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4年工资汇总表编制要求:
1、打开“2014年工资汇总表、基数申报表”文件;
2、选定“工资汇总表”工作表,根据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资支付总额以及2013年1—12月财务凭证、帐册中实际发生的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工资汇总表。(工资汇总表人员填写顺序为:《南京市2014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申报人员(即拷盘人员);2013减少人员;社保关系在原单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习人员;其它人员(临时人员、非全日制人员);港澳台、外籍未参保人员;13年工作14年补交人员。(如单位有参保挂靠人员不用做入工资表,只要把缴费基数写入“挂靠人员 缴费基数”中)例表如下:
3、将编制好的工资汇总表,按以上编制顺序,把各类人员工资汇总数据依次复制到各项工作表中(复印内容为B列至O列)。
4、完成以上步骤后,点击“基数申报表”,工资总额会根据公式自动生成,单位只须要填写各项“工资总额”对应的人数并打印,根据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即可。(基数申报表中,差额项如果有差额请重新核对工资数据(除外籍未参保人员产生的工资差额))
注意事项:
①、基数申报表中的“职工人员”不含挂靠人员(因为挂靠人员在单位未产生工资)(如例表)
②、“临时人员”、“非全日制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如例表)
③“增加因素”中“2013年新增参保人员”人数为“申报在职”表中,非全年领取工资人数。
④“减少因素”中“2013年减少参保人员”人数为2013年年底前已参保离职人数(未参保离职人员计入差额部分,不统计在内)
⑤外籍人员差额在基数申报表中填写要求:
1、 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未参保外籍人员用“*”表示(如例表)
2、 超过退休年龄的未参保外籍人员用“#”表示(如例表)
3、 未参保外籍人员差额请填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栏中(如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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