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自主办学材料汇编
(六会、一章程、一制度、两清单)
xx中学
目 录
1、xx中学章程
2、xx中学理事会章程
3、xx中学教职员代表大会要求
4、xx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5、xx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6、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7、xx中学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制度
8、xx中学依法自主办学工作实施方案
9、xx中学校长工作汇报评议公开制度
10、xx中学自主办学权力清单
11、xx中学自主办学负面风险清单
材料一: xx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办学、管办分离、第三方评价”现代办学制度,依据《中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之要求,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名称为高密市xx中学。属全民全部制公办一般初级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受民事权利、负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校接收中共高密市教育局党委、高密市教育局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本校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提出“四个全方面(全方面建成小康、全方面深化改革、全方面依法治国、全方面从严治党)”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全方面落实实施国家制订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方面提升学生素质,发挥学生个性专长, 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和学会发明,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 本校治校策略:
办学理念:
学校精神:
校 风:
教 风:
学 风:
办学目标:
培养目标:
第六条 本章程是本校师生职员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依
据,本校师生职员必需认真落实实施。
第二章 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七条 校长由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加强教育干部选拔聘用管理暂行措施(试行)》和《高密市教育局相关加强教职员管理要求》中要求,关键采取直接从教育后备干部中选拔、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校内竞争上岗措施,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很好业绩人才担任,并有要求聘期。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全方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实施民主集中制前提下,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终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 副校长实施竞聘上岗,由教育局聘用。学校其它中层教育干部关键按主管部门制订聘用条件、程序、竞聘上岗,学校聘用,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
第九条 教职员聘用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教职员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实施教职员全员聘用协议制,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建立学校和教职员之间契约关系,实施协议制管理。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全部教职员遵照自愿、协商、竞争、双向选择标准签署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措施等。聘用协议期限分为短期、中长久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学校教职员和中层干部在取得聘用资格后,再进行岗位竞争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
参聘人员应按要求在学校要求时间内提交应聘志愿,不按要求办理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拒聘。拒聘人员从拒聘之日起停发工资,并在退还学校要求相关费用后将其档案、人事关系转交市教育人才市场。
第十条 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根据精简、统一、效能标准,实施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多种管理规章和负责制度,关键包含:校长负责制、教职员聘用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等五项内容,做到办事有规范,工作有职责,考评有指标,功过有奖罚,使各处室、各层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正确而协调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决议机构
1、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最高决议机构,校长含有最高决议权,以避免出现议而不决现象。
2、行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由学校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参与,其职能关键是汇报部门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步工作计划,对学校发展要主动建言献策,对提出问题必需要有处理方案,经办公会讨论经过后实施。
3、党支部会议关键职责是研究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政策,确保学校正确办学方向,充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校师生早日实现学校目标。
第十二条 实施机构
1、校务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议和所部署工作任务实施、反馈及协调工作,传达学校领导工作意图,推进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2、学生部。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经过级部和教学班实施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相关学生德育工作方面工作决议。
3、课程部。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经过级部、学科教研室和老师实施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相关教学方面工作决议,落实教学常规,实施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组织、监督和调控。负责学校信息技术和电化教学、网络中心、电教器材、学校微机管理使用和维护、老师电教论文、电教优质课、电教教学能手推荐上报等工作。
4、事务部。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理好财,管好物。校产管理要做到帐卡物相符。搞好校舍建设和管理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5、发展部。负责学校课题立项、教研活动、除信息技术以外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和论文审理、推荐上报等工作。
6、级部。负责本级部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监督机构
1、学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基层组织,起政治关键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长充足、正确推行职权,确保和监督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计划在学校得以正确落实实施,确保学校办学社会主义方向。
2、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基础形式,教代会关键是经过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来实现民主管理职能。教代会代表以老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员民主选举产生。教职教职员代表大会每十二个月一届,每学期召开最少一次全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汇报,参与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
3、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共青团和学生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教职员管理
第十四条 师德修养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基础路线,全方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老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
3、热爱学生。关心珍惜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全方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停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老师在学生中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和提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主动宣传科学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齐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重视身教。
9、教职员要果断杜绝《潍坊市中小学老师"十不 "行为规范》所严禁行为发生:⑴、不参与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⑵、不带手机进课堂,严禁酒后上课,不在教室内吸烟,不误课拖堂;⑶、不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染)怪发型;⑷、不说脏话、粗话;⑸、不欺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⑹、不讽刺、挖苦、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学生,不得私自将学生停课;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费和摊派读物及学习用具;⑻、不得接收学生和家长礼品;⑼、不训斥、责难和恫吓学生家长;⑽、不托学生家长为自己和她人办私事,不得借用学生家长车辆。
10、对违反师德以下行为,要从严查处:⑴、分散本职员作时间和精力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⑵、以提升本人教育教学成绩为目标,不顾学生身心健康,搞"题海战术",加班加点,"搓揉"学生;或以不正当手段侵占其它学科讲课和练习时间;或向学生传输不健康内容;或不择手段提醒纵容学生考试作弊。⑶、以个人营利为目标,不经同意、私自利用课余时间自行举行多种形式"补习班"、"专长班"、"提升班"。⑷、巧立名目,私自向学生、家长乱收费;以营利为目标,直接或变相向学生摊派读物及学习用具。⑸、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引诱学生、家长请客送礼。⑹、体罚、变相体罚和欺侮学生。⑺、以多种手段冷落、歧视、排斥学生,甚至私自将学生停课或撵回家。⑻以"配合教育"为名,训斥、责难和恫吓学生家长。⑼、玩忽职守,不守要求,聚众赌博,传授错误,误人子弟。⑽、挑拨是非,拉帮结派,造谣中伤,破坏团结和其它违反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11、大力提倡和激励老师立足本职,努力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并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培优补弱,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家教。对教职员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要严厉阻止,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发觉违规现象并查实,包含到老师立即停职检验。
12、遵守高密市教育系统实施"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对违犯要求,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严厉处理,情节严重停职检验或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 教职员流动
1、严格根据高密市教育局《相关加强教育干部选拔聘用管理暂行措施(试行)》和《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设置学校内部机构,配置领导干部和教职员。
2、为确保学校教职员队伍结构相对稳定,教职员正常工作调动,必需在要求时间内(6月15日以前)由本人写出申请,过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申请调感人员经处室责任人和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过,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3、个人申请流动男不超出50周岁、女不超出45周岁老师,在正式办理流动手续前,要交回学校近5年学校所报销老师外出学习培训费、课题审理管理费和参评多种优质课、教学能手等学校报销一切费用。收回费用用于培训、培养在校老师。凡不交纳学校以前报销培养费人员,一律不转行政(档案、工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关系。
4、教职员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超出三日,学校要立即查明原因和去向,十日内将调查汇报报教育局办公室。
⑴、若教职员无正当理由或不服从管理常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出15天,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出30天,学校要办理解聘手续。
⑵、对于私自离职教职员,离职后即停发工资。超出30天,即做自动离职处理,将其自动离职情况汇报,报教育局办公室,当月停发工资,并立即吊销其编制卡,交教育局人事科,报市编制办公室核销其编制。经同意后,将自动离职处理结论放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 教职员培训
1、教职员应树立终生学习、不停进取优异理念。凡已取得老师任职资格在职教职员应主动参与老师继续教育和相关考试。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长职级评定、骨干系列老师评选关键条件,对当年完不成要求继续教育学分校长、老师取消其当年参评(聘)资格。《高密市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证书》用以记载老师继续教育学分,老师继续教育学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2、见习期老师必需参与市教育局组织见习期培训,凡不参与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转正定级。
3、支持和激励教职员参与在职学习,学历不达要求老师要主动参与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行学历教育。对离职进修者必需经同意,并签署进修期满服务期协议(通常五年),报学校和教育局同意、立案后,能够报考,经录用后参与进修。进修期满,不做二次分配,应立即回原单位工作。期满不归,学校应立即停发工资,追缴服务期违约金,并上报相关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归校工作,时间超出30天,视为自动离职。进修期间若继续报考高一级学校,必需报学校和教育局同意,不然,视为自动离职。
4、激励老师取得本专业本科学历,激励符合条件老师有计划地参与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习,取得硕士学位后,可依据能力和工作需要由教育局在本市教育系统内安排合适工作。对考取其它硕士学历教育人员,属协议制管理,要根据和学校签署协议条款办理。
第十七条 教职员聘用及考评
1、实施教职员全员聘用协议制,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建立学校和教职员之间契约关系,实施协议管理。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全部教职员遵照自愿、协商、竞争、双向选择标准签署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措施等。聘用协议期限分为短期、中长久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学校教职员和中层干部在取得聘用资格后,再进行岗位竞争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教职员聘期通常为十二个月,依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情况,聘期可合适延长或缩短。
参聘人员应按要求在学校要求时间内提交应聘志愿,不按要求办理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拒聘。拒聘人员从拒聘之日起停发工资,并在退还学校要求相关费用后将其档案、人事关系转交市教育人才市场。
2、学校成立由干部及相关教授组成,和教职员聘用工作相适应工作组织,严格聘用程序,有序组织聘用工作。
3、学校和受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新录用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国老师法>措施》要求,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和非师范院校师资班毕业生服务期不低于八年。在约定服务期内,能够在本市教育系统内流动,但向高密市教育系统外流动,须交纳一定数量违约金,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外流动。因特殊专业需要,聘用非师范类毕业生参考实施。
4、全部在职在岗教职员均应参与岗位目标考评,职级管理教育干部考评由市教育局按职级管理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其它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考评根据《学校干部管理暂行措施》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其它人员必需参与单位岗位目标考评,做到事事有检验、岗岗全部考评。
凡本年度6月30日前已离退休或已达离退休年纪还未办理手续,和离退休后又被返聘,不再进行考评;本年不在岗超出六个月,暂不进行考评;聘用后,现在外脱产学习,暂不进行考评;因犯错误处分期未满和正在接收组织审查,暂不考评。
5、每个工作岗位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不一样性质岗位特点,根据分层管理、层层负责标准,确定岗位职责和责任目标,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内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依据岗位目标责任要求,不停发明性地拓宽新工作外延,努力为学校发展多做工作,避免拈轻避重,碰到问题绕着走不良工作作风。
6、制订岗位目标考评具体措施,根据责、权、利结合标准,在明确岗位职责、责任人权利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奖优罚劣,并以此为依据,实现教职员聘用中优胜劣汰,使岗位目标考评结果成为教职员薪酬兑现、评优树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聘用关键依据。
7、凡参与岗位目标考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目标考评成绩即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成绩,优异等次依据百分比按岗位目标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校中层以上教育干部优异等次不超出40%;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优异等次不超出15%。
8、教职员和单位在聘用、年度或聘期考评等工作中出现争议,由学校聘用争议调解小组先行调解,继续有争议报市教育局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直至报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立即化解矛盾,维护单位和受聘教职员双方正当权益。
第十八条 教职员评优树先
学校实施先依据“三年内不反复表彰标准”确定候选人,然后根据“5、3、2”措施择优上报。
第十九条 老师福利
老师福利实施“福利变奖励”措施,依据老师贡献把福利变成奖励,激励主动为学校做贡献,不停争取进步。
第二十条 处罚
1、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员应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法乱纪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免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公职八种。党纪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五种。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权限,按摄影关要求实施。
2、 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因违反相关政策、违反教育教学规律,发生教育责任事故,有意或过失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影响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或对教育形象产生不良影响,根据高密市教育局《失误诫勉累积制度》和《教育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要求处理。
3、 教职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学校要立即报市教育局,并于上诉期满向法庭索取判决书,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教育局,按要求程序和权限办理开除公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职称评聘
1、评审老师专业技术职称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参评人员经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经公告无异议者,含有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要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为前提,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标准等,组织符合条件教职员按要求程序和方法参与竞争上岗,聘用人员和单位签署聘用协议。
第二十二条 请假管理
教职员凡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必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0天以上者,须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立案;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含3天)者,报市教育局审批。事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档案工资;病假期间待遇按下列措施实施:
1、基础工资发放:
依据鲁政发[1981]59号文件要求,基础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含10%,下同)按以下标准实施:(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发给原基础工资全额。
(2)病假超出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根据下列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满,发给本人基础工资90%;工作年限满,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全额。
(3)教职员病假超出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根据下列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满,发给本人基础工资70%;工作年限满和以上,发给本人基础工资80%。(4)上述(1)、(2)、(3)项教职员,取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授予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保持荣誉,病假时间不管长短,不扣发基础工资。
2、各项津贴、补助发放:
岗位津贴、职务补助、岗位补助从教育局、人事局同意病假之日起停发,其它各项地域性津贴、补助暂不做统一要求,可视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发放措施。
3、薪级工资晋升:
十二个月内请病假超出六个月,不进行年度考评,下十二个月度不能按国定要求晋升薪级工资。
4、工龄、教龄计算:⑴、依据(56)国人事字第0055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六个月以内,连续计算工龄,超出六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出六个月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工龄能够合并计算。⑵、依据鲁工改[1985]6号文件要求,老师十二个月内实际工作不足六个月(含十二个月内连续病假超出六个月),这十二个月不能作为累计计计算教龄工作年限。4、在职教职员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者为旷工,旷工人员按实际天数扣发档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5、婚假、女教职员产假由校长审批。男女双方晚婚,除国家要求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除国家要求九十日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增加婚假、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依据教育工作性质,不设工龄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探亲条件须休探亲假者,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6、教职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儿女)死亡时,能够依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三天丧葬假。教职员在外地,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员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能够依据旅程远近酌情给旅程假,在同意丧葬假、旅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其它费用由教职员自理。
7、寒暑假期间,如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业务活动,通常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需请假者,须根据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同意而无故缺勤、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对待。凡属经市教育局同意请假、销假事宜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第二十三条 离退休教职员管理
1、 在职教职员凡符合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相关退休、退职暂行措施》文件中要求退休条件,应该在抵达退休年纪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拖延。教职员出生年月档案记载和户口簿、身份证等不一致,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要求进行安置和发给养老保险金。要于每十二个月底对下十二个月度达成退休年纪干部职员进行摸底统计,做到所报名单无遗漏、无差错。提前离岗人员达成法定退休年纪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2、 根据《国务院〈相关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措施〉》(国办发[1978]104号)和潍坊市人事局《相关严格实施病退和特殊岗位提前退休审批程序通知》(潍人退[1999]3号)要求,未到法定退休年纪人员,男年满五十三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参与工作年限满十年,经医院证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十二个月以上原始病历,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人事局按干部、工人管理权限审批并办理退休手续。
3、离退休教职员养老保险金要按月足额立即发放,不得拖欠、克扣。离退休教职员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4、离退休教职员离退休时安家补助费、房屋修缮费,要按政策要求标准以人事局批复为依据发放。
5、按相关要求落实好离退休教职员医疗保险制度。
6、离退休老师管理工作是教育工作关键组成部分,学校要充足认识做好离退休老师管理工作关键意义,把离退休教职员管理工作列入关键议事日程,学校工会要建立健全老教协会及管理服务组织。
7、离退休教职员和在职教职员一样参与组织生活。
8、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教职员学习制度,工会每个月最少确定一个离退休教职员集中学习日,组织离退休教职员学习、交流、开展文体活动等。
9、街道各中小学校每十二个月最少要举行一次离退休教职员参与文体竞赛活动。
10、离休、退休和在职教职员逝世后,所在单位要于二日内将死亡汇报报教管办办公室,并立即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在职教职职员资、编制等核减手续,其丧事处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相关文件实施。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已故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定时检验核实,每十二个月向遗属所在村(居)、派出所调查取证,对已失去补助条件,应立即给予取消,并将调查结果报教管办办公室立案。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属义务教育范围,本校服务对象是本招生片接收完小学教育儿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一周军事训练,对学生进行国防意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同时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法纪校规、仪容仪表及安全等方面知识,使她们以崭新姿态投入新阶段学习生活。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身体复查,对于复查中发觉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学生,立即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诊疗。在30天内治愈,并经市级以上医院证实其符合继续学习条件,准予回校继续学习;若超出30天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不能回校继续学习又不办理休学手段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要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主动向上,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参与多种公益活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使自己在本学习阶段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各方面素质全部得到提升,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新人。
第二十八条 学生要认真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发明性地学好每一门课程。要尊重老师劳动和人格,在老师指导下,发挥本身主观能动性,勇于质疑,善于质疑,探究真理,服从真理,认真、主动、主动地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好各门课程前提下,应主动参与有爱好课外活动,努力发展发挥自己个性专长。争取成为既全方面发展,又有专长、有创新精神人才。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即按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跟踪统计年评语、操行等级、各科学期成绩和补考情况、体检和体育锻炼情况、家庭情况、奖励和处分情况及毕业判定等。操行评语和毕业判定依据国家教委1988年公布《相关中学生品德评定几点意见(试行稿)》要求,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审定。
学生个人学籍档案,是学生以自己行动书写个人历史开始,每个同学 全部应努力写好自己历史。
第三十一条 对学生奖励和处分
1、由值日领导、值日老师、学生部、卫生室和学生会轮值学生干部对各班天天实施纪律情况,清洁卫生情况和好人好事等进行考评和检验,量化评分。政教处对每一周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评出流动红旗文明班级由行政颁发流动红旗给予表彰。期末由政教处组织评选优异班级,学校对优异班级给奖励。
2、班主任对该班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进行考评和统计,作为评定操行等级和认定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关键依据。
3、学生荣誉实施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制:⑴、个人申请。初一学生刚入课时,学校下发"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统计册",本册学生一用三年。让学生每学期填写一次"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申报表",每个学生依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自己要在这一个学期计划取得荣誉称号,一个学生每学期能够申请一个或多个荣誉称号。称号名称能够选择学校统一提供,也能够依据自己专长来自己命名。如"学生领袖"、"十佳中学生"、"干部标兵"、"优异学生导师"、"进步冠军"、"自信成功标兵"等全部是学生自己命名。学生在确定个人荣誉称号后,依据自己实际情况,同家长一起,制订出比自己上学期有显著进步要取得荣誉称号标准和具体可操作达标方法,并经班主任审批同意。⑵、班级展示。学生完成上述任务,利用第二周班会时间,在班级内举行"人生舞台、我是主角----学生个人荣誉申请专题班会",每个学生要向全班同学宣读自己在本学期要取得荣誉称号、具体标准和达标方法,方便于以后接收大家监督。同学们全部认为制订标准比上学期有显著进步,符合个人实际情况,就经过,不然,需要重新制订标准。⑶、实施达标。自我提醒:学生在自己课桌顶角张贴"自信卡"。"自信卡"有五项内容,其中一项就是本学期申请荣誉称号,让学生时刻看到自己在学期初申请荣誉称号,提醒自己不停努力,争取达标。导师帮扶:在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活动中,专门建立"自信成功足迹--城南名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拾贝"专用本,供导师和学生交流之用。达标汇报。学期结束前,各班举行"个人风采展示会--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汇报",学生在会上要依据自己学期初制订荣誉称号标准,向全班同学逐项汇报自己在这个学期达标情况。只要得到80%及以上同学认可,就能够取得自己学期初申请荣誉称号。假如达不到标准,未被同意,她还能够提出借荣誉称号要求,借荣誉称号时,她必需在班级中请一名很优异同学给自己作"同学导师",这位"同学导师"愿意带这个"同学硕士",并确保能够一起努力,相互帮扶,下学期达标。假如有一方不能实现诺言,学校就随时收回这对"同学导师" 和"同学硕士"荣誉称号。⑷、集体表彰。学期末,学校在休学仪式上,对申请荣誉达标同学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学生部检验评选各班"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登记册"填写情况,对优异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学校把"学生个人荣誉申请达标登记册"作为学生成长档案袋关键材料之一,为学生初三升学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可靠依据,留下学生健康成长足迹。(5)、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达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经过家访,和家长配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旷课累计达四面,报请学校给“劝其转学”提议;经家访动员,仍不愿回校学习,学校呈请相关部门,强制监护人送学生回校学习或让监护人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4、对严重违犯纪律学生,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报学生部,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经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给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立即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应认真检讨自己错误,切实更正错误。在处分期间没有重大违纪行为,记过处分一个学期后、察看十二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处分,经班主任同意,报学生部审查,行政会议同意撤销处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校属市财政全额供养行政机关。经费起源关键是市财
政拨款。学校财务活动,接收相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财务活动负总责,负责经费
筹措和使用,审批一切财务收支,并对本校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性、正当性和所报送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完整性负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学校必需严格遵守上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重大开支申报制度。学校各处室所管辖活动项目包含经费开支,先提出申请,由校长授权指定人员办理或委托总务处办理。严格实施经费开支审批相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 设置财务科,内设报帐员、校产管理员岗位,隶属事务部。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严格实施国家颁布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施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依法接收上级相关部门检验和审计;每十二个月向教代会汇报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三十七条 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制度,损坏、遗失按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时给予校务、财务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由校长提出意见,交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教代会审议经过后实施。
第四十条 校内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管理规则由相关处室、科组、班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相关要求制订。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若和上级颁发政策法规相抵触,则以上级颁发政策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高密市xx中学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已经校务委员会讨论修改,并提交教代会经过;自9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 xx中学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适应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开放办学需要,强化民主决议和社会监督,实现依法自主办学、科学管理,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学校,特成立高密市xx中学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是由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小区、家长、社会各界等多方协作,共同参与学校发展和管理参谋、咨询、协调、监督机构,xx中学校长及校务委员会接收理事会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理事会对学校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项目、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有参议权,理事会对学校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团体实施能力有监督权。
第四条 理事会宗旨是加强学校和社会各界联络和合作,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全方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打造学校品牌。
第五条:理事会办公室在xx中学校长办公室。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理事会组成。理事分布要有广泛性,理事和学校发展要有利益相关性,对参与学校管理要有主动性。理事由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著名人士、小区代表、教育局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理事人数为7人。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三年,能够连选连任。
第七条 理事会人员基础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遵法,政治素质好;热心教育事业,了解社情民意,对学校发展有较强责任感;含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按要求推行理事权利和义务;能够对学校发展计划、年度计划、重大发展目标、重大改革项目、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出计划策,依法监督。
第八条 理事会人员产生。学校代表由学校工会推荐,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推荐,政府代表由市教育局推荐,其它人员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推荐。理事会推荐名单需报教育局立案。理事因故缺位,由原推荐组织推荐增补。
第三章 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理事权利
1、有权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2、有权听取学校工作汇报,有权了解和学校生存、发展相关一切问题,对学校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善意见和提议。
3、有权对相关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计划、教育改革等重大事项决议,进行指导、监督、咨询和审议。
4、有权对校长任免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提议。
第十条 理事义务
1、自觉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关心学生,关心老师,关心学校工作。
2、主动参与理事会活动,关心学校发展计划和工作计划实施,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咨询。
3、广泛搜集社会各界、小区群众对学校工作意见、提议和批评,并如实向理事会反应。经过多个形式和路径宣传学校,扩大学校影响。帮助协调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关系,为学校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第四章 理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理事会议安排:定时召开理事会议,每学期最少一次。召开时间通常在学期初或学期末。在有必需情况下,经理事长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提议,能够临时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 理事会必需审议事项:1、校终年度工作汇报;2、学校长远发展计划;3、教代会讨论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为确保对学校重大问题正确判定,理事会召开前一周必需由理事长拟出议事内容,书面通知到每一位理事,方便理事充足准备意见,会上讨论。必需时理事会可采取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做出集体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高密市xx中学理事会11月13日第一届一次会议讨论经过,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生效,本章程条款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并由理事会负责修改。
材料三:xx中学教职员代表大会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老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我校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第三条 学校教职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员代表大会)是教职员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础形式。
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教职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员代表大会应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习总书记提出“四个全方面(全方面建成小康、全方面深化改革、全方面依法治国、全方面从严治党)”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全方面落实实施党基础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员代表大会代表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员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员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员代表大会组织标准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职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制订和修订情况汇报,提出修改意见和提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计划、教职员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和其它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处理方案汇报,提出意见和提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汇报和其它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提议;
(四)讨论经过学校提出和教职员利益直接相关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和对应教职员聘用、考评、奖惩措施;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员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六)根据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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