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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编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卫生系统下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9月15日县级单位责任人和人事科长讨论定稿)
依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印发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和县人事局同意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订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指导思想及基础标准
此次岗位聘用指导思想是以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定精神为指导,为深化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奠定基础。此次岗位聘用遵照以下基础标准:
1、严格根据县人事局同意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数额实施聘用。
2、坚持维护稳定、团结、友好局面标准。除尤其情况,标准上每位现在职在编人员全部能进入已聘用高、中、初级技术岗位。
3、在同职称(职务)内部岗位等级聘用上,坚持任职年纪优先,并考虑思想政治、能力、水平、成就、服务态度、医德医风、遵纪遵法等方面原因。
二、岗位聘用措施
(一)首次岗位聘用数确定:未定编单位,按县人事局此次同意岗位数实施聘用。已定编单位,如有空编,则按职务段实有在编人员数和该职务段核岗数百分率乘以各岗位段核定岗位数确定首次岗位聘用时岗位结构数。
(二)在同一职称(职务)段对专业技术人员按任职年纪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按年计),形成由高到低任职年纪段(简称任职年纪段)。将这一职称(职务)段应设岗位由高到低配置到任职年纪段职员中。
(三)竞聘群体确实定:
1、某一任职年纪段专业技术人员数和某一岗位段职位数一致时,则全部进岗;若某一任职年纪段专业技术人员数超出某一岗位段职位数时,该任职年纪段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竞聘群体参与该岗位段竞聘。
2、单位岗位聘用委员会及群众5人以上联名认为应降一岗位任职人员必需参与竞岗。
(四)对竞聘群体开展竞聘上岗。竞聘措施以下:
1、对竞聘群体每一位人员进行评分,按分值高低以分值高优异高一级岗位。评分标准以下:
①论文:在一级杂志发表每篇3分,二级杂志发表每篇2分。多人合作减半计分。论文范围按《浙江省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目》要求实施。非卫技专业人员发表在其它杂志论文对应计分。论文有效时间确定为1月1以后。
②科研:经过省级科研课题验收每项加5分,获奖再加4分;经过市级科研课题验收每项加4分,获奖再加3分;经过县级科研课题验收每项加3分,获奖再加2分。课题责任人以外合作者减半计分。科研使用期确定为1月1以后。
③学历:已取得硕士学位加2分。
④竞岗日担任院长(主任、局科长)加2分,担任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局副科长)加1.5分,担任医院(中心、所)中层正职加1分、副职加0.5分。
⑤获县级劳模称号加3分,市级劳模加5分,省级劳模加7分。获省厅级荣誉称号加4分,获市局级荣誉称号加2分。时限为1月1以后。
⑥医院、单位可从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等方面另设总分不超出2分加分项目。
2、对经过评分在后位中出现并列情况人员,由单位岗位聘用委员会采取投票方法确定进高一级岗位人员。
(五)同职称(职务)中必需降一级岗使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降一级岗位聘用:
1、竞岗日受行政处罚未解除;
2、竞岗日至刑满日不满2周年;
3、竞岗日前后正在受到商业贿赂案件查处;
4、竞岗日前2年内年度考评不合格;
5、单位设置其它条件。
降岗使用后空缺名额纳入竞岗名额。
(六)对7月1日工改后退休人员,首先计算其任职开始至退休日任职年纪,其岗位工资参考本单位同职务任职年纪最靠近在职人员实施,不等龄时就近高套。
(七)本单位竞岗日确定为9月25日。
三、实施步骤
1、建立单位岗位聘用委员会(9月15日前完成)。由班子组员、工会责任人、部分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并发文。
2、草拟岗位聘用实施细则(9月15日前完成):将草拟《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草案)》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经过,报局审查认可。
3、职代会讨论经过《岗位聘用实施细则》(9月20日前完成)。全体职员代表在《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末尾签字。将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以文件形式公布,报局里立案。
4、召开岗位聘用政策解读大会,全体职员参与(9月25日前完成)。在大会上宣读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和上级相关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
5、编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任职时间排序表》,确定竞聘群体名单。部署竞聘群体提供评分依据(9月25日前完成)。
6、实施岗位聘用、签署聘用协议(9月30日前完成):依据《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完成岗位聘用工作。编制《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名册表》,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束后单位和受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
7、将岗位设置管理全部文件资料归档成册,建立永久档案。
四、其它事项
本细则自职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之日起实施。本细则内容如和上级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相冲突时,按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实施。
安吉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方案(样稿)
依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印发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基础概况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440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431人,工勤技能岗位7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46人,中级职称156人,初级职称202人。
本单位关键负担以下几方面职能:
1、
2、
3、
二、岗位设置指导思想及基础标准
此次岗位设置指导思想是以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定精神为指导,为深化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奠定基础。此次岗位设置遵照以下基础标准:
1、在现在单位还未核定编制数情况下按正式在编人员数额定岗位总量和结构百分比,以后假如核定了单位编制数,再按编制数重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2、高、中、初级岗位之间及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相同级岗位之间结构百分比严格根据《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浙江省部分行业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百分比控制标准》要求百分比实施。
3、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对现有在编人员按已聘职务对应全部进入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对应岗位。待岗位设置方案完善后,以后如出现聘用岗位数达成或超出核准结构百分比,须经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措施待出现空缺岗位时才可聘用。
三、首次岗位设置数额
本单位核定编制数440人,现实有正式在编人员440人,依据首次岗位设置标准具体设置以下:
1、管理岗位: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权限,本单位设置九级职员岗位2人。
2、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结构百分比为0.7:4:5.3;岗位内部不相同级岗位结构百分比为三、四级4:6,五、六、七级2:4:4,八、九、十级3:4:3,十一、十二级5:5岗位设置要求,结合本单位在职人员现实状况,首次具体岗位设置以下:
(1)高级职称:四级8人(正高),五级9人,六级19人,七级18人。
(2)中级职称:八级47人,九级62人,十级47人。
(3)初级职称:十一级68人,十二级68人,十三级66人。
3、工勤技能岗位:三级技工2人,四级技工2人,五级技工1人,一般工2人。
具体见《安吉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审核表》。
从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岗位设置实施完成期间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参与分级,确定岗位等级,并根据确定岗位等级调整退休待遇。退休待遇调整时间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调整时间一致。具体细则另定。
四、实施步骤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9月15日前):依据《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浙江省卫生厅行业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报《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审核表》。送县卫生局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2、编制岗位说明书(9月20前):依据不相同级岗位编写对应岗位说明书,以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编制完成后报县卫生局审核。
3、确定聘用实施细则(9月20日前):依据岗位说明书要求和人员现实状况、业绩贡献等制订具体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制订要全方面考虑每位工作人员资历情况、工作业绩、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须经职员代表大会或职员大会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审核确定。
4、实施岗位聘用、签署聘用协议(9月30日前):依据聘用实施细则对每位职员根据择优聘用标准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聘用结束后单位和受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
附件:安吉县机关岗位设置审核表
安吉县人民医院
9月12日
本期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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