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SR-P02.01 出口食品通用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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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CSA SR-P02.0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
通用评审记录
(2006年版)
企业名称
备案注册类别
备案注册编号
3500/
评审时正在
生产的产品
评审检查日期
评审类别
□备案 □对外注册(国家或地区: )
用 途
□初次评审 □推荐对外注册评审 □新增产品评审 □监督检查
□换证复查 □对外注册复查 □车间改扩新建审查 □重新评审
本次备案注册评审是否包含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 □否 □是
被评审企业是否获得第三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否 □是
请评审组长按照评审记录内容或编号简要说明评审组分组、分工情况:
评审组声明
本评审组依据: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出口( )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SN/T1443。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对该企业进行了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并声明对评审记录、附加评审记录、评审不符合项及跟踪报告和评审结论负责.如主管部门对此次评审提出异议,评审组将提供相应的补充说明。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长: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印制
评审记录填写要求
一、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书写文字需工整、清楚;也可用电子版本打印填写,但必须同时打印出纸质文本,并签署评审人员姓名。
二、评审组对企业的评审,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文件审核
2.召开见面会,并确认如下情况:
(1)介绍评审的目的、依据和范围;
(2)确认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3)确认企业正处于正常生产加工状态(未正常生产加工的,不予评审);
(4)确认企业保证不对评审组隐瞒情况、不拒绝检查;保证评审人员不受到人身安全威胁;核实备案注册申请书中适用的企业基本情况:
l 建厂时间、建厂以来设施改造情况、最近一次改造时间;
l 厂区面积、车间分类、生产线数量、员工人数、工作班次、工作时间;
l 产品种类、年生产量、急冻或冷藏能力;
l 出口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种类、年出口量;
l 近两年出口产品被退货或被国内外主管当局通报的情况。
3.现场评审
4.评审组内部会议
5.总结会
(1)对企业的合作与协助、配合,表示感谢;
(2)肯定被检查企业在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上的优点;
(3)简要通报发现的主要问题,宣读不符合项报告;对于未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企业,确认企业整改完成时间。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注册评审使用《通用评审记录》。罐头(Z01)、水产品(Z02)、肉及肉制品(Z03)、果蔬汁(Z11)等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注册评审有产品特殊要求的,使用《通用评审记录》和相应的《附加评审记录》;进口国有附加要求的应参照进口国的附加要求。
四、评审组应在本表选择性栏目的“□"中,根据情况选择打“√”。
在评审记录表“客观描述”栏中,记录观察到的具体情况或存在问题,若评审员未发现某核查项目存在问题且该核查项目的“客观描述”栏中无具体要说明的情况或不适用,该核查项目的“客观描述”可不填写,只需在其相应的栏中打“×”,或注明“不适用”。
五、评审人员应能够熟练掌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各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SN/T1443.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能够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要求、规范、标准相对应的条款号和客观事实充分反映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评审不符合项和跟踪报告》中.
六、本评审记录作为备案注册评审过程的原始凭证,评审人员不得随意漏项、漏填。本评审记录由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注册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评审或监督检查活动通用签到表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评审组或检查组成员签到[1]
注1:见面会上,评审组成员及检验检疫相关人员先签到后,评审组长将该表及书面廉政声明一起交企业。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评审员证号
组长
组员
(不应多于3人)
2.企业到会人员签到
(1)企业负责人签到处,并确认以下内容(如未收到书面廉政声明,请在(2)或(3)处签到)
本企业已经收到评审组提交的SR—T27《备案注册工作廉政声明》。
企业负责人(签名): 职务: 日期:
(2)见面会签到处
(3)总结会签到处
姓名
部门/岗位
职务
姓名
部门/岗位
职务
3.辖区检验检疫代表及见习人员签到
姓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姓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A部分 文件审核记录
文件审核内容
客观描述
A1.1企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是否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及相关备案注册规范的要求
A1.2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SN/T1443.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A1.3申请书随附资料:备案注册申请书随附的其它图纸、图片等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A1.4认证情况: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ISO22000等),原料、产品获得的各类食品认证和农产品认证情况
文件审核结论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要求企业在30日内补正。
评审组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审核跟踪
□上述文件存在的问题已于30日内补正,现已符合要求;
□上述文件存在的问题在30日内未补正或补正无效,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评审组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B部分 现场评审记录
1 厂区设计和环境卫生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1.1厂区周围环境有碍食品安全卫生的因素:如化工厂、水泥厂、医院、养殖场、污水池塘或污染河流、相邻的居民生活区、餐厅厨房等
B1。2厂区布局:厂区平面图的核实,生产区与生活区的隔离,厂区内兼营、生产和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情况
B1。3厂区卫生:路面、地面、厂区卫生间、鼠、虫滋生地及防鼠、防虫设施和布点,生产中的废水(污水)废料的排放或处理,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的辅助设施,废物、垃圾暂存设施,无害化处理
2 车间更衣室、卫生间及人员洗手、鞋靴消毒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2。1更衣室、卫生间和淋浴室:更衣室的设置,与更衣室相连的卫生间和淋浴室的设置,清洁卫生的保持,设施和布局对车间造成潜在污染的风险,淋浴器能否正常使用
B2.2更衣室:私人物品与工作服的分开存放
B2。3卫生间:门、窗朝向,洗手、消毒、干手设施,排气通风设施,防蝇虫设施,有无遗留大小便
B2.4生产人员个人卫生:更衣、穿戴、洗手、消毒、干手、鞋靴消毒
B2。5工作服、帽:清洗、消毒、发放、更换。
不同卫生要求的生产区域或工种、岗位人员的区分:穿戴的不同颜色或标志
B2.6洗手设施:位置、数量,清洁消毒和干手设备或用品,洗手水龙头的非手动开关
B2.7鞋靴消毒设施:结构、功能
B2.8消毒剂:配置、使用、保管
3 生产车间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3.1车间布局:面积与生产能力匹配,防止人流、物流、水流、气流交叉的设计与设施,排水和通风系统的设计与设施,车间进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的防鼠、防蝇、防虫设施
B3.2地面:材料、污渍、杂物、积水、破损、坡度
B3。3墙面:材料、污渍、积尘、破损、墙角、地角、顶角
B3.4门窗:材料、结构、内窗台斜度
B3.5天花板:材料、残渣、污渍、冷凝水、霉变、破损、封闭
B3.6车间通道:材料、污渍、杂物、积水、破损,防止人流、物流交叉的措施
B3.7生产线上方管道及设备设施:清洁卫生状况、锈蚀、渗漏、滴漏
B3。8冷凝水:天花板、生产线上方、墙、冷热交换区
B3.9排水:通畅性、水流方向、排水沟清洁状况
B3。10通风:通畅性、不良气味、蒸汽滞留、防尘装置
B3。11照明:设施、照度、防爆装置、死角、被加工物的本色
B3.12温度:温度控制设施、环境温度、产品温度、温度测量显示装置、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B3.13电、气供给:供给设施、供给能力、运行状态、维修保养
B3.14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的食品接触面:材料、清洁卫生、缝隙、背面
B3。15生产设备:布局合理性、清洁程度、运行状态、维修保养
B3。16工器具和容器清洗消毒场所:清洗方法、消毒剂使用、水温、整洁程度、上、下水的位置、工器具清洗后存放的情况
B3。17班前班后卫生清洁工作:清洁程序、执行状况、专人检查、检查记录
B3.18容器:盛放食品容器的放置,可食与不可食容器的标识与区分,废弃物容器的防水、防腐蚀、防渗漏及其清洗消毒
B3.19操作台及加工设备中的废水排放:对加工产品造成污染的风险
B3.20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的存放:存放区域的分开、受污染的风险
B3。21生产人员:健康检查、个人清洁、穿戴、洗手、消毒、化妆、手套管理、生产操作、伤病、工作服帽鞋的定期消毒、培训、考核
B3.22现场检验点:设置的合理性、检验程序、检验操作、检验记录与现场的符合情况
B3。23现场质量管理与检验人员:配置的合理性、资质、应知应会
B3。24质量管理与检验人员的现场工作质量:取样和检验操作的效果
B3。25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工序:设置、监控、纠偏、记录、操作人员
B3。26热杀菌产品:杀菌设备热分布和热穿透测试、热杀菌工艺规程验证、温度显示及自动记录装置、压力表、计量检定和校准(适用于含热杀菌产品的评审)
B3。27 CCP:设置、醒目标识、标识内容的清楚完整程度(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3.28危害分析和控制措施:合理性和充分性(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3.29 HACCP计划:合理性和充分性(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3.30 HACCP计划的实施:有效性(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3.31 HACCP计划实施的记录:监控、纠偏及验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3.32落地产品、不合格品:收集、处理、标识、隔离、存放、
B3.33必须按照传统工艺或宗教习俗生产加工的产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措施
4 包装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4。1内、外包装物料:隔离存放、清洁卫生、材料的安全性、防尘防鼠防霉措施、验收记录、卫生许可证或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消毒处理
B4.2内、外包装车间:隔离、温湿度、干燥通风、受污染风险
B4.3标识、标码:当日打印、专厂专号专用
B4。4金属探测器:运行状态、灵敏度、记录
5 储存库与运输工具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5。1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储存:生熟品的分别存放、污染和串味的控制、卫生清洁、通风、堆垛、标识、过期变质产品的处理、温度湿度显示装置及其计量标识(产品有温度、湿度特定要求)、物品与墙壁和地面的距离、有碍卫生物品的控制、防霉防鼠设施
B5。2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温度、湿度要求、温、湿度显示装置、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及其运行校准记录、制冷设施的清洁、消毒、除霜方法、防霉防鼠设施
B5.3产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状况、清洗消毒的控制、冷藏或保温设施及性能(有温度要求的运输工具)、密闭情况
6 原辅料控制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6.1原料基地或供应商:名录、验收记录、备案情况(必要时)
B6.2原料、辅料:卫生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验收标准、进厂验收及记录、抽样检验报告或记录、保质期控制、农兽药残留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控制
B6。3食品添加剂:名录、卫生合格证明、国内外有关规定的符合性
B6。4主要原料为成品或半成品的控制:原料来源的控制
B6.5进口原料的控制:输出国主管机构的卫生证书和原产地证书、CIQ进境检验检疫证书、属CNCA进口注册范围内的进口原料来自经CNCA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
B6.6养蜂基地:CIQ基地备案、蜂农档案、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养蜂日志、巡回指导和监督、蜂农放蜂路线、违规处理、标识及可追溯性、相关记录(适用于对蜂产品生产企业的评审)
B6。7蜂药:蜂药管理制度、采收期间蜂病防治与用药记录或未使用药物承诺书、购买和发放核销台帐(适用于对蜂产品生产企业的评审)
7 水和冰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7.1供水:供水网络图、出水口编号和管道区分标记、潜在交叉污染隐患、防虹吸或防回流装置
B7.2水(冰)的控制:来源、贮存设施、消毒方式方法、检测情况,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定期卫生检测报告、余氯检测记录(必要时)
8 有毒有害物品控制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8。1有毒有害物品:购买、领用、配制、污染控制、使用记录
B8.2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存放方法、管理、标识
B8。3有毒有害物品的验收:成分、来源、批准证明
B8.4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人员培训、现场操作、记录、对食品和食品接触面及食品包装物料的污染控制
B8.5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使用:购买、验收、领用、存放、配制、污染控制、使用记录
9 实验室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9。1实验室:与检验能力的适应程度、规章制度、资质证明(适用时)、检验标准资料、检验项目、检验设施、设备、仪器
B9。2实验室检验人员:数量与检验项目的适应程度、培训状况、资质和操作,参加比对或盲样检测情况(适用时)
B9。3检验设施、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定期检定校准记录、标识
B9.4检验操作:抽样计划、样品交接、留样、检测记录、检验合格单
B9。5检验结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过程监控所涉及的实验室检验结果与现场检查的符合性,阳性检验结果原因分析及其相应的处置措施
B9。6外部委托实验室:资质、检测项目和计划、满足企业日常检测需要的情况、委托合同(或协议)
10 质量管理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B10。1备案注册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的符合性
B10.2卫生质量体系:体系文件规定与现场运行的符合性和效果
B10.3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体系文件规定与现场运行的符合性和效果(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10。4卫生质量体系文件及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所要求的记录: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B10。5企业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出现不合格品时的处置: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和处理措施
B10。6卫生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的有效性
B10.7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卫生质量体系统一进行的内部审核的有效性(适用于需验证HACCP体系的评审)
B10。8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有效性
B10.9安全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追溯:出现过的重大事件及其后续处理情况
B10。10出口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情况:出口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出口退货及被国外主管当局通报的情况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现场评审结论[3]
□现场评审合格;
□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现场评审不合格;
□存在不符合项,见《评审不符合项及跟踪报告》(SR-P08),企业必须在 天内完成整改,经跟踪评审合格方后予以推荐。
□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长: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3:当规定现场评审需要评审附加项目内容时,此现场评审结论为完成附加项目内容评审后综合判定作出的结论。
- 14 -
CSA SR-P02.01 (07/2010)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评审及监督检查不符合项及跟踪评审报告
企业名称及地址
评审或检查类型
跟踪结论
符合
不符
不符合项描述:
整改及纠正措施跟踪情况记录(企业整改报告另附):
企业负责人: 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跟踪检查组: 年 月 日
[注] ①本报告正本交跟踪检查负责人,被评审企业、分支局(处)备案注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各留存一份复印件,归档保存;②跟踪评审报告应实事求是,体现具体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效果;③被评审企业如对评审组报告的不符合项有疑义,可在评审总结会结束前当场向评审组提出,还可保留意见向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提出。
福建检验检疫局备案注册和质量许可工作廉政声明/反馈单
要求:
评审、监督检查组组长应先填写廉政反馈单,在召开见面会时将本单交企业负责人,并作廉政声明。被评审/检查企业收到此反馈单后,需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要求寄送,不得交由评审组带回。
以下内容由检验检疫部门人员填写
工作
性质
□备案注册/质量许可评审
□对外注册评审 □监督检查
□
评审或检查组组成
职务
姓名
所在单位
评审员级别
企业名称及其编号
组长
组员
评审/检查日期
辖区CIQ代表
廉政声明内容
一、评审组成员如与被评审企业存在可能对评审公正性有影响关系的(包括亲属、商业往来、咨询
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二、评审活动中需住宿、用餐的,不准超过规定的标准,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评审有影响的宴请。
三、严禁索要和接受被评审企业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四、严禁向被评审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参与由被评审企业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六、不准非公务使用企业车辆,不准占用或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及电脑等设备。
七、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通过非市场渠道或变相低价购买其产品。
八、评审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评审规定,当场宣布本次评审结果。
九、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企业反映意见途径及内容
贵企业对我局(处)评审或监督检查组在廉政、公正性及其他方面如需口头反映意见的,可致电我局相关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0591—87065000);如需书面反映意见的,可直接填写本反馈单或另写书面材料,投寄下列地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邮编350001,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具体部门为: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方面)、认证监管处(负责公正性及其他方面)。
反馈内容:
(盖公章)
联系人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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