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693425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工作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细则一 总则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以培训管理制度师徒培训管理制度为依据,是对生产系统各部门实施自主培训具体指导和要求。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中“生产系统”具体指压铸分厂、机加分厂、通信事业部及下属各工段、班组。为了愈加明确培训层次,本细则要求,相对于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实施企业级(一级)培训,三个分厂自主实施培训为二级培训,下属各工段、班组自主实施培训为三级培训。第三条 部门自主培训业务范围关键为:1、 新职员入职培训(不含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2、 转岗到本部门职员培训;3、 本部门师徒制培训;4、 培训对象仅为本部门职员培训;第四条 部门自主培训工作开展,应该遵守以下标准:1、

2、部门自主培训计划应该上报人力资源部立案;2、 部门自主协调相关培训资源,必需情况下可请求人力资源部给帮助;3、 部门自主培训要有据可查,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本部门培训管理文件;4、 人力资源部有权检验、纠正部门自主培训实施情况;5、 当部门自主培训和企业级培训发生时间冲突时,优先开展企业级培训。第五条 在部门自主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具体职责做以下划分:1、 生产系统主管副总(1) 审批生产系统上报部门年度自主培训计划;(2) 指导、纠正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3) 帮助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2、 生产系统各部门责任人(1) 制订部门自主培训计划,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立案;(2) 向部门

3、组员通报培训计划,做好组织分工;(3) 制订培训课程实施安排,组织协调资源,确保培训顺利开展;(4) 检验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和培训文件保管情况;(5) 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培训结果,接收人力资源部检验,并有义务做出对应说明和解释;(6) 长久化教育职员接收培训学习意识;(7) 审批工段自主培训计划,指导、检验工段自主培训工作。3、 生产系统各工段责任人(1) 制订工段自主培训计划,上报部门责任人审批并立案;(2) 向工段组员通报培训计划,做好组织分工;(3) 制订培训课程实施安排,组织协调资源,确保培训顺利开展;(4) 检验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和培训文件保管情况;(5) 向部门责任人通报培训

4、结果,接收部门责任人检验;(6) 长久化教育职员接收培训学习意识。4、 人力资源部(1) 立案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计划;(2) 检验生产系统部门自主培训实施情况;(3) 在生产系统部门请求下,给合适培训资源支持;(4) 组织部门自主培训结果大评选等,以促进部门自主培训。5、 其它部门(1) 在生产系统部门请求下,给合适培训资源支持。二 培训范围第六条 部门自主培训范围以本部门岗位能力素质模型和技能矩阵为依据,提升职员关键技能和工作水平。本部门应该依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岗位能力素质模型和技能矩阵,但应立即通报人力资源部或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完成此项工作。第七条 新职员培训范围1、新职员培训含有长久

5、化、随机化特点,所以,其培训范围基础固定,但要随时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部门安全生产需要。2、生产系统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情况,参考范本制订含有本部门特点和岗位特点不一样岗位类别新职员培训清单,并报人力资源部立案。3、部门级(二级)和工段级(三级)培训清单,应该由部门责任人指导制订,以免反复、遗漏。第八条 转岗职员培训范围转岗职员应该接收和新职员一样培训课程方能上岗,已知已会内容除外。第九条 师徒制职员培训范围1、师徒制培训严格遵照师徒培训管理制度实施。2、生产系统各部门应该参考新职员培训清单,制订XXX岗位师徒培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立案。3、师徒制培训范围关键为岗位业务高阶技能。第十条 仅针对本部

6、门职员培训范围1、本部门新技能、新产品、新工艺应用培训;2、本部门新制度、新职责、新行为规范、新操作规程培训;第十一条 培训课件任何一项培训内容全部要有标准课件和效果评定措施。标准课件经过部门评审后,要报人力资源部立案。三 培训实施步骤第十二条 培训计划制订1、 二、三级培训计划制订者为本级部门第一责任人,部门自主培训计划表为标准用表。2、 培训计划确定后,应该征求本级部门骨干或全体职员意见。3、 三级培训计划要经部门责任人审批,二级培训计划要经主管副总审批,全部培训计划应该立即报人力资源部立案,提前寻求相关部门资源协调和支持。4、 培训计划确定后应该立即在目视板中公布,有利于职员监督培训计划

7、实施。第十三条 培训实施1、 部门责任人应该确保内训师有适宜场地、时间讲课;2、 培训所需硬件资源应以“就地取材、节俭适度”为标准;3、 培训实施要有统计,确保“签到表、培训照片”齐全;4、 培训以不影响职员正常休息,正常工作为最好。第十四条 培训评定1、 培训评定方法应参考培训指导手册中所表示“柯特培训四级评定模型”,正确合适地确定某门课程评定等级和评定方法;2、 1-2级评定由内训师牵头实施,部门、工段责任人检验评定结果;3-4级评定由部门、工段责任人牵头实施。主管副总、人力资源部应该对关键课程效果进行抽查。3、 部门、工段应该建立完善本级职员个人培训统计卡,立即统计其个人参与全部培训信息及评定结果。4、 部门、工段应该灵活应用职员个人培训统计,和加薪、升迁、转岗、处分相关挂钩,增强职员参与培训主动性。第十五条 培训结果评选1、 人力资源部应该不定时举行部门自主培训结果评选,奖励优异部门、带动其它部门,逐步形成美利信良好学习发展风气。2、 培训结果评选具体措施以人力资源部公布方案为准。四 附则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于8月1日正式实施。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制订、解释、修订等权限归属人力资源部,其它部门有提出修改意见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