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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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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方式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投标费用 1.4踏勘现场 2.招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保证金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6.评标 7.定标 8.合同授予 9.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节 施工合同 第二节 工程保廉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AJJS-2016-56 1、建设单位: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 3、工程地点:鳌江镇 4、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101万元,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内容、范围:单独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资质要求: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提交资料:(1)单位介绍信、报名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3)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盖章)留档。(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本项目必须单独一次性转入,不得分批分期或合并多个项目汇入。 账户: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2010000 2081 318 000 3030 备注填: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7:00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1、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8月9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30 2016年8月10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30 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246号建行大楼四楼(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 12、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63638177 13、代理公司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588902151(纪委网672151) 14、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7-63634351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63638177 2 项目名称 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 3 建设地点 鳌江镇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范围 单独绿化 6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 元/天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 工程标底价 1014377元 10 投标报价方式 明标暗投(下浮率法)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1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及有投标人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14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的地址:鳌江镇园林路85号7楼 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投标文件; 在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在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本项目必须单独一次性转入,不得分批分期或合并多个项目汇入。 账户: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 -- 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2010000 2081 318 000 3030 备注填: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7:00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注意事项: 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并在规定时间要求前汇达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按自行放弃处理。 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镇会计核算中心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③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16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现金担保、银行保函) 担保收件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递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前 17 质量保修金金额 结算总价的 15 % 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30天 19 踏勘现场 中标后由业主统一组织 2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2日 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6年8月15日 2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路85号7楼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鳌江镇园林路85号7楼会议室 26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7 天 27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 3 % 28 项目经理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10 % 29 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10 % 30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31 质量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32 工期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33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3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 招标方式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建设工程投资咨询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鳌江镇纪委、人大、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监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款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两个工程项目(分别为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鳌江镇西塘社区临时苗木种植工程)中,担任其中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4 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3 中标后由业主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综合说明 (6)投标文件格式 2.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预备会等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和修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l )封面 ( 2 )目录; ( 3 )浮率报价单; (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 l )工程预算造价编制依据: A 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7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B 温住建发〔2011〕219号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文件)。 C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D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E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F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G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文件规定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按单独绿化三类工程,工程费用计算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数,费率按弹性费率中值计算(具体取费标准按工程预算书为准)。 (2)、工程标底造价的确定 A、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造价计算,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审核后,交与各投标单位核对。 B、投标单位在收到工程造价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校核,单项造价允许误差为±2%(含±2%),若单项造价误差在±2%以上,同时总价在1%以上,则各投标单位有权于 2016年8月12日 16:00前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招标单位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复核和更正。若不提出质疑,视为确认。 C、根据经复核并做出相应调整后,由咨询公司根据工程造价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并经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D、2016年8月15日 16:00前向各投标单位公布经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本工程标底造价,该工程造价经各投标单位书面确认,由各投标单位到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若不提出质疑,视为确认原造价,不予另行公布。认定的工程标底造价作为各投标单位竞投造价下浮率的依据,也是今后签定合同和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标底造价×(1-中标单位所报下浮率),即为中标造价。 3.2.2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内容,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自身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本工程的最终报价。此报价中标后即为合同价,是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全部费用。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和追加。 3.3 投标保证金 3.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3.2 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中标公示期如有投诉除外),经招标人同意后无息予以退付至基本账户。 3.3.3 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同意后无息予以退付至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将实行统一收退制度,原则上将不再开具收款收据) 3.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经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 (3)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4.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规定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 (2)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 (4)宣布有关人员姓名;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公布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8)唱标; (9)开标记录签字; (10)开标结束。 6.评标 6.1开标程序说明: 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鳌江镇园林路85号7楼会议室。 2、开标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鳌江镇纪委、人大、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监督。 3、开标时,在鳌江镇纪委、人大、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及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无效: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响应的; 6)投标文件中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或投标总价金额计算错误; 7)投标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单位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10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7.定标 7.1定标工作及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明标暗投方法,标函造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8.00%~13.00%(含8.00%和13.00%),超过范围作为无效处理,评标下浮率D=[A×K+B×(1-K)+C]/2,以投标下浮率绝对值最靠近评标下浮率D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即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以上所有下浮率(包括标函造价下浮率即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下浮率)必须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将作为投标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做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评标阶段,以上式子中: A——有效投标下浮率去掉一个绝对值最小值以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下浮率仅有3个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下浮率为15个(含)以上时,去掉1个最低值和1个最高值后得出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K——投标平均下浮率权数,由招标人于开标时在30%、40%、50%、60%、70%五个数字中随机抽取。 C——有效投标下浮率绝对值次大值(即有效投标下浮率去掉1个最高值后剩余投标下浮率中的最高值为次大值) B——为标底下浮率,由招标人于开标时在下浮8%、9%、10%、11%、12%、13%六个数字中随机抽取。 在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投标下浮率绝对值最靠近评标下浮率D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若出现靠近值相同,以下浮率绝对值大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若两者均相同,则以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候选单位。 7.2定标工作: 由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同时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人。 8.合同授予 8.1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2 签订合同 8.2.1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按规定金额、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8.2.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另行选择中标人。 8.2.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绝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9.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且须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明查验。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类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10.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行业有关条件的规定,不得把本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10.3、中标单位必须按平规建发(2005)70号文件精神,在业主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办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或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 10.4、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 10.4.1、工程标底造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 10.5、本标文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如果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报鳌江镇招投标中心备案)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节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 程 项 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造价:中标价。 计价依据: 材料价格参照顺序如下: 五、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行使监理委托合同内的有关职权 。    六、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七、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应与中标确定的相一致。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在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施工管理资质。 第二条 工 程 期 限 一、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以开工报告为准,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二、乙方应接受监理方的进度控制,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接受监理方督促,分析原因和及时调整计划、采取补救措施,以及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三、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和重大设计变更及非乙方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而延误工期,经监理方和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 元。直至工期履约保证金罚没,并全额赔偿因工期延期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工 程 质 量 一、 本工程质量要求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安装和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公司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若以次充好,甲方有权令其退货,情节严重时也可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有材料改变或代用应经设计单位签字确认,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 第四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按合同价款固定,设计变更或工程量调整部分价款按中标时的投标报价同口径调整,若无相同的投标报价,参照类似的投标报价,若无类似的投标报价,结算时主材按照施工期间《××信息》平均价,安装费、费率按投标书报价不变。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款10%,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工程量的50%支付,竣工验收后7日内,按实际工程量支付至工程款的85%,养护期结束后付15%。 第六条 工 程 保 修 工程保修期为 年,以竣工之日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所致返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前来返修,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保修期满,甲方28天内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七条 安全与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并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检查有关安全防护措施,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附 件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项条款除保修条款外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5天内向甲方提交经审核后的竣工资料三套,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节 工程保廉合同 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工程的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1 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浮率报价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必密封于投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浮率报价单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改造段沿线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造价书等有关资料,并对标底造价1014377元予以确认。经我公司研究同意以标底造价为基础下浮 %(保留两位小数点)作为投标报价,投标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我公司如能中标,保证按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和招标文件等约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部 门: 代理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注:1、开标时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此委托书参加会议。(此页不封入标书); 2、本工程只可委托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法人授权委托人。随委托书须同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1、开标时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此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此页不封入标书) 2、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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