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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民营医院协会新版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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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市民营医院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滨州市民营医院协会(如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市民营医院和民营医院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全市各级民营医院和民营医院管理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热心民营医疗卫生事业人士,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增进民营医院建设和专业人才成长,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民营医疗系统内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和全方位经济技术与合伙。积极增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滨州市卫生局、登记管理机关滨州市民政局业务指引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住所设

2、在滨州市第二章 业务范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畴如下:(一)宣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二)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民营医院管理与监督;(三)组织开展对民营医院现状、存在问题及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调查研究;(四)受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人员培训;(五)组织开展国内外民营医院学术交流与合伙;(六)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评比、表扬和奖励先进民营医院工作者、先进科研成果、先进学术著作及论文;(七)承办对民营医院关于法律、政策、管理等问题征询服务;(八)向政府及关于部门反映民营医院工作者意见和规定,维护民营医院合法权益;(九)增进民营医院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增进民营医院

3、之间、民营医院与社会关于团队之间联系与协作;(十)办理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其她工作。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一) 个人会员1、从事医疗卫生行政、医院管理、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得助理执业医师以上及相应技术职称者;2、其她科学技术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申请为本会会员。(二) 单位会员1、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研究所等;2、乐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医疗器械、医药公司及与医院管理关于科研、教学等关于单位;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一)

4、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通过批准;(三) 由理事会授权机构发予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团队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会活动;(三) 获得本会服务优先权;(四) 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策;(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及名誉;(三) 完毕本会交办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五) 向本会反映状况,提拱关于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背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

5、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审查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方针和任务;(三)制定或修改会费原则;(四) 选举和罢免理事;(五) 决定终结事宜;(六) 决定其她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状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批准。但延期限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

6、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寻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职权是:(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策;(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 筹办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吸取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重要负责人聘请;(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 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人选;(十一)决定其她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一条本

7、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要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惩罚;(六) 具备完全

8、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后来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限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状况需要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后来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她团队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策贯彻状况;(三) 代表本会订立关于重要文献。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

9、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寻常工作,组织实行年度工作筹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之间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重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台人员聘任;(五) 解决其她寻常事务。第三十条理事会依照工作需要,可酌情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分别承办理事会交办关于工作任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社会捐赠;(三) 政府某些资助;(四) 协会兴办或管理与宗旨、业务有关经济、技术实体和在核准业务范畴内开展各种活动或服务及按合同获得收入;

10、(五) 利息;(六) 其她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关于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会费为团队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两种,详细原则如下: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3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元会员单位:每年缴纳1000元个人会员:每年缴纳100元会费统一交于本会办公室,并开具财政部门印(监)制社会团队会费收据。会费每年交纳一次,详细交纳时间由协会告知各会员单位。会费使用:(1)开展学术活动及学术活动先进论文奖励;(2)会员福利:免费发放协会简报;(3)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4)奖励会员单位先进管理者及先进工作者;(5)用于对会员其他服务。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要用于本章

11、程规定业务范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派。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第三十五条本会配备具备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要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要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本会资产管理必要执行国家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必要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并将关于状况以恰当方式向社会发布。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要接受民政厅和卫生厅组织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12、。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关于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一条本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卫生厅审查批准,并报民政厅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结程序及终结后财产解决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毕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 、合并等因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结动议。第四十三条本会终结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四十四条本会终结前,须在卫生局及关于机关指引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解决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第四十五条本团队经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家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终结。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百科消息:蝌蚪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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