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伍市镇安全生产工作工作制度二一五年三月目录01、伍市镇安全委员会人员名单02、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03、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04、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05、伍市镇安全办工作职责06、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07、伍市镇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08、伍市镇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09、村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0、伍市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11、伍市镇“一岗双责”管理制度12、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13、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14、伍市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流通报制度15、伍市镇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制度16、伍市镇安全
2、办年度执法检查制度 17、伍市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8、伍市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19、伍市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伍市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1、伍市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22、伍市镇安全隐患举报制度23、伍市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4、伍市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5、伍市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6、伍市镇建设项目 “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27、伍市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8、伍市镇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统计制度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人 员 名 单主 任:刘日新副主任:姚长根 单曙光成 员:李 明 唐健明 童志宏 向礼雄 彭金光 潘九三黄秋成 许铁军 赵奇志 姜 科 张校威 唐均成 刘 毅 徐
3、琦 苏永兴 江小平 丁煌辉 李 钢尹卫仁 潘彬彬镇安委会下设安全办公室,由赵奇志同志担任安全办主任,江一举、童来兴、潘郭梁、毛量量、许爽等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监管员。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日新 副组长:姚长根 单曙光 成 员:李 明 唐健明 向礼雄 彭金光 黄秋成 许铁军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由赵奇志任安全办主任。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党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大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2、建立健全安
4、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3、督促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4、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持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部署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5、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镇的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协助上级党政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事故善后工作。6、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展开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7、认真落实县委挂牌督办制度,保证“四大三基”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等活
5、动的正常开展。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监督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研究解决本镇的安全隐患,制定、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或限期整改。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好“四大三基”行动。4、组织协调、制定、修订、审查本镇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5、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执法计划以及村级、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制定,同时在年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并严格奖惩兑现。6、具体组织实施做好
6、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7、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进行处理。伍市镇安全办工作职责 1、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局搞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2、拟订全镇安
7、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镇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4、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8、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考核工作;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伍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1.负责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担任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
9、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不少于4次召开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4.每季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5.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6.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
10、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7.每年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少于12天;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四大三基”、“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伍市镇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上级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
11、责,落实责任。3、组织抓好“四大三基”行动,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4、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运转。5、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相关责任人。6、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伍市镇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综合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2、
12、依法监管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3、制定本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信息,为镇安委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4、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5、监督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6、负责统计上报本镇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承办县安监局及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村级部门单位
1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2、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3、建立健全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全面执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负责,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5、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抢险和组织对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伍市镇 “党政同
14、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伍市镇行政区域内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15、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章 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
16、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副书记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17、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
18、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六条 镇人大主席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七条 镇分管安全生产
19、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21、。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副镇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
22、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第三章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 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
23、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镇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
24、督。 第四章 村(居)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
25、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
26、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伍市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我镇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党政领导职责:1、党委书记田浩同志主持全面工作,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2、镇长刘日新同志负责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
27、展战略,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担任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3、副镇长唐健明分管党建、党群、计划生育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4、人大主席姚长根同志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机关、部门、武装、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工会及所包村和其他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校车安全、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车、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5、党委副书记李明,分管城镇建设、城镇国土管理、规划及所包抓村和其他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6、
28、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联络办主任向礼雄,分管纪检、政协、组织、老龄、宣传、统战、民宗、环境优化、行政效能、作风建设、考评、督查及所包三和片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7、党委委员童志宏分管农村国土矿产管理、平汨大桥筹资及所包村和其他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8、副镇长单曙光,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环保、协调工业园及所包时丰片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9、党委委员梁田协管财政、城建、新农村建设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0、人大副主
29、席潘九三分管民政、经管、统计、镇村务公开、减负、农电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1、人大副主席彭金光分管交通、人大日常工作、人大联络站工作、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2、财政所长胡学军分管移民工作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3、书记助理黄秋成分管农业、农机、粮食生产、林业、畜牧、城乡环境卫生、不良贷款清收、税收征管及所包村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14、镇长助理许铁军分管河道管理、水利、扶贫、文明创建工作及所包村安全
30、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二、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一岗双责”职责(一)镇党政综合办1、负责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2、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四大三基”、“打非治违”等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3、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二)镇纪检委1、对各村委会及镇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检查。2、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3、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4、参与对各村、企事业单位落实安
31、全生产责任情况的考核和安全生产检查。(三)镇供电所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2、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3、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4、负责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四)栗山学区1、组织制定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师生安全。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
32、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其他危险性活动。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6、组织、制定防震减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7、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单位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9、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五)镇卫生院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有关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3、负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
33、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院依法查处。4、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青冲自来水厂1、负责镇内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识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派出所1、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2、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
34、故的抢救,维护重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旅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4、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5、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工商所1.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3.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三、村支部、村委会职责各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村支书、村主任负总责,村上其它干部和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落实,各包村干部负责指导、协调、督
35、促和检查。各村安全协管员建立并完善各村的基础数据台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并负责协管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村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各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在建项目、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河道、地质灾害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
36、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四、“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各村其他镇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村属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即对该村实施“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五、奖惩制度(一)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成绩突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予以通报表彰或奖
37、励。(二)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按照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三)各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四)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凡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镇通报。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村上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确保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则。第
38、二条 镇安委会是镇政府非常设机构,不代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有关部门应在镇安委会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三条 镇安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第四条 镇安委会下设安全办,镇安全办设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承担镇安全委会全部日常工作。第五条 镇安全办的主要职责是
39、:联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直部门及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向镇安委会报告情况;汇总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工作措施和意见;监督检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参与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镇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镇安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镇安委会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镇安委会会议议题原则是在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镇安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第七条 镇安委会成
40、员单位及各村每季度应向镇安委会简要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半年和年终时应向镇安委会书面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第八条 本规则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伍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规范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镇安委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镇安委会会议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议事原则,结合实际,尊重科学,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第三条 镇安委会会议实行组长负责制,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提任副组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第四条 镇安委会会议一般是镇组长、副组长和安委会成员以及成员单位负
41、责人参加。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及会议议题的需要,镇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各村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第五条 安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原则上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安委会组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第六条 安委会会议主要研究决定以下事项: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等;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研究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决定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通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全镇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2、工作,部署落实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措施;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活动;第七条 为提高安委会会议效率,与会单位应准备相关材料,汇报时要言简意赅,突出主题。与会人员讨论发言,相同意见一般不重复,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意见。第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委会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安委会组长或安委会副组长请假。第九条 安委会会议召开期间,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进入会议室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不随意离开会议室。第十条 镇安委会会议和由镇安全办负责记录,议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第十一条 镇安委会会议纪要及会议决定批办事项,原则上在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需报告上级
43、机关的文件,原则上在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第十二条 镇安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镇安全办交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镇安委办。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镇安委办负责解释。伍市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流通报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镇安委办与各村及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为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的执法检查情况、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每季报送镇安委办。第三条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将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安全安生形势分析和工作总结材料及时报送镇安委办汇总。第四条 镇安委
44、办研究决定部署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会议材料、典型经验、事故通报等应及时发送到各村委会及各成员单位。第五条 县安委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就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与有关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座谈交流,充分听取吸纳各单位的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六条 本制度由镇安委办负责解释。伍市镇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合力,节约执法资源,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单一部门难以解决问题的,启动联合行政执法检查:1、 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并呈蔓延之势,安全生产秩序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 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
45、进展缓慢的;3、 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严重漏洞死角的;4、 涉及跨行业、跨地域且问题特别严重的;5、 镇安委办认为其他需要启动联合执法检查的。第三条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的原则,一般由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镇安委办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批准,并报镇政府备案;涉及到跨行业、跨村或是问题特别严重的,由镇安全办牵头组织并报镇政府备案,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村必须密切配合。第四条 各部门参加联合执法检查,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下达执法文书;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6、。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执法检查的合力。第五条 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不得重复处罚。第六条 本制度由镇安委办负责解释。伍市镇安全办年度执法检查制度 为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我镇安全办年度执法检查制度。 一、本制度责任单位为伍市镇安全办。 二、伍市镇安全办实行岗位分工责任制,分管领导主持全面工作。安全办对本站具体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办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安全办执法检查必须依照下列检查程序进行。1、执法检查准备结合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季度和月检查计划。根据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方法等情况确定检查内容,制定(或选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