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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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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南省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河南省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 图纸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20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 长: 张新泉 建设局 局长副 组 长: 范晓鹏 建设局 副局长协 编 人 员: 席振民 城市建设规划与风景园林股 股长王焕阳 规划办 主任刘鲁玉 村镇建设管理股 股长陈宝国 城市建设规划与风景园林股 副股长赵宏伟 规划办 副主任中规院项目组参加人员名单主 管 所 长: 王 庆 高级城市规划师主 管主任工: 王 庆 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 负责人: 王 庆 高级城市规划师汪 科 注册城市规划师主要 参加人: 张晓军 城市规划博士生武

2、廷海 副教授、博士汪 科 注册城市规划师姚宏韬 注册城市规划师、教授彭晓烈 注册城市规划师、副教授冯 晶 城市规划师周 东 城市规划研究生王懋盛 城市规划研究生朱 磊 城市规划研究生王 亮 城市规划研究生杨睿平 助理城市规划师张绍风 助理城市规划师郭 林 助理城市规划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战略3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5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5第六章 主要用地规划布局6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6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7第三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8第七章 对外交通规划8第八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8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9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9

3、第二节 景观系统规划10第十章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11第十一章 旅游发展规划12第十二章 工程设施规划13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13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13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14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15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15第六节 环境卫生规划15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16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16第一节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16第二节 城市防洪工程规划16第三节 城市消防规划17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17第十五章 郊区规划17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18第十七章 城市远景规划18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建议19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保证城市的合理开发和改造,完善城

4、市功能,在原公布实施的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19972000年)基础上修定编制本规划。第2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总体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共同构成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第3条 本规划为鲁山县域范围内城乡建设的依据文件,规划文本与规划图件一经批准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规划区内的一切城市建设及以下各层次规划均应遵守本规划。第4条 本规划解释权属鲁山县人民政府,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第5条 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

5、是保证总体规划实施并正确处理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次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1县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石人山、昭平台等风景名胜区,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等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2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布局,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干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变电站位置、城市的高压走廊范围、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6、4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站布局,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5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第6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国发200213号)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10月1日)4建设部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5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河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暂行规定(河南省建设厅)7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8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

7、社会规划纲要9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10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1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12鲁山县县城总体规划(19972010)13国家、河南省的其它有关法规和鲁山县发展计划等第7条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正确处理长远的科学合理性和按期的现实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优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观念,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全面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身建设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要求。第8条 规划原则1有效配置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流动自由性,为土地的高效利用创造条件。2整体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县城与周

8、边县市的关系,与周边其它城镇的相互关系,以及中心城区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3循序渐进原则。空间发展必须坚持面向未来,面对现实,统筹安排,分期实施。4公共利益原则。针对规划项目的不同属性,要体现部分公益项目的社会性,保证其实施的可靠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5环境价值原则。力求体现环境优先原则,提升鲁山城区及区域整体环境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第9条 规划期限近期,2004年2010年远期,2004年2020年远景,2004年2050年第10条 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规划建成区、近郊区及周围的生态控制区、景观控制区和需要与县城协调发展的周边乡镇镇区等。具体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9、范围北部过张店乡,与辛集、董周相接;南部跨越大沙河;东过鲁山坡东侧,临近辛集、张良两乡镇;西到昭平台水库东侧,董周乡境内。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293平方公里。具体边界参见用地范围边界图。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战略第11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旅游带动战略:充分利用鲁山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实施旅游带动战略,整合全县旅游资源,丰富旅游文化内涵,致力于打造鲁山旅游整体品牌;2特色农业战略:实施特色农业战略,利用鲁山特殊的地形地貌,发展特有的众多山林经济产品;实施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战略,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加强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改造,提升支柱产业水平;3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战略:加强传统产业的持续发展,以现有企业

10、为依托,重点培育和壮大煤焦、耐火材料、化工、水泥等支柱产业,尽量促其形成产业集群。4城市化战略:实施城市化战略,以县城为中心,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完善城镇功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5科教振兴战略:实施科技振兴战略,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企业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注重劳动力培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第12条 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事业,形成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秩序良好、居民文化生活丰富和高度精神文明的居住与创业环境;合理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第13条 经济发展目标:划远期(2020年)鲁山生产总值

11、(GDP)增至120亿元。规划期末人均GDP达1.35万元,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11%;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0.7万元;至2020年规划期末,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15:45:40。第14条 城市发展目标:充分利用县域旅游、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平顶山市产业转移,把鲁山县城建设成为三次产业结构合理,城市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文化发达,科技进步,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人民生活富裕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15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鲁山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鲁山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2,405.76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14个乡。第

12、16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2010年全县总人口74.23万人,全县城镇人口为20.6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27.8%;2020年全县总人口79.68万人,全县城镇人口为万35.85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5%。第17条 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完善县城中心城镇功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使县城成为辐射力较强的区域中心城市;抓好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集镇的积聚和辐射功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产业化和机械化水平,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第18条 等级规模结构规划鲁山县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分级详见表1。远期鲁山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预测表表1注:2003年鲁山乡镇建制为6镇14乡共20个。规划期末,张店乡并入县城,乡

13、镇总数缩减为19个,预测为1市(县级市)9镇9乡;表中现状县城人口规模为鲁阳镇人口与张店乡镇区人口之和。第19条 职能分工结构鲁山县城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平顶山西部地区中心,区域能源、化工产业配套基地,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城市。中心集镇:片区的经济辐射中心,重点发展二、三产业。一般集镇:各乡镇的服务基地,以农业为主、工农结合。规划鲁山县县域城镇职能分工结构具体详见表2。远期鲁山各城镇职能分工结构预测表表2级 别规模等级城镇数城 镇 名 称备 注县域中心21.8万1鲁山城区ABCDEGA:县级行政中心B: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C:工业基地D:交通枢纽E:矿产资源开发基地F:商贸及农副业

14、产品基地G:旅游疗养地中心集镇1.02.4万5张良张官营梁洼下汤尧山CFCFCEFFGFG一般集镇0.31.7万13一般乡镇第20条 空间布局结构鲁山县域城镇以中心城区(县城)为中心,呈倒“T”字型点轴布局结构。县城为倒“T”字型横轴、纵轴交汇点;“T”字型横轴为主要发展轴,以尧山、下汤、县城、张良、张官营为重点,沿国道G311贯穿东西。“T”字型纵轴为次要发展轴,以梁洼、县城为节点,连接南北。第21条 重点发展城镇张官营镇、张良镇:大力发展烟叶、畜牧、食用菌、林果工程及加工业。梁洼镇:全县经济、文化及商贸服务次中心;重点发展能源、建材等产业。下汤镇、尧山镇:全县旅游优势突出、特色林业的综合发

15、展乡镇。第22条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1交通规划:国道G311和国道G207“十”字形交叉构成县域主要交通骨架,以省道S231、S242、S239等为支撑,G311沿线以多条南北纵贯的县道为主体东西向联系各个乡镇的南北环线、辅以“十”字型高速公路(郑石高速、澳太高速),形成完善的县域公路交通网体系。改变省道S231、S242县城北段和东段局部线型,新辟S239县城南部连接线。规划县域南北环线。2电力规划:110KV上洼变电站为鲁山的主供电源,35KV江鲁线为备用电源。新建、改建10KV线路200公里,新建、改建400V线路600公里,新建配电台区250个左右。同时,对全县的老化线路进行改造,满足主

16、要用户“双电源”供电要求。3电讯规划:发展自动化设备(程控),提高电话普及率,提高通话质量。到2020年,城区电话普及率要达45部百人,农村达25部百人以上。继续完善、修建微波信号塔。4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昭平台水库作为下游平顶山、鲁山等多个城镇居民点的供水水源,应禁止周围生活污水的排入,对地面雨水的排入也应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水质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建设并保护好南水北调工程设施。5防洪规划:对县域范围内的河流进行全面整治,提高区域防洪能力。县域内的防洪标准分别为:县城和中心镇为50年一遇,一般城镇为20年一遇。第23条 县域生态保护规划县城开发应充分考虑

17、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开发方针。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建设生态性绿地、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 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全面治理“三废”。县域大气环境达到国家大气环境二级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保护城市水源,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其他河流、水库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灌溉用水和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固体废弃物达到无害化处理。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24条 城市性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平顶山西部地区中心,区域能源、化工产业配套基地,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城市。第25条 主要城市职能1县域行政、文化中心;2县域经济中心,即山区经济服务基地、第二产业主要集聚地,产业结构调整

18、升级的原发地;3县域交通中心,平顶山西部枢纽;4旅游服务基地及第三产业中心;5周边厂矿生活服务基地。第26条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至2010年):14.2万人远期(至2020年):21.8万人。远景(2050年前后):3645.5万人。第27条 城市用地规模现状建设用地10. 9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09.09平方米;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62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03.02平方米;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1.36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7.99平方米。远景(2050前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540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5.00平方米左右。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第2

19、8条 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发展方向为:东进为主、南扩为辅、适度向西、控制向北。近期以向东、南发展为主,远期以向东发展为主导。第29条 规划布局结构呈东西向带状格局,东西延展;城市建成区分为老城、新区两部分,老城位于西部,新城位于东部。双中心并举发展;由东西、南北向共5条主要道路构成基本骨架,南北经线方向有钢厂路、墨公路、振兴街,东西纬线方向有人民路、鲁平大道;其间,分布着7个主要的居住片区:清南片区、老城西片区、老城东片区、赵庄片区、下洼片区、后营片区、申平片区;此外,还有新区中心东侧的文教科研区、望城岗遗址公园南侧的休闲度假区等。利用城市周边鲁山坡等自然景观,借景入城;利用穿城而过的三里河、古城

20、壕、将相河形成城内的内河水系与绿带,借景北侧北干渠、东侧大浪河,并在南侧大沙河畔构筑宽阔的城郊森林公园林带。第30条 布局要点1逐步将工业及行政办公、大型公共设施等用地分别搬迁至工业区及新区。通过逐步恢复古城壕环城水系。再现老城的古城风貌,对古建筑和老街道适度维修和恢复。2沿鲁平大道东段两侧,建设高标准城市新区,集行政办公、公众活动、文化娱乐、大型商贸、科研教育于一体。3在焦枝线与北环路之间、五里堡集中设置工业用地,并在城北张店乡设置独立工业组团,形成无、低污染的一二类工业园区。着力改善工业企业结构,逐步取消污染工业,加强环保监控,以发展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4城市东北部五里堡工业组团集中配套

21、物流中心。第31条 建设发展策略老城、新区发展策略不同。保持、完善老城现有格局和风貌特色,控制老城周围用地开发,保持老城空间形态完整。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城市新区,形成城市新中心。新老城区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建筑色彩、建筑层高等按不同标准设定;相对集中工业用地。开发焦枝线与北环路之间的新兴工业用地,整合原有五里堡工业组团内工业企业,建设城北张店工业组团,在保证工业用地相对集中的基础上适当分离。第32条 建设用地构成规划鲁山远期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详见表3。规划建设用地(2020年)平衡表表3注:远期规划总人口21.8万第六章 主要用地规划布局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33条 规划居住用地共计572

22、.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6.80%,2020年人均居住用地26.26平方米。其中,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占总居住用地的95.0,约546.08公顷。分为清南片区、老城西片区、老城东片区、赵庄片区、下洼片区、后营片区、申平片区七个部分;一类居住用地分布于鲁平大道西段望城岗冶铁遗址公园南侧,为21.11公顷,占总居住用地的5.0。第34条 主要住区分布及建设控制要求1清南片区,为西关大街南北两侧、西顺城路以西与西北铁路、鲁平大道之间的三角形用地,包括鲁山老城部分,居住用地面积61.8公顷,居住人口约2.8万人;2老城西片区,包括人民路以南、西顺城路以东、鲁平大道以北和老城商业区以西之间的L形用地的大部

23、分地段,包括鲁山老城大部,居住用地面积117.53公顷,居住人口4.7万人;3 老城东片区,与老城西片区相对,呈反L形,北到人民路,南到鲁平大道,东西向位于中心公园和老城商业中心之间,居住用地面积104.91公顷,人口约4.4万人;4下洼片区,主要包括规划建设的中心公园东北地段,由铁路、振兴路、老城大街和公园围合而成,居住用地面积74.93公顷,居住人口3.7万人;5后营片区,位于现状主要工业用地的南侧,位于振兴路和东环之间,将相河北侧,居住用地面积共77公顷,居住人口约3.9万人;6赵庄片区,北到鲁平大道,南到和平大道,东至南阳路、西到建康路,居住用地面积82公顷,居住人口4.1万人;7申平

24、片区,位于新城区东南角,居住用地面积63公顷,居住人口3.1万人。第35条 各居住片区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老城西片区、老城东片区、申平片区分别毗邻老城中心或新区中心,不再独立设置片区中心,其他各片区分别设置片区中心。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36条 行政办公用地共计62.95公顷,主要分布于新城区中心鲁平大道北部,形成行政中心,选址于鲁平大道与老城大街之间、将相河西,南部为市民广场和绿化用地。3个工业组团中心,以及焦枝线铁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的仓储片区等4处置中心分布。第37条 商业金融用地共计161.74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为市级、片区级2级体系。市级商业金融业用

25、地分置于老城和新区中心位置,老城商业中心沿向阳路、老城大街和西关大街及其东北地段分布,累积计商业金融用地可达73.31公顷,为全城最重要的综合商业中心,远期可考虑建设商业步行街。新区行政办公区东南侧布置商业服务中心,安排大型综合商场、超级市场、银行金融机构、商业公司、保险公司、贸易办公、宾馆等用地。其它商业金融用地分别分布中州路西段(将相河以东至振兴路)、2个住区中心(东北的下洼片区和墨公路南段的赵庄片区)、望城岗南休闲度假区、城市西北侧铁北工业组团中心。第38条 文化娱乐用地共计38.17公顷。新区中心广场南侧的南北轴线上,拟建文化、会展、市民活动中心,面积9.1公顷;望城岗遗址公园西南与东

26、侧的文化娱乐和纪念馆、老城大街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北侧的文化馆与影剧院、鲁平大道与墨公路交叉口西北的广播电视中心。各居住区布置一处综合文化娱乐中心,可与其它设施合并设置,安排游艺室、图书室、小型电影厅、录像厅等。第39条 体育用地共计15.45公顷。集中布局在新区中心南北中轴的南侧,安排体育场(包括标准田径场)、健身房、网球场、篮球场、游泳低 体育馆(内设羽毛球场和保龄球馆)等设施。第40条 医疗卫生用地共计18.72公顷。共设置医疗机构5处(医院4处、疗养院1处),保留人民路中段的原有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在振兴路以东、西关大街西城壕以西设置综合医院;疗养院设置于望城岗遗址公园以南和平大

27、街北侧。将鲁平大道与鲁兴路交汇处精神病医院扩大规模,提高等级,并作为战时的地下急救中心。第41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共计38.90公顷。分布于新区东侧、鲁平大道以北、振兴路与新兴路之间、将相河河汊以内,主要布置职业教育、大中专院校、科研与技术咨询机构等。城区增加中学2所,按照完中标准建设中学总数达到8所;增加小学4所,小学总数达到18所;城区幼儿园总数应该达到15所。第42条 文物古迹用地共计4.93公顷。城区文物古迹有文庙和琴台,鲁平大道东段南侧的望城岗冶铁遗址拟建大型遗址公园。第43条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共计3.56公顷。保留2处宗教设施,分别是西关大街南侧的清真寺、南城壕东段北侧的泰山庙,合

28、计用地面积0.91公顷;设置社会福利院1处,位于望城岗遗址公园东端南侧。第三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第44条 规划工业用地共计399.7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18.72%。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形成工业组团,整合现状工业基础。共3个片区:东部五里堡工业区、铁北工业区和北部独立工业区。第45条 东部五里堡工业区为一类工业组团,着重对原有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减少污染,适当搬迁出难以治理的部分企业,在该片用地的南部和西部布置适量的绿地。五里堡工业区用地为101.37公顷。第46条 铁北工业区为综合工业组团,安排食品工业、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少量轻纺工业。用地总规模为144.49公顷。第47条 北部独立工业

29、区为独立型一类工业组团,安排化工、轻纺、煤炭以及重型工业。用地总规模为153.84公顷。第48条 仓储用地集中布置在城区北部铁路线两侧,位于两大工业区之间,保留火车站以北墨公路西侧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规模为62.80公顷。第七章 对外交通规划第49条 铁路站场按技术等级三等中间站标准建设鲁山火车站。提升火车站的等级规模及服务水平,旅游季节开行至省内大中城市旅游专列。规划近期发送货物年均150万吨。远期发送货物年均200万吨。第50条 公路站场规划在老城和新区分别设置长途客运站。其中,老城客运站位于火车站前广场西侧,在原长途客运站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占地共2.8公顷,形成铁路客运、公路长途、城

30、内公交的综合换乘枢纽。新区客运站位于振兴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占地约2公顷。第51条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对外交通用地62.31公顷,主要包括铁路用地、长途客运站场用地。其中,铁路站场用地为11.39公顷,铁路线用地5.76公顷。长途客运站场用地为5.37公顷。第八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52条 交通发展战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当发展私人机动化交通、鼓励自行车交通,城区内公共交通与风景区交通相结合,做到长距离出行靠公交、短距离出行靠自行车;加速城市道路建设,建立现代化的交通管理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的管理。第53条 道路网格局城区干道由1环2横3纵构成基本骨架。其中,南北方向有钢厂路、墨公路、振兴街

31、,东西方向有人民路、鲁平大道。第54条 道路分级城区道路等级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城区道路等级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主干道一般道路宽为40米,其中现状的鲁平大道70米,环城过境交通55米;次干道一般宽度为32米;支路宽度为18米和24米两种,老城内部支路为18米。第55条 道路分工城区道路按其交通职能与特征,划分为交通性、生活性和综合性。主干道兼有综合性和交通性两种性质,承担城市的交通和部分生活功能;次干道交通性质以生活性为主,辅以部分交通性和综合性。第56条 道路交叉口分离式立体交叉口共6处,即焦枝线铁路与北环路、振兴路、墨公路、钢厂路、老城大街、鲁平大道的立体交叉;平面

32、环岛交叉口共7处,即:西环与西关大街交叉口;北环与振兴路交叉口;新兴路与省道S231、鲁平大道交叉口;振兴路与人民路;向阳路与老城大街交叉口;钢厂路与墨公路交叉口;灯控渠化交叉口共5处,即:和平大道与新兴路、墨公路、钢厂路交叉口;鲁平大道与西环交叉口;北环与钢厂路交叉口;灯控平面交叉口共12处,即:北环与墨公路交叉口;新兴路与老城大街交叉口;和平大道与振兴路、南阳路交叉口;鲁平大道与振兴路、墨公路、钢厂路、人民路交叉口;老城大街与新兴路、振兴路交叉口;人民路与鲁兴路、墨公路交叉口;第57条 机动车停车场1、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置在城区对外出入口处,共计2处,总面积共3.25公顷。2、集中设

33、置的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商贸区、大型公建及交通枢纽附近,服务半径中心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00米,共计设置6处,西北部工业组团分别设置两处,五里堡工业区内部沿人民路南侧设置一处,沿鲁平大道北侧新老区分别设置一处,钢厂路南端设置一处,总面积为7.37公顷。上述两类公共停车场共8处,总面积10.62公顷。3、自行车停车场的服务半径控制在100米左右,不应大于200米。4、城市各项设施建设应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配建相应停车设施。第58条 城市公共广场规划城市公共广场5处,总用地面积10.29公顷。其中:1中心广场即新区行政中心市政综合广场,位于行政中心南

34、、鲁平大道北侧,占地3.9公顷,主要用于市民集会、观赏、演出等活动;2西关广场位于向阳路与老城大街交界处,考虑作为远期商业步行街的休闲场所;3站前广场主要功能为旅客集散、等候,同时考虑适当的购物休闲,规划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规模,调整进出流线,布置小品等;4中州广场位于中州路与人民路交接处,广场为交通性广场,主要目的为改善原有五条道路交汇的复杂状况,进行交通渠化,兼具景观观赏功能;5创业广场位于西北工业区内部,主要用于美化工业区内部环境,使工业区同样具有景观观赏功能,同时便于职工工作之余休闲。第59条 公交发展原则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每万人拥有812辆公交标准车。2建立完善中小巴系统,公交车辆

35、以小型客车(中巴)为主,以单机标准公交车(大巴)为辅,并控制出租车总量,逐步取缔“摩的”。3建立完善的公交站场,明确划定公交首末站用地,在主要公交线路上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第60条 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采用环形公交路线为主的方式进行组织,公共服务网络由换乘中心公交线路组成,保证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米半径计算,不小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0%,以500米半径计算不小于90%。公共交通网密度达到不低于12公里/平方公里。规划公共交通线路5条,分别为城西环线、内环线、城东线、城北线、城南线。第九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第61条 规划绿地面积共计263.30公顷,占总建设

36、用地12.32%。其中,公共绿地183.77公顷,人均8.42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79.53公顷。规划“城内绿地水系贯、南邻沙河林带涵,北依青山三面环”的绿化体系大格局,在城市建设用地边缘地带形成青山田园古城新区郊林河网的和谐自然过渡;城市内部以9个公园、5个主要广场、3条河流水系、8条重点绿化街道、1条铁路沿线林带为基本骨架。第62条 市级公园共4个:1新建花园路中心公园,处于新老城区与五里堡之间的结合部位,为鲁山最大的居民休憩、游乐场所,属综合性城市公园。2将相河带状公园,位于人民路东端南侧,处于新城区与五里堡组团之间,南邻文教科研区,以观赏科普文化活动为主。3城壕环城水系公园,以环城城壕

37、为轴环绕旧城中心区一圈,北依顺城路,南穿泰山路,西靠西顺城路,东临墨公路,是改善旧城区环境、景观的重要载体。4望城岗遗址公园,位于向阳路南端望城岗遗址处,以历史遗存保护、开发为主题,形成特色主题公园。5个片区级公园均衡分布在各居住片区或与工业用地之间,为中型综合公园。第63条 贯城水系沿三条水系三里河、古城壕、将相河,自西北向东南穿城构成城市带状绿地的主干,并与南侧沙河北岸城市森林公园相贯通。第64条 重点绿化街道重点绿化街道包括和平大道、鲁平大道、人民路、北环路、新兴路、振兴路、钢厂路、西环路等8条,道路红线宽度在4070米之间,充分利用道路用地,在分隔带内和人行道布置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

38、。第65条 居住区绿地居住区内部公园的布置,应尽量与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结合,或者利用灯饰、芳香型植物等,创造晚间景观特色。宅旁绿地应满足环境美化与居住区的卫生防护和通风采光等功能要求。居住区绿地率规划指标力求达到一类居住用地:40以上;二类居住用地:35以上。第66条 生产防护绿地在城区铁路沿线两侧各设置16100米宽的防护绿带。新建工厂绿地率应达到30以上;现状工厂应通过改造逐步增加绿地面积,重点抓好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垂直绿化覆盖,增加植物的空间层次。第67条 城市周边绿地建设利用大沙河、鲁山坡等现有自然资源优势,结合旅游风景规划,在2020年以前,开辟建设沿大沙河森林公园,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文

39、化、娱乐、休息场所。开发建设城市西、北、东周边山林绿化体系,借景入城,形成生态景观型城市风貌。第二节 景观系统规划第68条 以鲁平大道为城市空间主轴,以向阳路、新区政府中轴线为空间副轴,以西北工业组团产业空间轴、将相河开放空间轴为支撑,共同构成城市景观轴线结构。整体风貌控制如下:1新城景观区新区建设体现现代风貌,沿鲁平大道和政府广场南北轴线新区景观轴线。2老城区风貌区保留传统风貌的街区和有文化价值的建筑,维护古城内传统风貌及空间尺度。3居住景观区与过渡景观区界于新城和老城之间的部分,着力体现古城风貌向现代风貌景观的联系和转化。4综合工业风貌区重点治理三废污染,加强厂区绿化质量。5文教景观区与休

40、闲度假景观区位于新城区东南部,其景观特征为自然风貌和人工景区的统一。6滨河森林景观带在大沙河北岸密植适宜鲁山地区生长的各类乔木,结合北岸河道,开发景观堤岸。第69条 景观通廊控制1城市空间主轴为鲁平大道沿线,包括布置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教育等重要公共建筑,鲁平大道自身具有交通、景观、轴线等多种功能。2新老城区空间副轴在新、老城区内,分别由向阳路、新区政府中轴线形成新老城区空间副轴。3产业空间轴沿西北工业组团形成产业空间轴。4将相河开放空间轴通过污水治理,突出水景特色,形成开放的、独具特色的旅游休闲水景带。第70条 主要景观节点与地标包括5个主要广场,4个重要城市出入口和重点景观交叉口,以及

41、主干道的交通岛。城区主要地标有:1新区中心的系列地标包括政府大楼、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等;2老城历史遗址地标包括文庙、琴台两处遗址;3城市对外交通设施火车站;4宗教建筑地标包括清真寺、泰山庙;5工业区地标包括3个工业组团内各自的办公大楼。第71条 重要边界 1城市南部大沙河临水界面,由百米宽的林带和二级堤岸组成; 2城市东、西、北部的青山界面,由环抱城区的鲁山坡等三个山坡组成。3城市中部偏北的铁路分割界面,铁路焦枝线具有边界的功能,分割城区为南北两块。第72条 主要街景控制要求1外环路等线路强调沿街体块连续。2交通与生活并重的综合性道路,沿街景观收放结合。3交通性道路应沿街建筑高度应与道路宽度比

42、例协调,建筑联系性强。4生活性道路应体现宜人的尺度感,注重街景的进退和人行道的宽度。5人行为主的支路两侧建筑,应注意高低错落,突出建筑的材质感,以及下部的细部处理,强调人性化。6、考虑城市与周围山体的呼应及对景关系。7、除仓储设施、特殊用地外,沿街围墙采用透空式。第73条 广告设置管理1和平大道、鲁平大道等城市主要道路沿线可设置灯箱、牌匾、标志物等。2对外交通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广告牌及政策展示栏。3向阳路等老城街道以建筑墙面、屋顶广告为主,并设置灯光照明。4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不得遮挡标志性建筑与绿化景观。第十章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第74条 规划原则1恢复和保持老城原有特色,古城范围内传

43、统街道不作大的调整。2古城范围及周围建设,应与传统城市景观良好协调。3传统风貌街区、寺庙、民居等保持原有建筑形式,其周围的环境应与之相协调。4改善老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文明、古朴、整洁、有序的人居生活环境。5合理协调和组织各项发展,使之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第75条 保护重点1城区的文物古迹。2古城的总体格局和环境整治;3主要历史街区整治;第76条 保护内容1老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壕环城水系环境整治、主要城门遗址的恢复、风貌街区的保护和绿化广场的建设等。2琴台及其周边环境的恢复强化由琴台至文庙构成的古城中轴线,周围建筑逐级进行高度控制,并对建筑的体量、风格进行改造,加强绿化和环境整治。3望城岗冶铁遗

44、址保护并在保护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大型文化主题公园,引导旅游资源开发。4绕角城、故子城古城遗址保护采取保存与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周围配合绿化广场建设。5古城壕环城水系绿带的恢复改变古城壕环城水系的使用功能,并结合绿化和游园进行建设。6其他古建筑修缮东关泰山庙、西关祖师庙、清真寺、西南南大寨门、北关北寨门、向阳路五虎庙、老县委院的牧师楼等建筑,恢复建筑本来面目。7老城结构和街区历史风貌对老城大街、西关大街、顺城路、琴台街、市场街、北后街等重要历史街区地段进行综合的整治改造,恢复老城结构和街区历史风貌,改善古城居民的居住环境。第77条 保护区分级整体保护区:对鲁山古城实施完整保护,使之反映古城整体风貌。一级保护区:针对古城重要建筑文化遗存的具体严格保护。二级保护区:针对古城重要建筑文化遗存的外围控制性保护。三级保护区:针对古城重要和一般建筑文化遗存的环境保护。外围环境保护区:对鲁山古城外部环境影响区的保护。第78条 保护措施和要求1文物及古建遗存的重点保护 各级级文物保持单位及其它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其周围要划出不小于50米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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