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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建筑工程南湖杯评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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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内容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 (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2013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争创省内先进水平,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相衔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是我市建设工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及建设工程均可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第三条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活动。 第四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的基本程序为:企业申报、基层协会推荐、协会初审、专家复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主管部门确认、正式公布八道程序。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六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其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体建筑工程: (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00间以上标准客房的饭店、宾馆; (4)单位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嘉兴市区工程为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科技、商业、医疗、教学、展览、广电、交通等公共建筑。 (5)单位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嘉兴市区工程为8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建筑; (6)单位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楼、高层商住楼;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8)以变形缝分开或连廊连在一起的工程均应按一项工程申报。 2、群体建筑工程: (1)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 (2)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组团或标段; (3)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旧城改造连片建设的住宅; (4)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5)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别墅区; (6)建筑群体或住宅小区的组团必须完整,不得选择其中几幢申报。 3、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建安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其它工程: (1)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18000m2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 m2以上的单体建筑。 (2)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3)建筑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或嘉兴市本级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的优良标准。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已在2012年9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5、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具有嘉兴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并获得县(市、区)级的优质工程或嘉兴市本级的优秀工程。 6、已获得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优质结构工程奖; 7、已获得嘉兴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8、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 9、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线路终端的相关设施、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40%。 10、甩项工程不得参评当年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竣工验收后仍在进行二次装修(饰)的工程,原则上不得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如经二次装饰的工程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不得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11、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的4项(含4项)以上,并通过市级以上有关组织的鉴定。 凡是获得省级、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或获得绿色建筑施工工地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为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1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申报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QC小组活动成果须经诊断师签字确认,并获得嘉兴市市级及以上优秀QC小组的称号; 13、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原材料检测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并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其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14、申报工程必须按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其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进嘉登记备案的建筑施工企业; 2、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主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 3、群体建筑的主承建企业按以下原则确定: (1)群体建筑中应是承建工程项目中建筑面积最多的企业,并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5%以上,且住宅小区不少于8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它群体建筑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企业都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企业; 4、参建企业除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外,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家企业(如参建企业符合下列(1)、(2)款,且多于二家时,应由主承建企业与建设单位商定二家参建企业)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体建筑:参建企业所参建部分的土建专业工程合同价款占申报工程的总合同价款的20%以上,装饰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在300万元以上,安装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 (2)群体建筑:参建企业所参建工程的合同价款或建筑面积达到申报工程项目的总合同价款或总面积的10%以上; (3)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可申报三个参建单位,但应符合以上(1)、 (2)款条件。如参建企业符合以上(1)、(2)款的,且多于三家时,应由主承建企业与建设单位商定三家参建企业。 第九条 申报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1、未按节能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 2、工程在建期间,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 3、工程施工期间,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 4、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并受到县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章 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十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 申报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的规定时间,将申报资料送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由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进行核查、签署意见后送交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35号东7楼) 第十二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经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第十三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应提交下列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是复印件的须加盖与复印件上印章相一致的红章;如果原件是提交给备案机关或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含《竣工验收备案表》)其复印件须加盖备案机关或城建档案馆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经办日期。 1、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在册内,另一份在册外)。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或建设单位平行发包合同 (如平行发包合同的,还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凡提交的合同是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只须提供第一部分“协议书”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不要提供;如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等条款的部分可作适当技术处理。 3、申报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申报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6、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土壤氡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检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专项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7、6吋工程彩色照片12-20张(照片应能反映建筑物主要立面及具有土建、安装工程的细部特色)。照片不必单独成册,只需点粘在白纸上,并附有文字说明,装订在申报材料的册内,另提交照片及文字说明的光盘一张。 8、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各一张(缩印),若有建筑节能内容的还应提供“建筑节能设计篇”。(群体建筑,只需提供有代表性1-2个单位工程的图纸)。 第十四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按第四章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向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推荐; 2、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初审,对不符合初审条件的工程应及时通知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申报企业,并说明理由; 3、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质量复查; 4、复查工作结束后, 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会议,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5、经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网上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并向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经确定后,正式予以发文公布,并通报表彰。 第十五条 对复查的每个工程项目按下列程序和内容进行复查: 1、由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主持召开首次复查会议。复查组听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和工程质量特点的介绍;听取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情况和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听取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认可情况介绍;听取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对工程使用情况和工程质量满意程度的情况介绍(各单位发言时间一般为3—5分钟,发言的书面材料应交给复查组)。 听取情况介绍后,复查组组长确定抽查工程的部位及检查的线路。 2、复查组进行实物工程质量检查。 3、复查组查阅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复查组对复查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汇总。 5、复查组复查结束后,召开末次复查会议,交流复查工作的情况,并由复查组组长对复查工程质量作综合评价。 6、复查组原则上每天检查一个工地。 7、复查组在复查中,如发现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实物工程中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 以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名义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审报企业整改完毕后,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委托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业协会派员进行整改后的复检,符合要求后,在整改回执上签署复查意见并盖公章,送交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第十六条 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召开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审报工程评审。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的汇报; 2、听取每个复查组对工程质量复查情况的汇报; 3、查看申报资料和复查记录; 4、评委评议; 5、确定获奖工程数量,或获奖工程的通过办法; 6、评委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四章 复查组和评委会 第十七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复查组由建设工程技术、工程质量方面的专家组成,复查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复查组人数视复查工程的规模、特点而定,但各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第十八条 复查组专家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相关单位推荐,经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审查确定,并设立复查专家库。 复查专家应当从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工作满八年,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能较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人员应是各县(市、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建筑业的负责人、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人等。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评审委员会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组建。 第五章 获奖和其它 第二十条 对获得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奖励如下: 1、对工程项目的主承建企业或总承包企业授予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 (优质工程)荣誉证书和奖杯。 2、对工程项目的参建企业和建设单位、主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颁发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奖状。 3、对获得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主承建企业或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通报表彰。 第二十一条 获奖工程在三年内如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且造成较大损失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复查、评审、奖杯、奖状制作,编印画册、登报宣传等费用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另行通知。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三条 申报企业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四条 评审人员和复查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收受审报企业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相应资格。 第二十五条 复查人员对复查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建设工程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必须获得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并由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讨论推荐。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件1: 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2013年)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填 表 说 明 1、本申报表应由主承建企业填写一式二份(一式装入申报材料册内,另一份在册外,一并提交)。 2、表1(申报企业情况):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的公章,企业资质类别应同资质证书相一致,亦是全称;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申报联系人是指申报工作的经办人及其手机号码;根据实际情况,如该工程有二位以上项目经理,一个企业最多填写二位,且不必注明正副职,第一位为项目经理,第二位为项目副经理。 3、表2(申报理由):申报理由按: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2010)第二章的“申报条件”逐项填写;关于“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写明其大项名称和大项中的小项名称及简要叙述所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申报理由篇幅不必超过本表格。 4、表3(工程概况):“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第一次由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的开工报告,并与建设单位填写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相一致;“实际竣工日期”是指由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的竣工日期并与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相一致;“竣工验收日期”是指由质监站参加监督验收,且验收合格的日期并与建设单位填写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相一致;“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是指备案资料收讫日期(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编码日期;“获奖情况栏”只要填上表中的信息,不必提供原件与复印件,除“其他获奖情况”栏外;“其他获奖情况”是指获得省级、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建筑施工工地等,并且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必要时应出示原件。 5、表4(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如果是群体工程,应提供每个单位的质量综合评价表。 6、如果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企业名称变更、项目经理变更、工程名称、规模变更等,请将有关资料装订在申报材料册内的最后面。 7、如果“申报材料”中打有目录页的,请按“评审办法”第十五条的顺序打印目录页码。 申报企业简况 表1 主 承 建 企 业 企业名称(一) (公章) 企业地址(注册) 企业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申报联系人 手机号码 企业名称(二) (公章) 企业地址(注册) 企业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申报联系人 手机号码 主 要 参 建 企 业 企业名称(一) (公章) 企业地址(注册)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法定代表人 参建专业工程 项目经理 企业名称(二) (公章) 企业地址(注册)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类别 法定代表人 参建专业工程 等级 项目经理 企业名称(三) (公章) 企业地址(注册)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法定代表人 参建专业工程 项目经理 设 计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监 理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申 报 理 由 表2 工 程 概 况 表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单体建筑 面积 m2 层数(地上/地下) /层 群体建筑 总面积 m2 单体建筑 共 个 单体的最多层数(地上/地下) /层 基础形式 结构类型 总承包合同价款 万元 参建单位(分包)合同价款 元 平行发包工程 参建单位合同价款 元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获 奖 情 况 获县(市、区)优质工程奖授奖单位、时间、文件号 获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优质结构奖时间、文件号 获嘉兴市文明标化工地时间、文件号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QC小组奖时间、文件号 其他获奖情况 注: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层数、建筑面积、合同价款、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等应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一致 2、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3、参建单位合同价款含二家或三家分包单位的总和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表4 序 号 检查项目 地基及桩基工程评价得分 结构工程(含地下防水层)评价得分 屋面工程评价得分 装饰装修工程评价得分 安装工程评价得分 备注 应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1 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10 10 10 10 10 2 性能检测 35 30 30 20 30 3 质量记录 35 25 20 20 30 4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5 20 20 10 10 5 观感质量 5 15 20 40 20 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7 各部位权重实得分 A=地基及桩基工程评分×0.1= B=结构工程评分×0.4= C=屋面工程评分×0.05= D=装饰装修工程评分×0.25= E=安装工程评分×0.2= 8 单位工程质量评分(P竣):特 色工程加分项目加分值(F):P竣 =A+B+C+D+E+F= 评价等级 评价人员: 年 月 日 9 记录(建设单位)评价意见:P 竣=A+B+C+D+E+F= 评价等级 评价人员: 年 月 日 10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 建筑装饰装修 建筑屋面 建筑给 水排水及采暖 建筑电气 智能建筑 通风与空调 电梯 建筑节能 本 工 程 有 的 打 √ 注:1、本表填写方法、要求请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执行。 2、本表中实得分来自于评分表(不必提供)。在专家复查时评分表作为主要复查内容,并作出复查评价。 3、表序号1-8有申报企业自行评价填写;序号9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评价、并签署评价意见、签名、盖公章。 4、申报群体工程应按各个单位工程填写此表。 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表5 使用单位意见:(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申报意见及其他意见) 使用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员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15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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