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桩 基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三宝镇三宝居委会三组七队新农村单元房
项目建设地点: 曲靖市三宝镇
委 托 方: 马龙县盛程源建筑
承 接 方: 云南中联建筑实业
签署协议地点: 委托方办公室
签 订 时 间: 二○一○年十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云南中联建筑实业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 曲靖市三宝镇建设新农村单元房 依据地质情况和设计要求,其基础需进行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工程,经和相关桩基工程队议标后,甲方同意将该工程委托乙方负责施工。
依据中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理及 管桩 施工相关要求和要求,为明确责任和确保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此共同信守,遵照实施。
一、 承包内容及工程量
设计桩型为PC—A400(95)、管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工程量以实际入土桩长计算。
二、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单价为PC—A400(95)108.00元/米(不含税价);其中管材费及运输费为90.00元/米;PC—AB400(95)118.00元/米(不含税价);其中管材费及运输费为100.00元/米;人机费及送桩费按18.00元/米计(自然地坪以下30cm开始计算)。
2、发电机租赁费及燃油费4.00元/米。
3、乙方设备进场施工完成3000米,甲方支付乙方20万元工程进度款,待乙方完工4幢,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60%,工程完工后剩下工程结算甲方1月15日前全额付清。
4、工程量超出8000米,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乙方优惠不计,若工程量小于8000米,甲方支付乙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15000元。
5、工程量以入土深度开始计算,压桩力达成管桩极限承载值,且桩无法压到设计标高,地面以上管桩,截桩大于1.5m由乙方截为下节桩使用,若小于1.5m由甲方负担管材费。
6、若因乙方在施工中控制失误造成桩顶标高、桩身质量缺点,由乙方负责处理至满足设计要求;桩和承台连接部分及管桩静载试验、低应变动力等检测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7、甲方未能立即组织召开桩基础子分部验收会议时,本工程地梁浇筑覆盖后,视本桩基础工程合格。
三、 施工准备工作
(一)甲方负责以下内容
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线具体部署图,现有建筑场地障碍物(如旧建筑基础、混凝土地板、地下毛石、空中障碍物等)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周围单位关系。甲方负责材料进场道路通畅。
2、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帮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手续。
3、提供建设场地测量放线控制点。
4、委派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做好施工中管理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进行立即验收、签证。
5、甲方负责协调周围单位或住户方面工作。若因周围单位干扰而使桩机无法进行施工,所产生对应费用,由甲方负责处理。
6、若现场需要加桩,必需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和建立单位变更签字认可后,费用由甲方负担。
7、压桩过程中,因地下异物造成斜桩、爆桩由甲方负担。
8、负担相关文件要求甲方应负担责任和义务。
9、因静压管桩施工属挤土桩,会对土体进行挤压,为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我方提议甲方采取部分防护方法,如开挖防振沟、长螺旋钻孔取土等方法。若不采取防护方法,一切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我企业无关。
(二)乙方负责以下内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进场,机械标准为抱压式静压桩机。
2、严格施工管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施工中各项原始统计,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可靠。
3、税金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工程款收据给甲方。
4、负责现场文明、安全生产,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赔偿由乙方自理。
5、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统计、工程进度表和完工验收资料,完工汇报一式肆份。
6、施工中若发觉地质情况异常,立即向甲方、监理、设计、地质反应,待确定新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盗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和当地居民发生纠纷,遇事主动找建设领导小组协商处理。
8、负担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应负担责任和义务
四、 工期
1、 本工程工期为 天,以甲方正式下达开工通知书起计,若因设计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工期按百分比对应顺延。
2、遇有下列情况影响施工进行,经甲方代表签认后,工期可顺延。
(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场地、水电不通、障碍未清除,所以而造成误工、停机。
(2)不属承包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
(3)在施工中如遇停电超出一天(含一天)或下雨较大工期顺延。
(4)未按协议要求付款超出五天。
(5)非乙方原因影响下道工序进行。
(6)出现不可抗拒原因。
五、 工程质量:
1、乙方接到工程施工图后,结合施工图及地质勘察汇报编制具体施工方案。
2、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图纸、规程和规范认真负责,精心施工,并接收甲方监督。
3、所用管材,必需符合图纸和国家建材标准质量要求,并提供材质证实书和试验汇报,对质量不合格建材,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管桩施工质量必需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检验标准。
六、 违约责任:
1、因为设计变更造成返工,其损失费由甲方负责。
2、确因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和尾款,按银行要求支付乙方滞纳金。
3、若因甲方不能立即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而造成停工待料,相关责任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 附则:
1、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本协议签署后,仍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纠纷处理措施
若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能处理,可诉诸法律协商处理。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云南中联建筑实业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0874—3411388
传真:0874—3417288
开户名称:云南中联建筑实业
曲靖桩机工程处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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