数过半数及以上经过。非经教代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第三十条 教代会审议、讨论、形成关键文件、决议、决定草案,应尽可能提前印发给全体代表,让代表

23、有一定时间进行讨论和大会讲话。 第三十一条 教代会召开程序 (一)第一阶段;筹备阶段。关键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通常在30天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基础上,提出此次大会中心议题提议。 2、大会中心议题,必需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科研、管理、人才培养、分配制度和教职员最关心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中心议题确实定,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并按民主程序办理,经教代会预备会议经过。 3、起草召开教代会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问意,由学校组织发文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依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

24、要可设若干具体工作小组,一股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会务组。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常由学校党、政、工关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和老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关键责任人任组长,学校工会关键责任人任副组长。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汇报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方案。工会、教代会 相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准备工作。 6、检验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 7、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学校党政工应采取多个形式加强民主管 理法律、政策、制度知识宣传。 8、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9、学校工

25、会应填写召开教代会汇报表,报上级教育工会。 (二)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关键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施常任制。 (2)主席团组员必需是本届教职员代表,通常由党政工关键领导、老师代表及 相关人员组成,党政工关键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其主席团组员能够从党 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3)主席团组员由教代会项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意见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组员候选人名单;第三步将侯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经过措施选举产生主席团。 (4)主席团关键职责

26、: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经过和决定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和大会相关其它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键任务是讨论经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经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相关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经过代表资格审查汇报及工作小组名单。 (三) 召开正式会议 1、通常在预备会议后一周左右,召开正式会议。 2、正式会议上,校长作工作汇报,或对工作汇报及相关方案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相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落实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27、;教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汇报,其它通常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问题,可书面汇报。 4、组织代表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汇报及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教代会秘书组将代表们意见和提议搜集整理后交校长及相关部门,方便对工作汇报及方案做深入修改补充。 5、教代会正式会议能够安排一定时间大会讲话,对校长工作汇报和方案实施提出意见和提议。 6、召开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工作汇报和方案意见;讨论经过对相关问题决议草案;讨论经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经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作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

28、工会。 (四)第四阶段:落实落实大会精神 1、各代表组和每个代表,向各自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员主动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2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落实会议精神好集体和个人,努力推进大会精神落实和决议落实。 3、各专门工作小组要依据各自职责,帮助和督促行政相关部门落实落实大会提出任务和目标,主动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进决议、决定实现, 4、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落实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验督促,立即向党政和相关部门反应,并帮助处理存在问题。 第六章 其它第三十二条 闭会期间对急需处理关键问题处理 (一)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教代会闭会

29、期间,遇有急需处理关键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组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责任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所决定问题,向下次教代会汇报,给予确定。 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依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 3、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关键问题方案,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学校党组织同意。 (二)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能够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三条 修改大会决议程序 (一)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所作出(经过)决议、决定和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发生改变必需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相关决议(经学校党组织同

30、意)具体提议。 (二)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修改决议意见进行研究,在基础统一认识基础上作出对应修改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给予确定。 (三)对包含间广、和群众利益关系重大问题,也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第三十四条 教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一)教代会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相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历史统计,必需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二)建档、存档范围: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组员、专门工作小组组员名单;教代会相关文件、统计、讲话、汇报、决议、决定和总结等资料;教职员代表提案表及处理结果统计;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小

31、组关键活动统计。 统计。 (三)教代会档案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七章 教代会工作计机构第三十五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关键职责是: (一) 制订召开教代会方案,向学校党政提出教代会议题、议程提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 组织做好教职员代表选举工作。 (三)向教职员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四)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验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 (五)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处理重大问题。 (六)听取和反应处理代表和教职员意见、建设和申诉,维护教职员正当权益。 (七)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其它工作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若有和上级党组织、政府、工会文件精神相悖,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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