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3】—02
使 用 说 明
1、本协议为格式化示范文本,使用时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空白处填写完善。
2、本示范文本中【 】内及用蓝色字体说明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内容确定后,其余选项及【 】应全部删除;空格部位由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3、文本中红色字体均为提示内容,在协议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展销协议书
甲方: 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共同服务小区业主,甲方同意将 小区的位于 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展销场地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 展销场地的位置、情况及使用要求
1.1 场地位置及面积
1.1.1 该场地位于: ;
1.1.2 该场地建筑面积共 ㎡,使用面积共 ㎡。
1.1.3 其他基本情况如下:【场地装修、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使用该场地仅作为: 使用。
【如:作为销售手工布偶、饰品使用,若种类、数量较多可另行编制清单作为协议附件】
1.3 场地使用时间
1.3.1 使用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1.3.2 乙方日常营业时间为:上午: : — : ;下午: : — : 。
1.4 乙方须严格遵守以下场地使用规则:
1.4.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将该场地转让、出借给第三人使用。
1.4.2 不得私自变更上述约定的场地用途或者增加其他展销物品。如确需变更场地用途、增加展销物品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
1.4.3 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指定的位置、规范的展位形状、大小以及其他要求布展。
1.4.4 乙方须在场地或小区内悬挂、张贴广告的,须提前将广告内容、形式、尺寸、位置、悬挂时间等信息向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4.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切、接电源或拉电线,不得在墙、柱、门上钉铁钉、涂油漆等破坏场地及建筑外立面。
1.4.6 乙方须保持场地干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草坪、不破坏绿化。
1.4.7 乙方须承担该场地的安全管理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等
1.5 场地修缮约定
1.5.1 该场地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外,均由 方负责。
1.5.2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须按恢复原状之造价予以赔偿。
1.5.3 若乙方拟对该场地进行装修装饰,必须将装修用料、工艺、工期等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甲方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装修装饰的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1.6 场地收回要求
1.6.1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乙方需在 天之内将场地交还给甲方,甲方须对该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查验,确定完好无损后,甲方须无息退还保证金。同时,乙方不得留存物品影响场地使用。对于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置。
1.6.2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对于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 乙方须将场地恢复原状。
b. 乙方须支付恢复工程之费用。
c. 依附于场地的装修装饰归甲方所有。
二、 场地服务费、保证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1 场地服务费
2.1.1 该场地服务费为:¥ 元/【月/季度/年】,合计 元。(大写: )。
2.1.2 该场地服务费自 年 月 日开始计收,按 【月/季度/年】结算。
乙方须于每 【月/季度/年】的首个 日前,支付:¥ 元。
2.2 保证金
2.2.1 保证金为:¥ 元,(大写: )。
2.2.2 乙方须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
2.2.3 若乙方在合作期间无违约行为,甲方须在协议到期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3 支付方式
2.3.1 乙方须根据协议的约定,按时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提供收款凭证。
2.3.2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
开户账户:
开户银行:
2.4 水电费【无安装独立水电表的、或水电费由我方承担的可删除本条款】
2.4.1 协议签订之日时,该场地的水表读数为: ;电表读数为: 。
2.4.2 水、电费用按 【月/季度/年】结算,按结算当时的供电、供水单价进行计收,乙方须于每 【月/季度/年】的首个 日前支付水电费。
2.5 销售佣金【可根据实际经营合作方式情况进行删减】
2.5.1 除上述费用外,依照乙方规定的价格, 【甲方/乙方】负责销售并统一收取销售款,客户购买商品的发票由乙方开具,甲方提取销售额的 %作为销售佣金,剩余的销售额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其他类别产品的,具体的销售合作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
2.5.2 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成交金额的 倍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
三、 甲方义务
3.1 甲方同意将该场地给乙方作为展销使用,甲方提供场地清洁、现场秩序维护等服务。
3.2 甲方应保证场地本身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3 乙方向甲方提出用电、用水、维修场地等要求时,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4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客户投诉进行回复、处理。
3.5 甲方须对展销现场进行统一监管,如发现有商家存在违约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甲方应及时处理。
四、 乙方义务
4.1 乙方经营资质要求
4.1.1 乙方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保证所提供之服务、销售之产品已获得行政许可,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4.1.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供专利授权书等合法授权证明,以保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
4.2 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质量要求
4.2.1 乙方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确保其所提供的服务、所展销的产品等质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2.2 宣传资料应合法、真实,产品、服务需明码标价,并保证在展销活动中不出现欺诈、误导、失信、强买强卖或者其它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2.3 乙方应积极、友善处理客户投诉,自乙方收到客户投诉信息之日起 小时之内,须以电话、书面、面对面等形式答复、解决客户的投诉事项。
4.2.4 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对客户须负责更换、退款、赔偿损失,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
4.3.1 进入社区时必须经过甲方检查及同意,并佩戴出入证。进入社区后,只能在该场地范围内摆展,不得占用通道。严禁到该场地以外的区域闲逛、派发广告单张、上门推销等活动。
4.3.2 不得高声喧哗,不可携带音响、高音喇叭等影响社区住户日常生活的设施设备。
4.3.3 不得在向客户发布、宣称乙方是甲方指定或者推荐的商家等不实言论。
4.3.4 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并对其工作人员在小区内的一切行为负责任。
4.3.5 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得在其经营场所、宣传资料或产品上使用“万科”、“万科物业”等字样。
五、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违反以上 1.4、1.5,、4.2、4.3 条款内的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 100元/次的标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若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约定达 次及其以上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2 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甲方或第三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除赔偿客户、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之外,乙方还须按 1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2.1、2.2 约定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其拖欠费用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按时支付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六、 免责条款
双方同意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1 双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
6.2 社区内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投诉并提出反对意见的。
6.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七、 补充协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之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个人的,须加上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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