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平面设计工作外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平面设计工作外包合同书甲方:地址:电 话:法定代表人:乙方: 地址:电 话: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公司设计工作外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 合作内容1.1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所有设计工作由乙方外包。1.2 工作完成时间:本合同所涉及的平面设计等制作工作,乙方必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前全部向甲方交付,具体工作内容和交付时间,请参照平面设计工作外包任务单。2. 交付和验收2.1 乙方制作的作品
2、,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为准。2.2 乙方每完成制作完成后应交给甲方验收,验收完毕视为交付完成。2.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2.4 对于设计制作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2.5 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制作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制作的界面设计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项目需求。3.2 对于验收合格的作品,甲方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项目进度需求,优先进行某一部分设计制作工作。3.4 甲
3、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平面设计制作费用。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设计制作工作所需的参考资料和设计数据。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作品设计与制作,并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4.3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5. 费用的结算与支付。5.1 甲方采用乙方设计图样后,每销售一件产品支付给乙方0.5元佣金作为报酬。每年一结算。6. 违约责任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乙方可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用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
4、方保留追诉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甲方可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用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6.3 甲方若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的设计制作工作产生的费用,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6.3 乙方若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所委托全部的设计制作工作,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6.4 若乙方无法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以及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满意的设计,甲方可以随时中止
5、此协议。7. 保密条款7.1 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7.2 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协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协议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7.3 获取方应只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与本协议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协议,否则提供方有权就
6、获取方雇员和顾问的泄密行为向其追究违约责任。7.4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7.5 本协议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8 声明、陈述与保证8.1 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双方拥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的合法资格,本次合作符合双方经营项目的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且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8.2 乙方保证:
7、8.2.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其他应予适用的法律规范;如果乙方作品涉及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8.2.2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作品的设计要求、文档,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作品技术文档泄露,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纠正以及补偿责任。9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 本协议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生效。9.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的补充协议
8、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有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9.3.1 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9.3.2 一方被兼并、购并或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9.3.3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无法实现本协议的目的。9.3.4 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9.4 无论协议基于什么原因终止,双方都应配合结清合作期间双方所发生的相关债务。10 适用法律、争议解决10.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