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 众 制 度
第一部分 公众制度
一、石竹新花园管理条约............................................................01
二、石竹新花园住户手册............................................................10
三、石竹新花园精神文明建设条约.............................................17
四、石竹新花园楼宇使用及维护管理要求..................................18
五、石竹新花园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要求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承诺书
装修施工治安消防责任书 ..............……............................20
六、石竹新花园物品搬出/入管理要求......................................23
七、石竹新花园交通管理要求..................…………………...........24
八、石竹新花园治安管理要求.............................................….....26
九、石竹新花园环境卫生管理要求....................................….......27
十、石竹新花园环境保护管理要求.......…....................................28
十一、石竹新花园园林绿化管理要求............................................29
十二、石竹新花园消防管理要求......…………...............................31
十三、石竹新花园安全用气管理要求...............….........................36
十四、石竹新花园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要求................................37
十五、石竹新花园商业网点管理要求...................….….................40
十六、石竹新花园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要求...........…...…................42
十七、石竹新花园流感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要求......................43
十八、石竹新花园电梯使用须知...............................………...........44
业 主 公 约
房号:
姓名:
东莞市金盛物业发展
业主条约
为加强石竹新花园(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正当利益,保障物业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发明优良环境,同意签署本条约,并共同遵守。
一、 业主权利和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全部权人。
(一)权利:
1、 依法享受所拥有物业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权利;
3、 有权按相关要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 有权自己或聘用她人对物业自用部位多种管道、电线、水箱和其它设施进行正当修缮,但法规政策要求必需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除外;
5、 有权依据房屋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市政公共设施情况,提议物业管理企业立即组织修缮;
6、 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议表决权;
7、 有权就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质询,并得到回复;
8、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要求期限定时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 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提议、意见和批评;
10、 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提议;
11、 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其它维修责任人负担维修保养责任,对方不维修保养或不予配合,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强制维修保养,按要求分摊费用。
(二)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
2、 在转让其物业时,应在转让后十五内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转让详情,且支付一切应支付而未支付管理费用,并促进承让人签署本条约;
3、 实施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议、决定;
4、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整齐、美观、通畅及公共设施完好;
5、 按要求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6、 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需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企业审查同意,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要求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她人正常使用物业现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给予退还,不然视违章情况给予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和粉刷楼梯,还应同时缴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还应负担对应赔偿费用。
7、 业主如请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关费用;
8、 明白并承诺和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正当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法律关系时,应明确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相关部门要求和业主条约,并负担连带责任;
9、 明白并承诺业主及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协议要求除外);
10、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效和布局等;
(2)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拄、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
(4)私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
(5)不按要求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喂养家禽、对人身含有攻击性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乱搭、乱贴、乱挂、设置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出要求标准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
(11)要求管理企业或下属提供和该物业管理无关服务及直接惩诫管理企业属下行为;
(12)私自在本物业内举行大型集会;
(13)令本物业购置公共保险失效或令保险金提升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严禁其它行为。
二、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1、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常设(实施)机构,经政府部门同意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均应接收市物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且住用率达成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3、本物业全部享受投票权已住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与投票,行使法定权利,负担法定责任。
4、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她人出席和投票,不然视为弃权,并应服从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委托她人投票,必需出具授权委任书,不然该项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任书必需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公章。
5、业主大会能够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6、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以后业主大会,并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经持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分工及其它事项给予公告并汇报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需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业主决定,能够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8、业主大会出席人数达成要求人数时,在会上提出需经决定事项,由出席会议业主表决,以过半数经过有效。
9、业主投票时,以每套单元式住宅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每份房地产证书一票。
11、 业主大会决议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内容不得和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违反要求,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给予纠正或撤消。
三、 条约期限
明白并同意石竹新花园整体物业管理权由东莞市金盛物业发展负责管理,管理期限自入伙之日始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
四、 违约责任
1、违反本条约义务条款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有权强制整改,包含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法;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责任人给予赔偿并负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方法给予公布,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项目和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2、业主不按要求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基金等费用和赔偿金、违约金处以每日千分之一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拒绝缴交,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方法。
五、 其它(附则)
1、同意管理企业推行其管理职责,每十二个月提取管理开支总额百分之十作为管理酬金。
2、本条约由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报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已入住业主签字后生效。
3、本条约对全部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一样含有效力。业主更换,本条约继续有效。
4、业主大会可依据本小区实际情况修改业主条约内容,向提前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立案,修改补充内容自业主大会经过之日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署。
5、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因本条约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市工商局下属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条约一式三份,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各持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住宅: 苑 栋 号
商业用房: 苑 栋 号(店、铺)
其它:
所在单位:
电话: (宅)
(办公室)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居家指导(住户手册、)
第一部分 前 言
欢迎您入住由金盛物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石竹新花园。
为业主提供〖尽善尽美,至真至诚〗服务,是金盛物业不懈努力并致力追求目标。凭借科学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本企业竭诚为业主提供舒适、温馨、安宁居家环境。但要成功达成此目标,诚靠各位业主鼎力支持和真诚合作。在此,请您细心阅读此本《居家指导》,方便了解您权利和义务。
恭祝各业主生活愉快,身体安康,万事胜意。
东莞市金盛物业发展致
第二部分 小区介绍
石竹新花园介绍
石竹新花园在四环路和科技路口高科技开发园区,东临东莞市关键计划中未来市中心区,周围有市关键工程科技大道、政府办公中心、大型商业中心、汽车总站等,将是东莞政治、科技、文化、经济中心,极具升值潜力。
石竹新花园占地面积12.7万平方米,建成后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居住单位2700户,人口一万人左右,绿化率50 %以上,计划两年半开发完成,小区分为四个组团石竹苑、瑞竹苑、 秀竹苑、富竹苑,建有一个功效齐备现代化会所,一个中心幼稚园和曲线泳池、保龄球馆、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各类体育健身设施。为了小区孩子健康成长,尤其开辟东莞市第一家小区内儿童图书馆、阅览室、书画室、。
小区设有宽带网、楼宇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家居安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直饮水系统等。
开发商耗巨款聘用新加坡奇利环境设计企业进行园林设计,以水文化、路文化尽展新加坡园林风貌,独树东莞。
第三部分 企业及管理处介绍
金盛物业发展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为主营业务,下属物业管理部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管理队伍,建立了一整套现代、有效企业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日益提升。现管理有石竹新花园、石竹花园、稻香村等小区,
石竹新花园管理处全方面负责花园1--4期物业管理,用户服务中心在会所二层,按职能分工,一期下设五个部门:
用户服务中心:负责接洽住户,办理入伙、装修、办证、投诉、提议等事务;
工程维修部: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运行,室内维修;
安全管理部:负责治安防范、交通车辆、消防管理;
环境管理部:负责清洁、消杀、园林及特约服务;
综合事务部:责任人事、行政、后勤、小区文化等。
石竹新花园管理处将竭诚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部分 用户服务
1、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为全体业主/住户提供常常性服务,包含有:
(1) 卫生服务:天天清扫、擦公共场地、物品,搜集清运垃圾、定时清洗垃圾桶等,定时进行消杀。
(2) 公共设施、设备检修:包含供水、供电、排水、管道气、电梯、消防、照明等系统及道路、沟渠、房屋本体共用部分等。
(3) 绿化服务:园林花木修枝剪形、浇水施肥、除草杀虫、补栽补种、有偿服务等。
(4) 治安防范:小区封闭式管理,二十四小时巡查。
(5) 交通管理:行人、车辆行进、停泊,停车场管理。
(6) 消防管理:住家、商铺、公共场所防火预防、检验、应对。
(7) 交通服务:开通若干班次专线巴士,线路立即间请在用户服务中心查询。
(8) 每个月代抄水、电、气表,计算及收交费用。
2、 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是满足业主/住户尤其需要提供部分服务,有以下项目:
(1) 提供物业委托代理转让、租赁;
(2) 中介代理:如请家教、保姆、代理广告业务等;
(3) 提供钟点家政服务;
(4) 土木工程维修和室内外装修、家电维修、园林绿化修剪打理;
(5) 代购商品、代订票;
(6) 代管房屋:业主/住户长时间外出或旅游时代为管理;
特约服务收费标准,凡属市物价部门已经有要求,按要求标准收费,其它按《 》进行收取费用,
3、 服务时间:
管理处日常办公时间为:早晨8:00---12:00
下午14:00—18:00
除上述时间外,管理处设有监控中心,天天二十四小时值班为业主/住户服务,遇有紧急事故可经过对讲系统向监控中心求援,亦可向管理处紧急电话求援(晚上21:00时前),亦可向就近巡查保安员求援。
4、 管理处电话:
控制中心电话:
管理处传真: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救护:120
交通事故:122
电话故障报修:
第五部分 物业管理费用
1、 管理费用途:
(1) 管理处职员、业主委员会人员薪金、津贴和福利;
(2) 保安费;
(3) 清洁费;
(4) 绿化管理费
(5)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作及小型维修、保养费用;
(6) 固定资产折旧费;
(7) 法定税费;
2、 交付方法:
业主/住户能够到管理处现金支付或经过管理处指定银行机构划帐。
3、管理费调整:
管理费标准将依据小区以后实际支出而调整,调整前业主/住户将取得咨询及通知。
3、 管理费盈亏及财务汇报:
若管理费不足以支付物业管理各项开支时,按前条要求调整,如有盈余,将余额拨入下十二个月度物业管理之用。
管理处每 个月向业主/住户提供小区收入、支出财务汇报。
第六部分 入伙、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电话报装
为方便您办理入伙手续,敬请仔细阅读办理须知:
一、 业主办理入伙应携带资料:
1、 入伙通知书(原件)1份
2、 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 家庭组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4、 东莞市城区 银行存折原件
二、 业主委托她人办理入伙(除第一条所含资料外),还应携带:
1、 业主委托书1份
2、 业主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三、 办理程序:
1、 交验《入伙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及相关资料
2、 业主凭《入伙通知书》到开发商财务部缴纳水电报装等杂费(具体种类、金额见现场附表)
3、 业主携带缴款证实和《商品房买卖协议》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收楼手续,回收《入伙通知书》。
4、 业主填写业主档案、签署《业主条约》、办理各类银行托收划款协议(包含:管理费、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
5、 交纳入伙相关费用(预收三个月管理费等)
6、 由管理员陪同业主验房,抄录水、电、气表底数,填写并签署《物业验收交接表》,领取户门锁匙,如有保修项目,可留锁匙
7、 如需要,可办理停车位租用及出入手续
8、 如需要,可办理房屋装修手续
四、应发放资料:
〈〈住户手册〉〉
<<业主条约>>
〈〈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申请表〉〉
《机动车停车位租赁协议》;
《房屋使用说明书》;
《房屋质量确保书》;
各类协议书用户联
(水电报装待具体方案出台)
第七部分 业主/住户责任义务
公 共 场 所
包含:道路、停车场、楼宇大堂、楼梯、走廊、园林绿化地、湖桥、亭阁、球场、儿童游乐场、电梯等,均为公共享受,
严禁在公共场所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物或占为私人场地
管理处有权进行劝戒,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或民事责任。
房 屋 用 途
本花园全部住宅单位不可用作商业及其它非住宅用途
各业主/住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和土地批文、政府用途许可条款相抵触用途。
装 修 手 续
·敬请业主在对家居进行装修之前,前往管理处领取《房屋二次装修申请表》并办理以下手续:
--提供承建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章)及资质证书等。
--申报装修项目,递交装修平面图
--交纳装修确保金和相关之费用
--业主、承建商签署《房屋装修管理承诺书》、
承建商签署《装修施工治安消防责任书》
--办理装修许可证及临时施工人员出入卡
·在未取得管理处书面许可之前,切勿动工。
·敬请于装修前仔细阅读《石竹新花园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要求》、及并遵守之。
·不妥装修将会严重影响楼宇安全及业主居住环境。为此本管理处将严加管理,由此带来很多不便,谨致歉意。
装 修 规 定
一、 承重结构
房屋承重结构(包含承重墙、柱、梁、板等)位置、尺寸、强度全部是经过严格计算得出,任何情况下全部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孔或开门窗。
二、 燃气管道
房屋室内燃气管道是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敷设,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严禁随意改动或进行掩盖。
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业主须向市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燃气企业更改并验收后开通点火;业主应在装修之前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实。
三、 电气线路
电线敷设和电器安装,业主应聘用持有操作证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电器总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负荷。
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需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相关部门审查并符合要求,经同意后方可增容,费用由业主/住户支付
四、 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改造和施工必需确保其它业主家中管道安全使用。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防护方法。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业主负责清理疏通并负担一切费用。在改造排水管道时,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 防水
对厨房、洗手间等需防水部位应注意防水处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楼板渗漏水,由业主负责修复并负担一切费用。
六、 装修材料
1、装修材料尽可能采取防火材料、环境保护材料。
2、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出10毫米。
七、 外部装修
1、安装内壁式防盗网,应按管理处要求统一式样、材质、位置进行安装。
2、进户门不得加装防盗金属门,不得改变原有门洞设计,不得妨碍楼道通行及违反消防管理要求。
3、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更换,须取得小区全体业主同意,由管理处按小区统一规格、统一色调标准协调安排。
4、遮阳蓬、帐、百叶窗不能伸出外墙,
5、严禁封闭阳台,不得在阳台加砌围栏,不得在阳台堆放有碍观瞻物品
阳台上摆有花盆时要加护栏河,以防跌落伤人
6、未取得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主户/业主不得张贴任何招贴、通告、招牌、广告或其它商业性质物件于建筑物阳台、窗户、外墙及公共场所或设施。
八、 施工现场
装修施工应在业主房屋内进行,严禁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九、 垃圾清运
装修垃圾必需袋装,出户垃圾迅即运至小区集中堆积点,预防阻塞公共通道和影响观瞻,管理处提供有偿清运服务。
十、 装修时间
1、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周围住房休息。装修施工时应尽可能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等),噪音较大(如切割等)半成品加工须到小区外完成。
2、小区入伙后首三个月时间内许可装修时间为7:00—22:00。三个月后装修时间为8:00—12:00,14:00—18:00,承建商应合理安排好人力物力。如装修工期紧,取得管理处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20:00,但在18:00—20:00期间,严禁在楼内喷油漆、烤漆、发出较大噪音。
3、装修工期通常不超出期40天,如确属需要,可向管理处申请延期。
十一、防火
房屋装修期间,业主应要求承建商配置必需消防设备,并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相关要求,如不得将电源直接插入插座中,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在室内烹煮食物,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方法。
十二、空调机安装
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计划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破坏墙体,并注意以下事项:
1、妥善将空调机产生冷凝水接驳至合适位置;
2、空调机承托架须使用不锈钢材料,以免生锈影响外墙外观或造成其它消极影响。
十三、其它
1、应在申请获管理处正式同意后,方可派施工人员入场施工。
2、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业主须报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四、处罚
1、在装修过程中,若不按第一、第二项要求进行施工,除限期修复外,情节严重,管理处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诉讼。
2、若不缴纳装修确保金按第三至十三项要求施工,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强制方法停止该户装修。由此造成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3、房屋装修完成后应立即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十五、装修承建商
1、业主应确保装修承建商到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并领取《工人员出入证》管理处检验中若发觉无证施工人员,会强制其离开本小区。
2、业主应确保装修承建商服从管理处管理,并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要求。如装修承建商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管理处有权强制该承建商施工人员迁离本小区。
煤 气 管 理
入伙时煤气管道已安装并经过验收
业主如需要开通煤气时,必需向 提出申请,由 为业主接装,费用由业主负担
业主必需向管理处提供 专业企业施工验收证实
严禁私自安装,违者罚款
缴 费 事 宜
·管理服务费自业主入伙之日起即行计付;未入伙房屋以正式入伙之日30天后开始收取,标准等同已入伙房屋。
·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或承租人交纳均可,但若拖欠,最终仍由业主负责。
·管理服务费之外,业主尚需交纳其它部分相关费用,具体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环 境 卫 生
·“公共卫生,人人有责”,敬请各业主珍惜身边美好环境。
·请勿随地吐痰或弃置垃圾、杂物。
·请劝导孩童,切勿随地便溺或涂污墙壁。
·切勿高空抛物,以免造成意外,危及她人性命。
·不可在室外摆放神位。
·请勿在小区内喂养家禽、家畜及没有许可证宠物,避免影响邻里休息,以保持公众地方清洁。
·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地漏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提请各业主将垃圾分类袋装后扎紧袋口送到楼层之垃圾搜集箱内,方便于清倒及预防污染。
·商业网点经营者严格实施“门前三包”,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
园 林 绿 化
·请万分小心,敦促孩童不要攀登园林树木及跨越各处栏杆、围墙,以免发生危险。
·请勿在草坪内踩脚踏车,打球,玩滑板或嬉戏,放养牲畜。
·请勿损害、采摘花卉树木。
·请勿在草坪、树木上晾晒衣物。
·请勿私自改变私家花园功效(如种菜、改作仓库等);
·请勿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
停 车 须 知
·为保障停车场之良好秩序,预防违例停车、阻塞交通等,本管理处制订了严格管理方法,在此恳请各业主给合作。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实施要求,对可疑情况立即汇报;
·车主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不然,后果自负。
·凡收费停车场停放车辆,必需按市政府要求交纳停车费;
·如需办理停车月卡,敬请各业主携购房协议及车辆投购保险之证实前往管理处办理。
·请将月卡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方便检验
·全部车辆严格按花园内要求路线、停车线、车位行驶、停泊,
·花园内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如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不准在小区内鸣喇叭、清洗修理车辆,明火作业。
·提请业主离开之前仔细检验车辆门窗等是否关严,切勿将珍贵物品放于车内。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和有污染物品车辆进入
· 凡在停车场保管车辆必需购置车辆综合保险,若有丢失或损坏,管理处可帮助车主报案、向保险企业索赔;
·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和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给予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部分 住家须知
管 理 人 员
·为确保高度服务水准及管理职能,恳请各业主合作,避免差使管理人员作私人服务。
·本企业严禁全部管理人员收受或索取业主额外赏赐和利益。
·各业主/住户无权直接惩处管理人员,如对该职员不满,可向管理处投诉,由管理处采取对应处理。
投 诉 及 建 议
·若业主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赐电管理处,若有书面赐示,亦可投掷意见箱。
·欢迎各业主提供任何相关本小区管理意见,恳请您留下姓名及联络电话、地址,方便我们立即联络和回复。
·若投诉部分管理人员,请尽可能录用其编号及姓名,方便调查、处理。
维 修 保 养
·依据广东省、东莞市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保修期以后日常房屋维修,业主室内部分费用由业主自行负责,毗连部分费用由相关业主分摊,公用部分费用由管理处负责,提请各业主留心。
·房屋公有部位凡属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负担相关违约金。
·因管理或维修需要进入业主室内时,业主应提供必需协作。
·若需上门维修,请即致电管理处。
安 全 防 范
·为保障住户安全,本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来访客人登记后方可进入。
·保安员在必需时会查询进入楼宇陌生人士,请向贵亲友解释此乃加强保安之方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各业主进入楼宇时,请提防陌生人士尾随而入。如有怀疑,请即通知保安员或致电管理处。
·管理处工作人员因需要入室工作时必需出示工作证和相关派工单。
·若发觉任何可疑之人士,请即通知保安员或报警。
·凡大件物品携带出门,须先申领放行条,交保安员验证后放行。
·凡住户搬离小区,应先向管理处申报,管理处经核实并查清相关费用已结清后开具放行条,交保安员验证后放行。
·勿让年幼儿童单独留于屋内,以防发生意外。
·避免将大量现金、珍贵物品存放家中。
·外出时,将全部窗户关闭,门锁好;黑夜时,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
·如需任何援助,请即致电管理处。
防 火 须 知
·对还未熄灭香烛、火柴、烟头等小心处理。
·不要在同一插座接入过多电器,或在没有合适插头情况下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以免发生意外。
·不要在家中储存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等。
·使用煤气时请将窗户、排风扇打开,以保持空气流通。
·定时检验及更换电线和开关、煤气之胶管、阀门等。
·通知家人应熟悉电源开关及煤气总掣所在位置,紧急时立即断开。
·火柴、打火机及其它易燃物品应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地方。
·教育儿童不要玩弄或移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
·切勿损坏小区内消防设施。
·请勿将自行车、鞋架等堆放于楼梯、走廊等公共通道,随时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一旦发生火警,务必保持镇静,并尝试进行下列步骤,以挽救或减轻灾难:
--拨打119报警
--打破就近消防栓玻璃,按响警铃
--通知保安员或管理处,唤醒邻居
--切断电源开关及煤气总阀
--尝试用灭火器或消火栓灭火
--关闭全部门窗及防火门,预防火焰及烟雾蔓延
--烟雾浓密时,应尽可能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面部以防窒息
--火灾时勿使用电梯
防 风 须 知
暴风雨来临之前,为保障业主生命及财产安全,务必请您做到以下:
·扣紧门窗,避免门窗被强风吹开。
·把阳台晾晒衣物收回室内,护拦河上花盆杂物清理或搬下。
·将玻璃窗贴上胶条,并切记勿在玻璃门窗周围停留,预防玻璃吹破后碎片四散引发危险。
·检验沟渠、地漏是否通畅,免被堵塞后引至积水泛滥。
·如需任何援助,请即致电管理处。
水 浸
若发生水浸请立即致电管理处,汇报水浸地点
通知最近保安人员
应采取通常预防方法保护财产安全
如需疏散,关闭燃气阀门、电源。
意 外 盗 窃
如发觉可疑人物或看到案件发生,请立即致电管理处或值班保安员,并做到以下:
1、 保持冷静,留心当事人人数、特征;
2、 保护现场不受破坏,等候公安人员到来;
3、 向公安人员及保安人员提供详尽线索。
住宅区停电、停水
若住宅区停电、停水,请即致电管理处,指出停电、停水地点
保持镇静,避免用有机燃料点火作为照明
离开住宅时应熄灭全部火种,关掉电源,关掉水阀
乔迁及家私搬运
·业主迁入或迁出时,请先往管理处办理必需之登记手续,方便于管理人员掌握情况,预防陌生人士混入。
·业主不要大件家私,请放在管理处指定之地点统一处理。切勿随意弃置于公众地方。
第六部分 常见电话
管理处电话:
控制中心电话:
管理处传真: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救护:120
交通事故:122
电话故障报修:112
市话查号:114
篁村医院:2414129
东华医院:2471668
附城医院:2233559
人民医院:2227540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附页:
第七部分 违约费用收取标准
序号
违约项目
单位
违约金额
(元)
违约项目
单位
违约金额
乱扔、到垃圾
次
10--100
焚烧垃圾
次
10--100
践踏草坪
次
10--50
摘折花木
支
5--50
损毁树木
株
原价加倍
侵占绿化地
平方米
20—50
损坏人行道板
块
100
违章停放车辆
次
10
违章鸣喇叭
次
50
车辆污染道路
平方米
50
撞毁公共设施
原价加倍
赔偿
动用绿化清洁用水洗车
次
100
损坏公物
原价加倍赔偿
偷电偷水等
加倍罚款
有意堵塞管井
200以上
违章私改、接水电煤气管道
项
500以上
动用消防水、设施
次
500以上
占道乱摆摊
次
200
乱张贴、立招牌
次
200
私自喂养禽畜
只
100—500
石竹新花园精神文明建设条约
为了使广大业主享受优美、舒适、友好、文明生活环境,将小区建设成精神文明典范,特制订本条约,敬请共同遵守:
一、讲究文明礼貌,不污言秽语。
二、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乱贴。
三、珍惜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
四、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停乱放。
五、维护公共秩序,不妨碍她人。
六、提倡助人为乐,不损人利已。
七、崇尚见义勇为,不惧怕邪恶。
八、热心公益活动,不信伪科学。
石竹新花园楼宇使用及维护管理要求
为使小区房屋外观统一美观、实现使物业保值、增值,延长房屋使用寿命,特制订本要求:
一、房屋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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