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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水电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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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 口服营养剂车间水电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款及协议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 投 标 通 知 书 (被通知单位全称): 一、江苏恒瑞医药口服营养剂车间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法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B)证二级及以上、消防及压力管道施工资质。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将视作资格后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二、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需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其身份证实按时出席,不然视为弃权处理。 项号 内 容 说 明 和 要 求 1 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 口服营养剂车间水电安装工程 1.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大浦开发区大浦路和东方大道交汇处 江苏恒瑞医药制剂二厂 1.3 结构类型及层次 框架结构、二层 1.4 建筑面积 1.5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供 1.6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1.7 工期要求 5月 07日计划开工,6月30日计划完工,施工总工期: 55 日历天。 1.8 招标范围 工艺管道、消防、电气安装等 2 资金起源 自筹,已落实 3 投标使用期  5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 投标确保金数额 5000元(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当场返还,中标方直接转为清洁费押金。) 投标确保金缴纳时间 开标前现场交纳。 5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全套,其中(表0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人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副本中勿需提供),并同时提供电子标书光盘正、副本各一份。 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需采取A4纸装订(部分图表除外)并标注页码。语言和币种分别以汉字和人民币为准 6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5月 05日13 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江苏恒瑞医药产业园(大浦路和东方大道交界处)工程管理部会议室 7 开标时间 05月 05 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 江苏恒瑞医药产业园(大浦路和东方大道交界处)工程管理部会议室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苏恒瑞医药口服营养剂车间水电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大浦开发区江苏恒瑞医药制剂二厂 1.3工程内容:口服营养剂车间工艺管道、消防、水电安装 1.4 工期:55日历天 1.5建筑层数:地上二层 1.6建筑总高度:12.6m 1.7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1.8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1.9招标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  1.10招标单位性质: 1.11现场条件 1.11.1施工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1.11.2施工用水、电:已通至现场 1.11.3场内外道路:通畅 二、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承诺函、清单报价单、报价文件电子版两个部分组成。 3、报价 3.1招标人尤其提醒: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协议”。 3.2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3.3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本工程投标报价和完工结算计价方法均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实施。 3.4可参考工程计价表和相关文件 《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3.5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施工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本身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和由这些原因决定投标人之于本工程成本水平准备自己投标价格。 3.6报价编制要求 3.6.1报价必需符合本省要求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不得降低工程造价组成。 3.6.2计日工需单独报价,(人工、起重机械、叉车需单独报台班单价或小时单价)。 3.6.3投标价格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投标人投标文件一旦为招标人接收,除协议中另有约定,其它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 3.6.4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要求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方法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和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完工结算一直。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 3.6.5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工程具体情况和投标人本身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一次性报出本招标工程方法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凡属于方法项目和其它项目,而投标人未作对应报价,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其它列项中作了对应考虑。对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列方法项目,投标人能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自行补充方法项目。投标人所报这类量、价是协议制约固定量、价,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其它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 3.6.6投标人应踏勘现场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同时投标人依据拟建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全部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改变引发工程内容和数量增加及方法费用增加,均不予调增。 3.6.7对于施工场地内地下障碍物清理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除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名木古树、地下文物等),投标人应依据本身施工技术能力并考虑其施工风险,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此项费用在施工中不予调整。中标人有责任采取保护方法,不然负担由此造成一切责任及对应费用。 3.6.8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二次搬运、非招标人所为四小时内临时停水停电、环境保护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高(中)考、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和招标人需要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一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发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多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方法增加费用和为确保招标人要求质量、工期发生费用等计入投标报价。 3.6.9本工程因满足国家、地方要求而进行必需检测试验费用,按苏建定()414号要求由承包人或发包人负担。 3.6.10不得分包 3.6.11投标人必需提供承包人供给关键材料一览表,列明所需材料单价、规格、品牌、产地及数量。承包人供给安装关键材料表中还应注明材料品牌和供给商。 3.6.12投标人不得改变下列不可竞争费率计取标准:(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费率安装工程按1.4%计取;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率不计取。 (2)工程排污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计入结算。 (3)社会保障费建筑工程按3%计取,安装工程按2.2%计取。(4) 住房公积金建筑工程按0.5%计取,安装工程按0.38%计取。(5)税率按3.48%计取。 3.6.13投标文件中 “投标总价”、“ 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一)”、“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二)”、“方法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它项目清单和计价汇总表”、“计日工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和计价表” “发包人供给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给关键材料一览表”要求采取书面方法。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人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副本中勿需提供; 3.7工程计价中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标准 3.7.1安装(含部份土建)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工程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3.8其它: 3.8.1本工程技术规范高于国家标准,按对应规范实施;低于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实施。 3.8.2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及工期全部项目所需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4.投标使用期 4.1投标使用期为接到标书两个月内,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5.投标担保 5.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缴纳投标确保金。 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5.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应该向中标人和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无息) 5.4投标确保金退还最迟时间不超出招标人要求投标使用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满后第30天。 5.5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需将该投标人投标确保金给予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必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5.5.1放弃中标项目标; 5.5.2拒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5.5.3根据本招标文件第32.1.2款应该提交中标差额确保金而不提交; 5.5.4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协议实质性内容要求。 5.5.5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该将其记入不良行为统计,在十二个月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标招标人能够据此不接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密封 6.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6.2全部封袋上全部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6.3全部投标文件全部必需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 在5月05日下午13:30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大浦开发区恒瑞医药产业园工程管理部会议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9、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10、接收招标文件全部条款 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必需毫无保留接收本招标文件,不接收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11、投标人替换方案 11.1投标人任何替换方案将不予考虑 12、投标文件提交 1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当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收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2.3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第三章 协议关键条款及协议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水电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恒瑞医药制剂二厂 工程内容:工艺管道、消防、水电安装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口服营养剂车间工艺管道、水电安装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 元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及优先解释次序: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协议专用条款   6、本协议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专 用 条 款 一、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词语定义同通用条款。 2、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协议专用条款 6、本协议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承诺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和规范 3.1本协议只使用汉字。 3.2适使用方法律法规:本协议适用中国现行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业主在开工7日前提供施工图四套。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人员泄露图纸相关内容。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详见监理协议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总监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和付款凭证需发包人签字认可 5.3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本工程项目标管理、协调、控制,确保协议全方面落实,施工中相关情况上报,业主指令下达,相关问题处理。 6、项目经理 6.1、姓名: 职务: 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然,业主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全部损失由该施工单位负责。 6.2、承包人所报项目经理必需常驻工地。承包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项目经理每七天驻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不少于6个小时,且每七天不得少于40个小时。 7、因中标单位违约造成终止协议,原施工单位必需在要求时间内根本退场,不得影响业主重新选择施工单位进场作业。一切工作必需以确保项目工期、质量为最高标准,故终止原协议后清算工作必需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再进行。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含有。 ⑵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已含有。 ⑶施工场地和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开工前七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正确性负责。 ⑸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现场交验并统计,交验完成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以后因为破坏或失准带来重新测定、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⑻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工作:开工前2日,书面提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保护要求。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无 (9)协议签署后交纳清洁费押金5000元,待交工时,验收合格后,退还;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和完成时间: 每个月25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工程量月报表、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使用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⑶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自理;非夜间照明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⑷发包人提供材料堆放区。现场办公及工人宿舍承包人自行考虑。 ⑸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相关交通、环卫、环境保护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保护方法由承包人确定,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承包人按同意环境卫生方法实施,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具,并经工程师确定,水电费用自理。结算时,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水电计量计价书面资料,扣除审定价10%作为水电费。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工程进度计划在每个月25日前报送。 工程师确定时间:承包人报送进度计划后5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相关进度计划要求: 无 。 11、工期延误 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它情况:无。 四、质量和验收 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管道试水、试压、防腐施工 。 13、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负担: 由承包人负担。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严格按其安全控制方法实施。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前述条款若和此条款有违反之处以此条款为准) 标准1、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包含一切设计变更若不经发包人认可,则无效。 标准2、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包含一切现场签证应由承包人书面申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发包人代表认可并签字后(三方签字)方可生效,不然结算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标准3、本工程发生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内容应在30天内完善手续,故承包人应立即作好申报工作。 14、协议价款及调整(本条款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内容使用。) 14.1 采取固定单价协议。在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市场风险。   14.1.1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调整: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即被认为已清楚并考虑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招标文件、施工费用、招标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安全维护、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多种风险原因,所以产生相关多种调试、成品安装、材料二次搬运费、和乙供材相关费用、卸车费、对应配件、专用工具、政府相关部门收取要求投标人应负担费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后,应依据本身实际情况,拟建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不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改变,协议价款均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除遇不可抗原因(如地战争、地震、名木古树、地下文物等)以外,其它已含在协议价中,不予调整。 14.1.2工程价款结算措施 14.1.2.1采取工程量清单方法计价,完工结算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协议以外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4.1.2.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改变幅度超出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出0.1%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仍按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计算。 14.1.2.3 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量(包含变更、现场签证),投标报价中已经有清单子目标,其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 14.1.2.4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量(包含变更、现场签证),投标报价中没有清单子目标,按《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投标报价中对应材料价格计算。按上述《计价定额》计算出工程造价后下浮10%(若有甲供材料及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扣除甲供材料及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后下浮),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4.1.2.5因设计变更《计价定额》无此子目标,实际发生时,由双方另行约定。 14.1.2.6方法费按投标报价作为结算依据,因设计变更而影响到项目施工方法,除模板、脚手架费给予调整外,其它方法费不予调整。模板、脚手架费调整方法:投标中有报价按投标报价,投标中无报价按上述《计价定额》计算出工程造价后下浮 10%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4.1.2.7规费和税金按相关政策要求计算。 14.1.2.8如有甲供材料、设备,则退还甲供材料、设备价款时,按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给定材料、设备价格除以1.01后退还甲方(1%作为乙方现场保管费)。因现场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4.1.2.9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若甲供材乙方领料量超出招标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发生价格支付给甲方。 14.1.3投标报价中不得有意降低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内容,以此恶意竞争。若有此情况发生,评标时以全部投标单位标书中对应子目标最高单价和清单工程量数量相乘,进入其总报价中进行评审。若实际施工中该子目内容取消,在完工结算中扣除。 15、 工程付款 协议签署后支付协议价30%预付款(其中包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基础费65%)。材料进场80%后支付协议额30%材料款,主体安装完成,完工验收合格且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协议价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 付款方法:100%承兑汇票。 承包人必需确保施工期间民工工资发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需在上报已完工程量汇报中单列人工费,并办理已支付民工工资相关确定手续。若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拖欠民工工资,同时有权代为支付。 工程施工期间每笔工程付款承包人必需开具正式发票,不然发包人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给 16、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16.1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给计划,通常甲供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负担。甲供并由甲方自行安装设备在投标报价中所发生费用在决算时全部扣除。 16.2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和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负担责任以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和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担全部价差。 ⑵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和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重新采购。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 无 ⑷到货地点和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运至指定地点。 ⑸供给数量和一览表不符: 供给数量少于一览表数量,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数量,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⑹到货时间和一览表不符: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时间,由发包人负担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时间,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延误,对应顺延工期。 16.3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结算方法: 按实结算,从工程款中扣回。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18、完工验收 18.1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四套完工图及完工资料。 18.2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无 19、完工结算及结算资料 承包人须在要求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完工结算资料,方便业主委托有审计资质单位审计,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完整完工结算资料后,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在二个月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续查对工作承包人应支持。待审计结束后30天内按约定付工程款。 若承包人所报结算审减百分比(审减百分比是指:审减额/送审额)大于5%,超额部分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费用按发包人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署协议计取,并由发包人从应付给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0、违约 20.1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无 20.2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完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元,连续延误工期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按承包人违约解除协议。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自费修补工程缺点,使其达成协议书约定质量标准,同时处以协议总价2%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反约定,有处罚要求,承包人按处罚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出现下述情况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①未按要求清除有缺点材料或修补有缺点工作; ②无视发包人书面警告,忽略推行协议要求任何义务; ③无故终止施工。 发包人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包含发包人重新确定承包人所发生额外费用。 对于承包协议解除将不免去承包人在撤场前后推行协议全部行为、工作等据协议应负全部责任。 21、争议 21.1双方约定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1)、(3)方法: ⑴请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⑵双方同意由连云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调解不成,向发包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22、工程分包 2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无 23、不可抗力 23.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按通用条款实施 24、保险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内容: 无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本身财产及施工现场内本身职员、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从事危险作业职员以外伤害, 及全部已进场材料及设备。 25、担保 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以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 / ,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 / ,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6、补充条款 26.1本工程使用钢管材料必需是正规国家标准产品,不得使用非标材。 26.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立即清理完工作场地,并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拆除临时设施及清理临时设施场地。承包人每无故拖延清理工作场地及临时设施场地一天罚款贰仟元。 27、协议份数 27.1双方约定协议副本份数: 5份 。 协议附件: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 承包人(全称): 为确保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及双方约定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其它土建工程,和承包范围内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工艺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等承包范围内全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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