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家居集团绿色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 集团营运管理推进中心
日期:
xx.09.18
集团招商管理中心
日期:
xx.09.18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日期:
xx.09.18
审核: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日期:
xx.09.26
集团内控合规部
日期:
xx.09.26
审批: 集团内控管理委员会 日 期 : xx.09.29
修订记录
发文日期
制度名称
制度级别
版本号
制修部门
xx-10-
8
x家居集团
绿色环保管理制度
二级
1.0
营运管理推进
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目的
(一)响应国家《“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在G20 工商峰会开幕式上关于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的讲话精神,担当企业社会责任。
(二)深入开展家居商品绿色环保管理,为中国家庭居家环保健康负责。
(三)推动家居行业绿色环保发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家居商场在销售流通过程中商品的绿色
环保管理。线上渠道、住建集采、体系内装修公司等参照区域/商场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一)家居商品绿色环保:x全渠道(商场、线上、住建集采、体系内装修公司等)销售的家居商品需符合国家/企业的相关标准,尤其是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放射性元素含量等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绿色环保指标。
(二)家居行业绿色环保: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满足低碳、低耗、可循环的发展要求,促进家居行业的绿色环保升级。
第二章 所涉及部门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为推动x绿色环保管理工作,成立“x绿色环保领导小组”。
(一)x绿色环保领导小组成员1.组长:张贤
2. 副组长:胡利杰
3. 组员:王伟、王琦琦、程书昌、陈雪梅、徐志敏、董文义、焦富征、贾桢、李果果、陈杰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公司绿色环保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推动。
2. 负责绿色环保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及使用。
3. 各中心、区域、商场绿色环保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及考核。
4. 国家部委及地方相关机构沟通及对接。第五条 营运管理推进中心
(一)负责各项标准、体系搭建及升级。
(二)国家相关部委、检测机构、科研单位的对接及沟通。
(三)涉及区域/商场营运相关职能的推动、监督、检查及考核。第六条 招商管理中心
(一)品牌工厂沟通及对接,挖掘绿色环保品牌资源。
(二)涉及区域/商场招商相关职能的推动、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负责绿色环保品牌招商管理制度及体系搭建。
第七条 区域/商场
(一)商场端绿色环保工作推动及落实。
(二)区域/商场所在地相关部门、合作机构对接及沟通。
(三)区域/商场当地品牌工厂、经销商对接及沟通。
第三章 绿色环保管理费用及人员编制
第八条 管理费用
(一)集团公司绿色环保管理专项经费预算:2000 万/年
(二)管理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 开展家居商品工厂源头抽检,包括生产体系检查及原材料检查等。
2. 开展家居商品“正品追溯”研究及推广。
3. 开展x推荐家居绿色环保领跑品牌项目。
4. 建设及推广绿色环保类相关标准。
5. 围绕绿色环保开展相关活动。
(三)各商场绿色环保管理专项经费预算:A 类商场 40 万/年, B 类商场 30 万/年,C 类商场 20 万/年。
(四)管理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 开展家居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抽检。
2. 围绕家居绿色环保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商场口碑。
第九条 人员及编制
(一)集团公司增加 200 万/年的人力资源经费用于绿色环保管
理,其中招商管理中心 60 万,营运管理推进中心 140 万。
(二)招商管理中心新增 3 人编制,营运管理推进中心新增 7 人编制开展绿色环保管理。
第四章 家居商品绿色环保管理
第十条 家居商品资质管理
所有在x平台内经营的商户(含线上渠道、住建集采、体系内装修公司等供应商)均需具备完整的经营资质,并提交商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营业。
(一)管理内容:家居商品资质管理包含资质材料的收取、审核及日常维护,包括工厂资质和商户资质。
1. 工厂资质包括:工厂营业执照、工厂税务登记证、工厂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厂商标注册证、品牌检测报告。
2. 商户资质包括:商户营业执照、商户税务登记证、商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直营证明、家具类产品使用说明书、其它视商品具体情形需要的资质材料。
(二)家居商品资质管理规定见《商品资质管理规定》(附件 1)。第十一条 家居商品流通过程抽检
(一)家居商品流通过程抽检数量
1. 线下商场:商场年度抽检品牌数量不低于商场经营品牌数的
36%,其中围绕绿色环保类指标检测不低于 24%。
2. 住建集采:住建集采开展的第二开发商业务供材需确保绿色环保及正品追溯全覆盖,按批次开展抽检。
3. 线上渠道、体系内装修公司:另行规定。
(二)依据标准:家居商品流通过程抽检依据《x家居商品环保质量评价标准》执行,标准未覆盖品类,依据本类型产品国标或行标执行。
(三)抽检场地
1. 线下商场:商场展厅、销售商仓库。
2. 线上渠道:自营产品仓库、第三方销售商仓库。
3. 住建集采:工厂仓库、楼盘装修现场。
4. 体系内装修公司:供货商仓库、装修现场。
(四)家居商品流通过程抽检合作机构
1. 各级单位优选国家级检测机构或商场所在城市质监系统下属检测机构。
2. 合作检测机构需具备 CAL 认证,优选具备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
(五)家居商品流通过程抽检管理规定详见《商品环保质量管理规定》(附件 2)。
第十二条 家居商品工厂源头抽检
(一)家居商品工厂源头抽检品牌
1. 报名参加“绿色环保领跑品牌项目”的品牌。
2. 流通过程抽检不合格品牌/复检不合格品牌。
3. 因绿色环保问题被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的品牌。
4. 因其他原因需重点关注的品类或品牌。
(二)依据标准:工厂源头抽检依据《x家居商品环保质量评价标准》执行,标准未覆盖品类,依据本类型产品国标或行标执行。
(三)家居商品工厂源头抽检内容1.家居商品绿色环保抽检。
2. 家居商品原材料抽检。
3. 生产工厂质量体系检查及评估。第十三条 家居商品正品追溯
针对中国家居行业以经销商代理为主的销售体系,在国家商务部,
质检总局等部委的支持下,x、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众多家居品牌共同推动家居行业“正品追溯” 工作,控制假冒伪劣,提升行业绿色环保。
(一)正品追溯实施原理:工厂源头贴码,消费者终端验证。
(二)追溯平台:中国家居正品查询平台:正品搜www.zhengpin.so
(三)主要任务
1. 深入家居商品的生产及流通全过程,构建全行业“正品追溯” 体系。
2. 推动全国性及地方性品牌加入中国家居正品查询平台,参与“正品追溯”。
3. 加强消费引导,提升消费者对“正品追溯”认可及参与。
第五章 引领与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绿色环保标准体系建设
(一)构建x绿色环保企业标准体系。
(二)推动企业标准升级为国家/行业标准。
(三)参与、承担国家/行业绿色环保相关标准建设。第十五条 深入开展校企合作
x与清华等高校展开合作,就家居行业绿色环保开展研
究。
(一)家居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
(二)推动家居行业检测技术革新,比如推广“气候箱法”检测甲醛释放量,逐步替代现有“萃取法”。
(三)推动家居产品绿色环保行业释放数据库建设。第十六条 x推荐家居绿色环保领跑品牌
x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环保管理制度
发文号:红星集发【xx】95 号版本号:1.0
页 码 : 第 9 页 共 10 页
x与 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合作,打造家居行业绿色环保领跑品牌标杆,推动行业绿色环保发展,引导绿色环保家居消费升级。
(一)评选方法:从家居商品工厂源头抽检、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流通过程抽检、消费者客诉等维度对家居品牌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选奖项:x推荐家居绿色环保领跑品牌/x推荐家居绿色环保入围品牌。
(三)评选周期:按年度发布榜单。
(四)品牌扶持:对获评品牌从销售,宣传等方面进行扶持,让绿色环保优秀的品牌获得显著的市场收益,进而带动更多品牌参与。
第十七条 推动行业绿色环保发展
x依托全国连锁的商业资源,从研发、市场双向驱动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降低行业对木材的依赖,增加森林覆盖面,关注行业低碳、低耗、可循环发展。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家居品牌管理
(一)x招商管理中心、营运管理推进中心、各区域、商场负责对家居商品按照本管理规定开展管理,抓好准入,做好监督, 确保平台销售家居商品的绿色环保。
(二)对问题品牌执行产品下架、限期整改、闭店、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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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纳入信用分类管理品牌黑名单。
(三)根据资质管理、流通过程抽检、工厂源头抽检、客诉反馈等情况对品牌进行分析,调整与品牌的合作策略。
第十九条 绿色环保管理工作独立考核并计入各中心、区域、商
场年底综合考评,具体细则另行下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营运管理推进中心、招商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联合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 附件
附件 1:《商品资质管理规定》
附件 2:《商品环保质量管理规定》
x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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