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本规范关键技术内容:1、总则;2、基础要求;3、动力和电气装置;4、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 输 机 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它中小型机械;附录A 建筑机械磨合期使用;附录B 建筑机械严寒季节使用;附录C 液压装置使用。目 录总 则3基础要求3一、 动力和电气装置4 1、电动机5 2、空气压缩机5 3、10kV以下配电装置6二、 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6 1、履带式起重机9 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10 3、塔式起重机11 4、电动葫芦15 5、卷扬机1
2、5三、土石方机械 16 2、挖掘装载机18 3、轮胎式装载机18 4、蛙式扎实机19 5、振动冲击夯20四、运 输 机 械 20 1、载 重 汽 车22 2、平 板 拖 车22五、混凝土机械 22 1、混凝土搅拌机23 2、插入式振捣器23 3、附着式、平板式振捣器24六、 钢筋加工机械24 1、钢筋调直切断机24 2、钢筋切断机25 3、钢筋弯曲机25七、木工机械26 1、带锯机26 2、圆盘锯27 3、平面刨(手压刨)27 4、压刨床 ( 单面和多面 )27 5、锉 锯 机27 6、磨光机28八、焊接机械28 1、交直流焊机29 2、氩弧焊机29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30 4、气焊(割
3、)设备30九、其它中小型机械31 1、咬口机31 2、剪板机31 3、折板机31 4、卷板机31 5、小型台钻32 6、水磨石机32 7、切割机32 8、通风机33 9、离心水泵34 10、潜水泵34十、手持电动工具34建筑机械磨合期使用36建筑机械严寒季节使用37液压装置使用38 总 则1.0.1 为保障建筑机械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适用于建筑安装、工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多种类型建筑机械使用。1.0.3 建筑机械使用时,除应实施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基础要求2.0.1 操作人员必需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点,经过专
4、业培训、考评合格取得操作证后 ,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员指导下进行工作。特种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它有权部门颁发操作证。非特种设备由企业颁发操作证。2.0.2 机械必需根据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3 机械上多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多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需齐全有效。2.0.4 机械使用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需首先服从安全要求。2.0.5 机械作业前 , 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2.0.6 在
5、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 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2.0.7 操作人员在每班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验,机械使用前,应先试运转。2.0.8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它无证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2.0.9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相关保养要求 ,认真立即做好机械例行保养,保持机械完好状态。机械不得带病运转。2.0.10 实施多班作业机械,应实施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统计;接班人员经检验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2.0.11 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作业条件 , 并
6、应消除多种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照明。2.0.12 机械设备基础承载能力必需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机械安装后,必需经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0.13 排除故障或更换部件过程中,要切断电源和锁上开关箱,并专员监护。2.0.14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机械 , 必需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JGJ34) 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要求。2.0.15 机械在严寒季节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要求。2.0.16 机械集中停放场所,应有专员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置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面不得堆放易
7、燃、易爆物品。2.0.17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 , 设置围栅和警示标志 , 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关键作业区域 , 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方法。2.0.18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 , 应配置对应安全保护设备、监测设备(仪器)、废品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管道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方法,使有害物控制在要求程度内。2.0.19 停用30天以上或封存机械 , 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方法。2.0.20 机械
8、使用润滑油 ( 脂 ) 品牌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并应按时更换。2.0.21 当发生机械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相关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要求实施。2.0.22 违反本规程作业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实施。 一、 动力和电气装置通常要求:1、内燃机机房应有良好通风、防雨方法,周围应有1m以上通道,排气管必需引出室外,并不得和可燃物接触,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并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箱等消防器材。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防护棚。2、冷却系统水质应保持洁净,硬水应经软化处理后使用,并按要求定时检验更换。3、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
9、下列要求。1 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应采取保护接地; 2 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必需采取保护接零;3 保护接线首端和末端要作反复接地,中间每0.5km作一次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10;4 保护接零线或保护接地线应采取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钩接等;4、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严禁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作为工作零线使用。5、 在保护接零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必需采取绿/黄双色线。6、 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7、 电气设备每个保
10、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需用单独接地(零)线和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 (零)线中串接多个接地 (零)点。大型设备必需设置独立保护接零,高度超出30M垂直运输设备要设置防雷接地保护。8、 电气设备额定工作电压必需和电源电压等级相符。9、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10、 严禁带电或采取预约停送电时间方法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需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严禁合闸,有些人工作”警示牌。警示牌挂、取应有专员负责,并设置围栏,有专员监护。11、多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置安全锁,电箱门上应有编号和责任人,电箱门内侧有线路图,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它物件
11、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私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成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12 、清洁保养维修动力和电气装置前,必需先切断动力,等停稳后方可进行。13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抢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和触电者直接接触。14 、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15 、本章中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采取60s绝缘电阻值(R60V);吸收比测量应采取60s绝缘电阻比值(R60/R15)。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采取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100V至1000V电气设备或回路。
12、1、电动机1 、长久停用或可能受潮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绕组间和绕组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绕线转子电动机还应检验转子绕组及滑环对地绝缘电阻。2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依据设备需要装设断、错相和失压保护装置。3 、电动机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1 单台电动机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150%250%;2 多台电动机适用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150%250%再加上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总和。4 、采取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应选择电动机额定电流100%125%。5 、绕线式转子电动机集电环和电刷接触面不得小于满接触面75%。电刷高度
13、磨损超出原标准2/3时应换新。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有跳动和产生火花现象,并定时检验电刷簧压力是否可靠。6 、直流电动机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当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7 、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范围内时,能够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出时,则应控制负荷。8 、电动机运行中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且电刷和滑环接触良好。旋转中电动机许可最高温度应按下列情况取值:滑动轴承为80;滚动轴承为95。9 、电动机在正常运行中,不得忽然进行反向运转。10、电动机械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开启开关置于停止位置。11、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卸去,或将转速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开
14、启开关应置于停止位置。2、空气压缩机1 、空气压缩机内燃机和电动机使用应符合本规程内燃机和电动机要求。2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3 、空气压缩机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4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十二个月最少校验一次。5 、空气压缩机作业前应关键检验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内燃机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电动机电源正常;2 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管路无漏气现象;3 各防护装
15、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4 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机及开启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6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开启,开启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7 、输气胶管应保持通畅,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相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些人工作或站立。8 、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出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9 、每工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10、正常运转后,应常常观察多种仪表读数,并随时按使用说
16、明书给予调整。 11、发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验,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忽然中止; 2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转速表指示值超出要求; 3 排气压力忽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4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5 安全防护、压力控制装置及电气绝缘装置失效。12、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13、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忽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14、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运转。15、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
17、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16、在潮湿地域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时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保护工作。3、10kV以下配电装置1 、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和维护,高压巡视检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每六个月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2 、高压油开关瓷套管应确保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时对触头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同期性进行检验。3 、停用或经修理后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方面检验,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3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4 、隔离开关应每季检验一次,
18、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和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打开角应大于60。5 、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验阀型避雷器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6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7 、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应采取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场所应采取封闭型低压电器。8 、电箱及配电线路应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要求。二、 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 通常要求1 、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须出具:建筑
19、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实、立案证实、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合格证实。2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出租、使用:1.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严禁使用品种、型号;2. 超出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要求使用年限;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5. 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1. 购销协议、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实、安装使用说明书、立案证实等原始资料;2. 定时检验汇报、定时自行检验统计、定时维护保养统计、维修和技术改造统计、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累积运转统计等运行资料;3
20、.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4 、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必需经企业技术责任人审批后方可施工。5 、建筑起重机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该实施本规程要求。6 、建筑工程中建筑起重机械选择,应使选择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温度、关键性能参数、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等级等和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量需要相匹配;7 、施工企业在作业前必需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和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方面了解。8 、施工企业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符合起重机要求工作场地和环境。基础承载能力必需满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要求。9 、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楚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色
21、彩标志。10、建筑起重机变幅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和多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替换操纵机构。11、起重机安装工、信号工、司机、司索必需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亲密配合,实施要求指挥信号。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实施。12、操纵室远离地面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采取对讲机等有效通讯联络方法。13、在风速达成10.8m/s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重新作业前,应先试吊,确定多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在风速达成8.0m/s及以上大风时,严禁起重机械及垂直运输机
22、械安装拆卸作业,严禁吊运大模板等大致积物件。14、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15、起重机作业时,在臂长水平投影范围内设置警界线,并有监护方法;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些人停留、工作或经过,严禁从人上方经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6、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1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重物和其它不明重量物体。1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靠,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物件,应按标识绑扎后起吊。吊索和物件夹角宜采取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
23、和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19、起吊载荷达成起重机额定起重量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小于200mm后,检验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重物平稳性,绑扎牢靠性,确定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大致积或易晃动重物应拴拉绳。2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忽然制动。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2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方法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忽然停电时,应立即把全部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方法使重物降到地面。22、起重机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安全距离不得
24、小于表4 .1.22要求。表4.1.22 起重机和架空输电导线安全距离 电压(kv)作业距离11035110220330500垂直方向(m)1.53.04.05.06.07.08.5水平方向(m)1.52.03.54.06.07.08.523、起重机使用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实文件。24、起重机使用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等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要求。钢丝绳和卷筒应连接牢靠,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最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预防钢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钢丝绳。25、钢丝绳采取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20倍,并不应小于300
25、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取绳卡固接时,和钢丝绳直径匹配绳卡规格、数量应符合表4.1.25要求,最终一个绳卡距绳头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首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偏1/3。作业中应常常检验紧固情况。表4.1.25 和绳径匹配绳卡数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26、每班作业前,应检验钢丝绳及钢丝绳连接部位。钢丝绳报废标准按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
26、2要求实施。27、向转动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需在停止运转后进行。28、起重机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朽永久变形;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出高度10;4 吊钩衬套磨损超出原厚度50;5 心轴(销子)磨损超出其直径5。29、起重机使用时,每班全部应对制动器进行检验。当制动器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 裂纹;2 制动器磨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50; 3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4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5%。4.1.29 制动轮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缺点或沾染油污。制动轮出现
27、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 裂纹;2 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原厚度40%;3 其它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原厚度50%;4 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1、履带式起重机1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作业时,工作坡度不得大于5%,并应和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 、起重机开启前应关键检验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要求;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4 各连接件无松动。3 、起重机开启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根据本规程要求
28、开启内燃机。4 、内燃机开启后,应检验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按次序检验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定正常后,方可作业。5 、作业时,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出出厂要求。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出78。6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7 、在起吊载荷达成额定起重量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严禁下降起重臂。8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定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稳定性和制动器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亲密注意起升重物,预防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
29、,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9 、采取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择起重性能相同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起吊重量不得超出两台起重机在该工况下许可起重量总和75%,单机起吊载荷不得超出许可载荷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10、当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量不得超出对应工况额定起重量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起重臂在行驶方向正前方向,载荷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2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不宜长距离带载行驶。11、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12、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
30、角合适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合适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严禁在坡道上带载回转。13、起重机工作时,在起升、回转、变幅三种动作中,只许可同时进行其中两种动作复合操作。14、作业结束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靠近顶端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15、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取木楔楔紧履带两端,再牢靠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16、起重机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
31、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需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17、起重机经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需先查明许可载荷后再经过。必需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方法。经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1 、起重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起重机应和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 、起重机开启前应关键检验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要求;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 轮胎气压符合要求。3 、起重机开启前,应将各操
32、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根据本规程相关要求开启内燃机。在怠速运转35min后中高速运转,检验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液压达成要求值,油温超出30C时,方可开始作业。4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倾斜斜度在无载荷时小于11000(水准居中)。支腿有定位销必需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起重机,插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5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需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6 、应依据所吊重物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量吊索和重物本身高度,留出合适空间。7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要求程序进行,在伸臂同时
33、应下降吊钩。当制动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8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要求仰角。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些人,重物不得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方起吊。10、起吊重物达成额定起重量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11、作业中发觉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至安全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12、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3、起吊重物达成额定起重量90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操作动作。14、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
34、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15、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需平坦坚实,载荷必需符合出厂要求,重物离地面不得超出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16、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终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17、行驶前,应检验并确定各支腿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成80时,不得高速行驶。18、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
35、滑行,倒车时应有些人监护。19、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塔式起重机1、起重机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l)路基承载能力应满足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要求;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许可偏差为公称值11000,且不超出3mm;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GB514410.8 d)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应小于3/1000;对于下回转塔机应小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高差应小于100mm;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和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
36、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需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半径。在轨道上应安装限位开关碰块,且安装位置应确保塔机在和缓冲止挡器或和同一轨道上其它塔机相距大于1m处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线还应由足够富余长度;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2 、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1 混凝土基础按塔机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要求制作;使用说明书中混凝土强度未明确,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2 基础表面平整度许可偏差11000;3 预埋件位置、标高和垂直度和施工工艺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3 、起重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 、起重机轨
37、道基础、混凝土基础应修筑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应和基坑保持安全距离。5 、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全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6 、起重机拆装必需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提议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并符合对应等级单位进行,拆装作业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7 、起重机拆装前,应编制拆装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责任人审批,并应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8 、拆装作业前应关键检验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混凝土基础 或路基和轨道铺设应符合技术要求; 2 对所拆装起重机各机构、结构焊缝、关键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验,使隐患排除于
38、拆装作业之前; 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支撑 (爬爪)等进行检验,立即处理存在问题;4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验,不合格者立即更换;5 检验拆装作业中配置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情况良好,技术性能应确保拆装作业需要;6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含有拆装作业条件;7 安全监督岗设置及安全技术方法落实落实已达成要求。9 、起重机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10、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全部参与拆装作业人员,全部应听从
39、指挥,如发觉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络清楚后再进行。11、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具,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实施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觉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立即向技术责任人反应,不得自行其是,应预防处理不妥而造成事故。12、拆装次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必需按同意专题施工方案进行。13、采取高强度螺栓连接结构,必需使用高强度螺栓专业制造生产连接螺栓;连接螺栓时,应采取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14、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忽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需使已拆装部位达成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验
40、确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15、安装起重机时,必需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靠可靠,并应将各部位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16、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所以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起重机时,必需根据技术部门同意安全拆卸方案进行;17、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需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垂直度许可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装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统计,经技术责任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18、塔式起重机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升降作业过程,必需有专员指挥,
41、专员照看电源,专员操作液压系统,专员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需听从指挥信号;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足照明;3 在作业中风力忽然增大达成8.0m/s及以上时,必需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 升降时,必需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和塔身标准节间隙,并应按要求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和塔身标准节之间最终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方法。不得以旋转起重
42、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 升降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要求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19、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 起重机附着建筑物,其锚固点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部署方法、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实施。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取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取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许可偏差为2/1000;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出10; 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
43、塔身。塔架对角处于无斜撑时应加固; 5 塔身顶升接高到要求锚固间距时,应立即增设和建筑物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常常检验锚固装置,发觉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 拆卸起重机时,应伴随降落塔身进程拆卸对应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 当风速大于8m/s时,严禁进行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作业; 9 锚固装置安装、拆卸、检验和调整,均应有专员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要求; 10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升轨道基础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
44、行走轮移动支座。20、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风速大于8m/s时,应停止作业; 2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和机下之间联络和上部楼层和下部楼层之间联络,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验,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支承梁或支腿,经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5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固定间隔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6 当内爬升框架设置在楼层楼板上时,该方案应经土建施工企业确定,并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楼层
45、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7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楼板上遗留下来开孔,应立即采取混凝土封闭;8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验内爬升框架固定、确保支撑梁紧固和楼板临时支撑稳固等,确定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21、每个月或连续大雨后,应立即对轨道基础进行全方面检验,检验内容包含:轨距偏差、钢轨顶面倾斜度、轨道基础沉降、钢轨不直度及轨道经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验其是否有不均匀沉降。22、最少每个月一次,对塔机工作机构、全部安全装置、制动器性能及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及端头固定、液压系统、润滑系统、螺栓销轴等连接处等进行检验;依据工作环境和繁忙程度检验周期可缩短。23、配电箱应
46、设置在塔机3m范围内或轨道中部,且显著可见;电箱中应设置保险式断路器及塔机电源总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塔机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24、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它近电磁波发射天线周围施工时,和吊钩接触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25、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靠近部位(包含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26、轨道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验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27、起动前应关键检验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