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交底制度 1
设计交底制度 2
施工图会检制度 4
施工计划报审制度 10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11
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14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
监理月报制度 16
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8
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9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2
旁站监理制度 26
现场巡视制度 29
平行检验制度 32
监理职责制度 35
监理验收、签证制度 38
承建单位试验室审查制度 41
档案管理制度 43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44
进场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47
分包单位审查制度 52
原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制度 54
项目监理部廉政制度 57
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59
监理人员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 63
质量责任制度 65
监理交底制度
1、为了承建单位更好的理解、配合监理工作,使监理交底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监理交底会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参加,应保存与会人员的名单和有关会议记录。
3、监理交底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交底书”,经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监理交底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根据监理合同内容和要求叙述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执行权力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4.2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和监理人员的情况;
4.3 承建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质量检验控制点,在检验前一天通知监理单位;
4.4 监理需要审查承建单位的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人员上岗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承建单位协助提供资料;
4.5 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等报验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后,才能转序;
4.6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上报“三级自检报验申请表”;
4.7 当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
4.8 监理服务全过程中,监理所需的表格应讲述使用情况;
4.9 项目监理部需要的其它事项。
5、“监理交底书”经签字、盖章后发放给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并留有发放记录。
6、监理交底书、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名单应分类保存,工程结束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设计交底制度
1、设计交底的目的:
1.1 为了能够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顺利地进行施工,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最终建筑物和构筑物;
1.2 为了能够在拟建工程开工之前,使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设计图纸的设计意图、结构与构造特点和技术要求;
1.3 通过审查,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在施工开始之前予以改正,为拟建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份准确、齐全的设计图纸。
2、设计技术交底的程序:
2.1 设计单位做技术交底,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2.2 参加交底的有关单位发表意见;
2.3 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2.4 与会者讨论、研究并逐条拟定解决的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写出会议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各方在会议纪录上签认后正式发送各方,作为签订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依据。
3、设计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3.1 设计文件的依据,上级批文、规划准备条件、设计单位的具体要求及合同;
3.2 建设项目所规划地的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烈度;
3.3 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市政部门要求、规划部门要求、公用部门要求、其他有关部门要求、主要设计规范、业主或市场上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
3.4 设计意图;包括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比较情况,结构、建筑和水、暖、电、通、煤气等的设计意图;
3.5 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建筑材料方面的特殊要求,建筑装饰施工要求,广播音响与声学要求,基础施工要求,主体结构采用新结构、新工艺对施工提出的要求,新科技产品的应用技术。
4、设计交底应由业主主持,各参建单位参加并签到,形成的记录经各方签认后,监理单位起草形成纪要下发给各单位。
5、设计交底记录发放时应留有发放记录,工程结束后存放在竣工资料中。
施工图会检制度
1、为了保证施工图会检的有效进行,保证施工图纸的正确理解、实施,并为工程施工及生产运行打下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2、设计图纸交底后,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施工图会检。
3、会检内容:
3.1 施工图是否超出初步设计原则。
3.2 施工图设计是否正确、合理、可靠、完善。(详见附录C)
3.3 与相关专业图工序接口是否明确、可行。 (详见附录C)
3.4 业主提出的要求。(详见附录C)
3.5 对施工中的要求。(详见附录C)
4、准备工作
4.1 设计院最晚应在相关工程开工15天前将有关图纸资料提交监理、业主和承包商。
4.2 项目监理部在施工图会检前编制一份《施工图会检准备报告》,格式见附录B,会检1天前报送业主和设计院。
5、工作程序:
5.1 项目监理部在施工图会检前7天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承包单位。
5.2 承包单位应在接到《监理工作联系单》后的3天内将预审意见汇总,书面报项目监理部资料员,格式见附录A。
5.3 项目监理部接到承包单位的预审意见后,在4天内组织由业主、设计院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图纸会检会议,会检按附录C逐条落实。
5.4 会检后由施工单位整理会检记录(附录B)报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 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出《图纸会检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整理,业主代表审核,项目监理部总监批准。会检后,设计院应根据会检记录及会议纪要对 施工图进行改进,满足工程需要。
附录A 项目监理部
施工图预审意见汇总
附录B 图纸会检记录
附录C 会检一览表
附录A
项目部
施工图预审意见汇总
一、施工图预审意见:
二、施工图预审建议:
附录B
图纸会检记录
会 审 地 点
日 期
参加会检人员
图纸卷册名称
图纸卷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图纸会检提出问题:
解决方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附录C
会检一览表
序号
审核项目
审核内容
通过/否
备 注
1
图纸本身
1、是否整齐完整
2、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3、说明书与图纸技术标准是否一致
4、总图与分图内容是否相符
5、平面图与立体图、剖面图内容及尺寸是否一致
6、图中各种尺寸是否一致
7、有防冻要求的地下管道是否埋深在防冻层以下
8、保温层能否满足当地要求
9、工艺管线是否在空间上相碰
10、设计是否有漏项,错项
11、设计是否有重复
12、高耸建筑物是否有避雷设施和航空标志
13、电缆敷设是否防火、防热
14、有耐酸、防腐、防潮、防水、防火、抗渗、抗静电的特殊要求是否设计了相应建筑材料
15、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是否经过鉴定或应用
16、图纸上的设备材料是否与材料表一致
2
与相关图纸
1、建筑图与结构图尺寸、坐标、标高和技术标准是否一致
2、安装图与土建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方面是否一致
3、土建图纸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质量要求
4、基础设计与地基处理方案是否与水文地质条件相一致
5、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是否矛盾
6、管线穿越基础、楼板或大梁上相应部位是否设有孔洞或予埋管
7、支吊架的位置尺寸是否与予埋铁相符
3
业主要求
1、设计能否满足运行及检修、维护的要求
2、设计内容是否满足业主生产及生活的需求
3、设计内容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工艺设计是否满足业主要求
5、设计标准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
4
施工要求
1、能否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2、是否选用过时的标准
3、所选的建筑材料市场上是否常见
4、图纸采用新材料在市场是否好采购
施工计划报审制度
1、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项目总进度二、三级网络计划。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是否和建设单位确定的施工项目总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相适应,当发现有滞后现象时,应协调施工单位制定纠偏措施,确保施工进度。
3、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在每月25日之前,将项目监理部的月进度报表即时上报建设单位。
4、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应分析发生索赔的原因,确定是否给予工期顺延。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保证工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开工/复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项目监理部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
3、适用条件
适用于新开工的单位工程、工程暂停后的复工。
4、审查内容:
4.1 施工水、电、道路等是否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做到“三通一平”;
4.2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批准;
4.3 劳动力是否已经按计划进场、能够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4 施工机具、设备是否进场,并已布置就绪;
4.5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经全部到位、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并能够持证上岗;
4.6 开工所需的施工图纸是否已经到齐,并已交底、会检;
4.7 开工所需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是否已经进场;
4.9 开工前的其它各种条件是否具备。
5. 审查依据:《施工合同》、现行规范和验标
6. 审查制度:
6.1 每一个新开工的单位工程开工前7个工作日或工程暂停后复工前7个工作日内,承包单位应详细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送现场项目监理部。
6.2 现场项目监理部收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据报审资料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与所报内容一致时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在接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6.3 现场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实际审查情况(不论单位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如实填写《工程开工/复工审查记录》,在报审表中签署相应的意见,并留存备查。
7. 审查结果处理
7.1 现场项目监理部同意开工,并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与业主沟通,经同意后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签署实施意见,若业主不同意开工,则执行7.2条之规定
7.2 现场项目监理部不同意开工,承包单位执行现场项目监理部意见,具备开工条件后重新报审。
附:单位工程开工审批流程图
N
Y
Y
N
监理部审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监理部同意开工/复工
监理部向业主通报
承包单位实施
承包单位填报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1、为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给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更好的开展科学的监理工作,使整个工程建设在建设期内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监理部应每周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2.1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或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解决施工单位之间,土建、安装、调试等之间的协调。
3、工地例会各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均应签到参加,专题会根据需要由专业工程师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纪要应即时下发给各单位。
4、工地例会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4.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4.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4.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4.6 其他有关事宜。
5、专题会议内容根据实际问题而定。
6、召开会议后保存与会人员签到及会议纪要,各种会议纪要下发时应留有发放记录。
7、会议纪要与会议签到工程结束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为规范监理过程活动,使监理服务和控制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现场施工情况最基本的客观记录,具有工作备忘录的作用,是解决合同纠纷,了解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资料,也是项目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之一。
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对当日工作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4、记录要认真,字体要工整,不得随意涂改、缺页、损坏或遗失。
5、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专业监理师的监理日志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6、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日志记录基本内容:
6.1 当天的天气情况、施工内容、工程部位、质量和进度情况;
6.2 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6.3 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6.4 当日质量检验和签证情况;
6.5 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及答复;
6.6 监理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
6.7 各种会议的主要议题、参加人员、会议结论等;
6.8 对上次提出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并要有记录;
7、监理日志除一般文字记载外,必要时有适当的简图、计算公式、计算结果等。
8、各级监理人员按公司统一印制的《监理日志》格式填写。
9、监理日志在工作结束后,按工程项目集中收存、编号、建档保管。
监理月报制度
1、为了让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了解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使监理服务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2、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工作的一种形式,也是向承建单位反馈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建设情况的意见的一种手段;同是也是项目监理部汇总一段时期监理工作的档案。
3、监理月报应在每月初的1-2日上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4、监理月报的内容应以具体的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有价值的经验。
5、监理月报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5.1 本月工程概况;
5.2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5.3 工程进度
5.3.1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5.3.2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5.4 工程质量
5.4.1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5.4.2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5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5.5.1 工程量审核情况;
5.5.2 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5.5.3 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5.5.4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6 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5.6.1 工程变更;
5.6.2 工程延期;
5.6.3 费用索赔。
5.7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5.7.1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5.7.2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5.7.3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5.7.4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6、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7、监理月报上报时应留有发放记录。
8、监理月报待工程结束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为了规范项目监理部对外行文,使的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工作更即时、准确、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监理部的对外行文包括向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本监理单位的报告、通知、工作联系单、总结、汇报等文件。
3、凡对外发放的报告、汇报、通知、总结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
4、项目监理部对外发放的文件要即时、准确、有效;内容要充实、有说服力、用字要严谨,必要时用具体的数据或计算加以说明。
5、项目监理部对外发生的文件均采用计算机打印,一律用A4纸。
6、对外发放的文件均应有发放记录。
7、对外行文要分类装入资料盒存放,资料盒应标明其名称。
8、工程结束后所有对外文件均归入监理文件包。
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为了保证工程变更的即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2、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2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3 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2.4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2.4.1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4.2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2.4.3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2.4.4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2.4.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2.4.6 工程变更应符合附表C2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2.4.7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5 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5.2 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2.5.3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6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2.7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面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由于 原因,兹提出 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
代 表 人
日 期
一致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 设计单位代表 项目监理机构
签字: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使见证取样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2 、见证的含义是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3.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3.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3.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3.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3.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3.7 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3.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4、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4.1 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必须向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授权书内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4.2 承包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现场监督见证。
4.3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承包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后送样。
4.4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送样单位填定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填定见证取样送检记录。
5、见证人员的职责:
5.1 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5.2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5.3 见证人员必须与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4 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5.5 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应填写见证记录;
5.6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6、 见证取样记录应和相应的试验报告存放在一起,工程结束后归入竣工资料。
附录A 见证取样的范围和数量
附录B 有见证取样送检记录
附录A
见证取样的范围和数量
工程名称: 工程 编号:
见证项目
比 例
备 注
土建项目
水泥
全部100%
钢材(钢筋)原材
全部100%
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
全部100%
混凝土试块
10~15%
不少于一组
砂浆试块
全部100%
墙体材料
全部100%
防腐材料
全部100%
简易土工
全部10~20%
每层不少于一组
粗骨料(石)
全部100%
细骨料(砂)
全部100%
外加剂
全部100%
安装项目
保温材料
按批次抽取
耐火材料
按批次抽取
凝汽器铜(钛)管
5%以上
按批次抽取(按标准)
钢架高强螺栓连接副
5套以上
按批次抽取
钢架抗滑移系数试件
三组
按批次抽取
透平油
按标准
变压器油
按标准
附录B
有见证取样送检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取样地点 取样日期
取样部位
样品名称 取样数量
见证记录:
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
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填制本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旁站监理制度
1、为指导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旁站监理。
2、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监理的工程项目中会同建设、承包单位共同确定的旁站点的旁站监理工作。
3、旁站的含义:指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旁站监理点的施工作业现场,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4、工作要点
4.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工程的旁站监理点,检查督促监理人员切实执行旁站监理职责。
4.2 各专业监理人员均要认真掌握旁站监理内容、标准。
4.3坚守岗位,切实贯彻执行旁站监理规定,并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见附录A)。
5、工作内容和方法
5.1 旁站前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标准、规范、或商定的工艺质量标准。
5.2 工程施工作业进行到旁站监控点时,监理人员检查上道工序已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旁站监理。
5.3 监理员执行旁站前,监理工程师向其明确交代旁站项目范围、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5.4 监理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旁站检查的重点是:施工人员是否按图纸、标准、规定、工艺进行施工,是否认真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5.5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重要试验进行旁站监理时,但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试验报告上签字(以见证员身份签字除外)。
5.6 按监理实施细则或按商定的工艺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填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A)。
5.7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点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须做好交接工作。
5.8 旁站监理如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并处理。
5.9 旁站监理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旁站监理记录填写完整并交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归档。
6、附录A 旁站监理记录表
附录A
旁站监理记录表
旁站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旁站监理记录内容:
旁站人
旁站点名称
现场巡视制度
1、为规范监理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提高现场监理巡视检查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工程施工现场巡视检查。
3、巡视的含义: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4、工作要点
4.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理人员到岗及工作情况,同时对施工单位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4.2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现场巡视检查。
5、工作内容和方法
施工现场巡视:监理人员检查现场施工作业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检查现场施工情况。
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5.1 检查工程进行是否符合进度控制要求。
5.2 检查施工工艺质量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
5.3 检查施工中所用原材料、预制件、外购件、设备等是否与设计规格型号相符。
5.4 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若发现有不符时,立即通知承包单位停止其作业,并要求调换合格人员。
5.5 检查有设计变更的部位,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或设计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6 检查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若发现违章、违规作业时,立即制止其作业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由总监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5.7 现场巡视检查中,总监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重要问题即向建设单位汇报,并根据具体情况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必要时报告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5.8 巡视检查后要填写巡视记录,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填写内容要真实。巡视记录要分类保存,工程结束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6、附录:巡视监理记录表
附录
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巡视监理记录表
巡视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巡视监理记录内容:
巡视人
巡视名称
平行检验制度
1、为了规范监理服务的行为,充分体现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2、平行检验的含义是指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利用项目监理部所配备的测量器具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建分部、分项工程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划分检验批进行抽检。
4、项目监理部的检测设备包括建筑工程检测仪、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水准仪和钢卷尺等。
5、各专业监理师平行检测后应将检测记录真实反应在监理日志或实测记录或平行检验记录中。
6、检测后的记录要分类保存,工程结束后归入监理文件包。
7、 附录1平行检验记录表
附录2分部、分项工程实测记录表
附录1 内蒙古蒙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行检验记录表
平行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平行检验内容:
平行检查人:
附录2 内蒙古蒙能建设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分段工程
序号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mm)
各实测点偏差值
合格率
(%)
优良品率(%)
执行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监理工程师意见:
项目监理部: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监理职责制度
1、为了规范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2、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2.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和日常工作;
2.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2.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2.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6 审定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2.7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2.8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2.9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10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2.11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建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1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4.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5.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5.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4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5.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5.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5.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5.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预以签认;
5.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的有关数据和原始凭证。
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6.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6.2 检查承建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6.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建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6.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监理验收、签证制度
1、为使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及签证工作,制定本制度。
2、凡在《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评定表》或《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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