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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产业区四期道路工程(高科十一路、高科十二路以及新科十二路、新科十四路、新科十五路、新科十六路).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652054 上传时间:2024-06-03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8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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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道路工程(高科十一路、高科十二路以及新科十二路、新科十四路、新科十五路、新科十六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本简本仅供参考查阅)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2013年12月1项目概况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道路工程(高科十一路、高科十二路以及新科十二路、新科十四路、新科十五路、新科十六路)位于高新区产业区四期内,道路等级为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均为40km/h。高科十一路(永新路星火路),呈东西走向,西接规划永新路,东接规划的星火路,双向两车道,道路总长为2537.618m,道路红线12m;高科十二路(华宝路星火路),呈东西走向,西接规划华宝路,东接规划的星火路,双向四车道

2、,道路总长为3611.202m,道路红线24m;新科十二路(华宝路高科十一路),呈南北走向,北接规划华宝路,南接规划的高科十一路,双向两车道,道路总长为863.171m,道路红线16m;新科十四路(华宝路高科十一路),呈南北走向,北接规划华宝路,南接规划的高科十一路,双向两车道,道路总长为893.207m,道路红线16m;新科十五路(华宝路高科十一路),呈南北走向,北接规划华宝路,南接规划的高科十一路,双向四车道,道路总长为868.227m,道路红线24m;新科十六路(华宝路高科十一路),呈南北走向,北接规划华宝路,南接规划的高科十一路,双向两车道,道路总长为728.769m,道路红线16m。

3、项目投资:16818万元。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属于城市支路,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最新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3环境现状3.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沿线附近的朱家山河,其排污口上游100米断面水污染物CODcr、BOD5超过类标准,其他污染物均达标;其排污口下游1000米断面总磷、BOD5超过类标准,其他污染物均达标。主要原因是朱家山河水流慢,底泥中释放的物质引起个别因子超标。3.2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点位有氨氮、硝酸盐和总硬度超标。氨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地下水接受地表径流补给,地面的氨氮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补给地下水;硝酸盐超标原因可能是井深较浅,土壤透水性

4、较好,气候降雨水经蒸发浓缩而使土壤积盐所致;总硬度超标是当地的地质构造造成的。3.3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噪声环境现状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4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大气监测点龙王山公园的PM10、NO2超标,主要原因是周围场地施工引起的施工扬尘所造成的,随着施工结束和2013年电厂脱硫脱硝工程的实施,NO2超标现象将会逐步得到改善。3.5生态环境本项目沿线土地暂未开发,地表植被以天然植被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珍稀植物物种和其他值得保护的植被类型,也未发现珍稀保护动物。本项目所在地主要为林地、荒草地,少部分水塘、

5、农用地,未有过工厂企业,不存在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污染遗留问题,生态环境较好。4项目环境影响预测4.1社会环境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30年)、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四期规划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局部交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可以减少这种影响。本项目没有与地方水体交叉,不会对沿线水利、防洪、农灌系统造成影响。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4.2水环境经调查,项目沿线附近主要有朱家山河。(1)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

6、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冲淋油污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施工营地主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旱厕及区域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等处理设施。(2)运营期环境影响在降雨时,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放至水体对于地表水中污染物的浓度贡献值仅占标准的较低,基本上对水体水质不产生显著影响,不改变水体原有功能分类。4.3大气环境(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弃土覆盖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

7、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根据类比预测,本项目运营的远期,NO2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4.4声环境(1)施工期根据道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因此,夜间施工对拟建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施工期间应采

8、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2)运营期项目营运期评价区域均规划为工业用地及绿地,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运营期声环境执行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由于车流量小,对环境的影响有限。4.5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垃圾临时堆置,用于高新四期厂区内平衡。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防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流雨水径流。采取一定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4.6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城市支路,项目用地指标满足片区控制性规要求,设计合理。本项目工程占地

9、及施工造成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工程影响范围是线状的,损失的植被面积相对沿线地区总体植被资源是少量的,因此不会对沿线植被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土地资源、农业生产、植被资源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本项目位于龙王山风景区西侧,距其边界约1500m,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风景区造成影响。5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5.1设计期(1)表土保护设计工程在进行路基开挖前,应对场地的表土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拟建道路位于丘陵区,部分土地表层可耕作层土壤厚度较薄

10、,在路基开挖和场地清理时应在地表植被清除的同时,对表层的熟土也进行剥离和临时的堆存。在设计文件中应按上述原则提出或细化表层土剥离、堆存和保护工作,并对施工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在道路绿化时,应充分利用剥离的有肥力的表层土壤,避免重新取土。(2)绿化恢复措施对拟建道路人行道及时进行绿化设计,人行道建议种植乔木为主。(3)在设计期,根据拟建项目施工图红线范围所确定的占地区域,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香樟、黄桷树、榕树、桂花等乔木及灌木制定临时移栽方案,这些移栽的植物在施工中后期可用作绿化植物。5.2施工期(1)社会环境建设单位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相

11、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征地及其补偿工作。对于被征地的居民的补偿按照南京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补偿。(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营地主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旱厕及区域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等处理设施。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洒水等,不外排。各场地设置1处,合计3处。项目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维修尽量利用周边现有维修厂进行,自行修理的在场地用固态吸油材料吸收含油废水中的废油,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选择附近具备这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处理场。(3)声环境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高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申报,说明项目名称、场所以及可能排放

12、的噪声强度和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行经声环境敏感地段时必须限速、禁鸣;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备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使较强声源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点;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4)环境空气依据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3、: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应当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施工工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土

14、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渣土运输车辆还应当持有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出土现场和渣土堆场配备现场管理员,具体负责对运输车辆的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

15、高度。沥青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采用外购商品沥青混合料的方式,避免设置沥青拌合站带来沥青烟气的环境影响。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环境的影响。(5) 生态环境对于征地范围内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收集的表土可用作道路绿化及规划区绿地建设的用土。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防治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尽量选择使用噪声和震动相对较小爆破方式,如采用预裂爆破或深孔爆破。(6)固体废物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16、运处理。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防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流雨水径流。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5.3营运期(1)水环境本项目道路采用暗埋式雨水管,雨水经雨水管外排,本项目全线不设置任何服务机构,不需要采取污水处理措施。(2)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通车后的养护工作,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变大。在道路沿线安装测速装置,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针对噪声问题,建立群众意见

17、的定期回访制度,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和感受,如有居民反映噪声扰民或投诉等可进行监测,当噪声超标时,根据监测结果和敏感点实际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可行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群众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少受影响。加强沿线道路绿化,并在道路营运近期进行环境噪声监测,若必要,则采取环境噪声防治措施补救;另外,在营运期加强机动车噪声控制和道路交通管理,做到:禁止机动车随意鸣喇叭;对机动车实行定期检查,对超标车要强行维修,淘汰噪声大的车辆;限制车速,尤其是夜间超速行驶;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是路面保持良好状态。(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

18、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4) 生态破坏防治措施应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道路边坡以及道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6公众参与通过对沿线公众的广泛调查,绝大多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修建公路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能提高公众生活水平,多数公众对修建公路所需征地、拆迁持支持理解态度,只是希望能按国家政策办理,得到合理补偿;对道路运营期的影响,公众希望采取相应的措施,

19、并希望措施能得到有效落实,使道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加强了项目所在地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改善了生活条件,完善了对外交通联系,加快了区域范围内的开发建设进程。项目的建成通车具有降低车辆运输成本效益、增加旅客节约时间效益、减少交通事故效益,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负面效益主要有:土地资源利用形式的改变、土地征用造成生物量损失和环境质量现状改变等,但通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减少工程建设到来的社会经济负面效益。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8环保投资估算本工程投资估算为16818万元,项目“三同时”一次性环

20、保设施投资费用约17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拟建公路的社会经济环境正效益远远大于负效益。9结论综上所述,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道路工程(高科十一路、高科十二路以及新科十二路、新科十四路、新科十五路、新科十六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沿线城镇规划、符合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规划、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0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新区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5-58696569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5-86534226E-mail: bbc777 12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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