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 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办 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保密机构与职能2第三章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33.1涉密人员分类与等级界定33.2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33.3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33.4涉密人员保密津贴43.5涉密人员流动管理43.6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5第四章保密管理制度54.1保密监督检查54.2涉密文件的管理74.3涉密要害部门的管理84.4保密考核和奖惩94.5涉密项目的现场管理104.6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12第五章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125.1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135.2移动存储介质13第六章保密培训制度13第七章涉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14附则1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
2、密人员保密管理,全方面规范企业保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部职员。2企业全部些人员,包含技术开发人员、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全部有保守企业全部秘密义务。第二章 保密机构和职能第一条 保密办总监是负责保密工作专门人员,主管企业保密工作,其关键职责是:1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常常性保密教育和检验;依法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管理。2定时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方法;制订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验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汇报工作,完成
3、上级保密部门交办工作。3依法制订和修改企业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4组织企业包含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实定、变更和解密工作。5向上级保密部门汇报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6负责相关事项保密审查。7负责企业各项保密事项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帮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保密工作;8负责企业包含国家秘密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第二条 保密责任人领导下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责任人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时进行。第三条 保密办总监,负责企业各项保密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责任人指定其它
4、专职人员三人组成保密办公室,负责企业整个保密工作。第四条 企业在每十二个月预算中,设置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企业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置及设施建设。第三章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3.1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第一条本制度中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人员。第二条在包含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负担任务人员为关键涉密人员;在包含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负担任务人员为关键涉密人员;在包含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负担任务人员为通常涉密人员。第三条企业依据涉密人职员作任务、工作岗位及职责范围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第四条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界定,由各相关部门依据负担工作任务人
5、员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责任人审核确定后,报送企业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并存档立案。第五条企业对涉密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依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改变,立即提出调整涉密等级初审意见,经部门责任人审核后,报送企业保密委员会审批并进行调整。3.2涉密人员审查和保密责任书签署第一条企业对负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立案。关键考评其现实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及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情况。第二条全部涉密人员按进企业、在岗、离岗、出国多个阶段签署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应该负担保密责任和义务。3.3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一条企业
6、根据第六章节“保密培训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常常性保密教育。第二条企业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和接收保密教育情况要定时进行考评,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3.4涉密人员保密津贴第一条企业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对负担涉密任务或工作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保密津贴制度,在对涉密人员进行涉密等级界定和其已签署保密责任书基础上,审批发放保密津贴。第二条涉密人员保密津贴随工作岗位和负担任务实际涉密情况改变随时进行调整。第三条涉密人员负担多项涉密任务或一人多岗,以涉密等级最高任务或岗位确定其涉密等级和保密津贴。第四条保密津贴发放标准:通常涉密人员保密津贴标准为300元月。3.5涉密人员流动管理第一条
7、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施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全部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接触国家秘密。脱密期通常为:关键涉密人员3年;关键涉密人员2年;通常涉密人员1年。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必需时可合适延长涉密人员脱密期。第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对应脱密期内仍由企业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根据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第三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经企业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企业领导同意,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经企业保密委员会同意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第四条涉
8、密人员在脱密期内通常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所以本人坚持申请辞职非关键涉密人员,经企业同意,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有特殊要求也应注明),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第五条涉密人员不得私自离职。对已经离职涉密人员企业劝其(包含经过其家人、亲属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按涉密人员辞职要求办理手续。对不回企业又拒不推行保密义务和手续,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和国家另有要求不得辞职,企业可不予同意。第七条在岗涉密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受聘于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涉密人员在脱离原涉密岗位3年内不准到国(
9、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第八条在岗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涉密人员,标准上不准因私出国(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根据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要求,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企业领导同意,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对于出国(境)可能威胁国家秘密安全涉密人员,企业可不一样意其出国(境)。3.6职责划分和保障方法第一条企业保密委员会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因私出国、调动离职等进行同意,并根据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第二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涉密人员管理工作:(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二)依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等级审定和变更;
10、(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五)依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七)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第三条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将进行查处,并依据保密奖惩制度、泄密查处相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泄密责任。第四章 保密管理制度4.1保密监督检验第一条 存放有秘密信息各类软件(含设备)要指定专员负责清点、登记,并建立配置、维修和销毁档案。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采取多种保密设备和设施,必需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许可,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安全保密产品。第三条 严禁在对
11、讲机、各类无线电话(车载、无绳)和未经加密一般电话和传真机中传输和谈论国家秘密。第四条 企业保密办负有对本企业全部网络接入设备进行定时安全保密检验及维护职责,并负责对本网络用户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和教育。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标准,各部门凡需要在企业主页上对信息进行公布,应该认真实施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公布信息,应首先由各部门领导或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人员审核公布。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输国家明令严禁多种非法信息。第六条 存放包含有国家秘密信息计算机系统不得和局域网、国际互联网相连(物理隔断),而且必需设置必需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
12、时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方法计算机网络输入、保留和传输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第七条 在计算机系统内存放国家秘密信息,应定时进行备份,备份信息应妥善保管于安全保密设备中。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含便携机和移动存放设备)和涉密信息处理场所,企业应该依据涉密程度设置控制区,未经对应部门责任人(或保密办)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使用。标准上涉密计算机(含便携机和移动存放设备)不得带出安全保密区域,如确应工作需要将存放包含有国家秘密信息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放设备等带出安全保密区域,要做到随身保管,并对这些设备采取必需安全保密方法。含有绝密级以上,必需经过保密渠道传送。第九条 计算机信
13、息系统打印出涉密文档、数据等,根据国家保密要求,一样视为保密信息,应妥善保管于安全保密设备中。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确需送外检修,要经企业领导同意,送保密局认定企业检修。并必需先清除涉密计算机硬盘存放信息,维修后必需进行保密安全检验。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觉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方法,并立即上报企业保密责任人。第十二条 复印机必需指定专员管理及操作。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私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含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保密办同意后方可复印。第十三条 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时进行保密检验,发觉违反保密要求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
14、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第十四条 传真机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验内容,定时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第十五条 在传真机上加装其它部件,必需经分管领导同意。4.2涉密文件管理第一条 涉密文件、资料收发和内部传输(传阅),必需登记编号,并和非涉密文件、资料分类登记,单独传阅。交接时必需推行签字手续。第二条 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拟文初稿和修改稿和印刷清样,应进行登记和管理,除必需保留存档以外,均应经保密责任人同意,监督销毁。第三条 企业形成秘密文件、资料打印,必需由打字员或文印人员负担,或送交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要求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印刷厂打印。打印中校样、废页、多出文稿、软盘、光盘等应立即销毁。第四条 秘密文件
15、、资料开封、传输、处理,必需由专员负责。传输秘密文件、资料,须封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密级,属于绝密文件、资料,还应贴密封条或加盖密封章。涉密文件、资料和档案资料学习传达、查(借)阅,在发文单位要求保密期限内,要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知情人员范围由企业保密责任人确定。第五条 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室;企业其它涉密人员也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随意带出。因公外出人员,个人不准随身携带绝密文件、资料。如遇特殊情况必需随身携带绝密文件、资料时,事先必需经企业保密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办理登记手续,进行保密教育,并要二人同行,严密看管,不得遗失。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需装在文件包
16、或密码文件箱内,并乘坐有安全保障交通工具。严禁在无保密方法情况下,随身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不准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企业、游览参观、探亲、访友。第六条 涉密文件、资料归档,要严格按发文单位相关保密期限要求和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分类立卷、装订成册。和非涉密案卷分柜保管,存放在有安全保障保险装置中。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和档案复印,应按下列要求办理:1属于绝密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和制发机关要求不准翻印其它秘密文件、资料,严禁复印。2复印制发许可或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制发同意翻印中共中央、国务院秘密文件,必需经企业保密责任人及企业主管领导同意;企业科研、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
17、,复印涉密档案资料,必需经企业保密责任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3涉密内容电子存放媒体、光盘、图片、胶片等档案资料未经企业保密责任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翻印。第八条 涉密档案材料解密、移交、销毁工作,要根据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科院相关保密要求,在企业保密责任人监督、指导下严格管理。4.3涉密要害部门管理第一条 保密要害部位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第二条 保密委员会负责:1确定和调整本机关保密要害部门、部位;2组织制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方法;3和保密要害部位关键责任人签署保密责任书;4组
18、织协调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5定时检验保密要害部位保密技术防范情况,处理存在问题。第三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范围由本机关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名单须报上级保密部门立案。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位工作:1受过刑事责任追究;2受过党纪政纪记过以上处分;3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统计;4配偶为非中国公民;5未经过涉密资格审查;6社会上临时聘用;7其它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宜。第五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收保密教育和培训;在岗接收保密教育和培训时间,每十二个月累计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第六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和保密委签署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
19、关键包含:依据涉密程度所应负担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纪律和其它限制性要求及需要事先通知事项,奖惩要求等。第七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脱离涉密岗位,须签署离岗保密承诺书。同时实施脱密期制度,脱密期限由本机关依据涉密程度确定,通常为6个月至3年。第八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情况纳入岗位考评内容。第九条 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要求造成泄密,应给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条 对未按要求确定保密要害部位,造成重大泄密事件发生,依据相关要求追究关键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一条 保密要害部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根据领导干部保密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
20、领导责任。4.4保密考评和奖惩第一条 保密工作考评对象是整个企业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第二条 企业对在岗涉密人员考评内容以下: 1.落实实施保密法规情况; 2.落实落实企业保密制度情况; 3.推行保密职责和职员保密守则情况; 4.遵守保密纪律情况; 5.保密检验及保密技术检测情况。 第三条 各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考评内容以下: 1.确定密级及标识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情况; 2.涉密载体制作、收发、传输、使用、复制、清退、保留、归档是否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登记、审批和签字; 3.参与保密教育和培训情况; 4.涉密计算机(包含便携式计算机)及其存放介质管理使用情况; 5.保密检验情况
21、; 6.落实落实保密法规和企业保密制度情况。 第四条 凡发觉或证实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情节轻微 1.第一次批评教育; 2.第二次扣发两个月保密津贴; 3.第三次扣发六个月保密津贴; 4.在第三次扣发六个月保密津贴期间,再次违反保密法规制度调离涉密岗位,由保密办报综合部审查,企业主管领导同意通知其所在部门实施;5.违反保密法规、制度、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除从当月停发保密津贴外,报国家相关机关依法严厉处理。第五条 对于考评成绩优异者,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除了发放保密补助之外还能够发放保密奖励金。4.5涉密项目标现场管理第一条 在项目中严格准守双方签署保密协议。第二条 项目中保密信息范围1保
22、密信息是指由甲方经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法或媒介向乙方提供,在提供时明确标识有“保密”,和虽未标识为“保密”但属于甲方生产经营数据、报表、图幅、汇报及技术信息。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信息应该视为保密信息。甲方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有保密要求资料信息。保密信息还包含本项目研发中形成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结果、研究思绪。保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1)数据库全部数据;(2)用户或潜在用户身份及其它相关信息、用户联络方法和用户销售策略等;(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它市场信息;(4)销售和市场计划、计划及策略;(5)销售额、成本和其它财务数据;(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经营和
23、技术信息,和本协议所包含产品及其程序设计、源码等相关方法、经验、程序、步骤;(7)产品、零件及服务供给源;(8)任何其它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9)本项目研发形成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结果、研究思绪在结果申报之前。2保密信息不包含以下信息:(1)甲方已经公布于众资料,但不包含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要求未经授权所披露;(2)乙方已经独立开发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任何权利信息,而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据本协议条款从甲方得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3)乙方在依据本协议条款从甲方得悉之前已经占有信息,而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负担任何含有约束力保密义务;(4)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以后
24、并非因为乙方过失而被公众所知信息;(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负担任何义务情况下从第三方取得信息。第三条 项目中保密信息使用1乙方应使全部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保密,而且除为促进软件新产品发展,或本协议许可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在推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不低于和保护其本身保密信息所用方法一样严格方法,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协议包含保密内容签署一份和本协议所列条款一样严格保密协议。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然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3假如含有司法管辖权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
25、够查验需要披露保密信息。第四条 保密信息全部权本协议任何要求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全部权。项目研发形成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等属双方共有。第五条 文件退还假如双方同意终止xxx项目合作,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10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管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放、保留或统计);假如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从计算机或其它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假如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义务,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造成全部实际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法律费用。第七条 其它
26、约定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全部有约束力。2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而发生或和之相关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收中国法院管辖。3除非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不然对本协议任何修改均属无效。4.6资质证书使用和管理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确保企业资质、证书使用严谨、规范、合理,在使用过程中必需准守以下制度。第二条 企业资质、证书系企业资产,除用于企业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私自使用。第三条 企业资质、证书实施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第四条 企
27、业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多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报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能使用。第五条 外部单位、个人借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企业该项工作联络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能借用。第六条 企业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同意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作为使用依据并存档,并对使用情况作登记,确保资质、证书规范使用。第七条 附件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是本制度组成部分。第五章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 涉密载体包含涉密存放介质和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
28、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法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第二条 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标准。第三条 涉密载体须确定专员实施安全维护管理。第四条 涉密载体维修、更换、报废,实施审核许可制,必需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第五条 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需确保所存放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放媒体等安全保密方法。第六条 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私自处理,必需由本部门责任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留,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
29、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5.1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放、处理、传输国家秘密计算机。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标准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由单位指派专员管理。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必需标明密级,注明管理人。第四条 严禁处理涉密文件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第五条 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方法情况下将互联网上数据拷贝四处理涉密文件计算机上。第六条 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计算机、涉密移动存放设备和连接互联网计算机、移动存放设备混用。第七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需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记录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
30、导小组立案。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验,以确保涉密计算机安全。5.2移动存放介质第一条 涉密移动存放介质包含存放了涉密信息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第二条 严禁涉密移动存放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放介质联接互联网。第三条 涉密移动存放介质必需实施专员专柜安全管理。第四条 严禁涉密移动存放介质转借她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需存放于本单位指定安全柜。第五条 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放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登记立案。第六条 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放介质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发生。
31、第七条 对涉密载体要定时实施安全检验,对违反安全保密要求,造成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将严厉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第六章 保密培训制度第一条 企业及部门领导负有依法对本单位职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责任。第二条 各部门把保密宣传教育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作为一项常常性工作来抓。第三条 各部门要常常组织本单位职员学习保密法规和相关保密工作文件、指示,立即通报失泄密案例,增强保密意识,提升保密防范能力。第四条 新录用职员上岗前由所在部门进行保密教育。第五条 对专(兼)职保密员要常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第六条 专(兼)职保密员,上岗前必需参与保密局保密培训学习,经注册立案和资格认定,取得上岗证
32、书。第七条 专(兼)职保密员在岗年限通常不应少于两年。如因工作需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先报企业保密责任人,再报保密局对新调整上岗人员进行注册立案、资格认定。第七章 涉密事件汇报和查处第一条 保密办公室对泄漏国家秘密责任人含有处理权,对外联络国家保密局,处理泄密事件。第二条 对属于国家秘密密品、密件,自发觉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按泄密事件处理。第三条 发生、发觉泄密事件,必需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汇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第四条 发生泄密事件立即汇报、立即查处、主动帮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责任,也是必需推行保密义务。第五条 基层发觉或发生泄密事件
33、,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汇报,保密办公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在初步核实前提下,对通常涉密事件须二十四小时内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汇报,对重大泄密事件,一份绝密件或两份以上机密件,必需立即向上级保密组织汇报。第六条 对发生通常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市保密局汇报,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层汇报。第七条 泄密事件汇报内容:1首次汇报内容;2泄密事件发生发觉时间、地点、简明经过;3泄密责任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4泄密事项名称、内容、密级、数量;5对泄密事件造成危害做出评定;6应该采取补救方法;7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34、整体方案。第八条 查处后汇报内容:1发生泄密事件关键原因和教训;2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3采取补救方法和加强保密工作情况。第九条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调查处理关键包含:1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内容、密级、危害程度、关键情节和相关责任者;2采取必需补救方法;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要求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出处理,情节严重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4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保密工作意见。第十条 通常泄密事件由局保密办公室负责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保密工作部门对调查工作实施监督,重大泄密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保密工作部门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帮助配合。第十一条 保密办公室、
35、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保密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基层部门和当事人要主动主动帮助调查处理。第十二条 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1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具体内容、密级、数量;2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及危害程度;3是否能够补救和能够补救方法;4事件发生、发觉经过及关键情节;5对事件性质认定;6当事人基础情况及对事件应负责任;7应采取改善方法或加强保密工作意见。第七条 保障方法1对泄密事件处理,在查明泄密事件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保密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2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罚种类:(1)刑事处罚:由国家相关机关实施;(2)罚款:依据情节处责任人罚款;(3)通报批评: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给通报批评。3在泄密事件汇报、调查、处理过程中,基层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补救工作,立即堵塞漏洞,最大程度降低因泄密造成危害。4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止期限为三个月,不含国家机关实施强制方法、诉讼时间。5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止后,,保密办公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保密部门报送泄密调查处理汇报。附则第一条 包含企业各部门尤其保密要求由各相关部门具体制订。第二条 本保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条 本保密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保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