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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伴随科学技术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采取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路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主动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计算机(关键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含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利用长远计划。
2.依据资金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开发计划制订,组织开发结果判定。
4.和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计算机进行不定时检验。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同意后按要求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个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单位,能够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和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编制和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总体及项目标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成技术性能;
3.软件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同意。
(四)软件判定
第九条 判定基础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十二个月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判定。
第十一条 判定资料:
软件判定前,必需向判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功效;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步骤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汇报;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判定小组组成和判定程序:
1.判定小组组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责任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判定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汇报;
(3)用户代表讲话;
(4)操作示范;
(5)讨论判定结果及提出深入修改提议;
(6)经过判定汇报,判定小组组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判定后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判定会意见反馈到各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维护和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软件要常常维护和不停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十二个月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经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人员应掌握一个或一个以上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要求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 凡和计算机相关业务联络由企管科责任人接洽。
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责任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需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需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软件复制经相关软件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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