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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业务单元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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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跨业务单元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 1.1 为规范xx跨业务单元人员异动的薪酬福利管理。 2 原则 1 2 2.1 跨业务单元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将遵守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相关法律的规定。 2.2 各业务单元参照本制度制定《业务单元内跨城市(地区)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与本制度异动类型相同者,其异动福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制度。 2.3 当员工在发生跨业务单元异动时,异动前业务单元与异动后业务单元在进行其个人薪酬福利信息流转时参照本制度执行。 3 适用范围 3 3.1 适用于xx总部及各业务单元符合《xx员工异动管理制度》规定的跨业务单元异动员工。 4 职责 4 4.1 异动员工 4.1.1 符合异动福利享受条件的员工需填写《xx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申请表》,按权限递交审批; 4.1.2 根据制度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1.3 按财务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按月报销福利; 4.1.4 当家庭所在地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主动及时通知异动后人力资源部门。 4.2 人力资源部门 4.2.1 按制度规定审批《xx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申请表》(享受福利的资格及核查证明材料); 4.2.2 对跨业务单元异动享有福利人员进行建档管理; 4.2.3 审批各项异动福利事宜; 4.2.4 负责日常制度解释及相关工作协调,与财务报销部门及异动员工本人保持良好沟通; 4.2.5 根据审批结果,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异动补助。 4.3 财务部门 4.3.1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结合制度对异动福利进行报销审核; 4.3.2 对异动员工提供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 4.3.3 执行报销福利的发放。 第二章 跨业务单元异动的薪酬和法定福利管理 1 跨业务单元异动薪资管理 1.1 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员工异动前薪资福利情况,并结合本业务单元相关规定重新核定异动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 1.2 跨业务单元异动人员薪资调整须参照《xx固定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并遵循《xx总部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涉及业务单元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执行。 2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 2.1 员工发生跨业务单元异动,原则上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应随劳动关系同时异动,并按异动后的业务单元现行标准执行。 2.2 异动当月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成本承担地原则上与薪资成本承担地一致,归属工资发放方。 2.3 异动前业务单元停保、异动后业务单元参保前,需经双方人力资源部门商定、确认后再执行。 2.4 因员工个人申请不变更缴交地,可参照《xx跨业务单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引》规定执行。 3 薪资福利信息流转 3.1 已完成异动审批并发布异动通知的员工,相应业务单元之间可进行该员工薪资福利信息流转。 3.2 异动薪资福利信息流转流程图: 流程描述 1 发起阶段 001由异动前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发布正式跨业务单元异动知会,在异动后和异动前业务单元之间进行该员工薪酬福利信息流转,在薪酬福利信息流转时应按要求使用正式异动知会所附的统一标准模板(附件1-《xx跨业务单元调动薪酬福利信息流转表》),未发布正式异动知会的不作薪酬福利信息流转。 2 流转审核阶段 002跨业务单元异动员工的薪酬福利信息由异动前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薪酬福利负责人或指定责任人负责发送给异动后人力资源部门指定接收人员,同时应抄送涉及业务单元的人力资源部门第一负责人。薪酬福利信息流转的时间规定:异动前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在发放异动员工最后一次工资(即最后一次成本承担的月份工资)后,向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该员工的薪酬福利信息。未完成异动员工最后一次工资发放前,不得向异动后业务单元流转薪酬福利信息。 003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接受异动人员薪资流转信息。 004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薪酬福利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核定调动员工薪酬福利标准。 3 审批阶段  005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按权限审批异动员工薪酬福利标准。 4 执行阶段 006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执行异动后员工的薪酬福利核算及发放。 第三章 公司异动福利管理 1 异动福利享受类型和条件 1.1 按异动福利享受类型可分为Ⅰ、Ⅱ、Ⅲ、Ⅳ四大类,各类型需同时满足的条件如下: 跨业务单元 异动类型 异动福利享受类型 异动福利享受类型的定义说明 异动前工作城市 异动后工作城市 级别 异动范围 公司需要 Ⅰ类 家庭所在地 非入职约定工作地 L6级(含)以上 同一省内(自治区)注① 在该城市为公司连续工作2年 非入职约定工作地且非家庭所在地 Ⅱ类 家庭所在地 非入职约定工作地 L6级(含)以上 跨省(直辖市或自治区) 在该城市为公司连续工作2年 非入职约定工作地且非家庭所在地 Ⅲ类 不符合Ⅰ类、Ⅱ类条件的跨业务单元异动 个人申请 Ⅳ类 所有属于个人申请的跨业务单元异动 注①:下列区域之间的异动,视为同一省内(自治区):天津与北京之间的异动;天津或北京与河北省之间的异动;重庆与四川省之间的异动;上海与浙江省或江苏省之间的异动;香港与广东省之间的异动。 1 1.1 1.1.1 1.1.2 1.2 因公司需要的跨业务单元异动及个人申请跨业务单元异动的定义详见《xx异动管理制度》。 1.3 家庭所在地及入职约定工作地的定义可参考文件说明中的名词解释。 1.4 不同类型的员工所享受的异动福利情况见下表: 异动福利 享受类型 异动福利假 安置假 报到 交通费用 异动津贴 探亲 交通费用 一次性 异动补助 Ⅰ类 l l l l Ⅱ类 l l l l l Ⅲ类 l l l Ⅳ类 l 1 1.2 1.3 1.5 异动福利的申请仅限异动当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员工,福利标准按异动生效当月的职级确定。员工若在异动期间晋升或降职的,自晋升或降职生效之日起,按新职级标准享受异动福利。 1.6 异动福利的一次申请有效期为当次异动生效日起两年,逾期需重新申请。L11级(含)以上级别人员不受此限制。 1.7 异动福利续申请特别说明: 1.7.1 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的续申请需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1.7.2 续申请获批后,不再享受安置假和报到交通费用报销。 1 1.5 1.6 1.7 1.8 1.9 1.10 1.8 员工在异动周期内再次出现跨业务单元异动时: 1.8.1 应根据最新异动类型重新申请异动福利。 1.8.2 符合I类或Ⅱ类条件者,可按上一次异动前工作城市作为此次异动前工作城市来确定本次异动属于哪一类异动。 1.8.3 确定异动福利时不受此次异动前城市是否为家庭所在地或本人连续居住满2年的限制。 1.8.4 异动后工作城市为家庭所在地的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异动福利。 1.9 以下情况将不享受所有异动福利: 1.9.1 所有未完成异动审批手续或异动流程办理的。 1.9.2 不同业务单元在同一城市(直辖市)内的异动。 1.9.3 异动后的工作城市为本人家庭所在地或首次异动前工作城市。 1.9.4 员工在异动周期内离职(或公司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10 以下情况将停止享受所有异动福利: 1.10.1 未婚员工在异动期间结婚,且配偶的长期居住地在异动后工作城市。 1.10.2 异动周期内家庭所在地变更为异动后工作城市。 1.10.3 出现上述情况,员工应在当月主动以邮件形式告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通 知后停止员工相关异动福利的发放。若未主动提出,经查实后公司将追缴已发放的异动津贴,并视情况依据员工手册给予当事员工相应惩罚。 2 异动福利享受标准 2.1 异动福利假和安置假 2.1.1 跨业务单元异动员工根据不同的类型享受不同的假期福利(见下表) 异动福利 享受类型 异动福利假 (工作日) 安置假 Ⅰ类 - 3个连续工作日,用于处理个人物品、房屋租赁等事务,该假期需在异动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休完,逾期不休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做补偿)。 Ⅱ类 8天/年 Ⅲ类 - Ⅳ类 - 2.1.2 异动福利假以年(非自然年)为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为自异动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异动福利假须在计算周期内使用完毕,可拆分使用,逾期不做递延或补偿。 2.1.3 异动员工休异动福利假和安置假须按照异动后业务单元的相关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需由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签署审批意见。 2.2 报到交通费用 2.2.1 对于省内异动员工,原则上由异动前业务单元安排车辆将员工及随身物品由异动前城市送往异动后城市。如异动前业务单元无法安排车辆,员工可在得到异动后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许可后,搭乘交通工具自行前往,由异动后业务单元报销交通费和行李托运费。 2.2.2 对于跨省异动员工,由异动后业务单元报销交通费和行李托运费,实报实销。 2.2.3 以上所述交通费和行李托运费仅限由异动前工作城市至异动后工作城市的单次交通费、行李托运费。 2.2.4 异动结束后返回原工作所在地城市的单次交通费及行李托运费由原业务单元承担。 2.3 异动津贴 2.3.1 符合I类或Ⅱ类异动类型条件的员工,根据其异动后职级及异动后城市,分别享受不同标准的异动津贴报销(见下表)。 职 级 港澳地区 (港币元/月) A类 B类 C类 北、上、广、深 (元/月) 除A类外的省会级城市或直辖市 (元/月) 其它城市 (元/月) L6、L7 5000 1400 1200 1000 L8、L9、L10 7000 2000 1700 1400 L11及以上 10000 3000 2500 2100 L12及以上且为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单元总经理 12000 4000 3500 3000 1 2 2.1 2.2 2.3.2 上表所述城市类别对应的异动津贴为统一标准。各业务单元同类别城市同职级员工的异动津贴标准须保持一致。 2.3.3 请假超过1个月时间者(全薪假期除外),其请假期间不享受异动津贴的报销。 2.4 探亲交通费用 2.4.1 符合I类或Ⅱ类异动类型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对应的探亲交通费用报销(见下表)。 分类 报销标准 报销区间 备注说明 省内 异动 每月2次往返费用 异动后城市和家庭所在地之间 (限家庭所在地与异动前城市为同一省内) 发生异动后次月开始,限本人或直系亲属单人往返(不含市内交通费用)。 跨省 异动 每2月1次往返费用 异动后城市和家庭所在地之间 3 4 4.1 4.2 2.5 一次性异动补助 2.5.1 符合Ⅲ类异动类型条件的员工可享受一次性异动补助,根据异动后工作城市所在区域对应发放标准如下: 级 别 中国内地 港澳地区 L5(含)及以下 人民币800元 港币3000元 L6、L7 人民币1400元 港币5000元 L8、L9、L10 人民币2000元 港币7000元 L11及以上 人民币3000元 港币10000元 L12及以上且为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单元总经理 人民币4000元 港币12000元 2.6 其他 2.6.1 跨业务单元异动员工的司龄不受异动影响,均连续计算(包括异动前在xx总部或任一业务单元的连续服务时间)。 2.6.2 除上述因异动类型而享有的相应异动福利外,所有异动员工均按异动后业务单元规定享有其他法定福利及公司补充福利。 2.6.3 异动前员工应享受而实际未履行的各项权益自动过渡到异动后业务单元。各项权益应在跨业务单元异动薪资福利信息流转时确认。 2.6.4 关于不同类型的异动员工可享受的具体异动福利,可参看附件3-《各类异动福利汇总表》。 3 异动福利申请、报销和发放 3.1 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的申请、报销及发放流程图: 流程描述 1 申请阶段 001符合条件的员工自异动生效后填写附件2-《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申请表》至异动后部门负责人。员工本人需对附加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002 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工递交的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申请表。 003人力资源部审批异动员工的异动福利享受资格和相关证明资料(调入地HR需与调出地HR沟通异动员工信息,包括入职地、家庭所在地等)。 004人力资源部门对审批后的员工异动福利进行建档管理(详见附件4-《xx跨业务单元员工异动福利登记表》)。 005每月人力资源部提供当月享受异动福利的人员清单及报销标准到财务部门(详见附件5-《xx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财务部门备案表》)。 2 报销阶段(报到交通费用、异动津贴和探亲交通费用报销) 006异动福利申请审批通过后,员工可申请自异动生效之日起的异动福利费用报销,员工报销时需填写报销单据,按当地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007 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工的报销单据,并将相关异动成本纳入部门人员费用管理。 008 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并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及进行台账登记管理。 009 财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清单、签批结果及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报销审批。 报到交通费用和探亲交通费用的报销标准,参照异动后业务单元财务部门报销制度中有关差旅费的标准执行。异动员工报销直系亲属探亲交通费用时,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异动津贴和探亲交通费用的报销限定为每月一次。香港业务单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销形式。 3 发放阶段 010 非一次性异动福利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的报销单据按财务流程发放。 011 一次性异动福利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跨业务单元异动福利申请表的审批结果,在当月工资中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由员工个人承担。 4 其他说明 4.1 结合家庭所在地的名词解释,员工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来确定是否为家庭所在地。 l 父母、或配偶、或子女的房产及户口证明(房产证及户口本)。 l 父母、或配偶、或子女的长期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材料,如子女入学证明、父母或配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 4.2 业务单元在制定《业务单元内跨城市(地区)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时,可针对跨业务单元异动至本业务单元的员工所享有的相关异动福利作进一步的细化说明。 4.3 本制度未涵盖,且业务单元对于制度的细化说明也没有关注到的特殊情况,可由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和业务单元总经理提出建议,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批准。 4.4 异动员工所享有的异动福利成本由异动后所在部门承担。 4.5 各业务单元根据本制度制定业务单元内部异动薪酬福利制度。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将不定期对业务单元异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6 本制度自颁布之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除原《xx跨业务单元异地派遣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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