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管理手册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物防雷装置质量标准
一、直击雷防护装置安装工程
二、感应雷防护安装
三、 侧击雷防护
四、建筑物内某些特殊设备、装置、场所的静电防护措施
第三章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一、生产和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火药等场所的防雷设施安装
二、液化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危险场所、环境的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三、石油库、加油站等易燃油品类场所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第四章 防雷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标准和办法
一、 名词解释
二、评定标准
三、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四、防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统一防雷装置工程检验评定,加强防雷装置建设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所有建(构)筑物或其他场所等防雷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审。
三、本标准主要指标和要求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3、《石油与石油设计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
4、《石油库设计规范》(GBJ174—84)
5、《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BGJ303—88);
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8、《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9、《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
10、《小型石油库设计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11、《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四、由本标准检验和评定的防雷装置的各个项目、安装工艺、材料等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第二章、建筑物防雷装置质量标准
一、直击雷防护装置安装工程
(一)接闪器安装
1、避雷针安装
①用材及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避雷针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针体垂直,防腐良好,避雷针及支持件的制作质量各个领域设计要求。设有标示的避雷针标示完整、美观、匀称,显示清晰。焊接工艺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避雷针针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顶端针杆的直径。
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④《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避雷带安装
①用材及接地引下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避雷带及其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高度适宜,位置正确。固定牢靠,曲率半径正确,焊接工艺正确,防腐良好。焊缝平整,饱满,无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支撑立柱与避雷带和带与带的搭焊长度符合设计要求,闭合环路测试良好。
避雷带整体安装布置匀称美观,焊缝平滑,全带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③根据避雷带和长度和防雷筹级,一类防雷每间隔12m检一个点,二类防雷每间隔18m检一个点,三类防雷每间隔24m检一个点。
④《建筑物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⑤《建筑物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 避雷网安装
①用材及网格尺寸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网格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架空高度适宜,位置正确,网格交叉点焊接完好,支架布置均一,曲率半径正确,牢靠坚固,与保护面平行,防腐良好,
要求焊缝夹带光滑,网格布置均匀夹带,防腐均匀,支架有良好的导电性。
③《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88);
④《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二)引下线安装
1、明装引下线安装
①用材及引下线数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引下线支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位置正确,坚固牢靠,焊接工艺正确,支持件用材、支持件与墙面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防机械损伤部件齐全,防腐良好,
螺栓等紧固件齐全,断接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引下线平直,固定点间距均匀。
③《雷电磁脉冲的防护》(IEL61312-1);
④《建筑物防雷规范设计标准》(GB2001-1)。
2、暗敷引下线安装,
①接地电阻及用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电气预留接地及引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柱内主筋位置对称,拾接处要平整,每层短路≥1个,用作引下线的主筋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均压环作良好的焊接。
电气预留接地的引出长度≥0.2m,引出材料为≥Φ12镀锌圆钢:焊接处平滑元气孔:引下主筋与箍筋全部焊接。
③《导体绝缘技术标准》(GB2005-1);
④《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
3、接地装置安装
①用材及埋设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接地体和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人工接地体长度及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焊接无虚焊。降阻剂的用量及采取的降阻措施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利用自然基础作接地体时,要求与基础同位的周围土壤含水量≥4%敷设于基础中作为接地装置的钢筋仅一根时,其直径D≥10mm。用基础地网作接地体,每根接地线在-50cm以下与钢筋连接的表面积S≥4.24kc²m²(kc是分流系数)
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10Ω,自然接地体的电阻值≤4Ω,且自然接地体内的主筋与引下线主筋的焊接面不少于3处,接地线搭长度就符合下列规定,扁钢L≥2b(L为搭接长度,b为扁钢宽度),圆钢L ≥6d(d为直径)
③《实用电力接地技术标准》(BL1987-1);
④《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T49-83);
⑤《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
二、感应雷防护安装
1、等电位处理
①接地值应与所连接的防击雷装置相同,材料规格就各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设备的防雷设施引下线不得串联,应各自接入接地总汇流排,
②等电位连接处理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天面部分的等电位处理的焊接工艺符合焊接平滑、无气孔的标准,其它部分的焊接同上,其焊接的长度应为材料直径的6倍,宽度的2倍,各种引下接地线无串联,接地电阻值均为≤4Ω。
③《电子设计雷击保护导则》(GB7450-87);
④《实用电力接地技术标准》;
⑤《计算机场地设计标准》
⑥《计算机房防雷规范手册》。
2、避雷器的安装
①各种避雷各自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出厂检定标准,接地电阻及辅助用材应符合设计标准。
②各种避雷器的安装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各种避雷器安装的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阀式避雷器拉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排气式避雷器的倾斜角和隔离间隙应符合要求,放电记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牢靠、良好;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低压避雷器的各种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避雷器及支持件安装牢固,安装型号搭配符合负载要求,接地装置符合接地装置安装规定。
在合格的基础上,阀式避雷器各连接处的金属接触表面无氧化膜及油漆,应有一层电力复合脂;并列安装的避雷器三相中心在同一直线上,名牌处于易于观察的同一侧。接地电阻≤10Ω。低压避雷的工作信号和故障显示信号完好,各连接的导电阻性能和机械强度良好,避雷器的外形美观,反应灵敏、快捷。
③《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技术要求》(YDJT12351-2002)
④《计算机房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T2887-2000)。
三、 侧击雷防护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侧击雷防护
①用材及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侧击雷防护的安装及技术处理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高度大于30m的建筑物,从30米起每间隔不大于沿建筑物四周设置水平避雷带或均压环,并与引下线相连,30m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等到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相连,过渡电阻应≤0.03Ω。
沿建筑物四周设置的水平避雷带之间的垂距处处<6m,焊接工艺在合格基础上,避雷带整体安装布置匀称美观,焊缝平滑,全带处于同一水平线上,防腐完整良好。
③《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QX3-2000);
④《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QX-2000);
⑤《建筑物防雷》(IEC61024-2部分)。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侧击雷防护
①用材及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应符合如下规定:
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GB0057-94第3.3.5条规定: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相连:钢柱或柱子钢筋应利用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加工厂装置各至少有一个连接点。
接地电阻应≤4Ω;各接地的搭焊长度应为材料直径的6倍以上,或材料宽度的2倍以上,焊接工艺在合格基础上,整体安装布置匀称美观。焊缝平滑,全带处于同一水平线上,防腐均匀。
③《建筑物防雷》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及检查IEC61024-2。
四、建筑物内某些特殊设备、装置、场所的静电防护措施
1、计算机机房静电防护装置的安装
①用材及接地电阻必须达到设计规定要求。
②计算机的静电防护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基本工作间不是活动地板时,其铺设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为1.0×107~1.0×1010Ω.cm, 其导电性能稳定、无尘。主机房内的活动地板表面导静电性能良好,无暴露金属部分;主机房工作台面及座椅垫套导静电性能良好,体积电阻率为1.0×107~1.0×10¹ºΩ·cm,主机房内的所有导体无一处对地绝缘;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等对地接通,且Ri≤4Ω,静电接地线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好,限流电阻为1MΩ。静电接地装置安装为接地装置安装。
在合格基础上,静电连接线各自接到接地母线上,各连接线暗敷布置。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的粘连接触面积不少于10㎝²。
③《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090);
④《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2、电信等专用房及设备的静电防护
①用材及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电信等专用房及设备的静电措施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除计算机机房静电防护装置的安装所规定的内容外,机房内通信设备及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有保护线的截面为35-39平方毫米的多股铜导线。综合接地电阻Ri≤1Ω.
接地母线为截面积≥120㎜²铜排,接地线两端的接点电气接触好,有防腐处理。
第三章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一、生产和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火药等场所的防雷设施安装
1、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防直击雷设施标准
①同接闪器、引下线安装和接地装置安装中规定的保证项目。
②应符合如下规定:
除接闪器、引下线安装和接地装置安装中规定的内容外,避雷针的安装数额和高度,四周距离,应能满足按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
避雷针扫滚雷法确定的保护范围能将整个生产场所完全包围,且确定的保护范围的交叉点(面)的高度应大于生产场所最高建筑物的高度。
③《石油与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
④《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⑤《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⑥《建筑物防雷标准规范》(GB50057-94);
⑦《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94);
⑧《原油和燃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
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⑩《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⑾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范》(GB13348-92)。
2、民用爆破器材或引信、火药等生产场所防感应雷技术处理标准
①用材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②此类危险场所防感应雷技术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种室外架空管道,每距25m,应有一处接地,在进入室内处,应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连接;平行敷设间距<100mm的管道或长金属等,其跨接点的间距≤30m,交叉净距<100mm之外有跨接;长金属物弯头、阀门等连接处过渡电阻≤0.03Ω;引入危险建筑物(场所)的电源线路,零线重复接地的电阻≤10Ω;引入端的金属外皮的接地电阻≤10Ω;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杆上装有避雷器,并与电缆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一起接地;室内所有金属物体均有接地。
室内布置有闭合回路的接地干线,危险建筑物外有闭合回路接地体,每距20m与室内干线有一处连接,且连接点至少有2处,接地电阻均<10Ω。
3、民用爆破器材和火药等生产、储存场所防静电安装标准
①现场制作件和接地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防静电技术处理还应满足以上规定:
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金属设备、管道及其它导电物体或供电设备不带电金属部分,均有接地,表接地电阻≤10Ω;各静电连接线的截面应≥35㎜²,连接线的两端接触良好,有防腐措施,连接线的导电性良好,所有静电连接不得串联,应各自接到防静电接地装置上。
重要的金属设备有2处以上的重复接地,且接地连接线与接地装置之间设有一个1MΩ的限流电阻;当防静电接地装置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共用时,其综合接地电阻应≤4Ω。
③《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0-90);
④《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92);
二、液化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危险场所、环境的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1、易燃易爆气体危险环境(场所)防直击雷设施安装
①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防直击雷设施标准规定的内容外,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和气罐的制作质量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标准。
②应符合如下规定:
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防直击雷设施标准规定的内容外,生产液化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建筑物的防直击雷设施布置与安装,应符合GB50057-94中所列的一类防雷等级标准,生产间设置的避雷网格应5×5或6×4(m),接地体应为地网,充装间或储存间应设置有避雷带或不小于10×10或12×8的避雷网格,接地体应为复合接地体或地网。气罐区的避雷针(塔)安装位置和设置数额应足以将整个灌区安全覆盖,各避雷针接地装置单独设置。
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防直击雷设施标准规定的标准外,灌区装有钢屋架的,钢屋架与灌区应接通连为一体,接通电阻≤1Ω。
③《城填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④《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
⑤《建筑物防雷设计施工规范》(CJJ1753-93);
⑥《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2、易燃易爆气体危险环境场所防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及静电装置的安装
①用材、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②防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和静电设施的安装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各种输气管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各接头、法兰盘有铜片(线)跨接,过渡电阻<0.03Ω,气站或生产间内的各种金属构架两端均应接地,接地电阻≤10Ω,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管道、卸车台等和室外输气管道通过建筑物进出口处,在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管道分支及管道每间50-80m,均设有防静电接地不少于两处,表应与地网相连,静电接地装置单独安装,其电阻应≤30Ω,与防感应雷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10Ω。
与地网相连时,其电阻≤4Ω。各种接地的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直接引入的低压线路,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有接地;电缆与架空线转换处,应装有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笔绝缘子铁脚、金属器具均连在一起接地,埋地的所有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与接地装置连通。装卸与金属管道间的跨接线截面≥6㎜²。
各接头的接触面和导电稳定性完全满足泄流的要求,和接点的防腐良好,各接地连接线无一处串联,接地电阻均≤4Ω,泵房各种接地齐全。
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④《爆炸和熔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⑤《输油管道设计规范》(GB50253-93)。
三、石油库、加油站等易燃油品类场所防雷设施建设质量标准
1、易燃油品类场所防击雷设施安装要求
①接闪器的保护范围、用材及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应符合如下规定:
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防直击雷设施标准规定的内容外,易燃油品类场所防直击雷设施的布置与安装尚应符合GB50057-94第3.2.1条标准。金属油罐装有阻火器<4mm时,应装有防雷击设备;当壁厚≥4mm时,可不装设。金属油罐的环型防雷接地距罐体的距离>3m。非金属油罐装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必须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通风管露出洞外的,应有独立的避雷针保护,保护范围应高出管口2m,针距管的水平距离大于3m。避免尖端应设在爆炸危险空之处。
油罐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30m,防腐均匀;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4m,接地电阻均<10欧姆。
③《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94);
④《建筑物防雷规范》(GB50037-94);
⑤《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757-96);
⑥《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⑦《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2、易燃油品类场所防感应雷设施的安装标准
①油品容器及附属装置的制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感应雷的安装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
②易燃油品类场所防感应雷设施的安装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入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应保持等电位连接。输油管的法兰、阀门等连接,法兰为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过渡电阻应<0.03Ω;进入人工洞石油库的金属管路,埋地长度距洞口小于50m或不埋地时,在洞外应有两处接地,电阻≤20Ω,两点的间距应≤100m,铁路装卸油品设备(包括钢轨、管路、鹤管、栈桥等)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Ri≤10Ω。地上钢油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等与罐体作电气连接,铠装电缆埋长度≥50m。动力照明和通讯线路引入人工洞内,其防感应雷措施同易燃、易爆气体危险环境场所防感应雷装置的安装规定。
跨接用材均为铜材,截面≥25mm2,各焊点无虚焊,各接点防腐良好。
③《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④《汽车加油、加汽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⑤《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3、易燃油品类场所防静电装置安装标准
①静电接地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应符合如下规定:
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钢油罐和非金属油罐,均有静电接地,非金属油有防静电导体,且与金属管线有良好的连接;油品装卸场所,应有防静电装置:地上和管沟敷设的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及直线间隔20-30m处,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大型罐区地网的接地电阻应≤4Ω。
防静电跨接线的截面均≥25mm2,静电接地装置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公用时,接时电阻Ri≤10Ω。与地网接通时Ri≤1Ω。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各接头的接触面和导电稳定性完全满足泄流的要求,各接点的防腐良好,各接地连接线无一处串联,接地电阻均≤4Ω,泵房各种接地齐全。
③《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④《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
⑤《氧气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和GB1350177-93)。
第四章 防雷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标准和办法
一、 验收内容
1、小项目-小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时防雷设施验收的核心内容,基本项目是验收的基本内容。
2、子项目-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人工接地装置、自然基础接地装置、等电位处理,器材场所防静电装置、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场所防静电装置、石油库和加油站等易燃油品场所防静电装置等十四项。
3、分项目-指防雷设施建设应具备的直击雷、感应雷、侧击雷防护三个项目和特殊场所防静电装置等四个项目。
二、评定标准
1、小项目的质量评定标准
按以上1、2节中的等级评定标准。
2、子项目的质量评定标准
子项目的质量等级也划分为三级,即不合格,合格,优良,根据子项目中包含的小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子项目中每一项小项目均合格,该子项目定为合格:子项包含子项目中间,如果其保证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或者基本项目中有任意二项不合格者,则该子项目应定为不合格:若小项目的比率达到该子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子项目总数的98%及以上,该子项目应定为优良。
3、分项目的质量评定标准
根据分项目所包含的子项目的质量等级进行,子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该分项目应定为不合格:子项目全部合格的,该分项目定为合格:子项目全部合格,且各子项目所包含的每一个小项目均合格,小项目优良的比率达到该分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小项目总数的95%的,该分项目定为优良。
4、综合质量评定
按各分项目质量等级进行综合;分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整个防雷设施应定为不合格:分项目全部合格的,整个设施应定合格:在合格基础上,整个防雷设施所包含的全部小项目的优良项占总数的95%以上的,该防雷设施的质量应定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1、由负责该防雷工程的质量监督员负责现场验收,并根据检验标准及其中小项目的质量评定等级填写《防雷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记录》。
2、根据小项目的质量评定情况,如实填写《防雷装置建设小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和《防雷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3、经省防雷中心审核,确定评定结果。
4、评为优良工程的,必须经省防雷中心验审。
四、防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规定
1、封面必须如实逐项填写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监管单位、验收日期。
2、分项内容:按以上规定。
3、验收意见:根据现场检测的具体情况以及检测数据确定是否合格。
4、隐蔽部分工程质量,须经省防雷检测质检员或工程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
5、凡申请优良工程的单位,须持建设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施工人员资格证等复印件到防雷检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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