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备名称作业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装载物品应捆绑稳固牢靠。轮式机具和圆筒形物件装运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2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3拖挂车时,应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气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挂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动灯、转向灯应配备齐全,并应与牵引车的制动器和灯光信号同时起作用。确认后方可运行。起步应缓慢并减速行驶,宜避免紧急制动。4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
2、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5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减轻货物振动的软垫层。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70%,装运炸药时,层数不得超过两层。6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油料或盛油容器。7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8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9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补充作业指导内容: